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0, 2006
教育經費哪裡去了?
台大經濟系副教授
駱明慶
2月26日出刊的第954期商業週刊,封面故事是「80對800的戰爭」,副標題為「政府對孩子的直接投資,只有南韓的1/10」。大意是說,我國小學的教育經費,扣除人事費和徵收土地、蓋校舍的費用之後,用在學生身上的「活錢」,每年只有80美元,相對於南韓同樣計算方式的800美元,就構成了80與800的戰爭。因此,「孩子,未來你是跨國菁英,還是國際台勞?就看政府願意為你花多少錢了。」
根據該報導的計算,台灣的每生教育經費為2,089美元,低於南韓的3,714美元甚多,但之間的差異比80與800的懸殊比例低了很多。而新加坡同樣只有2,426美元,為什麼可以達到被該報導相當稱許的教育成果。假設上述數字都來自正確資料來源的正確計算,教育的品質真的只決定於政府願意花多少錢嗎?
換言之,比較教育的投入與產出,我們至少應該計算正確的投入,付給教職員的人事費當然應該算入教育的投入,除非我們認為教師在教育的過程中完全沒有作用,純粹只是浪費。事實上,該報導也告訴了我們「人事費佔教育經費高達93%」的數據,可惜的是,作者並沒有進一步深究人事費為什麼會占教育經費如此高的比例,甚至這才是用在學生身上「活錢」這麼少的真正原因。
其實,用當年人事費支出除以當年總教育經費所得的人事費佔教育經費比例,嚴重地低估了國民教育的人事成本,因為當年的人事費支出並沒有將隱藏在未來支付、老師的退休金包含在內,這正是前一陣子退休金改革的爭議焦點。換言之,如果把隱藏在未來的退休金包含進來,人事費占教育經費的比例還會更高。
接下來的問題是,幾乎全是公立學校的小學教育,為什麼會幾乎把所有的經費都用在人事費上?人們比較容易想到的理由是,政府管制下包含退休金的教師薪資,遠高於同一位老師在私部門工作可得的薪資,這也是合格教師供過於求,流浪教師出現且繼續存在的原因。
另一個人們不易察覺的原因是公辦小學下學校規模的毫無彈性,在人口往都市移動和生育數減少的過程中,造成不但學校班級數和每班學生數持續減少,但是學校數目卻持續增加的現象。舉例而言,93學年度全國2614所小學中,有將近三分之一、共846所學校,每個年級只有1班。這類的學校中,全校學生數平均只有90.5人,每班學生數只有15.2人,生師比更只有8.8人。另外,還有429所學校,每個年級只有2班,這類學校的生師比也只有13.4。換言之,93學年度我國有48.8%,將近半數的公立小學,其規模在每個年級兩班以下。這樣的結構,人事費當然幾乎用掉了所有的教育經費。
有趣的是,這樣的結構其實不是最近才發生的。81學年度,我國共有2,473所公立小學,其中每個年級1班和2班的學校就已經分別占33.6%和19.2%,超過半數的學校規模都在兩班以下。之後,學校總數由81學年度的2,473所增加至93學年度的2,614所的過程中,兩班以下的小校所占的比例則均保持在一半左右。換言之,公辦國民教育的結構,使得小校即使學生減少仍會繼續存在。
問題是,我們真的需要保持這麼多小校來「維護偏遠地區學生的受教權」嗎?先不論學校規模小到一定程度之後的教學問題,如果剝奪受教權指的是學生要到更遠的地方念小學,合併小校所節省的成本中,只要拿出小部分的經費,改以交通車來接送學生,偏遠地區學生的上學時間可能反而是減少的。
因此,與其追究80對800的戰爭,要求政府再投入更多納稅人的錢到教育經費中,不如詳細檢討現行體制下錢用到哪裡去了。否則,再投入的經費還是會被無效率地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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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ffee Cups by Phil Car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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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部落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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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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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兩位賣知識咖啡的館長, 就經濟學的角度切入各式各樣的社會議題, 吸引在下的是教育類議題. 從數字的角度切入雖精準, 亦須放入更多人文關懷的奶精與糖來調和, 才能成就一杯絕世好&q
意識型態咖啡【e-Totem】
at Apr 24, 2006
商業週刊該文中,所謂的「活錢」的意義似乎被高估了。該「活錢」與「非活錢」對教育成果而言的差異真的這麼大嗎?我很懷疑。
我所以懷疑是因為譬如說人事費用部分的「非活錢」,如果有效率運用的話,當然有相當的教育效果。生硬區分出一筆「活錢」而指摘政府,以國際台勞來恐嚇讀者,看得出商業週刊的粗魯。因為以公營學校的無效率而言,活錢與否其結果應該一致。
假設我國教育經費當中人事費用遠低於OECD國家平均水準,而「活錢」比例偏高。那麼我恐怕商業週刊不免搞出一篇類似的文章,同樣描述我國教育成果落後,以國際台勞恐嚇家長,然後指摘政府。有何不可?
駱,
在我國,政府雇用人員的薪資與同性質工作的民間部門人員的薪資差距的國際比較如何?你有沒有注意過?
倘使此差距在我國偏高的話,或許可以來探討其成因,更重要的,該怎麼矯正。
盤:
As usual,強調活錢是為了得到80對800的懸殊比例。
旖:
我對教學法沒有什麼特別的看法。不過,可以說說你的看法。
教育市場如果自由化,教學的方法某種程度只是家長與學校之間契約的一部分。如果家長與學生喜歡填鴨的教育,認為鼓勵創造的教學對孩子的未來沒有幫助,他們會選擇講究填鴨教育的學校。反之,也會有一部分人偏好鼓勵創造的教育。
我很懷疑在公有公營的現行體制下"推動"另一種教學價值的可能性。
我認為「活錢」有一定的重要性, 就像台大擁有較其他學校更豐富的圖書設備資源與校園空間, 台大學生相對之下更可以做到自行吸收知識發展自我。駱館長的文章, 指出學校的運作在一定程度內可能有規模經濟, 小班小校反倒可能不利學生, 圖書、實驗設備、教具及體育設施在小規模學校難以提供, 適度整併學校重新配置資源可以大幅提升學生在老師提供的制式教育之外, 自我探索發展的機會。
遠:
沒錯。龐大的人事費吃掉了「活錢」,就如同龐大的人事費和退休金吃掉了台鐵所有的盈餘,只是小學的產出無人會去衡量。
盤:
>>倘使此差距在我國偏高的話,或許可以來探討其成因,更重要的,該怎麼矯正。
老實說,我對於解決這問題的可能性相當悲觀。
看到這些數字才知道,原來全台生師比最低的公立學校是某些小學,不是大學。以前總有一種錯覺,以為學校等級越高,生師比越低。現在台清交成的生師比約在15~20之間,私立大學就更大了,都不如泰源國小。
阿宏:
沒錯,受限於個人經驗,我們常有各式各樣的錯覺。
遠,
我的陋見是,在缺乏效率的運用下,怎麼強調「活錢」都是沒有意義的。
幾年前,主計處為了矯正各機關浮濫消化預算的現象,於是分別出「經常門」與「資本門」兩項。很多項目的執行,都必須有一定比例用在「資本門」,因為據說這樣比較好。
或許如同大家相信的,花在「經常門」的預算簡直就是倒進排水溝一樣糟蹋掉,因為就這麼消失了。其實,花在「資本門」的項目雖然還看得到,卻經常堆在倉庫或角落裡,往往還必須多花費「經常門」的預算來維護。
看到「活錢」與「非活錢」的區分,覺得似曾相識。主要為人事成本的「非活錢」似乎就像「經常門」的預算一樣讓大家覺得不值得。
其實,商品或服務只要有需要,於相當的代價都是值得的。但是在公營學校系統中,不管是取得商品(圖書、設備),還是服務(教員指導),其無效率則一,並沒有區分的必要。
至於台大的設備與資源,不過是極度濫用「資本門」的結果而已,或許某些時候也會碰巧有些效益,但是非常非常沒有效率。
兩三個星期前的週末,
開車離開學校大約十五分鐘,
赫然發現路邊有一間小學,某某國小的某某分部。
(不知道在教育部的統計裡,分部算是一間獨立的學校嗎?)
有點驚訝,從沒想到就在離新竹市區十五分鐘的路程就會看到一個國小的分部。
不確定這個國小的分部是不是已經被廢止了,
不過租幾輛校車應該比設一個學校要節省得多,
而且說不定學習效果會更好。
盤:
我完全同意公營學校系統的無效率。但即使在普遍無效率的情況下, 若能稍微改進資源配置, 仍然有意義。
我有個朋友做童書的, 除了台北市中心有專門的童書店或書店中的童書區, 童書的通路與一般圖書通路完全不同, 他們相當仰賴直銷手段, 因此他會發函各地小學, 舉辦童書作家免費到校講故事的活動, 背後的動機當然是為了推銷圖書。他說在台北市跟台北縣受到的待遇差異相當大, 台北市的學校反應很冷淡, 邀請他們的很少, 即使去了, 也不是很受重視。台北縣的反應相對熱烈許多, 到了較遠的學校去時, 校長老師家長及同學都相當熱情, 且流露出高度感激的神情。
我們都認為, 台北市小學的圖書購買遠比台北市以外各縣市小學豐富, 應該是差異的主因。
如果能併校, 省下一些不必要的學校花費, 降低高的嚇人的師生比, 將這些錢拿來買課外讀物, 我認為對學生是有幫助的!
遠:
如同教育卷在美國的發展歷史一樣,公立學校的改變,由於教師處於誘因明確、專業優勢、組織成本都較納稅人或政府有利的位置,反對改變的阻力令人印象深刻。
台灣的情形,則可以由教師會對政策的意見看出來。併校所面臨的問題也類似。
我認為「活錢」有一定的重要性, 就像台大擁有較其他學校更豐富的圖書設備資源與校園空間, 台大學生相對之下更可以做到自行吸收知識發展自我。駱館長的文章, 指出學校的運作在一定程度內可能有規模經濟, 小班小校反倒可能不利學生, 圖書、實驗設備、教具及體育設施在小規模學校難以提供, 適度整併學校重新配置資源可以大幅提升學生在老師提供的制式教育之外, 自我探索發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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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上文
大學與小學教育目的不同
整併的考量也完全不同
試問偏遠山區的小孩會有能力如同大學生一樣騎機車或開轎車越過另一個山頭的學校上課嗎?
他們的父母也有能力放下手邊的勞動工作每天花費來回4小時的時間
只為了在小孩到另一山頭上課嗎?
未考量各地區小學狀況而純以規模大小來論斷整併
犯了以大學整併來看待性質完全不同的小學
(更何況 大學在台灣各地區的狀況與性質也完全不同)
另外
台大的資源確實非常多
政府每年越補助越多
以為如此可以打造出世界一流大學
也是犯了化約論的毛病--
因為台大是台灣目前最好的-- 所以補助台大 -- 擠入世界100大
每年100億只要將其中一小部份分配到小學教育
難道不是更重要嗎
一株小樹苗沒有適度的陽光 水 空氣
如何妄想小樹苗將來健康長成大樹?
其實
最後獲利的還是那些本來階級就好的人及其後代吧
路人甲:
在這一串回應中, 駱教授提供一份公立小學班級數的統計, 建議你去看一下, 班級數偏低的學校數量多的驚人, 其中有多少是你說的需要翻山越嶺來回四小時呢? 我想更多的是未能反應社會經濟與人口遷移的變化, 硬撐在那裡的! 拿極少數的個案或特例來反對更具一般性的改善措施, 究竟幫到了誰呢?
圖書設備儀器等學習輔助設施的提供在一定範圍下能夠因為學校規模的適度擴張降低平均成本, 做到這一點可以提升資金的運用效率! 重新分配大學與小學之間的資金, 而不考慮資金運用的效率, 是單純的零和賽局, 這樣喊除了自爽實在沒有意思!
如果依照開版者所提供的數字
846+429=1275
約佔2614所的一半 一半算少嗎
另外
你質疑的是有多少是乎要翻山越嶺的
認為那是個案 或是極少數
但是
從開版者所提供的數字也無法說明到底不需要翻山越嶺的迷你小學有多少
只是提供了每個年級1-2班的統計數字
從效益的考量下
合併看起來似乎很合理
讓學生坐交通車似乎可以節省更多的時間
那也只是一般性的考量吧
您有過花東山區的小學看過嗎
您知道他們每一個小學的距離有多遙遠嗎
學生國小畢業後就必須到山下'依親'就讀山下的國中
連正式老師都不願意待在山上
流動率高的嚇人
平地出生的老師到山上有的甚至要花上5小時(光只是上山!!)
我們也可以說讓山上的老師留在山上教書
問題
結構限制下 山上的小孩有多少可以走到唸大學當老師的路上?
這些問題不是個人因素所造成的限制或是光憑個人的意志就可以解決的
併校使用交通車就可以解決什麼問題呢
金門其他小島的小朋友小學畢業後沒有國中唸
必須到金門去報到
我舉這些例子只是要說
看起來好像很有效益的安排事實上並不能一體適用
我們真的需要保持這麼多小校來「維護偏遠地區學生的受教權」嗎?
這只是以主流思考下的想法
照這樣推的話
是否可以改成說 為何他們的父母非得一定要到'偏遠地區'去謀生呢?
一個人即使他無法言說 他還是個人
政策不就是為了讓不足的地方更好而進行改善嗎
最後
我提到1年100億只是想要說明
一個是事實上有能力自主向社會甚至是校友募款的學校
非得一定要向政府拿那麼多錢嗎
世上排前幾名的大學都是私校 如哈佛 也都是自行募款的
為何那些錢不能重新分配到教育系統裡去
到底我們要擠入一百大是為了什麼
難道我們的教育只是為了獨厚某些人嗎
能擠入台大的只是小部分的人
甚至很多人進入台大畢業出國後就為他國服務
我們辦教育到底是為了什麼
路人甲:
一個小小的觀點。
您剛剛一直定義國小本身的特殊性,但是在您自己提出
的例子上面,提及這些小朋友到國中教育的時候必須如
本文所提到的交通車例子一般,到山下或本島"依親"就
讀,那以同樣的例子而論,意思是指國小教育有其特殊
性所以不應該讓這些小朋友向外依親或者是利用交通車
通學?還是您的意思是台灣的國中理論上也應該像國小
一般廣設?
另外一方面,如您所說山上學校無法留住師資,那這樣
將山上小學的學童移往平地,一方面可以讓學童接受比
較好的師資,另一方面可以解決教師不願前往山區的問
題,這樣豈不是兩全其美的方法?
不過說到距離,現在的電子定位一點也不昂貴,理論上
可以證明所有學校或者是大部分的學校是否距離遠到無
法以交通車或其他交通方法解決而必須要建校吧?
1.交通車
Publius您提到我上文說:提及這些小朋友到國中教育的時候必須如
本文所提到的交通車例子一般,到山下或本島"依親"就讀,
您覺得這兩個有一樣嗎?
上面的交通車是因為效益考量下併校後所提出的因應方策
但是我所說的到山下或本島依親是因為小島或山上沒有學校
所以才必須到山下依親 與效益的考量原則完全無關
有一樣嗎
另外
交通車現在知名私立小學多的很
並不是因為他們的學區沒有小學
而是因為他們的父母親想要讓小孩到資源比較多的私立小學就讀
並且有能力付得起交通車的錢
還有啊
依親的人基本上沒有辦法像不需要依親的人每天回家後可以跟父母親見面
或者每天回到自己熟悉的環境
請想想正在發育當中的國中小學童的身心發展
是否合適只用效益來做考量?
2.
您提到:意思是指國小教育有其特殊
性所以不應該讓這些小朋友向外依親或者是利用交通車
通學?還是您的意思是台灣的國中理論上也應該像國小
一般廣設?
答:
國民中小學為何要普設
乃因為國中小教育是義務教育
所以才需要普設
另外
就是因為考量到兒童與青少年的身心發展
所以才需要廣設國小國中
如果把交通車的例子說的誇張一點
以後高鐵通車後 台北到高雄只需要1.5小時
那是不是台灣只需要一所小學呢?-----叫做國立台灣小學好了.......
國小與國中的問題只載於學區的大小
國中生比國小生更有高一點的自主能力
所以學期大一點
譬如 國中生比小學生有能力自己騎腳踏車去上學
許多小學生需要父母親載送
3.
您提到:不過說到距離,現在的電子定位一點也不昂貴,理論上
可以證明所有學校或者是大部分的學校是否距離遠到無
法以交通車或其他交通方法解決而必須要建校吧?
答:
理論上
照這樣的說法
那全台灣只需要剩下一間大學
而且不需要有教室
全部變成遠距教學好了
或者
台灣也不需要有大學
只需要美國的大學用遠距教學就好了
就像現在的廣告---- 不用到美國,台灣上課,直接取得美國知名大學學歷
另外
硬體設備是硬體設備
君不見台灣許多地區的文化中心縱使有非常一流的設備
但是去使用的人有多少?
而且
這些使用的人又是屬於怎樣階級的人呢?
補貼國立大學的不合理性,和現有教育經費之下規模過小的小學的整併,可以分開來談。
給訂現有教育經費之下,小學整併的目的當然是為了讓教育資源更有效運用,能否透過交通車的輔助一方面讓經營有效率,一方面讓通學時間縮短,可以case by case 討論。至少,澎湖應該沒有山需要翻山越嶺。
路人甲
你該不會真的認為那 1275 所小學每一所距離其他小學都要單程兩個小時的車程吧? 我並不否認存在那樣偏遠的小學, 但數量應該不太多! 家父曾在南投縣仁愛鄉, 水里鄉的小學執教, 後來調往台南市, 我對這些還不至於完全陌生, 現在南投霧社到埔里的車程單趟約一個小時, 比霧社的小學更偏遠的學校究竟有幾所?
學校太小缺乏規模經濟, 不代表可以無限擴大到全國只需要一所學校, 學校太大也會產生擁擠成本! 如果由民間來辦學, 他們很快就會找到平均成本最低最有效率的辦學規模!
那麼﹑國家普遍設置中小學基礎義務教育的目的是什麼呢﹖
如社會主義者主張﹐幫助社會階級的流動﹖
如國家主義者認為﹐培養國家未來可用的人才﹖
或者是理想主義者的想法﹐純粹就是no one left behind﹖
還是上中小學﹐只是為了取得上大學與研究所的學籍承認而已﹖
不同的戰略目標﹐自然會規劃出不同的主次重要的碉堡要佔領﹐軍棋推衍上﹐才能給予不同的分數。就好像不同風險程度的投資標的﹐會影響投資經理人配置資金的比例﹑設定停損的位置等等。
沒有定義清楚『設置普級教育』明確的目的前﹐在下以為﹑討論人事﹑交通﹑以及教育硬體費用﹐或是平均面積與受教人口比例諸事﹐可能會流于各說各話的情況。
那麼﹑國家普遍設置中小學基礎義務教育的目的是什麼呢﹖
我得承認我對於經濟學的素養真的只到「會算出那個貨品比較便宜」的地步…
但看了上述各種不同的觀點的交互討論之後
我只是有一個感覺…
如果按照經濟學的觀點來看
受教育是要成本的…
只是這些成本應該由誰來付?
而這些錢應該怎麼花才會比較符合「經濟效益」?
錢不應該只落到「少數不需要補助的人的身上」…
以一個「教育是百年事業」為職志的人來看…
教育是花再多成本都得弄好的事業
套一句某有權勢的人所說的話:『就算動搖國本都要「辨」到底』
只是這裡的「辨」是指辨教育
這是一種對教育的功能有著高度期望的人所發出的想法…
從社會學角度來看…
國家辨教育的目的在於「教化」國民
讓國民學會在制度下「聽話」的安本份、守己職…
因此沒有一個國家是會把教育這個「教化人民」的重要工具放掉的…
更別想是把所有公立學校改成私立的學校了…
但我想說的是…
從不同的觀點出發
對於「教育」也就下了不同的定義
但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之下
要把這個議題放在同一個天平下來秤的時候…
就可能會發生了一些爭執點吧…
我們當然希望從精簡人事費用的觀點出發
把一些可以更妥善安置的錢用在「刀口上」
但是…
反思一下
我們現在討論的錢的數目
和那些所謂「高位階」的人所貪污的錢比起來
我們在談論的都是「小錢吧」
而且…
那些權位愈高的人…
其受教育的程度似乎愈高呢!
都是號稱自己是「高知識分子」呢!
這讓我想起另一種想法…
是不是愈高知識分子的人對於國家發展的危害愈大啊?!
呵呵
不知道大家的想法為何呢?
就是因為教育事業是如此重要, 館長們才在此引導大家集思廣益, 思索怎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尤其是經官僚體系執行時不可避免但絕對不必要的浪費.
我不知道討論教育經費的應用會和貪污有什麼關係?
可否解釋一下??
因為貪污的錢比較多
所以我們應該先討論要不要審判貪污者
叫他把錢吐出來??
再來討論【教育經費這種小錢】??
是這個意思嗎??
貪污的都是「高知識分子」?
以最近最轟動的嫌疑人陳哲男為例,他似乎也只曾是個「以教育是百年事業為職志的人」,恐怕稱不上高知識份子。
再以陳嫌為例,彼涉及案件主要有兩件,其一是高捷案,該案事實上並沒有貪墨府庫,只是依例從外籍勞工的薪資中收取大量回扣。其二是司法黃牛案,類似案件是訴訟當事人與他人的交易,即便有賄賂法官的事實,而影響了司法裁判的公正,也並沒有對府庫造成直接損失。
以例一而言,如果檢察官主張有理由,那麼陳嫌等也不需「把錢吐出來」給國庫,因為高捷預算並沒有因為陳嫌等向外籍勞工收取回扣而有所增減。以例二,法官如果接受賄賂,那麼將遭到刑法追訴,其所受賄金額必須繳出,算是國庫額外收入,也不算「吐出來」。
此外,國家的司法制度始終在對那些貪污的官員民代進行追訴及審判。也就是說,司法人員沒有中止這項法定職責。無奈只要貪污本來就難以杜絕,古今中外皆然。所幸台灣目前的貪污指數在各國排行還不算嚴重。既然司法未曾稍歇,何以經常可以看到一些奇怪的主張,認為應該「先」審判貪污,才應該再來處理其他政務?似乎有些人認為這個國家並無法同時處理,譬如說,追訴審判貪污罪,和合理管理教育經費這兩件事。
司法院的人搞定那些罪犯的同時,教育部的人不必這時候閒著吧!
好久沒喝到現煮咖啡了,館長要不要煮一杯來嚐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