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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Google自2008年起強化經營網路廣告市場,評估全年關鍵字廣告營收可望較2007年成長40%,將優於整體市場預估平均3成的年增率表現;Google亞太區在線銷售及營運總監周文彪指出,Google在全球各地市場關鍵字營收都以40%年成長率為目標,台灣市場也可望達陣。
Google 的網路廣告營收以關鍵字類型為主;周文彪指出,由於近2年來網站數量持續增加,加上廣告主的總體預算持續減少,因此投放在單一大型入口網站的廣告集中度隨之降低,廣告預算開始轉往部落格或專業類型網站,也成為拓展關鍵字廣告的重要方向;目前Google在台灣約有1萬個線上合作夥伴,整體亞太區則約10萬個。
此外Google指出,觀察網路使用者的習慣,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網路使用經驗後,一般使用者已經可以辨識大型網站上純粹資訊與廣告的差異性,因此會自動避開網站上多數的廣告內容,至於嵌入在一般網頁內的連結訊息,由於與內容相關性高,獲得點擊的機率也跟著提升。
事實上2008年下半包括Google、雅虎奇摩等業者都將網路廣告發展重心放在關鍵字市場,據了解,由於台灣中小企業(SMB)超過100萬家,Google罕見以經銷商制度經營台灣市場,不過目前僅擁有3家合作夥伴,至於雅虎奇摩旗下則約有40家經銷商;Google指出,能經由系統解決的機制就不須透過人工處理,加強平台設計是未來重要方向,至於雅虎奇摩則有意強化扶植5家大型經銷商,2家業者雖然都關切關鍵字市場發展,但採取的策略卻不盡相同,未來的發展仍待觀察。
如果想買「數位相機」這個關鍵字,你必須對這個字出價。這個價錢 就是網路使用者每點擊一次廣告時你必須付出的金額。想購買這個字 的廠商很多,怎麼決定廣告被顯示出來時的順序呢?出價高者排前面。
這造成人人搶著排前面的盛況,某些關鍵字甚至達到點擊一次廣告主 就得付台幣60元的水準。然而廣告不該是比看誰錢多的遊戲,事實上 ,有些聰明的廣告主就懂得避開去搶熱門關鍵字所付出的高額代價。
例如,「數位相機」這個字由於競價者眾所以很貴,那麼改買「SONY 數位相機」與「富士數位相機」兩個關鍵字。由於競價者較少,所以 可以用較低單價就排名在前面。這是寧為雞口不為牛後的道理。
為什麼可以這樣買?因為數位相機是一個前三大品牌就囊括大部分市 佔率的市場,消費者購買時,品牌指名度非常的強!這當然反映在消 費者的搜尋引擎關鍵字使用行為上。所以上述關鍵字的搜尋頻率不低。
目前的關鍵字廣告仍然在純文字時代,因此創意空間確實比其他網路 廣告形式要少。如果未來能夠配合上網路影音廣告,相信會帶給閱聽 人更多視聽體驗,廣告人也會有更大發揮空間。觀看全文...
根據調查,77%的人們上網是為了搜尋。關鍵字廣告在先進國家早已是行銷慣用的手法,但在台灣才正要起步。目前Yahoo!奇摩每個月有高達8億3 千次的搜尋紀錄,預估台灣到2010年,網路會超越電視成為主流媒體。全球第一大搜尋網站Google,也於今年在台自尋廣告經銷商。台灣的廣告史上,即 將寫下新的一頁。
當你在電視上看到最近廣告大量曝光的「騎馬機」之後,突然想到媽媽的生日快到了,也許可以買一台送給她當禮物。此時,大多數人的下一個動作,就是上網打開搜尋引擎,鍵入「騎馬機」3個字,先找到所有的相關資料,然後決定隔天下班後,再到百貨公司把禮物買回家。
在日本的經常上網人口中,這個比例已經高達90%。而全台灣1030萬經常上網人口中,其中74%在消費購物前會先上網找資料。
宣告關鍵字廣告時代來臨
當上網者無論是否有消費的動機,只要他一進行搜尋的動作,與關鍵字有關的廣告就會立即映入 眼簾,這就是最近受到廣告人重視的「關鍵字廣告」。在台灣,2005年網路廣告市場共有30億元,搜尋廣告則約有5億元的規模,佔17%。網站「數位之 牆」牆主黃彥達認為,這是廣告主與閱聽人雙贏的廣告模式,由於精確打中閱聽人的需要,廣告點擊率動輒以5%起跳,讓幾乎已經對橫幅廣告僅0.1%的超低點 擊率感到絕望的廣告主,大呼不可思議。
關鍵字廣告吸引人之處在於,除了可以讓客戶自己找上門之外,它是按照點擊次數計費,也就 是如果消費者搜尋之後看到廣告,但沒有進入網站就不用收費,即便沒有實際營收,但在消費者心中已經留下了印象。在國內早期就進入關鍵字行銷的美商悠立科技 副總裁謝文怡說,關鍵字廣告正符合「長尾理論」的銷售模式,在國外已有許多企業把這個行銷模式當作一筆投資,例如德國某家大型航空公司,每個月固定投入幾 百萬元於關鍵字廣告。除了國際企業之外,謝文怡指出,關鍵字廣告對於預算有限的中小企業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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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關鍵字廣告愈來愈受到業者青睞,全球兩大入口網站Google與Yahoo!奇摩也掀起大戰。雖然兩家以搜尋引擎著稱,但從其關鍵字廣告的操作模式的 差異,就可得知其網站精神的不同。當在Google打入關鍵字之後,左頁是按照搜尋結果排序,在右邊頁面三分之一的版面才出現廣告;而Yahoo!奇摩除 了在右欄也出現廣告之外,按照使用者視覺習慣,首先看到的是與關鍵字相關的廣告,之後才是搜尋而得的結果。
Yahoo!奇摩目 前以價錢高低,決定廣告排序;而Google的遊戲規則較為複雜,必須同時兼顧高點擊率、價格因素及高關鍵字關聯性,才能愈早搶奪網友的視線。雖然網路廣 告是Google收入的一大來源,但你可能從未在Google上看過廣告,他們堅持,除非廣告與所顯示的搜索結果的頁面相關,否則Google不允許在搜 尋結果頁面上展示任何廣告。而所謂的關鍵字關聯性,則是由於Google相當注重使用者的感受,例如網友想要尋找「玫瑰花」,但進入該網站卻發現其乏善可 陳,無法滿足使用者對於玫瑰花資訊的需求,該網站就不符合Google精神,其網站評分自然無法得到Google評分員的讚賞,排序也會隨之後退。換言 之,想要在Google名列前茅,即使捧著大筆鈔票也是徒勞,必須要有縝密的廣告策略才能達到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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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十一日「 Google 排序用錢買得到?」一文,筆者任職於Google的台灣區關鍵字廣告代理公司,對於Google的排序有長期工作上的接觸與了解,確認其排序不是可以用錢買到的。
在Google網站上做關鍵字搜尋時,網頁的左側會出現搜尋結果,網頁右側會出現與該關鍵字相關的廣告。此廣告區的排序,與網站的品質、廣告文案與網站的關聯性、使用者點選率,及廣告主願意支付的金額有關。切題的廣告與網站,可以用遠低於廣告主願意支付的金額,來取得好的廣告排序,因此,關鍵字廣告的排序不是完全依照廣告費用的高低來決定。
對於連廣告排序都不是金錢掛帥的Google,其關鍵字搜尋結果的排序,當然更是不可能用錢買得到的。但是透過網站內容與架構的優化,左側排名是可以靠自我努力來改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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