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家庭教育機關專業不足有洩密疑慮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1/5)進行審查家庭教育法第15條修正案,增訂校園發生重大違規或特殊行為時應通知家長,經3次通知家長出席諮商或輔導課而未出席者,縣市政府得委託家庭教育機構進行訪視。管碧玲認為此將使特殊學生輔導的責任由校園內轉向校外,等於宣告放棄校園內的輔導機制,管碧玲認為所謂校外家庭教育機構專業性不足,也不瞭解校園內的同儕關係,處理不當將使學生與家庭被標籤化,教育部要盡速建構校園內專屬的心理輔導機制,將特殊學生輔導在校園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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