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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30, 2009


三姨太劈腿黄长发 T富商入禀追讨千万物业
三姨太劈腿黄长发T富商入禀追讨千万物业(图)

邓剑群自揭身份,承认曾与李姿霆有婚外情,因女方不忠,遂要讨回物业。(资料图片)
三姨太劈腿黄长发T富商入禀追讨千万物业(图)

李姿霆与黄长发在街头拥吻,旁若无人。(资料图片)
三姨太劈腿黄长发T富商入禀追讨千万物业(图)

黄长发于2006年当选“香港先生”。(资料图片)
三姨太劈腿黄长发T富商入禀追讨千万物业(图)

邓剑群要求向李姿霆取回的物业
 
  北京时间4月2日消息,据香港媒体报道,港男黄长发年初与T富商“三奶”李姿霆(Karen)相恋,T富商前天(3月31日)正式入禀香港高院,讨回女方持有的买入价共逾千万港元的四个物业,原来此人是有“鞋王”之称的富商邓剑群。

 

 

  港男黄长发年初与T富商“三奶”李姿霆(Karen)相恋,成为香港城中热话,一直保持神秘的T富商,前天(3月31日)正式入禀香港高院,要讨回女方持有、买入价共逾千万港元的四个物业,他不惜自揭身份,原来是有“鞋王”之称的富商邓剑群。起诉书中,他公开承认2002年起与Karen有婚外情,又指女方对他不忠,违反了让她持有物业的条件,故要求法庭声明女方仅是以受托人身份持有物业,现要将物业转回他的名下。

 

 

  T富商的真正身份为资深物业投资者邓剑群,他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投身鞋业,曾出任从事造鞋业的上市公司港台集团主席,遂有“鞋王”之称。他也投资了物业,持有尖沙咀大量商厦单位,因他对尖东港晶中心情有独钟,故又被行内人称为“港晶邓”。他前天(3月31日)以原告身份,入禀向其前情妇李姿霆(Karen)展开诉讼。

 

 

  邓剑群在起诉书中承认,2002年认识李姿霆后开始发展婚外情,之后两年,他先后买了四个物业给她居住或收租。两人初相识时,李与家人居于香港红磡海逸豪园,2003年初,他以一百七十一万港元买下港湾豪庭一个单位给被告居住,虽然单位是以李姿霆名义持有,但邓剑群现声称,这安排的目的纯为掩饰两人的关系,强调并没有送楼的意思。她要与他维持婚外情关系,才会获准居于上址。

 

 

  邓表示,李姿霆迁入港湾豪庭不久便怀孕,于是决定再买一物业,还让她拥有部分业权,但有附带条件,就是李必须跟自己维持关系,不能跟其他人有染,如有违反,他有权把物业收回。基于上述原则,他在2003年底以六百一十多万元购入西贡匡湖居一独立屋,由两人各拥一半权益。李姿霆迁入匡湖居后,翌年为他诞下一女,原先的港湾豪庭单位则改为放租。到2006年,他们将物业转为以“长命契(联权拥有物业契约)”持有,但他称,这对各占一半权益的安排并无影响。

 

 

  至2004年,他又先后买入红磡半岛豪庭及尖沙咀卓能中心两个单位作投资用。他表示,两个单位用以放租,但租金不足以供楼,余额均是由他支付。该两物业虽以李姿霆名义持有,但他否认是赠送给对方。

 

 

  他表示,今年一月阅读报章,惊觉女方与黄长发发展出一段关系,于是就物业状况作调查,方知早在2005年,李姿霆未经他同意,已将港湾豪庭物业出售,并对他隐瞒此事,更遑论向他交代卖楼获益。因李姿霆对他不忠,邓指已违反了持有物业的条件,故现向法庭要求,判令声明女方仅是以受托人身份替他持有上述物业的业权,现在要将业权转回他手上,以及交还卖掉港湾豪庭所得的利益。

 

 

  香港记者昨天致电邓剑群,其司机表示:“不会回应,因为这件事已经交给律师处理,进入了司法程序,律师都说不要讲这么多。”至于Karen则表示:“不清楚,因为还没收到邓生的书面通知,暂时没什么可以回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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