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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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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周星星我在《國際郵件》看到一份關於比利時的專題,引起我寫下此網誌的動機。我當然不可能憑空就對比利時產生興趣,實在是因為比利時的社會值得台灣引以為借鏡,再加上我曾在比利時進行五天之遊(布魯塞爾、布魯日),晃過雨果形容的全世界最漂亮的廣場「大廣場」好多次,所以我一直想多瞭解比利時這個國家。一般台灣人很不熟悉比利時的民族主義,所以讓我獻醜先簡短地談一下。

周星星我要先聲明:我不想把比利時介紹得太詳細,否則就像是寫百科全書「比利時」的條目一樣,會讓人沒耐心看下去。所以,如果您想多瞭解比利時,請您自行上維基百科瞧一瞧。


簡史


比利時的成國,真的是一樁「意外」的結果。一八三○年,比利時王國在英國、法國的運作下成立,國王是他們跑去德國抓來一位(Léopold 1er)才成為比利時的第一位國王;簡言之,比利時是脫離荷蘭獨立出來的國家,其國民最主要有兩大語裔:靠北邊(也偏西邊)跟荷蘭接壤的民眾說寫荷蘭文,靠南邊(也偏東邊)跟法國、盧森堡接壤的民眾說寫法文。


注意:


(一):比利時是少數歐洲國家沒有他們自己國家名字的語文。比如西南邊的西班牙、葡萄牙都有西班牙文、葡萄牙文,包夾比利時的法國、德國、荷蘭都各有法文、德文、荷蘭文,北歐、東歐、南歐就更不用說了。


(二):加拿大也是類似的國家,它只有英文跟法文,都來自當初歐洲的移民。


(三):美國的例子是它以英文為正式的官方語文,並不存有「美語」──台灣補習班的廣告發明出來的垃圾概念。


語言


根據比利時的憲法,比利時正式的官方語文共有三個:法文、荷蘭文跟德文,總人口 1,044 萬人(比台灣少)。根據《國際郵件》官網的資料,58 比利時民眾是荷蘭語裔,31.9 是法語裔,0.69 是德語裔。在比利時的首都布魯塞爾,它是九成的法語裔,全地區計有 9.35 可掌握法文、荷蘭文雙語。我們注意到一件事:全比利時以荷蘭語裔民眾過半數,但政治中心卻是以法文運作。參看下面比利時語區圖(更大尺寸的圖可至相簿尋得並複製)。



政經


整個比利時被劃成三大地區,分別是荷蘭語區的弗藍德(Flandre)、法語區的瓦隆尼亞(Wallonie)跟首都布魯塞爾地區(Bruxelles-Capitale)。整個比利時識字率接近百分之百,但注意看國民所得:如果整個歐洲聯盟(EUR 25)的標準是 100,整個比利時是位在 118.1(用美元計算是 28,282,但是:


弗藍德地區116.9


瓦隆尼亞地區:85


首都布魯塞爾地區237.6


我們注意到首都布魯塞爾地區是比利時全國 118.1 的兩倍(這很正常),但在首都之外,荷蘭語區的 116.9 高於法語區的 85;很多族群的偏見都跟這有關係:荷蘭語裔的人會認為法語裔的人比較窮、比較粗魯、比較沒文化。


很抱歉周星星我沒有更精確的數字證明比利時的雙語能力,但以下的陳述是事實:荷蘭語裔的人能夠掌握法文的人,比法語裔的人能夠掌握荷蘭文的人,要多很多很多。說法語裔的人比較懶惰不願意學習荷蘭文,這是一件事實,但在政治上這事卻不能說。


弗藍德民族主義


比利時這個國家的最大內憂就是弗藍德民族主義。法語裔的人希望比利時繼續維持現狀,他們不希望弗藍德獨立出去,更不願意法語區自己獨立出來。弗藍德民族主義已成立一個極右派政黨 Vlaams Belang(弗藍德利益),最近幾次選舉在安特衛普很被支持。


一位弗藍德的政治領袖 Yves Leterme(尬的,很法文的姓氏呀──沒錯,來自他父親;但 Yves Leterme 弗藍德民族主義的活躍份子)今年八月十七號向法國的《解放報》說「法語裔(的人)的智能似乎還不到能夠學習荷蘭文的狀態」,「法語裔的政治人物,甚至是這個國家的國王,都有說不出流利的荷蘭文的障礙」,可以想像這一個多月比利時報紙、電視都在討論什麼問題。弗藍德地區的人真的全要從比利時獨立出來嗎?


周星星我先直接說:建議說「那就乾脆弗藍德地區獨立出來跟荷蘭合併,瓦隆尼亞地區獨立出來跟法國合併,如何?」就是一種智障。(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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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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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4筆)
1.
看你這樣介紹很有趣。 我已經看到了台灣在裡面。星星你的學識真淵博。
 
Noel 雪梨睡魔 於 2006-10-02 19:15:22 留言 |
2.
Noel 不要誤會。其實,只要之前有一點概念,然後再找一些數據即可。難在消化資料、打字,大家三分鐘看得完的網誌,我大概花了一整個下午到晚上,包含用小畫家畫圖的時間。
不過,如果之前沒概念,那就很難了。有些人可以說:「當影評人有什麼了不起,上 IMDB 就什麼都有了。」錯!我就丟一個題目:麻煩介紹一下 Philippe Garrel……
小細節,一般人很難記得住,所以需要字典、百科全書。但,消化資訊、如何詮釋,才是展現功力的地方。
 
周星星 於 2006-10-03 12:36:02 留言 |
3.
Philippe Garrel
我只知道他家可算是法國影劇世家
一家三代都跟電影脫不了關係

說到法蘭德斯跟瓦隆區的糾葛
記得有一次到法蘭德斯區玩
我只能用法文跟一家麵包店老闆溝通
中年老闆打死都不願意跟我講法文(很明顯他懂我說的話)
他寧可用英文結結巴巴地回應

我認識的法語系比利時人的確少有人會費心去學法蘭德斯文
但還是有人刻意把雙語學好
所以...看人吧
 
lilou 於 2006-10-04 16:16:45 留言 |
4.
再補充一下
*美語*並不一定是台灣美語班胡亂搞出來的
法國也有*美語*的觀念
以區別英美用的英文
所以有些美國法文版譯本
你會看到版權頁上寫*從美語翻譯過來...*
這樣的區別其實無傷大雅
 
lilou 於 2006-10-04 16:22:11 留言 |
5.
「de l'américain」我把它解讀成是「從美國」翻譯過來。如果寫說「de l'anglais」,意義較模糊:是「從英文」翻譯過來,還是「從英國(英格蘭)」翻譯過來?所以,「de l'américain」只單獨出現在出版業;就好像也會出現「de l'argentin」(從阿根廷翻譯過來),但真正意義或許只是要標示原著小說出自哪一國,並不是真的告訴我們說它是「從阿根廷文」翻譯過來。因此我比較認定它是「從美國」翻譯過來。
換到別的地方,說美國人的語言是「l'américain」(美語),從未有之。即使是用英文,美國人也說我們美國人講的是「English」(英語),我也從未聽聞說我們美國人講的是「American」(美語)。
因此,依在下之見,把「de l'américain」解讀成「從美語」翻譯過來,顯然不妥。
另外是題外話:我在布魯日遊玩的時候,免不了逛了一家書店。因為位在布魯日,書店裡的書幾乎都是荷蘭文的書。我想:再怎麼樣我都還是看不懂,乾脆不要買了。不過,突然就很想找安妮法蘭克的《日記》,很可能是出於炫耀心態。於是,我還是跟一位年輕的小姐,用法文問有沒有安妮法蘭克的書。她也是用法文回答我,但真的有點勉強,不知道是口音的問題,還是還不能完全駕馭法文(她的年紀約是中學生或大學生)。這些都無礙啦,我覺得重點是大家都能彼此尊重。像我,我的法文講得比英文還流利,要我到了弗藍德故意不講法文還要裝成是一般亞洲觀光客講英文,真的太委屈自己;因為我的英文口語很破呀。
 
周星星 於 2006-10-04 17:46:41 留言 |
6.
我就是在布魯日遇到那位堅持不跟我講法文的大叔啊(苦笑)

 
lilou 於 2006-10-04 23:10:24 留言 |
7.
"美國的例子是它以英文為正式的官方語文,並不存有「美語」─台灣補習班的廣告發明出來的垃圾概念。"

美國人說的英文與英國人說的英文已經有所不同。雖然,比起兩個不同的語言,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可說是大同小異,但實際上,就兩者的發音\詞彙\習慣用語...等而言,兩者間的差異(在某些觀點上)已不可忽視。而美語其實是美式英語的簡稱,是其他外國人用來區分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的慣稱。許多網頁都有提供"英式英語"(English UK)和"美式英語"(English US)的選擇,不只有台灣用"美語"來稱呼美國人說的英語。

" 「de l'américain」我把它解讀成是「從美國」翻譯過來。"

翻譯只能是從「一個語言」翻譯過來
不是從「一個國家」翻譯過來
 
daria 於 2006-10-04 23:52:33 留言 |
8.
正是因為你們一直看重英國的英文和美國的英文之間微妙的差異,所以你們認為「美語」不應該像我說的是不應該存在,所以你們認為繼續使用「美語」一詞無傷大雅。
您自己提供的選項:"English UK" 跟 "English US",它們的主體不正是 "English"?
根據您的邏輯,加拿大的語言正是加語,而且有英語式加語、法語式加語。妮可基曼跟梅爾吉伯遜講的話是澳語,《斷背山》中的希斯萊傑跟傑克吉連霍爾是用澳語跟美語彼此溝通。新加坡人和南非人講的各別是新加坡語跟南非語,都柏林人講的話剛好就是愛爾蘭語而不是英語(最後這一例將是『天啊!』)。
我根本不否認彼此之間的差異,我看重的只是大家怎麼去認定那個語言、那個語言怎麼被定義。連美國人都說他們的官方語言就是 "English",麻煩請把 "English" 這個字翻譯成中文?
Daria 您的誤解更嚴重:您說「翻譯只能是從『一個語言』翻譯過來,不是從『一個國家』翻譯過來。」您根本沒理解到我所講的語境。
在法國出版界,我們會在文學雜誌上、書籍的版權頁上註明例如:「traduit de l'américain」、「traduit du brésilien」、「traduit de l'autrichien」,很抱歉,根據我的理解,正應該翻譯成「從美國翻譯過來」、「從巴西翻譯過來」、「從奧地利翻譯過來」,因為它指涉的正是原著出版的國家。看一本 Jelinek 的法譯本,任何人都知道原著是德文,但是「traduit de l'autrichien」(從奧地利翻譯過來)正是指原著翻譯自奧地利作家,因此我們不該把它翻譯成說「翻譯自奧地利文」。
 
周星星 於 2006-10-05 00:32:06 留言 |
9.
以最後一個例子來說
會不會出版社想說的是
*從奧地利式德文翻譯過來的*?
 
lilou 於 2006-10-05 01:00:05 留言 |
10.
我想請問周先生

1. 如您所言,「traduit de l'américain」是指「從美國翻譯過來」,為何不直接寫「traduit des Etats-Unis」 ?

2. 若「traduit du français」指「從法國翻譯過來」,那麼北非三小國或某些法屬地區的「法語作家」該怎麼辦呢 ? 譯成「從突尼西亞翻譯過來」似乎無法讓讀者看出原著是阿語或法語 。

3. 「traduit du français canadien」,可否譯為「從加拿大法語區翻譯過來」 ? 但「出版地點」也有可能在加拿大英語區,不是嗎 ? 是否應該譯成「加拿大法語」較妥。

以上是敝人一點愚見,請多指教。

 
daria 於 2006-10-05 01:47:59 留言 |
11.
翻譯,必定要考慮到語境。
「Je prends le TGV.」我會把它翻譯成「我坐 TGV.」很抱歉,我只處理到這樣地步。
您提的問題接近犯規:也就是說,我已經先看到中文「我坐 TGV.」,那為什麼法文不寫「Je m'assieds le TGV.」?
另外一例類似。我會把「Je parle français.」翻譯成「我說法文。」但我可不可以說「我說法文。」的法文是「Je dis français.」?理論上因為沒看到語境,所以才會做出錯誤的反推動作。
在正常狀況下,「我說法文。」被我理解是「Je parle français.」但如果是以下對話呢?
「Parlez-vous une autre langue étrangère ?」(您會說其它的外文嗎?)
「Oui, je parle aussi français.」(是的,我還會說法文。)
「Vous parlez aussi anglais ?」(您還會說英文?)
「Non, j'ai dit français.」(不是,我是說法文。)
我故意在第一例選了一個中文的動詞「坐」,但是坐火車的「坐」顯然跟真正坐下來的動作不同。
讓我稍微回答您的問題。
第一,我不是法國人,我沒辦法解答為什麼不用「traduit des Etats-Unis」。根據我對法文的理解,「traduit des Etats-Unis」文法是對的,但我唸起來就不順,因為似乎沒有人這樣用。
第二,我是台灣人,所以我只是根據已經有的詞語,嘗試把它翻譯成意思比較接近的中文而已。
第三,您舉的例,我不知道是故意,還是真的忽略了情境。魁北克小說家在法國出版小說,常有;但都是法文,為什麼還要「traduit」?北非的小說家也類似,直接以法文撰寫的小說出版的就是法文原本,為什麼還需要翻譯?(下面繼續)
 
周星星 於 2006-10-05 11:51:29 留言 |
12.
讓我做更全面的介紹。
法國出版業蓬勃,翻譯世界各地小說,常有。一般來說,我們只註明是從哪一個語言翻譯過來。比如,「traduit de l'hebreu」是指「從希伯來文翻譯過來」,「traduit du yiddish」是指「從意第緒語翻譯過來」,這些應該都是正常狀況。
我更常見到的是「traduit de l'anglais (Etats-Unis)」,「從英文翻譯過來(美國)」,用括號註明國家。如同「traduit de l'espagnol (Argentine)」,「從西班牙文翻譯過來(阿根廷)」,這樣比較不會造成誤解。
但是,當某些雜誌、某些記者、某些出版社寫說「traduit de l'américain」、「traduit du brésilien」,我的困惑是:難道我要把它理解成、翻譯成「從美語翻譯過來」、「從巴西文翻譯過來」嗎?我不確定我是否看過「traduit du canadien」,因為我們已經知道魁北克的小說並不需要翻譯,所以我可以把它理解成是翻譯自加拿大的英文小說。
所以,我的判斷是,那些都不是成規,而是習俗。也就是說,如果他們不習慣用「traduit du canadien」的話,大可用「traduit de l'anglais (Canada)」,從英文翻譯過來(加拿大)。比如,如果法國人根本不在乎中國跟台灣的分別,他們都可以為莫言以及張大春的小說註明「traduit du chinois」(從中文翻譯過來)。一旦出現「traduit du chinois」跟「traduit du taïwanais」就很微妙了。
我只處理一條一條法文如何翻譯成適當的中文的問題。您把「我為『traduit de l'américain』解讀成是從美國翻譯過來」這件事誤解成「我把所有的『traduit de』都當成是從國家翻譯過來」,這就是錯誤的反推。我的立場很簡單:
一,「traduit de l'anglais」就是從英文翻譯過來,「traduit de l'hebreu」就是從希伯來文翻譯過來。
二,當我碰到「traduit de l'américain」、「traduit du brésilien」時,我傾向認定那是從哪一國翻譯過來,而不是直接指那個「語文」。
所以,其實換我向您提問題:
1. 您如何翻譯「traduit de l'américain」?
2. 您如何翻譯「traduit du brésilien」?
3. 您如何翻譯「traduit de l'autrichien」?
4. 您如何翻譯「traduit du chilien」?
5. 您如何翻譯「traduit de l'anglais」?
 
周星星 於 2006-10-05 12:22:04 留言 |
13.
您說的對
法國人不會說"traduit des Etats-Unis"
就像中國人或台灣人也不會說"從美國翻譯過來"一樣
這兩句話都是文法正確 但語意有問題

查一下字典"翻譯"或"traduire"的定義
或者詢問法國人(我也問過我的法國朋友)
就可知道"traduit de l'américain"是指"美語"或"美國"
我知道您本身不接受"美語"這個概念(畢竟是個新概念)
這是個人喜好問題 他人無置喙餘地
只要在翻譯時達到"意思相同"即可
但試問 "譯自美國" = "譯自英語(美國)" 嗎 ?
未必 (別忘記美國境內龐大的西班牙族群 他們也有自己的出版社)
頂多可將"traduit de l'américain"詮釋為"譯自英語(美國)"
因為"從美國翻譯過來"這個說法既無法顯示出翻譯源語
也不符合中文的用法

最後 我想補充的是
拉丁語系最初只有拉丁文
但隨著拉丁語國家或民族各自獨立發展
於是有了今天的法語 \ 義大利語 \ 西班牙語...等等
語言是活的 會不斷演變
英國英語和美國英語分開發展的結果
只會使得它們之間的差異性逐漸拉大 而不是縮小
之後演變成兩個獨立的語言
也許今天對您而言 談 "美語" 仍言之過早
可是許多人已經接受這個概念
且 別忘了
"美語" = "美國英語"
少了這個前提 再多的辯論都是空談

NB
1. 之前舉的例子並非只限於法文 (抱歉讓您有法文為何要翻成法文的困擾)
2. 讀了您所撰寫的關於比利時的文章 以他人為借鏡來談論台灣 言簡意賅引人省思 多謝




 
daria 於 2006-10-05 19:47:32 留言 |
14.
所以,為什麼您要迴避我向您提的問題呢?
1. 您如何翻譯「traduit de l'américain」?
2. 您如何翻譯「traduit du brésilien」?
3. 您如何翻譯「traduit de l'autrichien」?
4. 您如何翻譯「traduit du chilien」?
5. 您如何翻譯「traduit de l'anglais」?
我會問這些問題,當然是有理由,因為您可能比在下更瞭解翻譯的奧妙,說不定我就因此得到更好的譯法。
讀完您的意見,很抱歉,我又有更多的問題請教您。
6. 當本人正在質疑「美語」的正當性,您卻說如果不承認「美語即是美國英語」那就什麼都不用談(因為變成空談,如您所說)。但是,您可不可以同樣地告訴我何謂「加語」,這個我在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看到的補習班廣告招牌用語?
7. 為什麼您獨厚美國英語享有「美語」之權,但美國西班牙語,卻不能享有「美語」之權?(對不起,我明知故問,又再空談)
您問我「譯自美國」 = 「譯自英語(美國)」嗎?我要說:
第一,我本人並沒有說以上這句話。
第二,您問我那個問題,我就直接回答說不是。
第三,您使用的方法是把背後沒有明說的東西明說出來,這我同意。換句話說,看到「de l'autrichien」翻成「譯自德文(奧地利)」這我可以接受。
第四,所以到最後如上例,我還是堅持是譯自德文,而不存有奧地利文。
您是否同意蘇格蘭的 English 跟英格蘭的 English 存有差異?是的,我認為。但,蘇格蘭的 English 跟英格蘭的 English 都還是 English,也就是英文。所以,就算紐約、雪梨、新德里的英文可能差距很大,很抱歉全都還是 English,也就是英文。根據現有的物質基礎,很抱歉,我看不出來在一千年內美國的英文跟英國的英文會演變成兩個獨立的語言,因為現在有網路、有更綿密的教育體系、廣電傳播媒體,我們只會讓現有的英文文法繼續被教授下去,不是像六百年前因為交通不便、因為發音方式不同、因為拼法不同而演變成文法非常不一樣的語文。我們看不到那一日來驗證我的預測,但看過語言的發展史,我認為 3006 年美國人的英文文法應該還是很接近英國人的英文文法。
我的小小網誌能讓人省思,是在下的榮幸。
 
周星星 於 2006-10-05 22:24:03 留言 |
15.
英語是美國第一大語言(也是官方語言)
"美語"不會讓人產生"美國西班牙語"的聯想
所以可用"譯自美語"這個說法

大部分的法國人知道奧地利說的是德語 台灣人則未必
若將 "traduit de l'autrichien" 直翻 "奧地利語" 容易產生意思混淆
故以"譯自奧地利德語"為佳(總之不能說"譯自奧地利")

加國境內有英語區和法語區(兩個官方語言)
應有"加拿大法語"或"加拿大英語"之分

其它例子亦同
不會混淆原意的可直譯 如"美語"
會混淆原意的可意譯 如"巴西葡萄牙語"

至於交通\通訊方便對於語言獨立發展的影響
請參考"法國法語"與"魁北克法語"的差別
在法國看加拿大法語電影是有字幕的
其發音和用語與法國法語差別太大 連法國人自己都需要翻譯

會問您「譯自美國」=「譯自英語(美國)」?
是因為翻譯的目的旨在傳達相同的意思
將 traduit de l"américain 譯成"譯自美國"
與其原意"譯自美國英語"便有所分歧了

週末愉快 :-)




 
daria 於 2006-10-06 18:21:56 留言 |
16.
〈向 Philippe Garrel 導演致敬〉的專題,是我看完今年金馬影展節目手冊最想砸下重金
全數觀賞的片單!可惜上網搜尋均為導演得銀師獎或者他的兒子演員(The Dreamers)、(Ma
mere)等新聞,導演本身的作品在台灣似乎沒有被深入討論;順著連結到這兒發現竟也只是提到名
字........抱歉與本篇主題無關,但仍期待周星星撥冗簡介這位導演,感激不盡!
 
Bruno 於 2006-10-20 15:07:05 留言 |
17.
今年金馬獎最優的單元就是這個。其它片,有些是沒看也不會死;有些是反正就要作商業放映。
其實,我對 Philippe Garrel 也不熟。因為他在法國電影界是非常邊緣的人物,問一般法國影迷他們也不見得認識這位導演的作品。而且,他的作品很罕見,電視上不會播、藝文台 Arte 也很少播。
所以,無知的我常好奇,到底 Philippe Garrel 如何維生。
《電影筆記》開始有系統地發他的 DVD,我會用數位相機翻拍一些這些 DVD 的封面。
所以,幾乎都是很重的影迷才能夠瞭 Philippe Garrel,因此,這一次能夠有他最重要的片到台灣,並且有中文字幕,絕對是罕見,而且是今年金馬影展最最重要的單元。畢竟大部分觀眾只能夠用這樣的方式來理解他,並不能像我說郵購他的 DVD 又不需要任何的字幕。
其實,有機會我也是想把他看完(我只有他兩部片的 DVD),因為他是奉獻他一生都在拍作者電影。現在不知道需不需要他的兒子 Louis Garrel 給他零用錢……
 
周星星 於 2006-10-20 20:48:20 留言 |
18.
衝著周星星的【加持】,為了能看齊這個單元的片子,今兒特地趕往搶購套票;如果周星星對這次
金馬影展還有其他片子的推薦,也期待您不吝羅列,謝謝您的指教!
 
Bruno 於 2006-10-22 00:12:57 留言 |
19.
的確
PG的確比較邊緣
就是要把握影展單元這樣的好機會來看
在法國想看還不一定看得到啊
睡飽了 有心理準備 再去看可能比較好


 
lilou 於 2006-10-22 01:21:53 留言 |
20.
Philippe Garrel好像有在靠教書為生
影片很少有機會看到,的確很可惜




 
shihlun 於 2006-10-25 20:59:44 留言 |
21.
有這麼可惜嗎?
之前出過兩部大陸DVD:"晚風"跟"她在陽光下過了把小時"
都不怎麼精采
最近又有一部"制服情人"朋友說不錯....
不過,其實看不到的導演實在太多了
大概不差這一個

女性影展都出了杜哈絲來了
那像霍-格里葉的呢?
我好不容易也才看了"橫越歐洲特快車"跟"伊甸園之後"
以及兩部沒有字幕的"被囚的美女"跟"不朽的女人"
沒能有系統看像這類導演的電影
才真的可惜呀

話說...杜哈絲的東西
有時候聽聽就好
就像些現代音樂一樣
聽過怎麼做比真的聆賞來得過癮
像那首"4:33"
 
肥內 於 2006-10-26 15:20:52 留言 |
22.
你好, 關於比利時荷語區語法語區之間的愛恨情仇, 不是如此簡單而偏頗的一篇文章所付予的概念就可以
解釋清楚的. 光是看見荷語區如今的經濟發展, 很多人想當然耳地以為, 法語區的人們就是比較次等而落
魄. 然而如果不說出來, 旁人可能還不知道, 在五六十年前, 很多荷語區的父母, 其實是情願自己的孩子會
說法語而非荷語. 五六十年前, 瓦隆區曾因為煤礦業的蓬勃, 讓法藍德司的農業區相形之下顯得異常貧困.
法藍德司區處於劣勢,法語區為政治文化上的霸權, 所以, 瓦隆人過去是不習慣, 也不覺得有必要學荷語
的. 畢竟, 這世界上有幾個國家說荷語呢? 只有語言上弱勢國家的人民才需要努力學習外語. 這也是為什
麼法國和美國人不愛說外語的因不是嘛? 所以荷語區的人民非常習慣學習外語. 而當瓦隆區因煤礦業不
再, 經濟沒落, 法藍德司區在經濟角力上以許多政治上不能說, 卻足以令人詬病的方式得到多數的財力支
援, 而造就了他們現有的狀況. 他門汲汲營營的方是不是不像在復仇的. 什麼仇呢? 過去被法語文化統治
支配的仇. 我想這篇文章很明顯的是一篇荷語區的文宣. 沒有一個國家的背景是一偏短文足以道盡的. 比
利時法荷語區之間的差異. 其實有很深的歷史淵源.
 
果凍 於 2007-07-22 03:37:09 留言 |
23.
您好,
非常感謝您精闢的介紹以及偏頗的文字。我的文章變成「很明顯的」選邊選到荷蘭文地區的「文宣」(propagande)?我有一開始就說我要「道盡」比利時的歷史嗎?
請您到別的部落格吧。別的部落格有更多更多的文章,您可以跑去跟其他的格主說:電影評論的東西並非「一篇短文足以道盡」,全球化的問題並非「一篇短文足以道盡」,台灣的轉型正義的問題並非「一篇短文足以道盡」,蘇建和案並非「一篇短文足以道盡」,還有自承果凍的思想並非「一篇短文足以道盡」——最後這一點我完全同意。
 
龜山的周星星 於 2007-07-22 09:35:28 留言 |
24.
我的回應跟周星星是不是寫影評完全無關, 也跟周星星其他類別的文章無關, 我只對您關於比利時的
介紹有興趣. 我很高興您最後認同我所說的"一篇短文不足以道盡全面" 這樣的觀點. 至於我所說: “這篇
文章很明顯的是一篇荷語區的文宣“, 針對的並不是您周星星, 而是您所提供的部份資訊是來自於荷語
區民族主義者的文宣所造成的效果. 我只是很簡單的以為, 如果您覺得您對國際政治事務的文字創作
只是個人興趣, 您並不在意您的文字是否具有任何資訊傳遞上的價值. 那我很抱歉我高估了您部落格
可以帶來的資訊影響力. 但是, 如果您真的認為"比利時的社會價值值得台灣人引以為借鏡", 如果您認
為比利時的民族主義值得台灣人有所了解. 那您大可以選擇中立的資料, 以及不帶負面情緒性的描寫
(所謂的負面情緒性描寫, 例如: 懶惰, 粗俗, 智能還不到, 有障礙, 之類的用語)來進行介紹性的寫作. 而
非借用比利時極右派的口述說詞來反映比利時荷法語區之間的差異. 看來您的這篇文章還有下文, 個
人非常期待後續的閱讀.
 
果凍 於 2007-07-22 20:21:02 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