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3, 2008
我的北歐遊記寫到Dunkers Kulturhus時突然卡住。寫作是有目的性的意識的呈現,而我突然不確定我想說的到底是什麼?是所見所聞的美好?還是我個人心裡的感受?如果是前者,我是不是只要將相關旅遊網址連結附上幾幅美麗的照片就算交代?如果我止不住想表達的是我所親眼目睹的美麗世界,除了技術性語彙的不斷替換(壯觀的、美麗的、令人吃驚的、印象深刻的),我還能怎麼說明對美的感受力這回事?更根本的質疑是:這一切的重要性何在?我的價值判斷何以需要以文字陳述並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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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Copenhagen的班機是下午三點從Brussel起飛的“好時機“,再加上我的行李即便在老爺硬塞進兩件大外套後,也只有少得可憐的十公斤,我是完全有充足的時間和能力自己搭車到機場,不過老爺爸爸還是建議由他或媽媽來接送;最後協調的結果是由媽媽送我到某家Antwerp飯店門口搭乘機場巴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