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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周細尾的言論自由 | 主頁 | [進階篇]認識台灣趣味問答之解答
November 21, 2005
打麻將與舔耳朵以文找文
lifeshot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3:45:53 |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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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宋楚瑜告李登輝損害名譽案中,台北地方法官郭美杏以自由心証的裁量結果,判李前總統一千萬的賠償及登報三天半版的道歉聲明。相較李慶安舔耳案的明顯毀謗而法官裁決六十萬的判決(請參看延伸閱讀),這樣天差地遠的詭異判決結果,不禁人懷疑台灣司法單位是否出了什麼問題?

徵得辛聞的同意,在這裡轉貼圾論「打麻將與舔耳朵」一文,期待台灣人對台灣的司法系統及專業素養能花些許時間思索一番。



(圖片來源)


打麻將與舔耳朵 by 辛聞


前總統李登輝被控在演講中影射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去年「四一○」集會活動,「跑去打麻將,丟下群眾不管」。台北地方法院十六日宣判,李登輝應賠償宋楚瑜一千萬元精神慰撫金,及自九十三年七月六日起至清償日為止,依年息百分之五計算的利息;另在中國時報等九家報紙全國版頭版,連刊三天半版道歉聲明。


李登輝連登報費用總計要賠償兩千五百萬,另外還要負擔三分之一的訴訟費用。


比較李登輝與李慶安的舔耳案


李慶安只要賠償六十萬,還不用負擔訴訟費用,根據涂醒哲前署長的說法,李慶安賠償的六十萬大概只夠他付訴訟費用,也就是說,李慶安對他所造的的傷害完全不用負賠償責任。


舔耳案,法官要求涂醒哲要負舉證責任,證明自己的清白,李登輝的案子,法官要求李登輝負舉證責任,證明宋楚瑜有打麻將,否則就是妨害名譽。


有人認為法官郭美杏的判決偏離過去判例、離譜、不符比例原則,真的這樣嗎?


其實會這樣想的人,真的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要知道,法院本來就是國民黨開的,雖然當初失算給台灣人參政權以致淪為在野,但是幸好法官與檢察官都不用改選,所以還有地方可以修理那些以為台灣人有資格出頭天的人。


判李登輝賠一千萬已經很委屈了,你李登輝雖然是台灣人的頭頭,但是跟血統純正清高的國民黨權貴子弟李慶安要怎麼比?


我說台灣人還是早一點覺醒,認清自己賤民的地位,你看我們雖然名義上在野,但是公務員、軍警特、教師、媒體、檢調、法院、立法院都是我們的人,即便在野也能把你們修理得哇哇叫,更別提等到2008我們重新執政,看我們怎麼整治你們這些狗奴才。


延伸閱讀:


法院尊嚴何在 by 涂醒哲


李登輝前總統以一句「打麻將」被宋楚瑜告,法院判決要賠償宋楚瑜精神損失一千萬,還要登報道歉(估計另要一千五百萬)。這是典型的政治判決,在汪笨湖的台灣心聲引起群情激憤。在三月二十日總統選舉後連宋輸不起之下,號召群眾聚集在總統府前廣場,靜坐示威。不但喊打、喊殺、喊衝進總統府,而且引發所謂流產柔性政變。這種破壞台灣政治社會安定的作法,這種違背民主政治,不尊重司法制度的作法。作為一個政治家,作為一個連宋的前老闆,李登輝前總統站出來批判是天經地義的,而連宋放著支持者不管,提前離開現場,是不爭的事實。至於是否是去打麻將,無法查證,就好像台灣人常開玩笑說「回家抱老婆」,宋楚瑜也可以說那天沒有抱老婆。


一句打麻將,或許無法證實(有或無),法院判決一千萬。但李慶安三年前以自己製造的假證據(錄音帶),以連續劇的方式不斷抹黑涂醒哲,說我是同性戀,又性騷擾鄭可榮。李慶安自己身兼檢察官及法官,判決我要下台,結果證明是一件自導自演的鬧劇。但在我向法院提起告訴後,本想這麼清楚的案例,李慶安一定會被判「誹謗罪」。沒想到莊正檢察官想了很多理由,刑事庭硬是不起訴,包括李慶安、鄭可榮、丁瑞豐均無罪。


而我再告李慶安民事官司,結果一審拖了二、三年,最後判決李慶安敗訴需賠六十萬,而我要求李慶安登報道歉,法官均駁回。六十萬差不多就是我要付的審判費(因求償約五千萬)。簡單說法官認為李慶安等人只需替我付法院審判費用,但不必賠償我任何實質或精神損失,更不必賠償對我家人的傷害,也不認為李慶安輕視司法單位的作為應還社會一個是非。


一個轟動一時,子虛烏有的舔耳案,判決賠償六十萬,不必登報道歉。而一個動搖社會治安,可受公評的柔性政變竟然以一句「打麻將」而判賠償一千萬,還要登報道歉。宋楚瑜這種發生興票案的政客,其人格價值竟然超過涂醒哲的數十倍,天理何在?這麼明顯的選擇性判決,已將司法淪為政治附庸;這麼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判決,已將法院的人格掃地。


我為什麼堅持提出告訴,不願和解,也不願學李慶安用記者會造勢批判,因為我尊重司法。可惜我尊重司法,但司法並不尊重我,甚至部分司法同仁自我作踐,也不尊重自己。再這樣下去,維護台灣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即恐將不保,台灣社會恐怕無法安定。(作者為國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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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辛聞

真要好好地檢討 "台灣法官" 的培養過程及方法?

(要檢討的是華客法官的培養過程吧?)

情緒話 於 2005-11-26 03:17:46 留言 |

5.
訴訟一事,本就是應由告訴之人提出証據,以証明所告為實。

涂案一事由涂醒哲提出,所以由涂提出自己的當日行程,以証明李慶安誣告。同樣的,宋告李前總統一案,也應由宋楚瑜提出他當日的行程,以証明自己並無棄群眾而去。

但法官卻以自由心証的裁量方法,偏偏故意無視李登輝言語中「宋棄群眾而去」的重點,反膜糊焦點,做出離譜之至的判書。

如此司法,令人搖頭。台灣人啊,當真要好好地檢討台灣法官的培養過程及方法。

妙子 於 2005-11-23 05:48:21 留言 |

4.
兩案都由被指涉醜行者提告
涂案要求由被指涉醜行者舉證
李案反要求由指涉醜行者舉證

舉證責任 訴訟費用 登報指定
如此司法
kufao 於 2005-11-22 20:02:09 留言 |

3.
蒲葵是我以火爐燒熱鐵絲鐵條等加上瓦斯噴燈為器具材料為葡萄牙軟木片應邀參與2004年228基金會美展作品
因其原生為支那樹種取其佇立蔭下仰視但覺難理天日頗慨餘毒實情且展期正於總統大選嘆中國人猶能參選台灣總統而扼腕故作此畫參展
kufao 於 2005-11-22 19:55:57 留言 |

2.
Image Hosted by ImageShack.us
kufao 於 2005-11-22 19:47:54 留言 |

1.
哀
kufao 於 2005-11-22 19:41:12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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