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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於今年元旦起開始全面實施新制醫院評鑑制度,其目的是希望透過評鑑,將原本過度偏重醫療設備的舊式評鑑思維,引導回歸至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服務過程,加強對病人安全的重視。不過,受衛生署委託執行此項業務的醫院評鑑與醫療品質策進會,日前規劃出爐的「醫院評鑑基準暨評分說明」草案,卻引起醫事團體極大反彈,指專業人力幾未納入評鑑的必要項目,極可能導引院方為節省成本而縮減人力配置,如何能提升醫療品質?
為此,王榮璋委員與黃淑英委員於96年1月16日共同召開「醫院評鑑標準倒退,醫療品質誰來保障」公聽會,邀請衛生署、醫策會,以及醫院協會代表,面對面與包括放射師、檢驗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藥師、營養師、社工師、護理師護士等公會代表進行溝通,針對新制醫院評鑑中人力標準進行討論,期望調整內容以符合現行醫事人力需求與確保民眾就醫安全。
王榮璋與黃淑英委員首先指出,衛生署於今年1月底公告新制「醫院評鑑基準暨評分說明」草案,然而該草案內容中,人力項目幾乎未納入評鑑的必要項目,且人力標準中的最低的C級指標,多數比照1998年至今便未再修訂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做為及格標準,以致醫療品質難保、病人安全堪慮,政府如何奢言透過新制醫院評鑑即可提昇醫療品質?
原本醫院僅側重於名醫及護理兩系統的作法,隨著醫療技術及觀念的進步,使得藥師、心理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乃至社工等專業人員也就越受到重視,更有利於患者獲得全面性的照顧品質,但新制施行的結果卻形同開倒車!
以營養師為例,草案中就將營養專業人力併入醫院膳食部門,全無獨立專業地位。台灣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學會便直指人力標準應納入為必要條件,才能避免醫院認為「人力標準」僅佔一項分數,對評鑑合格與否影響不大,進而放棄提昇全面性的照護人力資源。
王榮璋表示,目前相關人力標準中,僅將麻醉人力納為必要項目外,其餘人力標準皆未納入必要項目。但是醫療除了設施外,人力才是最基本的項目,如果連人力都不納入考量,何以保障病人安全,保障醫療品質?黃淑英更直指,以目前醫院經營多已朝向成本考量的趨勢,裁減人力傳聞四起,倘若相關法規、標準這最後一道防線都無法確保全面性照顧人力的充足,患者安全又有誰能保障?
面對各界的質疑,官方亦釋出善意,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薛瑞元即承諾醫事處將儘速邀請各醫事人員團體針對「醫院評鑑基準暨評分說明」進行協商,醫事處有信心能夠透過協商獲取共識。
官方與醫事人員團體皆持相同看法,因此公聽會中也順利凝聚出三項共識。包括,一、新制評鑑草案應與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同步修訂與公告;二、新制評鑑草案應考慮將所有人力標準納入必要項目;三、行政院衛生署應與各醫事人員團體針對「醫院評鑑基準暨評分說明」、「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中人力標準進行討論協商,相關會議進行應秉持處理公平(包含主席公平處理言論、與會代表比例原則)、資訊公開(公開發言紀錄,促使協商過程透明化)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