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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系學會
將於
中華民國97年七月一日凌晨零時零分卸任
對於第十四屆系學會幹部的去留問題
由十四屆會長小蜜蜂解聘後,
讓十五屆會長劉家君親自敦聘,
若有意繼續為系會努力者,
可自行找新會長家君做入會手續,
並由新會長家君與幹部審核後,
若無不良紀錄與其他不良行為者,
始可加入。
PS因期末已臨,故新舊交接典禮延至下學期初舉辦
,但,實際權力已交由新會長家君做為統籌。
第十四屆系學會幹部,因大多數表現不佳,
已由舊會長小蜜蜂,提經指導老師核可後,
不記過處分,但也不發予聘書,若有疑問請洽小蜜蜂。
請大家繼續支持系學會新血,支持第十五屆會長與幹部成員。
謝謝大家!!
祝大家
暑期愉快︿︿
一號候選人
四會二B 候選人 林格璽 獲得17票 得票率19.1%
四會二A 候選人 劉家君 獲得68票 得票率76.4%
廢票4票 廢票率4.5%
可投票人數279人
實際投票人數89人
投票率31.9%
改選結果由
四會二A 劉家君 當選第十五屆會計資訊系系學會會長
四會一A 林建元 當選第十五屆會計資訊系系學會副會長
請各位同學繼續支持學會
謝謝大家^^
會資運動月 排球比賽項目
冠亞軍決定賽 最終判決公告
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日
地點:排球場
情況:檢錄的球員資格不符
判決:
此一爭議,經由系會長、主辦單位、裁判及系學會指導老師,追查之後,發現下列兩項違規:
1.在本活動企劃書中排球競賽通則中
第五條:未註冊之選手嚴禁參賽,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該隊比賽權。
第九條:比賽發生非規則或凡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裁判決
定之,其判決為最終判決。
上述兩點以詳細載明,未經主辦單位同意不得更換選手。
2.經調查,該隊於97年4月8日比賽時已有私自更換選手之實,未事先告知主辦單位,且於四月八日當天比賽選手簽到時也無主動告知簽到處服務人員。
經調查偵結後,"爭議調查調解小組"認為該隊惡意隱瞞更換選手之事實,並於今日(4/10)比賽再度更換選手,並未事先告知與當場告知,因此經"爭議調查調解小組"建言本主辦單位後,主辦單位決議取消該隊(哈哈隊)的參賽資格,排球比賽最後名次為。
"四會四A隊"為第一名
因前述事項所以"由"愛迪達隊"遞補第二名
"嘻嘻隊"為第三名
本賽程已全部結束,活動獎金將於下週至得獎班級頒發,並拍照存證,在此本會感謝大家的熱心參予活動,也請各位選手在遇到狀況時能保有"運動家風度",不需要做無謂的"嗆聲",不管爭議是大是小本會會秉公處理。
提醒您:
下週三與週四為籃球比賽項目,請各位選手務必攜帶學生證至簽到處辦理選手登錄,未攜帶者一率視同棄權,請各位選手務必遵守,以免權益受損。
謝謝各位的配合!
祝福各位
學業有成
會資系學會中華民國97年04月10日
籃球項目
排球項目
男子羽球項目
女子羽球項目
P.S.
女子羽球項目
四A一 為 4930R050 與 4930R059
四A二 為 4930R003 與 4930R067
四A三 為 4930R080 與 4930R100
四A四 為 4930R027 與 4930R077
* 請注意 *
報到時間為中午12點20分前...
比賽時間為12點30分到13點20分
請各位選手務必記得帶球拍.
1.若未完成所有賽事,無故棄權者,
報名費用將不退還,請各位選手務必注意自身的權益.
2.尚未繳交報名費用的隊伍,不得參賽,並視同放棄比賽,
由對手不戰而勝.
3.請各位選手務必注意以上事項,若有問題,
以主辦單位當天的裁決為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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