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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的大丈夫週記由尚詰法律事務所吳俊達律師 擔任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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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3, 2009
日前安親班女老師遭男子持鏘鏘及頭部兩槍,開槍的兇嫌需然是有殺人並且棄屍的前科犯。
十六年前因殺害女友棄屍遭判刑入獄,坐牢兩年後便獲得假釋而出獄。
X,這會不會太誇張?這樣的犯刑居然才關兩年?有天理嗎?
真的很可怕耶,認識一個女生一個月,然後因為細故就拿刀子活生生把女生殺到死,殺死之後還能冷靜的把被害者女生的遺體扛出去丟棄,這樣的人被關兩年然後重新獲得自由,對死者的爸爸媽媽兄弟姊妹們這算是一個公道嗎?
媽的,這有公道可言嗎?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台北市昨發生一起駭人槍擊案。一名男子疑因不滿在安親班當老師的女友想分手,竟在安親班門口,當街以處決方式對女友頭部連開兩槍,其中一槍打中後腦,女老師當場倒臥血泊,送醫搶救仍命危;兇案發生時,近百名師生就在僅一門之隔的教室內上課,家長獲悉後驚恐地趕忙將孩子接回家。警方正全力追緝這名兇殘男子,據調查,男子十六年前即曾持刀殺死女友,不料多年後再度逞兇。
 警方調查,遭槍決受重傷的女老師黃瓊瑤(四十歲)任職的瑞光路華盛頓兒童托育中心,位於內湖科學園區鬧區,是托育、課輔二歲至十二歲孩童的安親班。黃女有過一次婚姻,與前夫育有二子,離婚後於兩年前與吳敏誠(四十四歲)交往;吳敏誠十六年前因殺害女友棄屍遭判刑入獄,坐牢兩年後出獄,卻遊手好閒,因脾氣暴躁,黃女一直想分手,但吳嫌不肯,兩人常爭吵,事情鬧到家人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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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高雄市發生一起兇殘弒親案!一名長年無業男子,不滿將他辛苦撫養長大的八十歲祖母常嘮叨他不找工作,長期對祖母施暴,但祖母仍為他向檢方求情;前天傍晚祖母再次叨念,他竟持鐵鍊痛擊祖母頭部及腹部,並猛踢已倒地的祖母頭、臉,更冷血地在一旁等祖母斷氣,警方獲報撞門逮人,但老人家送醫後不治。警方昨依殺人罪、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將孽孫送辦,檢方聲押獲准。
 

最可惡的是,兇嫌田姓男子(三十三歲,有詐欺、違反《洗錢防制法》、《家暴法》前科)被捕後竟向警方說:「我就是要讓奶奶死,而且要慢慢折磨、眼睜睜看她死!」兇嫌的姑姑等親友看到他毫無悔意,不禁痛罵:「王八蛋!你是不是人啊?簡直是冷血動物!」要求法院判死刑,「不要讓他回到社會害人!」警方也不禁搖頭說;「大逆不道、太不孝了!」
這起慘案發生在高市左營區一眷村內,死者是八十歲王姓老婦。死者家屬指出,兇嫌自小父母離異,二歲時父親就將他丟回老家由祖母撫養,但兇嫌一直遊手好閒、不積極工作,祖母因擔心,常叨念他;六年前兇嫌開始對祖母施暴,動輒推打。兩天前,兇嫌還對十二歲堂弟說:「我要和奶奶玩可怕的遊戲。」預告要弒親。

以上新聞取自蘋果日報
-----------------------------------------------------

看到第二則新聞,33歲了還不工作,靠祖母養活就算了,還這樣兇殘豪無人性,我不僅要問,真要取消死嗎??
這樣的人怎能不死?
說死刑一定又有人權團體會跑出來廢話說要照顧犯人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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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5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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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此篇為私密留言
雅 於 Sep 17, 2010 留言 |
34.
哎,看到這種新聞很感慨,那位老師,正是我同事小孩的導師
那天下午我看我同事哭的稀里嘩啦的
害哦都很傷心.....
 
vivi 於 May 6, 2010 留言 |
33.
如果有人膽敢這樣對我最親愛、從小最疼我的奶奶,我一定會殺了他!殺了從小養到大的至親,這種人是天地不容,已不配再當人了!王清峰到底是在幹什麼用的?難道她不知道亂世就要重法典,不是嗎?我非常贊成死刑,而我也覺得這個社會病了~~~
 
julia578 於 Feb 12, 2010 留言 |
32.
這種人不能讓他死的太痛快,要把他們關到老死病死才對得起死者,讓冤魂每天來問候他。
 
amywu 於 Jan 6, 2010 留言 |
31.
我是贊成死刑的.....違法受罰大家都接受,
法令不申,民眾無所適從
執法不嚴,犯法之人心存僥倖
施法不公,民眾易心生怨恨,加深仇恨

希望把"是否廢除死刑"列為公投議題!! 讓老百姓發個聲吧~
投票出來的結果, 給司法單位做個參考也好...
請還給被害者, 被害者家屬 , 善良老百姓人權.

很少留言, 但這種新聞實在令人氣憤 \_____/
 
NaNa 於 Dec 22, 2009 留言 |
30.
是阿..就像我先生說的,法律都是保障壞人,那些支持人權的因為都不是受害者,判刑的法官也都因為他的家人不是受害者,等到這一切一切發生在自己身上時,我不認為她們還能高喊人權或是輕判>>
 
Jeany 於 Dec 14, 2009 留言 |
29.
這就跟酒駕撞死人一樣
關幾個月出來就沒事了
被撞死的家屬卻是一輩子的傷心

像之前有一個單親媽媽禮儀師的女兒被撞死那個新聞
禮儀師媽媽的第一個畫的就是自己女兒
曾看她部落格有寫
撞死人的人累犯,卻越判越輕
有一個撞死人撞了3次
第3次判7個月
再上訴變成低於7個月
低於後可以換繳罰金了事
可悲啊..

司法只顧犯人的命
枉死的人都不是命嗎,唉..好糟

 
Anita 於 Dec 10, 2009 留言 |
28.
辛苦養那廢渣不知道要幹什麼冏

這世界好亂- -|||
 
Alonesome Dec 9, 2009 留言 |
27.
因為那些人權主義份子認為, 加害人也有他們的權益啊. 而且, 他們認為, 透過感化教育, 殺人犯都會變成有佛心的啊.

至於被害人, 人都已經死透了就不用談啥權益了.

去問問農民, 田裡要是有雜草出現, 應不應該用農藥把它們殺掉 ?
 
尼克 於 Dec 5, 2009 留言 |
26.
感謝486老大的回應~

對了~聽說兇手還沒抓到喔?
開槍的那個~
真是...都在忙選戰嗎?
 
Earthqueck 於 Dec 5, 2009 留言 |
25.
法務部長 王清峰

這個小孬孬

不敢執行死刑


吳山小路用


 
. 於 Dec 5, 2009 留言 |
24.
法律有保障到好人嗎?

我們繳的稅都在保護壞人 還要供他吃飯 給他場地放封

關出來 要稱呼他更生人 不能歧視他

那當初的受害者呢

大家都說要怎麼罰 怎麼以牙還牙

那受害者家屬呢 有獲得補償的還好 更何況怎麼用金錢衡量

算了 明天投誰也都無法改變

五音不全的人 硬是拱他唱歌 你想聽的是什麼?



 
D 於 Dec 4, 2009 留言 |
23.
人權是"人"才適用,如果連自己的親人都可以這樣子對待,那已經是"畜生"了.
所以不適用人權!!
那些講人權的人因為事情沒發生在自己身上,才會這麼講的吧.
 
SAG 於 Dec 4, 2009 留言 |
22.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9/06/04/deathsentence#more531

這篇也寫得很好
受害家屬的人權在哪裡??

 
微微 於 Dec 4, 2009 留言 |
21.
我絕對贊成..死刑.死刑.死刑....
如果不是那兩個該死的假釋犯,
我最愛的老媽現在還活著......
是他們造成我們一家人一輩子永遠無法抹滅的痛....
 
四月 於 Dec 4, 2009 留言 |
20.
現今社會真的很讓人傷心!壞人大聲百姓連屁都不敢放.先前去指摘一位所謂基金達人(有了老婆又有女友還在那兒炫燿)我居然成了千夫所指而當事者連他奶奶都請出來罵了.像這樣的人就是這麼的多.我們社會怎麼會好哪?社會要祥和不就是正的一方要站出來指摘壞人嗎?讓他們知道這是不對的.是不被允許的.但是...目前看來好像不是這樣.而且是倒過來的.再加上一整個軍.警體系都有問題(百姓不鳥執法者.因為執法者更爛)所以說台灣平民百姓真的可憐.凡事靠自己.有小孩的就好好教養吧.也只能這樣了!
 
小雲 於 Dec 4, 2009 留言 |
19.
我絕對的贊成”亂世用重典”!!
我就不相信在嚴刑峻法下還會有那麼多惡人敢出去為非作歹
就是殺人棄屍都輕判個幾年
出來後又是一條好漢
真正改過自新的更生人不是沒有
但其中不乏像報導中這種喪心病狂的廢渣
我們就要忍受這樣不定時炸彈嗎?!
殺人棄屍該不該死我不敢下結論
但犯下如此重罪沒關他個8年10年
不會太便宜這種匪類了嗎?

另外這個殺阿嬤的,更是要多死幾次!
我從小就是由阿嬤一手拉拔大的
所以阿嬤在我心裡就是我的天
什麼好吃的好用的,我第一個一定想到阿嬤
從486把拔那團購到的有的沒的
全都是想給老人家更舒適的生活
所以這種手刄至親更是罪該萬死!!


 
Y。Y 於 Dec 4, 2009 留言 |
18.
我看到什麼?

選舉的政治惡鬥

馬姑娘的懦弱無能

治安的殺人微罪

台灣生態環境不斷的被財團破壞

爛媒體操弄人心

大陸慢慢的侵蝕

沒有屁用的法務部長

失業率高

社會敗壞



我明年結婚    我獨子

但我絕對不會生孩子

絕對不把孩子生在這樣的環境下~


永遠記得八八風災給我的震撼!!!!!!!!!!!!!!!!


 
垃圾馬 於 Dec 4, 2009 留言 |
17.
在死無對證下,人權團體會出面幫忙,
律師更容易瞎掰,媒體容易操控,
所以在不小心或逼不得已下,記的遵守原則.
自首減刑,法官仁慈,三審拖很久,加上假釋,幸運特赦,
 
kkk 於 Dec 3, 2009 留言 |
16.
被害者家屬不是受害者, 只能爭取撫卹金, 沒立場爭取什麼.
沒死的受害者爭取的是賠償金, 有立場對犯罪者爭取權益.
所以殺人原則是不要讓對方殘廢, 不然殺死對方.
留些家產東山再起; 把錢賠光光,背債生不如死.
自首減刑,法官仁慈,三審拖很久,加上假釋,幸運特赦,

 
kkk 於 Dec 3, 2009 留言 |
15.
權利是爭取來的.
人權團體爭取的是犯罪者的人權.
慈善團體爭取的是活人的人權.
動物團體爭取的是動物的人權.
死人不是人,無人權可爭.
所以死人賠償少,受傷賠償多.
撞到人一定壓到死,自首減刑,法官仁慈,保險賠幾百萬,緩刑.
沒撞死,賠數千萬,傾家蕩產.


 
kkk 於 Dec 3, 2009 留言 |
14.
看到這種新聞真的會讓人很生氣
人權團體...... 那是什麼?
要人權是吧
挑座小島
人權團體跟這些犯人都一起過去
讓你們人權個夠

罪犯要人權
那被害者家屬的人權就不管了是吧
 
路狼甲 於 Dec 3, 2009 留言 |
13.
好糟糕喔,現在每天看新聞都越看越難過,自殺和殺人的案件幾乎每天都有!
 
網頁設計 於 Dec 3, 2009 留言 |
12.
是馬英九的政績啦

它當法務部長的時候

將刑期減為1/3

才會造成這個悲劇

當時陳進興也是在馬英九的德政下被放出來


我真的是越來越肚爛馬英九了
 
渡爛 於 Dec 3, 2009 留言 |
11.
我覺得現在台灣的法官和檢察官真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判的都不合乎情理
之前聽到一則消息
一個老師散佈他老婆的裸照被學校解聘
結果法院竟然判學校敗訴,不得解聘老師
理由是個人的私德不影響他的教學
但是以我之見,一個連私德都不好的人,憑什麼為人師表
或許那天他會變成性侵學生的老師了
對於台灣的法務人員真的是很失望
 
temporal 於 Dec 3, 2009 留言 |
10.
請henry去查一下

是哪個白痴當法務部長時,把假釋縮短到刑期1/3即可假釋

跟誰當總統當然無關,不過當時那個白痴法務部長,現在在做啥?

做這種政策,是為了大量製造"更生人"嗎?


 
無言 於 Dec 3, 2009 留言 |
9.
不懂耶
人權團體
保障的是什麼??
人權???指的是什麼??
就一宗殺人案件來講
所謂的人權 是指活著的人(兇手)
而死的人 因為死了 所以沒有人權了??
所以 就殺人案件來講,保障的都是殺人者????
真的不懂耶.......是這樣嗎?!
 
.... 於 Dec 3, 2009 留言 |
8.
有誰能把台灣的法津改成像新加坡一樣
而且還會徹底實行啊?!!!!!!!!!!!!!!!!!!
 
法律重於民主 於 Dec 3, 2009 留言 |
7.
最近看大秦帝國就感覺,台灣再這樣子下去不會強盛的,
只會愈來爛~

法令不申,執法不嚴,施法不公,國之亂源也~

法令不申,民眾無所適從
執法不嚴,犯法之人心存僥倖
施法不公,民眾易心生怨恨,加深仇恨

國家強不強看法令的執行就大致看得出來了,自古國家強盛
者皆是變法先,或是有強者領導制定法律~

本來從不留言的,但看了這則新聞實在蠻氣氛的~




 
Win 於 Dec 3, 2009 留言 |
6.
其實每個朝代到了末年就是這樣,法令不申,黨爭,加稅,
民眾生活愈來愈苦,只有少數的人過的好,這應該已經是個
警訊~民主,看來結果跟君主專制差不多,也只是一個循環而已~

我要是受害者家屬,我應該會去殺廢處死刑聯盟的親屬,
然後再殺了法務部長家人,因為我覺得他們比兇手更可惡,
受害親屬在經過漫常的法律程序已經痛苦萬分,最後兇手還是
被現行的司法制度放出來;反正不管做什麼,也是無期徒刑吧~

感覺愈來愈接近亂世了~



 
Win 於 Dec 3, 2009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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