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3, 2007
鼓勵此網誌:0
一個國小男童因玩耍時大力推教室玻璃門,導致破裂玻璃刺入心臟而死。問題是,錯誤真的只在玻璃不安全嗎?

一個生命的消逝故人令人難過,人們在親愛的人離開後嘗試尋找說服的理由,也並無不能理解。可是,這件事件就如以往一樣,家屬選擇了「玻璃不安全」,控訴是學校害死他們的兒子。
出事的教室是什麼教室,會裝大型的玻璃門,這點我並不清楚。但是,哪個教室沒有窗戶?全台的小學裡,有多少學校有(如果願意和有能力的話)將全數窗戶換成安全玻璃?
我還記得國中時,同學只是在站著擦窗戶,從框架上鬆脫的窗子卻掉下來。只聽見啪一聲,窗框已經在對方的肩膀上了──頭穿過玻璃,碎片還夾在窗框與脖子中間,劃出一條條的血跡。也有人在走廊上拿垃圾桶蓋當飛盤玩,結果擊中窗面,噴出的碎片差點波及坐在旁邊的同學。
小孩子愛玩耍很合理,但他們卻往往並不曉得事態的後果與嚴重性,更別提及會造成其他人什麼影響;接著,家長和教師沒有盡到教育的責任,結果是培養出輕忽心態的小孩。對自己與他人身體安全、感受缺乏顧慮的小孩,自然便更容易創造意外。
我不是說意外的錯全在自己──但另一方面,許多意外確實源自受害者的輕忽和作為。要是找理由那麼容易,那麼,小孩要是在家玩火燒死人,就怪為甚麼有人製造這樣危險的打火機好了。路上被車撞,一概歸罪對方不小心;在捷運站硬擠而遭電動門夾傷,就轉而指控門的設計有問題。過力擠壓臉盆,使之摔落爆裂而遭刺傷,結果卻說成是業者的問題臉盆自動爆炸。
一句「小孩子不是故意的」,更是時可耳聞的擋箭牌。有些小孩雖然輕忽,但可精明得很啊!這下他就知道這樣做沒關係了,只要別被看見就好,父母還傻傻以為自己的寶貝是最乖、最聽話的。
我家斜對面就住著一家,夫妻是附近小有名氣的冰店的老闆;由於晚上總不在家,兩個唸國小的兒子屢次拿BB彈射擊鄰居和雨棚,還在我家窗戶下點燃霹靂炮。當我們告知該夫婦時,對方聽了十分訝異,表示從不曉得有這件事。
也有的家長擺明曉得,卻選擇放縱孩子,以為賦予了他們自由發展的權利。錯了。
輕忽和藉口是兒童偏差上最常見、但也最危險的因素,即使是再安全的學校環境,也不能百分之百避免意外發生。這種意外是第一次嗎?可能不是。玻璃能刺死人嗎?如果你看過《流言終結者》,會的。把玻璃都換上強化玻璃,問題就解決了嗎?我想不會,尤其小朋友繼續在教室裡追逐,做出危險舉動,撞到什麼都可能因此受傷。
如果一個如此的不幸終就無法引起警訊,反讓藉口再度掩蓋輕忽帶來的代價,那麼,這些兒童長大後,只會傳下更多的惡性循環。
家長與教師們,該是學習教訓,正確教導小孩的時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