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6, 2009
lavenders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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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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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轉載自NOWNEWS的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北市/菸害防制新法11日上路 衛局掃街宣導"
以下為轉載內容
"北市/菸害防制新法11日上路 衛局掃街宣導"
以下為轉載內容
北市/菸害防制新法11日上路 衛局掃街宣導
(2009/01/06 00:52)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轉載至此結束
仔細看過內文...
"大專院校室內場所"有被列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也就是說...
"室外"並沒有被列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換句話說...
吸菸的朋友們在"工學大樓"外面吸菸並不被禁止
(因為大專院校室外場所並沒有強制禁止吸菸)
只是會被白眼而已!
不過我想學校相關部門
(就是生輔組和軍訓室啦)
應該會有對應的辦法吧
印象中這學期已經把淡江工學大樓外面的菸蒂盒撤掉了
不知道下學期有什麼措施
說到這還挺可悲的= =
因為人類是一種需要受到教訓才會改進的動物
養成一天至少閱讀一篇時事新聞的習慣吧!
一來可以讓自己每天都知道太陽底下發生了什麼事情
二來可以有閱讀的習慣
進一步的嘗試讓自己對一篇時事新聞寫下自己看法
一來有助於自己思考邏輯的成長
二來有助於自己表達方式的進步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癮君子」注意了!菸害防制法新規定11日上路,未來在禁菸場所吸菸,最高罰鍰新台幣1萬元,禁菸場所未在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誌,最高可罰5萬元,北市衛生局5日由副局長林秀亮帶隊掃街做最後宣導。
北市政府衛生局自去年12月起,即在12個行政區各類禁菸場所及重點街道宣導,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將在11日上路,依據衛生局統計資料顯示,在訪查輔導的2萬3095家商家中,已在入口處設置禁菸標示者達7成。
宣導隊抵達時有許多商家已做好準備,衛生局健康管理處處長陳美如呼籲所有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誌,且不能提供與吸菸有關器具,否則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未來將結合社區、民間團體資源,持續推動菸害防制工作,降低市民吸菸率,營造更多無菸環境,讓民眾免於二手菸害。
新制規定各禁菸場所若未依規定在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在禁菸場所吸菸者,將被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菸害防制法新制明文增列室內公共場所、3人以上共用室內工作場所、供公眾休閒娛樂消費的室內場所、大專院校室內場所,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場所、大眾運輸工具、車站及旅客等候室等地點,都被列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請癮君子自重不要觸法挨罰。
轉載至此結束
仔細看過內文...
"大專院校室內場所"有被列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也就是說...
"室外"並沒有被列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換句話說...
吸菸的朋友們在"工學大樓"外面吸菸並不被禁止
(因為大專院校室外場所並沒有強制禁止吸菸)
只是會被白眼而已!
不過我想學校相關部門
(就是生輔組和軍訓室啦)
應該會有對應的辦法吧
印象中這學期已經把淡江工學大樓外面的菸蒂盒撤掉了
不知道下學期有什麼措施
說到這還挺可悲的= =
因為人類是一種需要受到教訓才會改進的動物
養成一天至少閱讀一篇時事新聞的習慣吧!
一來可以讓自己每天都知道太陽底下發生了什麼事情
二來可以有閱讀的習慣
進一步的嘗試讓自己對一篇時事新聞寫下自己看法
一來有助於自己思考邏輯的成長
二來有助於自己表達方式的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