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9, 2010

最近有人在戰這篇文章的論點。個人則有討論如下:
1. and/or的邏輯學出發點
根據定義,and/or(尤其在法律性文件)的意思是:「any combination of two options; one, the other (either), or both.」所以,and/or的or若以邏輯學來譬喻,其實更像是exclusive or(A、B擇一),而and/or的用意也就不只是「和」,而是(A and B) or (A xor B)了,這兩個選擇涵蓋的區域完全不重疊,但兩個有可能同時成立,聯集起來便能代表全部的選擇方式。
單從這裡看來,翻成和/或其實也沒什麼不對;不過若要避免誤會,或許可以細翻成「A和B或其中一者」等。至於真正要怎麼翻,或既存哪些慣例規定,我就不擅自探討了。
某些精通邏輯學的人看到這裡,可能會跳出來戰我的用語有問題吧?事實是,翻譯其實本來就不該用邏輯學限制翻法,語言的用法總會隨上下文和習慣而改變,也不見得會按嚴格邏輯學的思維走。Jedi嘗試在後面規則化地定義其他地方的and使用時,很顯然就沒那麼順利了。
2. 列舉中的and
承上面其他and的問題,這裡討論文末列舉用法的and。其實這些and也有著調整閱讀節奏的功能,尤其列舉經常會有著複雜的使用:
Like A and B, C and D, E, F, G as well as H.
翻譯並不是能用邏輯學來定義的學問。當列舉很短,且列舉對象很明顯簡單、平等、無次序,或語氣有意一氣呵成,完全省略和/與/及自然較佳。但列舉的句子增長(A可能是附有額外描述的某事物),甚至列舉對象之間存在關係或次序,乃至考量揭露效果(如回馬槍地將某物列舉放在文末),連接詞就有使用的意義了。有時原文對簡單的列舉已經不會加and了,而有時作者列舉時省略連詞得太嚴重,譯者還得稍微加一點回去才能維持順暢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