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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2, 2008
本來不太看《聯合報》的,但今天我卻意外地在網路上看到這篇〈王作榮向馬英九胡扯之白癡投書〉。不是我對王作榮有極嚴重的偏見,我也不是在否定《聯合報》的辦報理念;但是,一種「你依靠我、我依靠你」的共生法則導致這種言論只會在《聯合報》這種大報出現。我真的要說:相信這種白癡投書的人,真的能有智慧地活在台灣嗎?
本人當然不全文轉載;本人摘出幾個句子來討論討論。
五、福利國家。僅提大綱:一、目標:以台灣所得水準及財力為標準,建立保障全民最起碼生活水準的制度。二、不搞福利大國。三、不要用福利措施討好選民,買票固樁。四、合併及廢除現有一些零碎福利措施。五、全民福利措施實施後,立法嚴厲取締遊民、乞丐、小偷,違者送勞動改造所長期改造。
「勞動改造所」?真是不巧,我今天剛好閱讀到布勞岱爾 (F. Braudel) 的《地中海史》的有關地中海各國怎樣驅逐尤太人跟摩里斯科人 (Moriscos) 的歷史;以後者來說,歷史上有人記載:「在隆加爾斯,一千個居民只剩十六人;在米埃達斯,七百個居民只剩八十人;在阿爾法門,一百二十個居民只剩三人……」(下冊__pp.182-3)只剩下三個人的村莊還能成為村莊嗎?
沒錯,我不是笨蛋。王作榮提的,當然不是針對某種族、民族、省籍,但卻針對邊緣人這族群。為這些邊緣人設立 ghetto,我們的解嚴是白解了嗎?在〈王作榮向馬英九胡扯之白癡投書〉中,獨缺一詞:人權。讓我們先看以下這條:
六、民主法治。對於民主法治、全民政府、社會和諧,我及各方人士已多有論及,不再重複。這裡只提出國務機要費延不處理一案,我只向馬提出八字忠告:「千夫所指,眾怒難犯。」總統帶頭踐踏法治,必貽後患於子孫,並連累國民黨員的政治前途,不可任意行事。
連我這一位白癡,都知道如果要談〈民主法治〉的話,首重依法行政跟落實民主教育;再進一步,可談人權矣。但王作榮念茲在茲的竟是一件司法案件?在〈民主法治〉講不到重點,然後又在〈福利國家〉推動法西斯主義,《聯合報》的讀者真的要白癡到相信這位院長級人士所講的話符合民主法治的智慧嗎?(延伸閱讀:傅柯的《古典時代瘋狂史》)
最扯的來了:
八、兩岸關係。大一統中國是三千年來中華民族的歷史文化傳承,可以接受不同種族統治,但不接受分裂,西晉東遷,南北分裂二七二年;北宋南遷,南北對峙一七二年,而今安在?現在在兩岸國力相對消長,國際均勢板塊正在移動下,統一已是大勢所趨,問題只在何時以何種方式統一而已,而統一對台灣絕對有利。我建議馬參照香港、美國聯邦、歐盟、俄國加盟國模式,擬訂一可行之模式與大陸進行秘密談判。幸而成功,再提交台灣全民公投以過半數決定。如不成功,或公投不通過,則繼續談判,接觸總比不接觸好,如果事成,則馬便是中華民族的歷史人物。
馬腳露出來了:原來是一位中國位民族主義份子,中國位思維的極右派。我先回頭為那些邊緣人說話:王作榮既然提到歐洲聯盟,請自行先研究歐洲聯盟的人權條款。為那些邊緣人設立 ghetto ──小偷已經是罪犯,為何不是將之送進監獄?──保證聯合國跟歐洲聯盟的人權團體把台灣列入中國等級的國家:嘿嘿,台灣跟中國真的統一了。
請那些似乎在台灣號稱有百分之十的統派,先想清楚最關鍵的問題:我們自己現在是一個國家,有權選舉出我們自己的國家領導人,有我們自己的政府為我們的大大小小事訂定政策;請問,把現在這個國家摧毀成變成是一個地方行省,用意何在?絕對有利的好處何在?
周星星我請馬英九先想清楚:您夠聰明了,判斷得出什麼樣的東西是白癡。不必妄想當什麼中華民族的歷史人物──歷史它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會自己寫出自己(這好像是沙特的話)──,請務實地在您任內廢除死刑,您就會是台灣歷史的響叮噹的人物。
真是氣憤到極點,潑糞潑到讀者頭上。
本人當然不全文轉載;本人摘出幾個句子來討論討論。
五、福利國家。僅提大綱:一、目標:以台灣所得水準及財力為標準,建立保障全民最起碼生活水準的制度。二、不搞福利大國。三、不要用福利措施討好選民,買票固樁。四、合併及廢除現有一些零碎福利措施。五、全民福利措施實施後,立法嚴厲取締遊民、乞丐、小偷,違者送勞動改造所長期改造。
「勞動改造所」?真是不巧,我今天剛好閱讀到布勞岱爾 (F. Braudel) 的《地中海史》的有關地中海各國怎樣驅逐尤太人跟摩里斯科人 (Moriscos) 的歷史;以後者來說,歷史上有人記載:「在隆加爾斯,一千個居民只剩十六人;在米埃達斯,七百個居民只剩八十人;在阿爾法門,一百二十個居民只剩三人……」(下冊__pp.182-3)只剩下三個人的村莊還能成為村莊嗎?
沒錯,我不是笨蛋。王作榮提的,當然不是針對某種族、民族、省籍,但卻針對邊緣人這族群。為這些邊緣人設立 ghetto,我們的解嚴是白解了嗎?在〈王作榮向馬英九胡扯之白癡投書〉中,獨缺一詞:人權。讓我們先看以下這條:
六、民主法治。對於民主法治、全民政府、社會和諧,我及各方人士已多有論及,不再重複。這裡只提出國務機要費延不處理一案,我只向馬提出八字忠告:「千夫所指,眾怒難犯。」總統帶頭踐踏法治,必貽後患於子孫,並連累國民黨員的政治前途,不可任意行事。
連我這一位白癡,都知道如果要談〈民主法治〉的話,首重依法行政跟落實民主教育;再進一步,可談人權矣。但王作榮念茲在茲的竟是一件司法案件?在〈民主法治〉講不到重點,然後又在〈福利國家〉推動法西斯主義,《聯合報》的讀者真的要白癡到相信這位院長級人士所講的話符合民主法治的智慧嗎?(延伸閱讀:傅柯的《古典時代瘋狂史》)
最扯的來了:
八、兩岸關係。大一統中國是三千年來中華民族的歷史文化傳承,可以接受不同種族統治,但不接受分裂,西晉東遷,南北分裂二七二年;北宋南遷,南北對峙一七二年,而今安在?現在在兩岸國力相對消長,國際均勢板塊正在移動下,統一已是大勢所趨,問題只在何時以何種方式統一而已,而統一對台灣絕對有利。我建議馬參照香港、美國聯邦、歐盟、俄國加盟國模式,擬訂一可行之模式與大陸進行秘密談判。幸而成功,再提交台灣全民公投以過半數決定。如不成功,或公投不通過,則繼續談判,接觸總比不接觸好,如果事成,則馬便是中華民族的歷史人物。
馬腳露出來了:原來是一位中國位民族主義份子,中國位思維的極右派。我先回頭為那些邊緣人說話:王作榮既然提到歐洲聯盟,請自行先研究歐洲聯盟的人權條款。為那些邊緣人設立 ghetto ──小偷已經是罪犯,為何不是將之送進監獄?──保證聯合國跟歐洲聯盟的人權團體把台灣列入中國等級的國家:嘿嘿,台灣跟中國真的統一了。
請那些似乎在台灣號稱有百分之十的統派,先想清楚最關鍵的問題:我們自己現在是一個國家,有權選舉出我們自己的國家領導人,有我們自己的政府為我們的大大小小事訂定政策;請問,把現在這個國家摧毀成變成是一個地方行省,用意何在?絕對有利的好處何在?
周星星我請馬英九先想清楚:您夠聰明了,判斷得出什麼樣的東西是白癡。不必妄想當什麼中華民族的歷史人物──歷史它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會自己寫出自己(這好像是沙特的話)──,請務實地在您任內廢除死刑,您就會是台灣歷史的響叮噹的人物。
真是氣憤到極點,潑糞潑到讀者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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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勞動改造所讓人想起1601年英國濟貧法的規定......
swace
於 Jul 23, 2008 留言 |
2.
我剛剛也是隨便喵到王老這篇文章,看到的重點可跟周星星一樣,全文矛盾之處實在太多,我們選舉可不是選皇帝啊! 甚麼是民主,很多文章一眼就被看破內心的想望,真要替他們悲傷。
本文,昨夜我同步放到中時部落格。果然,一堆想像中會出現的意見出現了。
讓我來舉幾個:
Blackrain 說:【中華民國目前不完全是一個正常意義下的國家,除非改名為台灣國(獨立)。否則,在這種特殊情況下,真把自己當成一個與週邊沒有干係的獨立國家,是不全面的看法。所以,王作榮心向統一,視台灣為中國一行省,個人自由而已。犯不著又把類似"愛台灣"這種"高級邏輯"拿出來教訓人,好似心向統一是那麼的不可取,是那麼的有罪。】
周星星我的回覆:我同意您所講的:「中華民國目前『不完全是』一個正常意義下的國家,除非改名為台灣國(獨立)。」(括弧為本人所強調)
您自己都不試著回答以下這問題嗎:「我們自己現在是一個國家,有權選舉出我們自己的國家領導人,有我們自己的政府為我們的大大小小事訂定政策;請問,把現在這個國家摧毀成變成是一個地方行省,用意何在?絕對有利的好處何在?」
請問,要回答以上這問題,跟「愛台灣」「這種高級邏輯」有何關係?您觀念錯誤就是,別牽扯到原作者我本人就是。
您說「好似心向統一是那麼的不可取,是那麼的有罪。」對不起,有不有罪,我不認為有罪,這是一種政治主張而已;不可取的話,是真的不可取,因為您把可取的意義講出來呀?
您跟哈哈一樣(縱使哈哈是在您之後留言),來留言的目的只在乎統一不統一而已,完全不在乎法西斯主義耶。被我講到重點了吧?
哈哈說:【王作榮明講他主張統一﹐沒見其遮遮掩掩﹐所謂“露馬腳”不知從何說起﹖另外﹐主張中國統一和極右派不知有何關聯﹖如果主張中國統一的是極右派﹐那麼主張美國統一﹑日本統一﹑法國統一的是不是極右派﹖】
周星星我的回覆:所以我不應該使用「露馬腳」之表達法,應使用「公然昭示」其為極右派。
此外,您如果不認識何謂「極右派」的話,多讀點二十世紀西方世界歷史即是。
由於您自己已經錯誤地認為「如果主張中國統一的是極右派」,所以您才會再得出「那麼主張美國統一﹑日本統一﹑法國統一的是不是極右派」的命題;可偏偏這些命題非本人之想法。本人在此釐清。
所以,不只要多認識歷史,也請閱讀一些哲學的書籍。把遊民、乞丐當作法律意義的社會人渣——因為並非根據其罪刑,而是根據其身分——即可被拘捕、強制實施勞動工作兼「監視」跟「懲罰」,如果這不是法西斯主義——即極右派,請問您,為什麼您怎麼一直談統一不統一的問題,而略過這麼重要的問題(除非這問題在您心中一點重要性都沒有)?
供大家參考。
讓我來舉幾個:
Blackrain 說:【中華民國目前不完全是一個正常意義下的國家,除非改名為台灣國(獨立)。否則,在這種特殊情況下,真把自己當成一個與週邊沒有干係的獨立國家,是不全面的看法。所以,王作榮心向統一,視台灣為中國一行省,個人自由而已。犯不著又把類似"愛台灣"這種"高級邏輯"拿出來教訓人,好似心向統一是那麼的不可取,是那麼的有罪。】
周星星我的回覆:我同意您所講的:「中華民國目前『不完全是』一個正常意義下的國家,除非改名為台灣國(獨立)。」(括弧為本人所強調)
您自己都不試著回答以下這問題嗎:「我們自己現在是一個國家,有權選舉出我們自己的國家領導人,有我們自己的政府為我們的大大小小事訂定政策;請問,把現在這個國家摧毀成變成是一個地方行省,用意何在?絕對有利的好處何在?」
請問,要回答以上這問題,跟「愛台灣」「這種高級邏輯」有何關係?您觀念錯誤就是,別牽扯到原作者我本人就是。
您說「好似心向統一是那麼的不可取,是那麼的有罪。」對不起,有不有罪,我不認為有罪,這是一種政治主張而已;不可取的話,是真的不可取,因為您把可取的意義講出來呀?
您跟哈哈一樣(縱使哈哈是在您之後留言),來留言的目的只在乎統一不統一而已,完全不在乎法西斯主義耶。被我講到重點了吧?
哈哈說:【王作榮明講他主張統一﹐沒見其遮遮掩掩﹐所謂“露馬腳”不知從何說起﹖另外﹐主張中國統一和極右派不知有何關聯﹖如果主張中國統一的是極右派﹐那麼主張美國統一﹑日本統一﹑法國統一的是不是極右派﹖】
周星星我的回覆:所以我不應該使用「露馬腳」之表達法,應使用「公然昭示」其為極右派。
此外,您如果不認識何謂「極右派」的話,多讀點二十世紀西方世界歷史即是。
由於您自己已經錯誤地認為「如果主張中國統一的是極右派」,所以您才會再得出「那麼主張美國統一﹑日本統一﹑法國統一的是不是極右派」的命題;可偏偏這些命題非本人之想法。本人在此釐清。
所以,不只要多認識歷史,也請閱讀一些哲學的書籍。把遊民、乞丐當作法律意義的社會人渣——因為並非根據其罪刑,而是根據其身分——即可被拘捕、強制實施勞動工作兼「監視」跟「懲罰」,如果這不是法西斯主義——即極右派,請問您,為什麼您怎麼一直談統一不統一的問題,而略過這麼重要的問題(除非這問題在您心中一點重要性都沒有)?
供大家參考。
那些人將統一視為攸關民族興亡的重責大任,其它一蓋忽略
蔣介石這種稱讚法西斯,把蔣緯國送去慕尼黑讀軍校的人,下面那群若是喊著類似"Ein Volk, Ein Reich, Ein Führer!"的言詞,一點也不意外。
日前馬英九帶頭恢復"四萬萬人民...",我就想:"It's FUCKED." :P
To 水瓶子:
很遺憾,在"偉大中華文化"的"薰陶"下,那些人就是認為他們在選皇帝...
蔣介石這種稱讚法西斯,把蔣緯國送去慕尼黑讀軍校的人,下面那群若是喊著類似"Ein Volk, Ein Reich, Ein Führer!"的言詞,一點也不意外。
日前馬英九帶頭恢復"四萬萬人民...",我就想:"It's FUCKED." :P
To 水瓶子:
很遺憾,在"偉大中華文化"的"薰陶"下,那些人就是認為他們在選皇帝...
"蓋"更正為"概"。Sorry...
BTW,王老先生大概不知"社會工作"為何物吧。
就算知道也可能一句:"遊民收容所...有這必要嗎???"
BTW,王老先生大概不知"社會工作"為何物吧。
就算知道也可能一句:"遊民收容所...有這必要嗎???"
所謂的大報刊出號稱X老級政治人物這般言論
如果真的實施
那真是台灣人權記錄一大汙點
(如果當年維也納也來個作老式掃蕩
現在大概就沒有Persepolis漫畫與電影
作者大概還在維也納「改造」吧)
如果真的實施
那真是台灣人權記錄一大汙點
(如果當年維也納也來個作老式掃蕩
現在大概就沒有Persepolis漫畫與電影
作者大概還在維也納「改造」吧)
lilou
於 Jul 23, 2008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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