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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高。女兒。書。 (上篇)
kao0612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5:19:08 | 娑婆異想
 
民國三0年初,台南新營。一個年輕女人挑著扁擔離家出走,竹籃裡分別裝著小男孩和行李,跑沒多遠,被夫家追上,搶走小孩。女人不願意和花天酒地的丈夫繼續生活,從此一去不返。而浪蕩子揮霍度日,沒幾年散盡家產,只好回家鄉做點小生意,把已經讀國小的幼兒,託付給異鄉的朋友。

那個小男孩是我爸爸,從國小就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常常得在夜間3、4點就得起床到田裡幫忙,靠著自己半工半讀一直到大學畢業。「考大學那年,妳阿公還去廟裡拜拜,求菩薩保佑落榜,因為沒錢繳學費,幸好考上師範有公費補助,所以能繼續上大學」。老高極少對三個女兒聊起身世,難得興起談點過去的坎坷,雖然滿嘴說苦,卻是滿臉微笑。老高年輕時真像賣火柴的小女孩,在寂寥的街上,孤零零地沒人發現、沒人關心。當全家人溫馨地在餐桌上享用幸福,也從來沒有人問過他「爸爸,以前誰陪你一起吃年夜飯」?

去年春天,救護車送爸爸到醫院,癌細胞隨著淋巴腺吞噬腸、胃、肺部,醫生說病人多重器官衰竭,爸虛弱到無法說話,臉上依然保持微笑,到了下午已經無力睜開眼睛,卻還用盡剩餘的體力抬起屁股,方便我們幫他換尿布。老高喜歡帶給別人快樂,總是替別人著想,不喜歡麻煩他人,直到臨終前。

或許他覺得人生像浮雲,「家」對他而言,只是落腳處,這輩子無論搬到哪裡,書房才像是他的根。爸爸和我一起生活的歲月只有15年,不到我生命1/2的長度。或許爸爸擔心有朝一日,我因為失去他而迷失方向,預先幫我安排歸宿,在他的根上,堆砌一本又一本的書。

老高第一次送書給女兒,是我四五歲的時候。爸從台北旅行回來,帶了兩本童書《孫叔敖與兩頭蛇》、《遊子吟》,興沖沖翻開一頁,原本是教忠教孝的內容,插圖卻畫的像鬼魅般陰沉灰暗,我這個小鄉巴佬,嚇的嚎啕大哭把書甩掉,逗得老高笑嘻嘻地,媽媽在一旁很不悅,忿忿叨唸著「這個不懂孝順的孩子」。

原本愛買書的老高,更加積極。每次和爸爸逛書局,我想買多少,從來沒有數量限制,其餘的吃喝玩樂,只要在他認定「有益身心」的範圍內,幾乎是有求必應。老高很多學生都曾對我說「真羨慕妳有這樣的爸爸」。每次聽到這種話,表面裝的很不在乎,其實心裡很得意,不過,說實話,我當時真不知道有什麼可羨慕,因為太習慣父愛,覺得一切理所當然。對於冥頑愚昧的人來說,「失去後才知道珍惜」這種極其枯燥乏味的名言,往往非得等到親身體驗,才能領悟苦澀翻攪著酸楚的滋味。

有次陪爸爸到朋友家,在客廳我發現漫畫大王,這款少年雜誌還有摺紙玩具之類的小玩意兒,在民國60年代,真的很稀奇,忍不住羨慕:「你爸真好」!那男孩回答「是你爸訂給我的」。當時,覺得老高像是別人的爸爸。雖然父母只靠公教人員的收入,沒辦法讓我們揮霍,但是爸爸對家人和朋友的大方,常常超出他的能力。訂雜誌送書只是小事,讓窮學生來家裡住、拿薪水當獎學金、連退休金都可以送給生意失敗的學生……。

我讀國中的時候,大概是爸爸藏書的全盛時期,除了買書,曾在單月創下15種以上的雜誌期刊紀錄(不包括大方佈施出去給朋友學生的)。一堆書報雜誌,就這樣無止盡地蔓延,佔據了透天三層樓房,每一層樓都有書櫃,擺不下的就從各角落地上堆疊起。有幾個書櫃的深度可以容納前後兩排,前方琳瑯滿目擠滿蘇格拉底、赫塞、孔孟、四庫……大堆頭東西方偉人思想著述,拋開正經的知識,後排才是真正精采的地方,除了一些被冷落、兒童不宜的六朝艷詩、金瓶梅,還藏著私房錢、秘密書信……。唉,爸雖然是君子,但我身上總有些部份來自媽媽的遺傳 ─ 偷窺……。

或許老高成長過程沒有家庭的溫暖,所以沉溺在悲情氛圍中,他很喜歡寫下這類的字句眉批:「寂寞是一種美」、「孤獨是享受」,又常說「書是人生永遠的伴侶」。雖然我是他女兒,對這種矛盾心態很不以為然,每次偷看完他的書信,真想當面反駁「既然有書當伴侶,何來的寂寞和孤獨」?而且他三十歲以後的人生,過著極熱鬧又多采多姿的日子。

書房內的秘密,媽媽多少也知道,但是遺傳自爸爸的部份,我比媽更能讀懂爸爸。從國小開始就有個揮之不去的感覺,總有一天爸爸會離開這個家,雖然我也想幫媽媽留住爸爸,但是,很難,因為,我如果是爸,我也想走……。

 

阿福~你的名字真好聽
kao0612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6:58:10 | 未分類
三十好幾的小妹,生了個胖兒子。她的公婆盼了好幾年,終於等到延續香火的長孫。才懷孕四、五個月的時後,小妹的公公就去書局買命名的書,迫不及待想幫孫子取名字。但是妹妹卻希望能夠幫自己的孩子命名。
 
親家公不但有博士學位,之前也是知名飲料公司的廠長,本身除了有學問之外,還有老人家的頑固。妹妹屬牛,她的頑固可能來自於天性吧,為了幫小孩的命名,公公與媳婦表面上互相尊重,但在暗地裡槓起來了。
 
還沒報戶口之前,小妹想盡辦法爭取為自己的小孩命名,為了這件事,她幾乎天天打電話給我抱怨。為了平息小妹的牛脾氣,也因為妹婿非常孝順父母,我安撫小妹:「那就幫小孩取個小名吧,全名大部分都是對外稱呼用的,自家人叫小名就好,反正過幾年等小孩長大以後,真的想改名也不是不可以。」
 
最後,夫妻倆尊重公公的決定,小孩名字叫「博園」,但是小名叫「阿福」。這是妹婿取的名字,他的說法是:「小名俗氣一點、難聽一點比較好養」。
 
剛出生的小Baby最無辜,連「媽」都還不會叫,就因為大人之間的不同意見,就得開始學習適應自己的兩個名字–還有生為孫子和兒子的兩種身分。
 
坐完月之後,妹妹又開始抱怨,公婆在她面前抱著「阿福」的時候,會故意說:不要叫阿福喔,阿福難聽喔,要叫「博園」喔。
 
我身為阿福的阿姨,實在不想挑起妹妹和夫家的紛爭,但是也覺得親家公不近人情,只好告訴妹妹:下次妳就在公婆面前誇說:「阿福!阿福!”博園”這個名字是不是很好聽阿…… (((阿福))) !」

網路謠言 ~ 回收的垃圾
kao0612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49:19 | 生活雜記
卡內基說「謠言是一種傳染病」。這種傳染病不但沒有疫苗,隨著網路發達而更加壯大。謠言在古早時代只能透過口耳相傳,畢竟人工處理的效果有限,所以疫情受到地區和時間的控制;現在透過網路,流竄在BBS討論區、留言版、BLOG……數萬億網頁上,謠言幾乎是無止盡地擴大。
 
E-MAIL信件轉寄(Forward),成為全球網民共襄盛舉的事情,自己看過網路謠言也就罷了,還熱心地分享給大家,一則引人注意的網路謠言,彈指之間就能讓數十數百人收到,短時間內甚至蔓延全世界。「謠言止於智者」成為過期的口號,人們渴望謠言的程度,更甚於當一個智者。
 
收到朋友轉寄來的網路謠言,因為「有認識」所以多一份「信任」價值。煞有其事的內容,加上標題聳動,範圍涵蓋科技、健康、消費、慈善愛心……,聽起來似乎都與自己息息相關,弄得滑鼠非點下去不可。「維生素C+蝦類=砒霜、剛出爐麵包不能吃、雞蛋要用水加鹽清洗、電腦螢幕的灰塵會致癌……」,以上這些網路謠言,都已經有專家澄清「言過其實」。最近又開始有禽流感的新聞,媽媽特地打電話來提醒「洗雞蛋的水要加鹽喔」,我家的老母親根本就不會用電腦,真不知道她從哪兒聽來的「撇步」,但我非常確定:網路謠言沒有障礙、不分族群、成功滲透各角落。
 
E-MAIL用久了,收到轉寄的網路謠言,大部分都是直接刪除的「垃圾信」。但是收到「請救救他」!這類主旨的時候,不寄的話似乎太冷血,這些就成為「可回收的垃圾」,而資源回收發放的地方,當然又是通訊錄名單中的親友們。這些轉寄的信件,有真有假,就算是真實事件,也常常過了保存期限,像一些短期內就必須獲得器官捐贈的急救案件,搞到了三五年後還會收到,而且是原封不動的轉貼;朋友之中總是有人使用這些回收垃圾。
 
如果不想成為垃圾俱樂部中的一員,最好還是用信件標題搜尋一下網路,確定消息的準確度後再寄出。如果你不想繼續被這些信件騷擾,乾脆寄出另一封網路謠言「轉寄網路郵件,小心觸犯著作權」。
 
收到網路謠言,雖然讓人感覺錯亂、麻煩,至少反應你的人緣指標;信箱中網路謠言的多寡,跟人脈網路成正比;人緣好的呢,收的信自然多;萬一沒這些謠言來湊熱鬧,或許該檢討一下人際關係了。在經濟蕭條的環境中,經常收到謠言信件,表示朋友願意與你互動、分享,這大概是網路謠言最具價值的事了。

他不吵,他是妳兒子
kao0612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2:11:14 | 生活雜記
他不吵,他是妳兒子
 
年初五。趁著還在過節的興頭上,我和老公決定去百貨公司,把非用不可的消費券揮霍掉。從家裡出發,過兩個紅綠燈就有免費接駁車,搭上這輛約20人座的小巴,位置剛剛好坐滿,但是車廂內很安靜,氣氛沉甸甸地,整車擺明都是要去百貨公司購物的人,卻搞的像清明節專車。
 
幸好幾分鐘後,傳出些交談聲。有點人味才像過節嘛!在我後座,兩個中年婦女低聲聊天,感覺像是久未見面的姐妹或姑嫂,有講不完的話。前方靠近車門的單人座位,有個大約20歲上下的男生講著手機,聲調時高時低,夾雜著著奇怪語言,越來越大的音量引起注意,四周乘客不時轉頭打量他。這時,小巴士停靠在路邊的招呼站,一個媽媽帶著約莫8、9歲的小女孩上車,已經沒有座位。全車只有她們母女倆站著。
 
車門才關上,在我後座的婦人迫不及待喊著:「阿弟,讓座位給妹妹」。有人立刻站起來,就是那個講話怪怪的男生,他走到我身後,站在婦人座位旁才立定,就誇張嚷著:「喔,拍拍手,# $ * %^&……」。
 
這下全車的人都明白了,原來是個特殊小孩,從頭到尾他都是在自言自語。這個叫做阿弟的男生,站起來以後,講話更誇張更興奮,這下子直接了當成為焦點。
 
「回去要玩電腦嗎?要玩鋼琴嗎?要玩就不要吵!」他的媽媽哄著,提出交換條件,希望他安靜之外,其實也是”暗示”滿車的乘客,小強雖然身心障礙,但也很有才華。
「要!嗯嗯、哈哈,好棒好棒,拍拍手」阿弟回答後,又繼續他的獨白。
「不要吵,小聲一點」他的媽媽才出言制止完,又忙著和旁邊的婦女聊天。
之後幾分鐘路程,阿弟仍不時言自語,媽媽則是邊忙著聊天,又一邊命令阿弟安靜。
 
其實,稍微有點同情心的人,都會包容像阿弟這樣的孩子,但車上唯一不允許阿弟說話的人,卻是他的媽媽。或許站在母親的立場,她必須隨時管教、約束孩子的言行舉止。
 
養育身心障礙的兒子,辛苦與折磨絕非外人能體會,除了教會彈鋼琴和電腦,比起”正常”的孩子,阿弟更懂禮貌;全車沒人讓座,只有他站起來讓小妹妹坐。阿弟的媽媽非常了不起!
 
但是,我還是想告訴阿弟的媽媽,我能理解妳管教小孩,不希望孩子打擾到其他乘客的心情。但是車程只不過短短1、20分鐘,如果妳讓他坐在身旁,陪他講講話,或許妳就不會為了顧忌他人觀感,而頻頻命令他安靜。此外,妳在制止小孩講話的同時,自己不也是忙著聊天?
 
妳的兒子,只不過做著和妳一樣的事情。

維也納的八月,冬天?
kao0612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5:09:38 | 音樂隨想
因為海角七號翻紅,舒伯特的野玫瑰也沾了光,關於野玫瑰這首曲子誕生的故事,開始在網路流傳:
 
「那是在維也納一個寒風刺骨的冬天夜晚,十八歲的舒伯特正走在寂靜的回家路上,忽然看見一個小男孩,在深夜的街頭,手裏拿著一本書和一件舊衣服。舒伯特立刻明白小男孩要賣掉它們,心裏充滿同情和憐惜,雖然他自己也夠清寒,但還是把所有的錢掏出來,買了書,原來這是歌德的詩集,其中包括《野玫瑰》……,所以因緣際會之下,寫出了這首名曲……。」
 
可是,舒伯特寫的這首野玫瑰,是在1815年的八月,維也納的八月就算再怎麼冷,也不是冬天……
(Heidenroslein D. 257/ Op.3, No.3/ 19 August 1815)
 
藝術家越是窮困,飽受環境摧殘,似乎更能引起共鳴。後人為了要突顯藝術家的「偉大」,總是喜歡在貧苦的生活中,一直擴大悲情範圍,硬是弄些秋霜冬雪來點綴,變成後世憑弔偉人的公式。
 
總之野玫瑰是舒伯特的名曲之ㄧ,也流傳了將近200年。歌詞總共有三段,最後一段男孩不理會玫瑰的哭喊,終於摘下玫瑰,男孩到底侵犯的是靈魂?肉體?還是愛情原本就是一種摧殘?
 
瑞士著名的評論家Peter von Matt曾經為野玫瑰寫下意見:「這顯然是一首很粗俗的詩歌......可為什麼200年來仍常被人樂道呢?因為前兩段優美和諧給我們造成了一個假象,使我們很容易將那後兩句忽略掉了。」
 
我想,還是摘取舒伯特生前的故事來做註解:
舒伯特的朋友,曾向他提過意見,說他的作品「鄉土風味太濃了……」。
舒伯特回答說:「就是應該要這樣」。
 
關於野玫瑰這首曲子的故事,與其要去相信維也納有「八月冬季」,我寧可選擇相信舒伯特對自己的自信。
 

歌詞附註:
 
 
中文
男孩看見野玫瑰,荒地上的野玫瑰,
清早盛開真鮮美,急忙跑去近前看,
愈看愈覺歡喜,玫瑰 玫瑰 紅玫瑰,
荒地上的玫瑰。

男孩說我要採你,荒地上的野玫瑰,
玫瑰說我要刺你,使你常會想起我,
不敢輕舉妄為,玫瑰 玫瑰 紅玫瑰,
荒地上的玫瑰。

男孩終於來折它,荒地上的野玫瑰,
玫瑰刺他也不管,玫瑰叫著也不理,
只好由他折取,玫瑰 玫瑰 紅玫瑰,
荒地上的玫瑰。

德文
Sah ein Knab' ein Röslein stehn,
Röslein auf der Heiden,
war so jung und morgenschön,
lief er schnell, es nah zu sehn,
sah's mit vielen Freuden.
Röslein, Röslein, Röslein rot,
Röslein auf der Heiden.
Knabe sprach: "Ich breche dich,
Röslein auf der Heiden!"
Röslein sprach: "Ich steche dich,
dass du ewig denkst an mich,
und ich will's nicht leiden."
Röslein, Röslein, Röslein rot,
Röslein auf der Heiden.
Und der wilde Knabe brach
's Röslein auf der Heiden;
Röslein wehrte sich und stach,
half ihm doch kein Weh und Ach,
musst' es eben leiden.
Röslein, Röslein, Röslein rot,
Röslein auf der Heiden.

掃把的魔法
kao0612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6:23:56 | 娑婆異想

小時候,我總覺得拿掃把的人,不是媽媽就是巫婆。除了沒有尖帽子,沒有飛行的魔法之外,我媽生氣的時候,倒是頗像可怕的巫婆。到了童話書換成小說的年紀,開始學會分辨真假,已經不會幼稚到相信這世界上真的有騎掃把的巫婆,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還是有個拿掃把、咆嘯的媽媽
……
等進入社會,原本屬於神話國度的夢境,被工作壓力佔滿,經常是交不出企劃案的噩夢,媽媽也因為年紀大,變成慈祥的老太婆,不再做家事,掃把,成為可有可無的東西,躺在最不起眼的角落,掃把的魔法力量化為零。
前陣子翻看《太平廣記》、《封神演義》,斷斷續續的閱讀,意外發現掃把星,原來是姜太公的老婆馬氏!原來馬氏天性潑辣又勢利,當年嫌棄姜子牙,提出離婚,堪稱史上女性主義第一人。後來姜子牙封神時,不知道是用什麼樣的心情,拱著前妻成為掃把星,也就是窮神。
呵呵。掃把真是不堪啊,不但是邪門妖巫之類,要不就是悍婦的標誌。不過要是真的能騎著掃把,在天空飛翔遨遊,還是很誘惑的一件事。可惜我們只是凡人,不是巫婆,凡間的掃把,似乎只是悍婦、清潔工的專利。
可是有個凡夫,卻只靠著掃地,就學到呼風喚雨、差遣鬼神、長生不死的通天本事,這比騎掃把的巫婆更厲害千萬倍。
釋迦牟尼佛在世的時候,有一個非常愚笨的弟子,名字叫做周利槃陀伽,每次唸偈文,總是唸一句,忘一句。慈悲的佛只好叫他去掃地!如果是辦公室的一般員工,老闆叫你去掃地當清潔工的話,應該會覺得五雷轟頂,不如求去吧。
當年,佛教他一邊掃地時,一邊念著「拂塵除垢」。藉著掃除外在塵垢,也掃除內心的人欲、妄念,當他悟解後證得阿羅漢果,成為佛前十六尊者,並且受佛的囑託,留在世上護法,直到佛法傳遍整個世界為止。現在,周利槃陀伽尊者住在持軸山,並且還帶領著千六百位阿羅漢。
掃地竟能掃出這麼大的成就!而且掃地似乎比騎掃把容易學,只不過得先學會掃掉內心的髒亂汙垢,斷除一切欲念妄想。呵呵,這真是世界上最難的一件事,克服自己的欲念,能做到的話,凡人,不再只是凡人。
悍婦如我,應該慶幸找到了方法,可以學著掃地,每天去點惡,積點善,搞不好哪天能超越巫婆的飛天術。

剽悍的古典 ~ 聖彼得堡愛樂
kao0612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4:00:57 | 音樂隨想
聖彼得堡 愛樂
古典音樂 樂團列寧 俄羅斯 拿破崙 希特勒 俄國 彼得大帝 沙皇 葛令卡柴可夫斯基 蕭斯塔高維奇 史特拉汶斯基 霍洛維茲 米爾斯坦 世界十大 泰密卡諾夫 穆拉汶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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