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6, 2008
kitty_bistro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5:18:19 |
生活雜念
鼓勵此網誌:0
我這人講話很直接, 一方面得自老爸的遺傳, 一方面也是後天的美國式教育, 只要心裡有什麼不爽快, 不坑氣則以, 若開口就得直接殺到重點。
來講講過去的這9個月來, 我看到、聽到, 卻沒有閒暇去吐這口氣的事。 氣什麼? 氣著作權的問題。 網路上總是層出無窮的著作權侵害, 讓我非常生氣。
為什麼? WHY WHY WHY? 倒底是為什麼要去竊取他人的著作?
在此不探討竊取心態, 要講的是什麼叫做侵犯他人著作權。
最最最基本的侵害定義不外乎: 未經授權, 擅自發行/刊登他人的作品, 包括但不限制於圖、文、影像、書頁面攝影翻拍... 等, 任何他人的"創作"。
什麼叫做發行/刊登?
基本上只要是在公開的形式, 也就是任何人或是大眾看得到的, 無論是書面的影本發行, 或是網路上的刊登, 這都是"發行或是刊登"的一種。
例如:
A若把XXX的食譜, 一字不漏的放在A的blog上, 管他是在"寫學校報告"、"只是A個人的私人筆記"但放置在網路上(請不要濫用"私人"一字, 私人指的是只有A自己看得到OK?不要以為寫個"私人"便可以自欺欺人)、"只是單純和朋友分享"但放在網路上, 因為網路是公開的, 任何人都可以看到, 所以這算是"刊登", 管A是什麼理由, 若要跟朋友"分享", 請私下一對一的交易, 換句話說: 只要是到處散播就不對。
什麼叫做"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為經過同意的刊登或是擅自影印去發行, 即使沒有收錢。
最可惡的當然是原封不動的抄襲, 再加上幾個字幾的話, 然後一副是他的作品似的, 但其他灰色地帶也請大家注意。
例如:
A若抄了他人的文字, 哪怕是一整句話或一個段落, 字句再簡短, 若"原字照抄"的刊登又沒有著名出處, 讓看到的人"以為"是A自己的創作, 即使A沒有著名是"我"的東西, 會讓讀者以為是A的, 這已是冒犯著作權法的行為。
怎麼樣算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1. 如果原作有改, 算不算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要看你改什麼。
例如: 以食譜來說, 若是A拿了別人的食譜, 每個材料改1g(反正就是一點點), 或是直接減半再改1g, 然後完全不提是哪裡拿到的食譜, 這基本上算是侵犯他人的東西。 因為很明顯的是在"改"他人的食譜, 還要佯裝是自己的。
2. 如果有著名出處, 算不算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例如: A拿了XXX食譜, 改了一點點, 但說明是XXX的食譜, 並且完整的說明原著在哪本書, 哪個網址看到, 那麼若只是一兩次這麼做, 我不知道法律上會怎麼去定義這個行為, 但至少是比較善意的, 算是比較可以接受的。 —注意, 是說"比較", 但仍舊是有點冒犯。
3. A碰巧就是和他人寫一樣的東西, A碰巧就是有差不多的食譜, 難道這算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以食譜來說, 這世界上大部分的菜餚/甜點... 等都是長期累積下來的經驗和食譜, 很少是有單一一人的創作, 所以說怎麼樣叫抄襲?
例如:
若是A要寫一篇"炒飯", 沒人發明炒飯吧? 但是很可以確定的是A的炒飯做法或是字句一定與B的不同, 材料也會有差異, 所以這時若A說: "反正我的做法和B相同", 所以直接把B寫的做法拿到自己的blog上使用, 這就是侵犯他人著作!
A要寫炒飯, 那請A自己一個字一個字的去打, 不要挪用他人的東西。
"我只是分享"一說, 正確嗎?
如果A看到一篇文章、圖片、影像, 真的好喜歡好喜歡, 一定要跟朋友分享, 那麼A的朋友既然會上網去A的網站/Blog, 難道不會去他人的網站/Blog? A這麼想分享, 大可以附上原來的作品出處網址的"連結", 讓朋友回到原出處去欣賞, 不必把文章、圖片、影像.. 等搬到自己的Blog發佈吧?
未經過原作者授權直接把他人的東西搬去自己的網站/Blog, 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請不要再自己騙自己的硬凹。
其實我可以猜測盜用他人著作的人的心態, 大概是想出名, 但懶得努力吧?
那麼請接受我一句勸告: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更沒有白癡的讀者, 若要出名, 請自己創作吧! 只要有誠心的努力, 大家有目共睹, 否則只有臭名滿天下而已。"
基本上是這樣。
以上文章歡迎大家連結或引用, 現在是網路的世界, 請大家當網路是一個美好的創作天地, 唯有大家對他人尊重才能維護一個健康的創意環境喔!
------------------------------------------------------------------------------------------------------
今年光是我知道的盜用事件就有:
果味山的小湯匙: 敬告盜用者nc0123莊周蝶夢(點這裡)
松露玫瑰: 抄襲(點這裡)
看到這兩位用心經營Blog的格友們, 他們的著作如此遭到侵害, 我看了很是生氣, 事發時我無法響應, 希望遲來的支持有這麼點幫助, 並且希望大家繼續支持原作。
-------------------------------------------------------------------------------------------------------
PS. 另外要講的:
是, 我曉得很多人不喜歡我的作風, 那屬他們個人意見, 每個人都可持有自己的意見, 對我有什麼不滿, 請指教, 我會改, 若我沒錯, 你也不用在背後說我什麼, 壞了你自己的品德。
還有, 我相信我寫這篇會有人說 "妳要出書了, 難怪妳這麼在乎著作權"
那麼讓我告訴你, 我早在二年前被盜文(點這裡)時氣到生了場病並且差點放棄"理論廚師的實驗廚房"後, 已不再貼任何他人的食譜, 除非真的大幅改變, 或是做法完全不同, 不然即使我有小改、做法用我自己的方式寫, 我也不一定會貼了。 這是早在我收到出書合約, 早在任何出版社看得上我的作品前, 就是這樣囉。 這兩年來不知有多少人跟我要他人的食譜, 我不給, 原因: 不是我的著作。 因為我不肯"分享"他人食譜而跟我生氣的人還大有人在(請別對號入座), 但我不願為了blog的人氣而改變我的原則。
一本書, 沒多少錢, 人和人彼此的尊重: 無價。
我醜話說在前面了:
我很小氣, 肚量豌豆大, 脾氣更大, 所以請不要侵犯我的著作權, 我可沒那麼好脾氣摸摸鼻子就算了。
下台一鞠躬。
來講講過去的這9個月來, 我看到、聽到, 卻沒有閒暇去吐這口氣的事。 氣什麼? 氣著作權的問題。 網路上總是層出無窮的著作權侵害, 讓我非常生氣。
為什麼? WHY WHY WHY? 倒底是為什麼要去竊取他人的著作?
在此不探討竊取心態, 要講的是什麼叫做侵犯他人著作權。
最最最基本的侵害定義不外乎: 未經授權, 擅自發行/刊登他人的作品, 包括但不限制於圖、文、影像、書頁面攝影翻拍... 等, 任何他人的"創作"。
什麼叫做發行/刊登?
基本上只要是在公開的形式, 也就是任何人或是大眾看得到的, 無論是書面的影本發行, 或是網路上的刊登, 這都是"發行或是刊登"的一種。
例如:
A若把XXX的食譜, 一字不漏的放在A的blog上, 管他是在"寫學校報告"、"只是A個人的私人筆記"但放置在網路上(請不要濫用"私人"一字, 私人指的是只有A自己看得到OK?不要以為寫個"私人"便可以自欺欺人)、"只是單純和朋友分享"但放在網路上, 因為網路是公開的, 任何人都可以看到, 所以這算是"刊登", 管A是什麼理由, 若要跟朋友"分享", 請私下一對一的交易, 換句話說: 只要是到處散播就不對。
什麼叫做"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為經過同意的刊登或是擅自影印去發行, 即使沒有收錢。
最可惡的當然是原封不動的抄襲, 再加上幾個字幾的話, 然後一副是他的作品似的, 但其他灰色地帶也請大家注意。
例如:
A若抄了他人的文字, 哪怕是一整句話或一個段落, 字句再簡短, 若"原字照抄"的刊登又沒有著名出處, 讓看到的人"以為"是A自己的創作, 即使A沒有著名是"我"的東西, 會讓讀者以為是A的, 這已是冒犯著作權法的行為。
怎麼樣算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1. 如果原作有改, 算不算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要看你改什麼。
例如: 以食譜來說, 若是A拿了別人的食譜, 每個材料改1g(反正就是一點點), 或是直接減半再改1g, 然後完全不提是哪裡拿到的食譜, 這基本上算是侵犯他人的東西。 因為很明顯的是在"改"他人的食譜, 還要佯裝是自己的。
2. 如果有著名出處, 算不算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例如: A拿了XXX食譜, 改了一點點, 但說明是XXX的食譜, 並且完整的說明原著在哪本書, 哪個網址看到, 那麼若只是一兩次這麼做, 我不知道法律上會怎麼去定義這個行為, 但至少是比較善意的, 算是比較可以接受的。 —注意, 是說"比較", 但仍舊是有點冒犯。
3. A碰巧就是和他人寫一樣的東西, A碰巧就是有差不多的食譜, 難道這算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以食譜來說, 這世界上大部分的菜餚/甜點... 等都是長期累積下來的經驗和食譜, 很少是有單一一人的創作, 所以說怎麼樣叫抄襲?
例如:
若是A要寫一篇"炒飯", 沒人發明炒飯吧? 但是很可以確定的是A的炒飯做法或是字句一定與B的不同, 材料也會有差異, 所以這時若A說: "反正我的做法和B相同", 所以直接把B寫的做法拿到自己的blog上使用, 這就是侵犯他人著作!
A要寫炒飯, 那請A自己一個字一個字的去打, 不要挪用他人的東西。
"我只是分享"一說, 正確嗎?
如果A看到一篇文章、圖片、影像, 真的好喜歡好喜歡, 一定要跟朋友分享, 那麼A的朋友既然會上網去A的網站/Blog, 難道不會去他人的網站/Blog? A這麼想分享, 大可以附上原來的作品出處網址的"連結", 讓朋友回到原出處去欣賞, 不必把文章、圖片、影像.. 等搬到自己的Blog發佈吧?
未經過原作者授權直接把他人的東西搬去自己的網站/Blog, 是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請不要再自己騙自己的硬凹。
其實我可以猜測盜用他人著作的人的心態, 大概是想出名, 但懶得努力吧?
那麼請接受我一句勸告: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更沒有白癡的讀者, 若要出名, 請自己創作吧! 只要有誠心的努力, 大家有目共睹, 否則只有臭名滿天下而已。"
基本上是這樣。
以上文章歡迎大家連結或引用, 現在是網路的世界, 請大家當網路是一個美好的創作天地, 唯有大家對他人尊重才能維護一個健康的創意環境喔!
------------------------------------------------------------------------------------------------------
今年光是我知道的盜用事件就有:
果味山的小湯匙: 敬告盜用者nc0123莊周蝶夢(點這裡)
松露玫瑰: 抄襲(點這裡)
看到這兩位用心經營Blog的格友們, 他們的著作如此遭到侵害, 我看了很是生氣, 事發時我無法響應, 希望遲來的支持有這麼點幫助, 並且希望大家繼續支持原作。
-------------------------------------------------------------------------------------------------------
PS. 另外要講的:
是, 我曉得很多人不喜歡我的作風, 那屬他們個人意見, 每個人都可持有自己的意見, 對我有什麼不滿, 請指教, 我會改, 若我沒錯, 你也不用在背後說我什麼, 壞了你自己的品德。
還有, 我相信我寫這篇會有人說 "妳要出書了, 難怪妳這麼在乎著作權"
那麼讓我告訴你, 我早在二年前被盜文(點這裡)時氣到生了場病並且差點放棄"理論廚師的實驗廚房"後, 已不再貼任何他人的食譜, 除非真的大幅改變, 或是做法完全不同, 不然即使我有小改、做法用我自己的方式寫, 我也不一定會貼了。 這是早在我收到出書合約, 早在任何出版社看得上我的作品前, 就是這樣囉。 這兩年來不知有多少人跟我要他人的食譜, 我不給, 原因: 不是我的著作。 因為我不肯"分享"他人食譜而跟我生氣的人還大有人在(請別對號入座), 但我不願為了blog的人氣而改變我的原則。
一本書, 沒多少錢, 人和人彼此的尊重: 無價。
我醜話說在前面了:
我很小氣, 肚量豌豆大, 脾氣更大, 所以請不要侵犯我的著作權, 我可沒那麼好脾氣摸摸鼻子就算了。
下台一鞠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