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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O 「晶晶書庫」被判刑違反風化,清楚顯示台灣的民主進步空間還有無限大要拚。 (請見詳細內文,並感謝大頭目讓我鼓起勇氣從對這事件關心但懶於動筆轉為立時動筆。請大家向右點「國境之南․大山之東」見精采讓人動容的文章。)
「風化」到底是什麼 ? 是關於「性愛」(le sexe)、「性觀念」(la sexualité)、「身體」(le corps) 的道德觀嗎 ? 是否自二十世紀起,我們對「風化」的態度更加地包容、更加地開放 ? 兩個月前,《天邊一朵雲》和《巴黎初體驗》讓人見證台灣電影檢查尺度有更開放的態度,但是大多數人仍不知此態度仍然是「依片斷片」而未變成一項明確的政策。五月底,「晶晶書庫」因向香港進口裸男寫真集反而被判刑。台灣這個社會到底是什麼樣的社會 ? 台灣執政黨是否有為台灣社會提出改革方針 ?
不知道有多少年,筆者聽聞無數次「台灣社會畢竟是保守的社會,沒必要跟著西方社會的腳步走」這樣的話。突然,在談到社會「風化」、在談到政府的執法政策,民族主義的思維變成無往不利的擋箭牌。誰攻擊過這個擋箭牌 ? 就讓周星星我效法一下唐吉軻德攻擊這爛牌。所謂東方、西方的差別,有的時候只是地理上的差別。講到「風化」觀,筆者觀察似乎在世界各地幾乎都曾經存有處女情結,都不願意在他人面前全裸現身,也都有重男輕女、歧視同性戀等觀念。不知道為什麼,全世界各民族似乎對「風化」觀都曾經有過共同的態度。也就是說,台灣社會想要堅持的一個保守的「風化」觀絕非是中華文化的獨家遺產。而且大多數人常常不知道在華人的歷史裡面,一夫一妻制是在推翻封建王朝之後、在共和國體制下才被制訂為法律,也就是說台灣人活在中華民國的法統政權下、作為華人的一份子而言,一夫一妻制到現在都還沒有滿一百年。在立法的當時,為什麼不說一夫一妻制是西方社會的產物而拒絕它呢 ? 同樣地,西方的共和國體制在中華民族沿用三、四千多年封建王朝的制度之後為什麼會被東方的中國採用 ? 何以我們可以採用西方的議會政治作為台灣的政治運作軌道,卻在「風化」問題上轉化成東方西方文化的對立,而不把開放「風化」觀的呼聲視為是台灣內部公民的民主訴求 ?
「晶晶書庫」「錯」在男同性戀關係引起的「噁心」。筆者直指 : 台灣這個國家仍然把色情刊物、色情光碟定位為「非法」即證明台灣這個國家還不是很民主。要先抓準這立場,才能再談同性戀的刊物。如果是聲援「晶晶書庫」、同性戀而未進一步要求合法化色情刊物、色情光碟,這個「聲援」終究只會是小眼睛小嘴巴。周星星我是站在這出發點聲援「晶晶書庫」,但我要吶喊 : 任何追求台灣民主的公民都應該要站出來聲援「晶晶書庫」,而不是只是同性戀人權團體而已。如果有人認為「晶晶書庫」事件是同性戀人權團體該做的事、覺得這跟自己沒什麼關係,那這些人也還真的是低層次的公民。色情刊物、色情光碟在先進民主國家都是合法的商品,有一定的法規在規範。但也很明顯 : 都是一些勞工農漁民階級、教育程度不高的人在當這些色情刊物、色情光碟的消費者。台灣的國家機器只是主觀地認為色情刊物、色情光碟是不雅的文化、是低級的文化商品而採取「禁止」的立法,但是國家機器本身無權決定不雅的文化、低級的文化商品「不能」被流通,而且目前也顯示國家機器在推動高雅文化的作為上是無能的 (毫無成效的)。
因為國家機器由從台灣社會出身的人士控制,所以連「身體」全都被國家機器控制。周星星我曾投給《中國時報》一篇小文章未被刊登,在此簡短重複。即 : 是否在海灘上,一位願意裸露上半身曬太陽的小姐會被台灣的法律控告「妨害風化」? 根據筆者的認知,目前仍是這樣。我先不管大多數女人不敢在沙灘上裸露上半身,但是如果全台灣有那麼個十位、二十位女人如此這樣做,為什麼要被控告「妨害風化」? 難到這一丁點權利沒有任何女人、男人去爭取 ?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今年破天荒第一次有男人全裸抗議台灣執政黨漠視《京都議定書》會被大家討論他們這樣全裸會不會妨害風化。再來,筆者不小心在書店翻了一下某攝影雜誌 (很可能是《攝影天地》),沒想到在一頁印刷精美的黑白人體照片上居然會在女人私處打上馬賽克----是雜誌社自己白目呢,還是為了要適應台灣執政黨新聞局的分級制 ? 就像我曾經讀到的某一句話 :「很可惜在歷史上中國傳統藝術非常非常少處理『裸體』(la nudité)。」所以,即使是在當代台灣的電影,「裸體」仍被視為是女明星的「犧牲」而沒被視為一件平平常常的事,也就間接地讓「裸體」變成是一種宣傳電影的工具。
一旦「裸體」又跟同性戀合併,即使根本不是性行為的照片,也就會更加地被國家機器歇斯底里地控制,當然也就是要判刑、殺雞儆猴。但是,問題將更大,也就是大頭目說的是「法律已經過時」的問題。根據法律,「晶晶書庫」躲不掉罪刑,就像現在某位女人突然在海灘上裸露上半身會被判刑一樣。要救「晶晶書庫」,或是要救未來的《天邊一朵雲》(特別強調是台灣出品的影片),都必須要從大原則下手,即修改法律或釋憲。
有必要的話,必須沿用在歐美常用的串聯方式 : 用網路針對某訴求、某宣言作簽名。有構想的人,有運動活力的人,大家一起來,因為「晶晶書庫」事件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可以引發一股更開放、更包容的文化運動。
http://www.wretch.cc/blog/dennischan&article_id=1738667
先請問周大師對於Eugène Green的看法。紐約最近要上演他的幾部電影,不知值不值得?
這是村聲辦的2004年最佳影片影展,台灣有兩部電影
http://www.bam.org/film/VillageVoice04.aspx
Eugène Green 我不熟,但我知道他才華洋溢,影片受影評人重視。不過,影片應該也滿冷門的,所以我建議有多餘的錢再去看他,看了他應該也不會讓人後悔,沒看他似乎也沒錯過什麼。我昨天翻了一下五月份的 STUDIO 雜誌,原來 Isild Le Besco 和 Catherine Deneuve、Laura Smet 去紐約宣傳法國電影。這兩年不少紀錄片在法國賣得超好,像中國大陸導演王濱 (對不起,這只是音譯過來的) 長達九個多小時的《鐵路西邊》(對不起,這仍然是音譯過來的) 去年在巴黎連老阿嬤都被吸引過來看,MK2 最近發一套四片的 DVD。另外,好像是英國的或美國的紀錄片《達爾文的惡夢》也在戲院賣到超爆 (談全球化的惡影響),我不知道你可不可以在紐約看到。當然,看雜誌我才知道美國紀錄片 The Weatherman Report 和 The Yes Men 正在法國上映,很可惜台灣人無福看到。還有 William Karel 的《布希的世界觀》(Le Monde selon Bush) 我終於弄到 DVD Collector,等你回台灣,再找一個可以放全區的 DVD player,我相信會比《華氏九一一》好看。
你說的達爾文的惡夢原文是什麼?
又,weatherman那個正式名稱是不是我寫過的Weather Underground?
我來找一篇我朋友以法律觀點聲援晶晶的文章給你
上次在聯合報旅遊版看到有人說印度洋煙很貴,所以一般人抽的是私煙
我覺得台灣煙太便宜,所以大家都在抽
(不知道你不清楚^^)
難道您也是整天盯著網路嗎 ? 哪可能這樣迅速、確實。其實有時候我忙起來是很忙,但是沒事做的時候,也還是要盯著電腦打鍵盤敲出一些聲音作作樣子。不經營我這個部落格,我其實會沒毅力堅持到下班那一刻。下一次來作個投票,看誰是明明在辦公室工作卻一直上網逛。唉呀呀,我就是其中之一呀。
不想工作
千面人~死刑
這只是檢方提出的刑責,還不是判決後的刑責。當然,檢方此舉當然值得寫文章討論,不過我通常都是等到判決確定有死刑時才會拿來討論。我已經在構想新系列,即【死刑一百問】,希望透過網路上的對話更增進我對廢死刑的思辯深度。
http://blog.yam.com/Orpheus
http://blog.yam.com/anarch/
一,連署的目的是什麼?表示精神支持晶晶?或者企圖影響法院更改甚至撤銷判決?連署發起人一直沒有交代。另外,可以匿名、當事人真實身份無從查證的連署,形式上是不是太草率?公民表達意見的自由與權利完全正當,這樣閃閃躲躲不是正好落人「支持者理不直氣不壯」的口實?
二、不精確的情緒用語太多,甚至還大方地佔據道德高位,比如「如果有人認為『晶晶書庫』事件是同性戀人權團體該做的事、覺得這跟自己沒什麼關係,那這些人也還真的是低層次的公民」,民主的基本精神便是容許異議,你有支持的自由,我也有不支持的自由,憑什麼支持的人可以輕蔑不支持的人「低層次」?又比如「色情刊物、色情光碟在先進民主國家都是合法的商品,有一定的法規在規範。但也很明顯 : 都是一些勞工農漁民階級、教育程度不高的人在當這些色情刊物、色情光碟的消費者。」都是?很明顯?你有統計數據嗎?工農屬於社會經濟弱勢者,他們有多少能力消費?中產階級、知識份子不消費嗎?之前台北光華商場的色情光碟跟色情刊物都賣給誰?這種傲慢跟某些台北人文化堅稱「支持民進黨的都是南部高齡低學歷的中下階級選民」有什麼兩樣?
三、國外真的是完全開放嗎?我所在的城市夏天天氣一好,公園裡便會出現大量一絲不掛曬太陽的男男女女,但他們的活動範圍是固定的,一越區,警察就會過來請你把衣服穿起來。歐美尺度遠比台灣開放是事實,但那依然是有條件的開放,接觸情色材料有年齡、時間、地點的限制,逾越這些限制,國家一樣有處分伺候你。但在台長這裡完全略而不提,歐美「先進民主國家」成了情色無邊的理想國,不知是不明就裡還是故意避重就輕?
台灣是個在性文化領域充滿保守與偽善的國度,晶晶事件也確實是個挑戰社會性禁忌、要求對性商品鬆綁管制的好機會,但在散佈一個相對開放的思維與視界,或是推動一個非主流文化運動的時候,是不是在策略上、材料的運用上更要小心謹慎、少一點情緒,否則只是徒然消耗好不容易團結起來的力量,招致可預見的失敗而已。
先說明,我不是格主
這篇「社論」是有點瑕疵
但我相信
連署的目的當然是企圖影響法院接下來的判決
如果我們能夠拋棄對這篇「社論」不滿的情緒
朝著一個支持晶晶、企圖影響判決的團結力量前進
還是希望您多多能支持連署
文筆不好,請見諒:)
Cehraidc
您的寶貴意見我都看到了,感激。我還是在這邊誠懇地邀請您參加連署,但到最後還是尊重您最後的自己的決定。希望我這一番話也能被您看到。
引用通告要怎麼發咧?
http://blog.webs-tv.net/jostar2/trackback/172737
站內網友引用
http://blog.webs-tv.net/jostar2/article/172737#
好像有點晚了就是
而且貼的挺簡陋
不知有沒有用
積非成是一觀念一堆,然後一堆人跟著隨風起舞
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