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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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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於大丈夫週記發表一篇『押房子貸款做生意。 』的文章,遭俗稱網路小白的匿名者留言,其內容已造成對本人名譽之嚴重傷害,經警告並告知會觸犯刑法,仍蓄意並以更不堪字眼侮辱本人以及我太太我的表弟,其所為實在囂張至極,無法以正常言詞來形容其發言。
經律師與法界朋友們鼓勵並給予本人許多寶貴的意見與支持下,本人決定對署名『fuck 』、『456』等兩名提出刑法『加重毀謗罪』與『公然污辱罪』,並將會對於被告提出民事訴訟與要求名譽求償等動作。
刑法加重毀謗罪得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公然侮辱罪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且被告成立,將會留下一輩子的前科、案底。
接著民事訴訟賠償的部分,會要求精神與名譽求償。
這是本人的部分。

這是本人的部分。
另外文中散播對於三級古蹟『霞海城隍廟』不實言論之部分,將另外對『fuck 』、『456』等兩名提出刑事告訴與民事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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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11/16文中匿名者開始散佈不實謠言與辱罵,許多朋友來電罵我,說我活該。
原因正因為以前在486的大丈夫週記中也曾出現相同案例,但每次都是公開辱罵,然後隱藏發言跟我道歉,以致於屢屢姑息養奸讓人認為網路匿名可以無線上綱的隨意謾罵、惡意詆毀。
對此我有我的待人處事的哲學,假若有人因為一時糊塗,一時失去理智而有錯誤的言論,只要知道自己的不對,有反省有道歉,那怕大街公然潑婦罵街而暗巷偷偷跟我道歉,只要能知錯,我是能夠以寬容的心來微笑以待之,畢竟我要的並非一時糊塗者坐牢、有前科案底,而是能讓對方知錯,思想能夠成熟,這是我的人生哲學,而非姑息養奸。
但本案中的被告我也如同以往以寬容之心來敦敦告誡,希望被告能重拾理性,但被告不但沒有悔意,並且更變本加厲,在一個瀏覽率極高的部落格,本人倘若輕輕放下雷聲大雨點小,會讓人誤解本人人品與道德、操守,同時也讓社會又多一個不良的示範。孰可忍孰不可忍!
本人自從放棄大企業主管與高薪,為的是能追求我的心中理想,2004年蘋果日報記者從本人曾任職之企業老主管口中得知本人放棄高薪追求與陪伴孩子成長以及尋找人生理想之時,深受感動,因此特別以半版新聞於當年88父親別做特別報導:
『很少男人會像486一樣,為了孩子,辭去高薪的職位,放棄明確的事業前景,改變生涯抉擇,成為一個SOHO族。「我很喜歡原來的工作。」「可是孩子出生之後,我的想法開始有些轉變;生活不該只是工作而己。」他要當一個不缺席的父親。
報導╱李郁怡 攝影╱高大鈞』
本人一生當中所有事情皆可為眾人之所公評與公議,不敢說自稱完人,但縱有一些小枝小節,也絕對無道德人品上之瑕疵。這數年來持續於486的窩攝影教學網站撰寫攝影教學內容,創立硬攝影論壇提供攝影朋友攝影心得交流平台,創立單身俱樂部期望能為適婚男女提供良好健康的交友平台,撰寫大丈夫週記期望能在社會秩序與價值觀不斷變質的當進社會,重建道德、秩序,其間我所耗費時間精神與金錢,豈是你這個小雞肚腸的被告所能得知?
經提醒你已觸犯法律,所發言也並非事實,而你一再一再地變本加厲留言,可見已失去自我道德與人品。既然如此,本人唯有尋求司法途徑還我名譽之外,也要對你當頭棒喝,讓律法來教導你做人做事的道理。
200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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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追追追
昨天清晨1點去報案,案件非常快速的已經轉到了偵察隊。
早上9點40我還正在與學生上課時,約早上九點多,偵察隊施警官來電,我表示正上課中稍等後回電。
上課休息時間我回電給施警官,對方表是看我能否去警局一趟,以利追蹤逮人。我表示全力配合偵辦。
中午下課後,趕回家拿些資料,趕去警局,我到達時施警官表示已經查到IP,很快便能夠追查出被告的姓名、地址與資料
。
看來,離抓到被告已經是時間早晚的問題了!
從被告PO16號一早PO文謾罵至今天18號已經快要三天,我昨日還與朋友講,從我報案開始如果24小時之內被告心有悔意也知道自己錯在哪裡,那麼我也願意給對方一個機會改過自新,不要讓他有前科有案底,畢竟在怎說,這個刑事案件不算是重大刑事,若被告留下前科,未來想移民是困難的,想找工作也是困難的,能留給人一條路走,我也不希望讓人無路可走。
假如是一個年輕人,有了前科,以後有公司敢用嗎?
如果是一個結婚的人有了前科,以後要如何跟孩子解釋自己的前科來由?
當你的朋友家人親戚知道你匿名辱罵,被警告之後還這樣囂張狂妄,被告知後還不肯悔改認錯,你的人格在哪?
讓我遺憾的,被告顯然毫無悔意,至今沒有道歉沒有表示錯誤,對這種完全不知悔改,死不認錯的人,我也不想給被告機會,不再有庭外和解之機會了。
就讓法律來懲罰他吧。
而揪出被告是遲早的事情,所以我也開始與法界朋友請教刑法附帶民事訴訟的民事名譽賠償、精神損失求償等事宜。
2006.11.17
有最新動態與消息會第一時間公布。
PS:
今天是我的生日,知道警官已經查到IP,很快就能知道被告的嘴臉,這真是生日的好消息阿。
也謝謝單身俱樂部的朋友。
為起社會教化之責任,煩請各位朋友轉貼於您部落格、網站。
本篇歡迎各界任意轉載、使用。
2007.01.03
網路加重毀謗、公然污辱刑法告訴案件之後續第三集!第一個被告到案!
能在 文章分類 創一個專門的分類嗎
比較 好找!!!
不管怎樣討厭我,,妳也不要討厭他
妳看一下就好,,拜託妳,,
這次的他,應該會上首頁...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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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你也只是利用他來增加你的人氣罷了!!
別人說你厲害那又怎樣?
跟我炫耀嗎?
炫耀你把他敎得這樣?!
不管他將來如何,要是像你一樣,我會當我沒生過他。
回覆時間:2009-06-23 22:28:09
(((一個小孩子,,很認真努力的影片,,拿給小孩子的媽媽看,,是衝人氣?我沒把他當工具,,,原來的是媽媽一直認為他是工具
(((別人說我厲害不厲害,,我哪知道,,嘴巴跟手我能控制他們說控制他們打字嗎?
(((跟你炫燿什麼?妳是孩子的媽媽難道,,他對妳而言只是我可以對妳炫燿的人?我跟誰都可以炫燿,我跟我自己兒子的媽媽炫燿什麼?可以炫燿出什麼?
(((不管他將來如何要是像我一樣?所以妳兒子可以去吸毒,,,可以不用工作,,也可以什麼都不會?這是妳理想的,完全沒像我一樣,妳可以去生一個磚塊,木頭,差不多也這種人
妳當妳沒生過他...這句我站他的立場想,這種媽媽不如去跟別人換,,,我的立場我反而怕了妳...怕他知道這是他媽媽,,
日子都過去那麼久了...怎麼想法還是那麼自閉封閉...
我曾幾何時否認過我是因為外遇離婚? 妳去問 妳去問...我拜託妳江思汝去問...我認了這輩子錯,我一值也跟別人說我最對不起的是妳跟他
沒辦法過去了,錯就錯了,我搭可以
而他呢? 只是妳所謂的炫燿?所謂的沒生過他?
我想請問,他已經把我的名字公開給大眾評論,我想知道....是否可以讓他網誌停權?或是讓他關閉網誌之類的?況且,別人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他擅自擷取部份留言公開,對我造成很大的困擾,像這種人....我應該怎麼做呢?請你幫幫我!!
板主回覆:
你在寫甚麼阿
看沒懂
發函告誡一下但函一發,對方變本加厲在網路上散播更多不實傳言,昨天晚上看到你的文章
今天上午就跟法律顧問商量後決定興訟,不好意思一直叨擾你。
板主回覆:
不會啦
網路的盛行
造成很多網路小白以為網路是沒有法律的
所以『嘴秋』
等到了法院
個個才又變成俗辣
其實如果對方真的是無證據的毀謗
我個人是極贊成透過法律討回公道
就直接在網路po文,如今看到你的文章讓我決定馬上提告,謝謝你
板主回覆:
親愛的
提告很簡單的
不用律師
只聽過被告才得找律師
不過,現在所有的證據已經抓出來了,還不算太壞的是,當事人有MSN的紀錄,不需要還得遠渡重洋去追對方的位置以及真實身份,這成了唯一慶幸的地方。
板主回覆:
讚啦~~~
小弟我最近也同樣蒙受一樣的困擾~原因來自於YOUTUBE的某些人,而這個人的行徑,正如同你面對的問題,我正在考慮不和解的狀況,我貼一下我的狀況好了:我在YOUTUBE的ID是ACTOMORROW,有位名為jcttwct的小朋友對本人污衊說本人不會說客家話等(詳參http://www.youtube.com/user/foretd名為jcttwct的ID使用者對話記錄),本人翻出MSN提醒他他在撒謊,後來當事人竟然在http://www.youtube.com/user/DUJIACHUN以所謂的『哈哈,actomorrow 白蓮教豬阿』進行對本人的污衊,我想,如果486大看到這一幕,你大概也會採取行動吧。
板主回覆:
若違反法律
你當然可以提出告訴
在下不過就是反對流浪動物TNR的措施,
就有些心胸狹窄的支持者來謾罵:http://blog.yam.com/soniahsia/article/15722125#comment1209108995
那麼,想請問一下,
即使犯罪人使用浮動IP也是會受到追查和制裁的,是嗎?
板主回覆:
我想你這個很容易抓的到的。
我去你那兒留言給你
我的案子日前已經接受檢察官提議與對方和解,對方也賠償我伍萬元(挺爽的)。
非常謝謝您給我的意見以及幫忙。
再次感謝。
我目前也遇到我的網誌被人留言毀謗...
我想請教您...
我這樣也可以到警局報案呢?
你可以幫我看一下嗎?
我給你我的網址...
http://www.wretch.cc/blog/oeg0504/5923908#comment223338622
謝謝您...
板主回覆:
請看回覆
我是今年剛上高二永平高中的學生
我有一個學長
近日來
被匿名者在部落格上匿名毀謗
而這名匿名者
自稱 留美生 建中生 附中生
有時也在發言人處填空白
僅是對著學長亂砲轟
還佯裝學長的帳號冒充他
根本不是對學長的文章想法提出建議或看法
而只是罵髒話罵人或是批評他
學長的朋友們包括我
有時去聲援他也對他提出可能觸犯一些法律的警告
卻只是遭到匿名者更變本加厲的挑釁
匿名者甚至變換口吻變換身分聲援自己
甚至罵起學校罵起幫學長聲援的人
而這些人我也認識
發現匿名者雖說自己是建中生
但是卻對永平的人過分熟悉
感覺其實就是永平的學生
但卻罵起學長罵起大家罵起學校
如果是有一部分過節
就一件事過節
那可以現身好好談談
但不論怎麼說匿名者卻不願顯示自己身份
只是一昧批評一昧挑釁
而在學長最新發表的網誌內又漫無目的挑釁
不聽勸說
也不于理會
請問這樣子該怎麼辦呢
學長的網誌因為有在宣洩自己情緒
但也不算太過於過分
可是匿名者卻大言不慚
提不出建設性具體性的問題
非常惹人苦惱
我們是打算幫這名學長想辦法
我是在找網路警察的資料時
GOOGLE到486大哥這裡
希望能請你幫我們看一下
告訴我們應該如何做
謝謝你
http://www.wretch.cc/blog/ORZVIP&article_id=5069003#comment199571617
這篇是匿名者第一次出現並且炮火全開的亂掃射
發表時間是8月31日
過很久了才舊事重談
但據其留言顯示又好像不是為了這件事
只是單純衝著學長而來的
非常令人頭疼
ˊˋ
引用樓上王先生所po,來自抵制技術通訊犯罪中心主任亞格羅姆的話,"獨自面對電腦敲鍵盤,會激起在現實中所不敢的「懦弱」行為"
還真是貼切地表達出「君子慎獨」高難度。
不過,這種犯罪還真有"反社會"特質。
若不行我會拿掉的
板主回覆:
OK阿
去看你的留言版
我現在遭遇的問題我希望能跟版主談,因為這個部分我已經報警處理並偵辦中,我希望這場官司我能獲得勝利,希望版主可以幫幫我了
板主回覆:
報案花一年??
怎可能
毀謗追訴期6個月,你6個月內沒有提訴就過了耶
板主回覆:
看一下這篇文章,各位就能懂^^ :
http://www.486word.com/new_page_229.htm
網路雖然可以匿名
但不表示就可以不用負責
希望早日揪出此等小白
給他一點教訓!
有下文嗎
我相信廣大的民眾正在等著這位F人被繩之以法呢
486, 加油喔
這位仁兄顯見跟486大哥有些淵源,
但有什麼不滿的, 可亮出真正身份, 辯個高低, 不失光明磊落,
躲在網路的匿名保護傘後, 暗箭傷人, 這算什麼??
支持486大哥的作法, 把這人繩之以法!
這位仁兄顯見跟486大哥有些淵源,
但有什麼不滿的, 可亮出真正身份, 辯個高低, 不失光明磊落,
躲在網路的匿名保護傘後, 暗箭傷人, 這算什麼??
支持486大哥的作法, 把這人繩之以法!
這位仁兄顯見跟486大哥有些淵源,
但有什麼不滿的, 可亮出真正身份, 辯個高低, 不失光明磊落,
躲在網路的匿名保護傘後, 暗箭傷人, 這算什麼??
支持486大哥的作法, 把這人繩之以法!











就抓不到了
不過..
我跟大哥處理方式不太一樣
這種案件
我送的是地檢署
以刑事案件處理
警察太忙了..
開罰單都沒時間了..
實不認心給警察送來送去的..呵
只是對犯罪的人仁慈
我覺得並不是幫一個人
反而會害他去犯更大的罪
最後會不可收拾的
這也是為什麼台灣的犯罪人案子九成以上愈犯愈大的原因
還有什麼假釋放出來又犯案結果被記者刊出來
記者不知道的就沒刊
也許該學學滿清十大酷刑
犯人就會乖多囉~
不要給犯人坐牢像住套房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