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8, 2008

---------遊戲規則---------
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blog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
仍然組成20個問題
【把一個問題丟掉換成另一個問題,然後下一個人回答重新出的問題】
傳給其他8個人 列出其他8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
還要到這8個人的blog裡留言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
完成遊戲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
這8個人要在自己的blog裡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
A:我決定、不丟問題…懶得再作問題囧rz……… -受到極點的姬[別打XD -自認天才但明明是笨蛋的蚊 -猛男[對你超猛的人生很好奇XD -RW[我懷疑你知被點的可能 -AW[懷疑同上 -想被點的人
最幸運被我點中的幸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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