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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偵探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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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8, 2007

書名:《名偵探的守則》
作者:東野圭吾
譯者:林依俐
出版社:全力
出版日期:2007年2月5日 初版第一刷

東野圭吾《名偵探的守則》尚未在台灣集結成冊前只看過幾篇,一直到它被做成一本書才有機會一窺全貌。天下一大五郎是小說中的名偵探,因此他說什麼就算什麼,而大河原番三則是襯托名偵探的警察角色,可以說他很卑微,但一方面也因為他內心無限的自白而顯得很偉大。

我自己看這些篇章時,幾乎笑不出來,還記得看到一半打電話告訴朋友:「欸,我笑不出來耶,這本書這麼好笑嗎?」直到看完回頭檢視,才慢慢整頓思緒思考它有意思或有趣味性的地方。

作者擅用推理小說常用的詭計或方法來寫出極有趣味性的小說,如:密室宣言、死前留言、時刻表詭計、分屍理由、童謠殺人、無頭屍體等,一一寫出推理小說中特有的規則,並以幽默且稍帶有諷刺的口吻描述,最後製造意想不到的結尾。傳統的推理小說中,偵探總是扮演著近似於神的角色,而警方等配角時常被錯誤的線索誤導或毫無理由地認為誰是兇手,然而進入《名偵探的守則》,偵探雖然在小說裡具有強大的影響力,真正能使偵探如此風光的幕後人物卻是大河原警部。他有多辛苦呢?透過小說角色對著讀者說話的方式,具體地表現出配角的無奈,打個最簡單的例子,便是因為不能在小說內比偵探更早揪出兇手身分,配角必須比偵探更早找出兇手,也為了讓偵探顯得與眾不同,必須犧牲自我顏面地出盡洋相和講一些不得體的話。

好在配角的心酸還有發洩之處,他能藉由取笑偵探達到舒緩的效果,比如主要人物出場介紹的地方,作者在天下一大五郎的下方寫上羞死人的「名偵探」字眼等。然而藉由配角突顯偵探、偵探必須合理地解釋命案現場佈置或兇手使用詭計的現象,卻也透顯出偵探的絕路。偵探必須告訴讀者這個密室之所以被塑造成密室的理由、這具屍體之所以頭消失的因素、當依照童謠順序進行殺人的同時,也必須點出其何以如此的原因,但如果偵探想不到呢?想破頭也想不到原因,該怎麼對讀者說明?

不得不說,推理小說的一些素材固然取自於現實社會,然而有的部分在小說中不顯得奇怪,轉換到現實生活上卻突兀不已,不過這並非壞事或缺點,而是能呈現出獨特性的一個點。密室殺人或不可能犯罪在推理小說中是常被拿來使用與挑戰的著名題材,然而在〈密室宣言:犯罪詭計之王〉篇章內,大河原不斷逼迫偵探講出「那個」,那個是什麼呢?就是講出「這是密室殺人」這句話。這個地方因為在小說使用十分平常,使我完全笑不出來,反而是看完林斯諺短篇作品被影像化改編成同名電影《羽球場的亡靈》,當林若平進入兇殺現場,他驚訝且吞吞吐吐地說出:「這是……密室殺人!」我才終於體會到那種真意而偷笑。

小說中多少帶點虛構的意味,因此不論人物多麼怪或是對話有點奇妙,讀者給予容忍度似乎還是比較高的,但當場景就位於我們熟悉或能接觸到的生活環境裡,便真的變得相當怪異了。

點出傳統推理小說的共同特色,並以幽默諷刺的方式表達,藉由反向操作進行彰顯,不落窠臼地塑造出獨特的味道與出人意表的情節,大概就是這本書特殊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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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筆)
1.
昨天剛看完這本書,
看到「密室殺人」變成辦案的禁忌詞語真的很好笑,
還有那奇妙的童謠殺人將某些知名小說諷刺的體無完膚,
從另一個面向來看這本書,或許東野圭吾是在針砭那些用到爛的詭計,
但我想即使是陳腐到不行的詭計,
還是需要作者的妙筆生花材有辦法繼續用。

P.S:初次留言請多多指教>///
 
栞 於 Aug 23, 2007 留言 |
2.
「密室殺人」真的要實際想像,讓自己身歷其境才能體會到那種好笑,至少我自己是這樣啦。

東野圭吾在這些被一用再用的詭計下還能產生有趣或意想不到的新意,真的很好玩。我想未來推理作家要寫的應該就如你所說,得在這些看似陳腐的詭計下有所突破才行,不過話說回來,要是沒突破,是不是會變成抄襲呀?

感謝光顧,請多指教囉,哈哈。
 
余小芳 於 Aug 23, 2007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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