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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5, 2007

日前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為了抓一隻野狗,竟然不顧行車人安全,好幾個人在高速公路上抓野狗。
蘋果日報新聞請點此

之前有一則新聞,一個男子孽貓,把照片PO上網,結果慘遭愛貓者圍剿,還有人去他住家賭他,電視新聞還播出一個女子還在該男子後頭揮拳毆打他。

一葉知秋,冰山一角。
這社會真是一個病態與變態的社會!
每個人只要打出一面道德或理由的大旗,然後....

只要能有個說法,就能夠無法無天,完全無視法律的規範。

野狗很可憐阿,我們只是想救它回來安置。
我完全同意也認同這群野狗協會的成員的愛心,毫無疑問。
但,能夠大出這面愛心的大旗,腦殘的衝上高速公路,罔顧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駛的汽車用路人的安全嗎?

因為國道警察不贊成封路!
這不是廢話,今天為一隻狗封路,明天又有野狗野貓,那高速公路乾脆廢了。
這是什麼藉口!


先前有一則男子孽貓還把照片PO上網的新聞,結果被人公布住家資料,一票愛貓者去他家賭他。有一個女子還趁電視記者訪問該男子時,在後方偷偷揮拳猛擊男子的後腦。
打著為貓報仇的大旗,所以可以揮拳毆打對方?

假如以上都可通,都說的過去,那麼對於佔用馬路的路邊攤,我們可不可以拿鐵鎚猛揮為方的頭顱?
假如以上都可通,對於闖紅燈、亂鳴喇叭的的汽機車駕駛,我們能不能把他拖出來,拿石頭砸爛他的腦袋?
法律規定高速公路禁止行上上去,那如果有野鳥誤闖住家,為了救野鳥,我們可以把人家鐵門撬開嗎?

台灣之所以混亂,正因為每個人都不守法,都以自我為出發點。
長久下去,若大家都沒有正視這問題,台灣遲早會變成神經病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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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2筆)
22.
遺憾的是....

台灣並沒有完整的動物保護法,對於那些在些上亂殺亂凌虐的人一點辦法都沒有......

所以我才會PO在國外有人被判重刑......

如果有一天被虐殺的是你的寵物,我相信你會忍不住的....
[尤其是當他又大搖大擺的走出警局]



 
尼康王者 於 2007-02-15 09:32:38 留言 |
21.
講半天對那位虐貓者拳打腳踢是剛好就對了啦!!!!
難道不需要依照法律途徑解決,自己可以動私刑嗎?
 
TP1 於 2007-02-15 07:04:47 留言 |
2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210/1/adwz.html

轉貼新聞!!

希望有天台灣虐待動物的也能有如此的下場.......
 
尼康王者 於 2007-02-10 21:40:37 留言 |
19.
TO:sunnel

我認為反駁四八六的人,其實是沒有腦子不會深思的人啦

您這句話講的有點過分喔,如果別人反駁就說人家沒腦子...

你又是多厲害...????.

-------------------------------------------------------------------------------------------
比如寶藏岩,美其名要維護古績,就要人遷村

你有聽到住在當地的住戶講,那些保護寶藏岩的學生,不知是打哪來的?

那我可以[假設],美其名是保護寶藏岩,實質上是想要更多的補償金......

-------------------------------------------------------------------------------------------
和中國人治社會沒什麼兩樣。中國人治社會,因為中國濫墾,結果缺水,要建大壩,於是要百萬人遷移。

這不只發生在中國吧,聽說國外也是粉多這樣的例子阿???
我個人[假設]您對某種顏色有偏見??


 
尼康王者 於 2007-02-09 23:29:47 留言 |
18.
四八六講對了,公民的道德與認知 才是社會紛亂的源頭

人的偽善也表現在 一般的新聞事件上,比如寶藏岩,美其名要維護古績,就要人遷村,和中國人治社會沒什麼兩樣。中國人治社會,因為中國濫墾,結果缺水,要建大壩,於是要百萬人遷移。

這中間發生什麼事?我認為反駁四八六的人,其實是沒有腦子不會深思的人啦
 
sunnel 於 2007-02-09 16:48:33 留言 |
17.
看到486大所說
我就不免想到一個思索已久的問題

行人任意穿越馬路
遭車撞死
駕駛要負過失致死的責任
若某人跳進捷運軌道
遭捷運撞死
捷運司機需要負責嗎?
 
板主回覆:
>行人任意穿越馬路
遭車撞死
駕駛要負過失致死的責任

駕駛不一定會有失致死的責任
是看『有無過失』

若情況是駕駛無過失,例如捷運快到,自殺者突然跳入軌道,那麼捷運司機無過失責任,自然也無刑責。
葛胖把拔 於 2007-02-07 15:05:20 留言 |
16.
事情既已發生,公路警察就不能做應變嗎?
這個救狗事件雖不妥當,但高速公路警察,只是在事件開始時,做象徵性驅離那些愛狗人士,隨後就閃人也沒在現場做局部管控或監控,只有事後說要開罰單,那更可以說我們的警察大人只想罰錢,哪管人命,不只是那些愛狗人的命,也包含所有道路駕駛的安全性!!
 
無言 於 2007-02-07 10:15:21 留言 |
15.
從以前就一直想不通~
那些極少數所謂的愛狗、愛貓、愛...的人士
如果真的那麼有愛心~
何必花大把銀子去買寵物呢?
那麼多的流浪動物,和不就直接收養就好呢?
不然就別打著愛護動物的旗幟,四處搖旗吶喊~
那只會更加諷刺而已~

我家人都愛狗,但從來不去買狗~
到目前收養過4隻狗,都是「自來狗」~

 
KEVIN 於 2007-02-07 09:32:20 留言 |
14.
486 沒在幫虐貓人說話吧。
他的意思是,不能因為虐貓人不對,就動私刑打他。
這是個法治社會,不能因為有正常理由就為所欲為了。
 
板主回覆:
沒錯。都是生命,不能因為是貓、狗或外勞就孽待。
也不能動私刑。
留言 於 2007-02-07 01:26:42 留言 |
13.
此篇為私密留言
squall 於 2007-02-06 22:51:28 留言 |
12.
大家如果能從認真的做資源回收 台灣就還有救的 別洩氣
 
boshu 於 2007-02-06 21:11:42 留言 |
11.
我覺得台灣對動保法的規定並沒有國外來的完善
把209救下來的愛心真的該鼓勵 但是看新聞畫面真的很危險
應該要有個好的配套方法
不論是動物或是人在高速公路上都是很危險

另外我覺得那位虐貓人的行為確實不對
就算不愛貓 也不能虐待 這是教壞小孩 敗壞社會風氣的行為
虐貓人在事後好像有改過還擬了動保法
至於不應為貓報仇就打人吧 此行為也很不對

總之..每個人都會為自己的行為找合理的解釋
 
pingujuju 2007-02-06 13:13:35 留言 |
10.
基本上我同意486再國道{209}事件的看法!!

真的想救,不是像豬頭一樣莽撞,要有周全的計劃.....

可是我不同意後面的虐貓事件的看法我覺得我有不同的看法......

會去虐貓的人想必他精神上有毛病,這樣的人再虐玩貓以後會不會轉而去虐待路過的小孩,想想以後這樣的事情越來越多你會不會擔心這樣精神上有病的人在路上到處逛,或許下個目標是你身邊的人.....

法律本來就要有對動物有所保障,相對的也要對棄養的飼主提出重罰
在美國虐待動物是有罪的.....

動物都該死???

動物可以任由人類這樣的虐殺???

人類到底在偉大什麼,憑什麼去殘忍的結束一個無辜的生命....
(別跟我講想來吃的肉牛肉豬)

我們大家是文明人,不是野蠻人想一下,換個角度會想的更多.....
 
尼康王者 於 2007-02-06 10:43:35 留言 |
9.
有時候不得不說一句公道話
現在的社會
有些人似乎可以為了一些理由
而不去顧及或是在乎到他人的安全
看到電視上的人狗追逐畫面

試問開車的大哥們
你在高速公路上看到急衝而出的狗或是貓
您會怎樣反應???
壓過牠還是閃避牠

今天去救援的人是好心沒錯
若您今天因為您的好心救了一條狗
卻因為這樣造成事故
也毀了人家的家庭
或是造成自己家庭的破碎
您是在救人還是在害人????

國道警察不願出面處理
您還有正當管道可以申訴
或是上水果去爆料
不要想說您要這樣做就這樣做


請大家在想做好事前
先幫別人想一想
不是一昧的去衝
不能成功,還有可能會變成犯人

倒是486大哥應該是寫道有點義憤填膺
連菲律賓都比上來了
不用這麼生氣啦....
這樣反而會引起不必要的紛爭
 
Jordan 於 2007-02-06 09:16:41 留言 |
8.
臺灣的教育成了這樣,想當然爾法治觀念也好不到哪裡去

看機車停止線就知道了,紅燈了,機車停的不是線後方,而是在斑馬線上,有些人還認為你不前進一點還想你是笨蛋呢 ....(悶)

搞的好像守法的是呆瓜,違法的就比較蕭灑就是了

 
BL3920 於 2007-02-06 01:33:03 留言 |
7.
台灣的亂象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
誰來救救台灣???
我想還是需要你我來做起!!!
 
小四 於 2007-02-06 01:15:14 留言 |
6.
對於被救的狗
我怕她反而不能善終
唉....
 
關 於 2007-02-06 00:27:41 留言 |
5.
Hi 886 ~
那你短時間內會想移民嗎? ^^
 
josephtina 於 2007-02-05 22:58:30 留言 |
4.
台灣已經比菲律賓糟糕嚕....
 
886 於 2007-02-05 20:29:39 留言 |
3.
不贊成486大哥最後一句話:台灣遲早會變成菲律賓…
我去過菲律賓無數次,也有家人住在那裡,
覺得你這樣講污辱了菲律賓…
台灣社會的亂像跟有些人的不知恥,已經超越菲國了!
 
神氣阿拉蕾 於 2007-02-05 18:22:28 留言 |
2.
為什麼一隻小狗可以在哪裡生活那麼久?
還不是一些自以為好心的人經過會把食物丟下去,
要怪就要怪這些自以為好心的人
 
黑色羽翼 於 2007-02-05 16:41:11 留言 |
1.
「國道209」有危害用路人安全的顧慮,怕它分隔島不待,衝出來嚇人,會造成追撞交通事故.所以「為一隻狗封路」,應該是着基於駕駛人的安全考量.

至於為貓打人,應該是告訴乃論,虐貓人一但提出告訴,打人的小姐恐怕官司難逃.
 
Alhorn 於 2007-02-05 13:32:31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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