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9, 2009
從時間觀的差異探討中國與西方傳統思維方式的區別
西元17世紀,哲學家霍布斯也思考了這個問題。他說:“對任何事物都可以說‘它曾經是’或‘它將要是’,“……說過去了的運動與說消滅了的運動是一樣的,而未來的運動與尚未開始的運動是相同的。”
上述思考包含著這樣的見解:由於事物在時間過程中不斷變化,事物的現在不同於它的過去,也不同于它的未來。事物的過去已經消逝而它的未來尚未到來,因此認為事物沒有客觀存在著的過去與未來。
《易經》作者則採取另一種方式來思考這個問題。《系辭上》說:“原始反終,故知生死之說。”即把事物的客觀存在理解為從生到死的時間期限,若要認識事物的存在,就要考察它從始至終的過程。《莊子•逍遙遊》以朝菌及蟪蛄(夏蟬)短暫的生命同古老的大椿樹進行了生動的對比。朝菌朝生暮死,夏蟬夏生秋死,而上古的大椿樹據說可以存活上萬年。由此可理解到,事物的存在期限雖然有長有短,但都是在時間上往來相隨的延續過程,在其時間期限內一切事物都有客觀存在的過去與將來。
《墨經》以“久”來規定時間,這與亞時士多德以“刹那”來規定時間適成對照。這是兩個不同的時間概念。《經下》說:“行修以久,說在先後。”《經說下》解釋道:“遠近,修也;先後,久也。民行修必已久。”意思是走完一段路程就要經歷一段時間,路程越長,所經歷的時間也越長。因此,“久”是一個在時間上前後相繼的延續概念,與無延續過程的“刹那”或“瞬間”的含義相反。西方哲學家把時間分為過去與未來二個部分或過去、現在及未來三個部分並對其進行單獨考察,先秦學者則主張把這幾個部分合在一起對時間過程進行完整的考察。《莊子•庚桑楚》注引《三蒼》雲:“往古來今曰宙”。這是從過去(往古)現在(今)及未來(來)三者不可分離的觀點出發對時間下定義,認為時間是從過去(往)到未來(來)的整個過程。《墨子•經上》說:“久,彌異時也。”其中“異時“指不同時刻,”彌“為總和之意。即認為時間是不同時刻的總和。《經說上》說:“久,合古今旦暮”認為時間是從古到今、從早到暮這樣一個延續的過程。從這種時間觀出發來解答上述問題,就可以說,任何存在於時間中的事物都有其客觀存在著的過去、現在及未來。
在西方哲學史上,人們採取上述方式來思考事物的過去與未來,根源於他們對事物生來變化的這樣一種理解:‘凡是存在的,必受時間的限制,轉瞬可以變為不存在。“這種見解由來已久。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有一句名言:“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其意思是在時間這條河流中一切事物變化得十分迅速,轉瞬之間此物已非此物。它是什麼,馬上已非什麼。因此他說:“我們走下而又不走下同一條河,我們存在而又不存在。”即認為由存在到不存在的變化僅只是極短的瞬間,這就是人們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的原因。這也就是西方哲學史上“瞬間”、“刹那”或“此刻”這類時間概念含義的來源,它的意思是指沒有任何延續過程的最短時間,猶如幾何學一條線段上的一個點,赫拉克利學派的克拉底魯秉承其老師的觀點繼續作了闡釋,斷言“就是涉足一次也未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