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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子的故鄉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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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9, 2005
[聲援]「亮麗下的醜陋」,拒絕白色恐怖再現以文找文
lifeshot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4:35:32 |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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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宋楚瑜告打麻將毀謗一案,到周錫瑋打壓瑋哥部落格反諷言論,及「亮麗下的醜陋」林一方製作光碟一事,再再都可以看到對外宣稱擁有言論自由的台灣,其言論自由卻像是只有為某政治意識服務而存在的詭異現像。


台灣的言論自由到底是怎麼了?是因為政黨輪替後,我們失去對白色恐怖的警戒心,白色恐怖的惡靈遂伺機而動,又要再次假借民主自由的假面巡邏在台灣的大街小巷中了嗎?


拒絕白色恐怖的再現,唯有台灣人民勇敢站出,對它喊出「不」的呼聲,如此,惡靈才能急速退去,永不出現。


急急如律令,「惡靈,退散!」(註)


(新增本土社團聯合聲明 -聲援林一方的言論自由 一文(取自牙醫師部落格))
捍衛言論自由,全力支持非常光碟作人林一方! by 全美台灣同鄉會


真是令人難以置信的事竟然發生在2005年底,本土政權執政,號稱完全「民主化」的台灣發生!


據報載,「林一方遭非法羈押」一文如晴天霹靂般地喚醒了沈睡中的台灣人。「亮麗下的醜陋」光碟製作人林一方,於11月26日在台北國賓飯店公開光碟部分內容時遭桃園檢警當場將林一方非法並越區強行押走。於27日湊足一百萬元交保後,林一方走出桃園地檢署時,向陳總統抗議台灣沒有言論自由。台灣彷彿回到蔣家白色恐怖的警總時代!


請問:口口聲聲誓死捍衛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陳總統在那裡?


試問:台灣是誰在執政?為何縱容區區桃園縣長朱立倫越權非法下令檢警,在沒有搜索令下,竟敢公然違法逮補一無辜百姓?台灣難道已變成無政府狀態,否則為何容許中國派復辟勢力的無法無天?


難道台灣人是沒有言論自由的二等公民嗎?難道只有港資、中資媒體可以說話嗎?更荒謬的是,羈押他的檢察官竟是林一方的被告、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顏迺偉。


台灣人必需明白,他們敢押林一方,也敢押你,押你的父母,押你的妻女,林一方不是個案。台灣人必需發出怒火!


2004年時,新聞局長出面講話,非常光碟不違法。尚且還有現在的新聞局長出面重申不違法,但檢察及警察單位卻悍然抗拒,強硬要查禁。台灣難道已在「納粹化」?台灣人民絕對不允許這批親中反台的舊政權復辟餘孽繼續欺凌像林一方等台灣善良百姓!


籲請阿扁政府申張正義,為捍衛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出聲!


註:「惡靈,退散!」一句,引用自不過就是生活的不屑一文。


本土社團聯合聲明 -聲援林一方的言論自由 (取自牙醫師部落格)


十八年前,台灣人終於擺脫戒嚴令的枷鎖,獲得自由。隨著政治解嚴和媒體解禁,黑手縮回去了,人民可以暢所欲言,不再擔心半夜響起的敲門聲。


最近,呼吸十八年的自由空氣突然凝重起來,白色恐怖的幽靈竟附身在司法體系中大力反撲;林一方,一位電影工作者的表現自由正遭受強烈打壓。弔詭的是,這種現象非但沒有喚起社會的普遍憤怒,有人甚至用詭辯來混淆言論自由的真義,主張毀損名譽就該被查扣和逮捕。


光碟是否涉及誹謗,法律自有定奪,但從桃園刑警大隊非法搜捕以來,檢警濫權現象愈趨嚴重,令人駭異。首先,檢方無視妨害名譽須告訴乃論,竟然代替朱立倫認定尚未散布的光碟「涉嫌誹謗」,進而違法扣押工作母帶,逕予偵辦;林一方召開記者會,檢警又擺出對付槍擊要犯的陣仗,身為被告的檢察官更無視迴避原則,當場拘捕林一方,連夜偵訊十三小時後向法院聲押,而法院裁定一百萬元的巨額交保金,更突顯院檢有意聯手把林一方塑造為窮凶極惡的罪犯,徹底模糊言論自由的原始訴求。


桃園檢警採取預防姿態進行搜捕,用盡手段禁止人民發聲,其作為不僅違反刑事訴訟法和檢察官守則,更嚴重牴觸憲法!按照這種辦案標準,競選期間的言論或出版品,只要涉嫌誹謗,檢警都可以任意查扣,甚至闖入電視台或記者會逮捕「現行犯」,重回恐怖統治。


須知,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屬於憲法位階,當基本權和下位階的法律產生競合時,基本權當然居於優位,而今檢察官竟然假藉選罷法去侵害更高層次的言論自由,令人匪夷所思。從而,本案絕非光碟是否涉及誹謗的簡單問題,而是法治主義面臨逆流反噬的民主危機。


我們認為,台灣能否從第三波民主國家邁向民主鞏固,端視人權受保障的程度而定!我們不想走回頭路,就不容警總幽靈利用司法軀殼戕害人權。手護台灣大聯盟有鑒於此,特邀集本土社團發表聲明如下:


一、憲法第十一條明文保障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出版等表現自由,任何言論如有不實,亦應事後追懲,絕不容許公權力進行事前檢查。

二、政府應責令檢警調系統尊重言論的自由形成及傳播途徑,任何言論所應承擔之責任,應由當事人循法律途徑解決,公權力不應淪為扼殺表現自由的工具。

三、警政署應徹查未持搜索票、拘票,違法搜捕彭金萬導演的桃園刑警大隊,分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或交付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處。

四、桃園地檢署顏迺偉檢察官身為被告,非但未依刑事訴訟法自行迴避,甚至帶隊前往拘提林一方,桃園地檢署檢察長應依職權命其迴避,以確保偵查程序的公平性。



發 起 人 手護台灣大聯盟執行召集人 黃昭堂

連署團體 台灣教授協會、台灣教師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台灣北社、台灣中社、台灣南社

台灣東社、台灣聯合國協進會、李登輝之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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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可以針對此文寫一篇屬於自己的blog/想法,並給作者一個通告)
引用
懶人閒話悄悄說於<部落格與言論自由> 引用本文
提要:最近針對 "言論自由 (Freedom of Speech)" 的議題算是焦點, 身為部落客, 身在美國, 我也來學習一下美國人權法案 (Bill of Rights) 中的憲法第一修正案 (First Amendment).
引用時間: 2005-11-30 04:07:42
【點燈老頭的雜記簿】於<【碎碎念】人生不要掐頭去尾> 引用本文
提要:「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舉證」屬之,「隱喻」屬之,但是「公然毀謗」(尤其在某些敏感時段),就不可相提而論了。
引用時間: 2005-12-03 17:11:19
【點燈老頭的雜記簿】於<【碎碎念】人生不要掐頭去尾> 引用本文
提要:「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舉證」屬之,「隱喻」屬之,但是「公然毀謗」(尤其在某些敏感時段),就不可相提而論了。
引用時間: 2005-12-03 17:11:07
妙子的異鄉翦影於<228血淚史-首部曲:槍口下的冤魂> 引用本文
提要:妙子:請關心「槍口下的冤魂」一戲的人,也一起來關心導演林一方最近被恐嚇及被判
引用時間: 2006-07-19 23:47:44
留言 (79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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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補充一下林一方「亮麗下的醜陋」光碟後續報導:


光碟案被訴 林一方批司法不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ul/19/today-p12.htm


桃檢,這樣起訴真的適當嗎?
http://blog.yam.com/bigburger/archives/1899189.html#comments
妙子 於 2006-07-19 23:45:56 留言 |

78.
妙子^^:
沒禮貌又想奪取別人自由的我看過了
嚇!很驚人呢

我想說的是
上帝要毀滅一個人之前 必先使其瘋狂
還有 男人只要 不X 了 就會只剩一張嘴...
小百合(^_^) 於 2005-12-04 23:58:45 留言 |

77.
唉~打錯字,要改也來不及,又跳出二次回應了

不管言論自由怎麼個自由法,只要林先生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就好(於法),實在看不出檢警單位有什麼理由違法行政程序急著扣押逮補的,不就是為了選票唄,這下好了,很諷刺的是國民黨大獲全勝,是代表人民不信任民進黨還是厭倦了無聊的政治口水(不管是民間的還是官方的)?我想結果是好的,民進黨一向勇於自我檢討,也許在將來更重要的選戰之前,他們能真正做出亮眼的政績來。
caca 於 2005-12-04 14:04:00 留言 |

76.
沒錯,為了選票去大規模逮補這種光碟,實在是侮辱人民的智慧。

但是依我下載到的光碟內容,我實在看不到什麼揭發弊案的,只是在諷刺與挑撥敵手的爛戲,不值的一看。
caca 於 2005-12-04 13:55:36 留言 |

75.
沒錯,為了選票去大規模逮補這種光碟,實在是污侮人民的智慧。

但是依我下載到的光碟內容,我實在看不到什麼揭發弊案的,只是在諷刺與挑撥敵手的爛戲,不值的一看。
caca 於 2005-12-04 13:55:25 留言 |

74.
chloe,
是的,發行的自由跟權利正是我們要聲援的地方。
不過,caca並沒有反對發行這種光碟的意思,她是說看完覺得內容無聊,同時也認為檢警沒有必要去逮補光碟發行人。(caca,是這樣,沒錯吧?)



老頭 & 抓匪諜,
二位都很清楚地表達了自己的想法,這正是言論自由的真義所在。
以後妙子尚有許多可向二位請教之處,請不吝指教
妙子 於 2005-12-04 11:10:07 留言 |

73.
caca,
拍拍手,真厲害,光碟給妳下載到了
那個網站很難進去,試了幾次都沒法順利連線。


有幾點要說明一下。光碟的製作人並不是政客,是媒體人林一方。光碟出版品和政客在媒體上的口水互咬尚有一段距離,亮麗光碟是藉由主題式的戲劇反諷演出,點出民眾觀察出的弊端。當然,如同本文的聲明所言,其內容是否涉及誹謗,法律自有定奪。

當然,不是每一個人都會喜歡這樣負面表列的方式,caca大概是傾向積極面的人,所以看了之後覺得內容無聊
妙子 於 2005-12-04 11:08:04 留言 |

72.
hi,
老頭你好
謝謝你稱讚我的發言俏皮有趣.:)

>>大家討論事情,請多就事論事。
我完全是就事論事喔
我完全沒有假造或扭曲nonnon的發言
只是針對他的發言表示我的意見
nonnon的發言才有很多忽略事實避重就輕的論述
你的提醒應該針對他才對喔

>>也沒有必要運用你的「言論自由」為她貼上標籤。
你的用詞很嚴厲耶
你很像很想指定限制我怎樣用我的言論自由喔
nonnon也有充分的言論自由回應我的發言
我沒有絲毫權力阻止nonnon的發言
我們可以彼此交流意見

>>俏皮有趣的話語,或許反會是對別人最高級的羞辱與攻擊。
我嚴正抗議你對我的發言作惡意的詮釋跟扭曲
羞不羞辱攻不攻擊是很主觀認定而且惡意的負面評價
你這樣說才是把我的發言貼上惡意的標籤
若nonnon並不如此認為
你可不是在挑撥我們嗎
希望你只是無心犯錯
不是故意惡化我們的關係

>>然可以有「言論自由」,但沒有必要失去對他人的基本尊重,否則濫權可議。
這句話送給你自己.

謝謝妙子溫和理性成熟的提醒
我會多注意語氣委婉些讓溝通氣氛好些的
不過,大概要等下一篇了....:P
抓匪諜 於 2005-12-03 23:13:23 留言 |

71.
今天我們不譴責抵制桃園檢察官濫權箝制言論自由的行為,我們就是在讓渡自己的人身自由給沒有節制的權威.
chloe 於 2005-12-03 19:05:16 留言 |

70.
大家切記法國思想家伏爾泰的名言"我雖然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是我至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
chloe 於 2005-12-03 19:03:46 留言 |

69.
不管內容多無聊,他還是有發行的自由跟權利啊.
chloe 於 2005-12-03 19:03:16 留言 |

68.
不管內容多無聊,他還是有發行的自由跟權利啊.
chloe 於 2005-12-03 19:02:23 留言 |

67.
實在太生氣浪費我的時間了,該講的話分了4段 = ="
還是要感謝提供網址的妙子及其他朋友們
乾脆來灌一下水,增加屁點吧
caca 於 2005-12-03 15:25:22 留言 |

66.
唉~實在有點難過,這種無聊的政客口水互咬,一定要噴的人民滿身都是嗎?
caca 於 2005-12-03 15:20:08 留言 |

65.
妙子提供的兩則新聞,一則是有關弊案的,若有切實證據,檢查官搜證後自會提起告訴,人民該監督的是這種傷害公共利益的弊案,而另一則屬私人的緋聞報導,沒有切實的證據,或是有侵犯朱的隱私權,這都是朱自己的事,我就沒興趣了。
caca 於 2005-12-03 15:18:45 留言 |

64.
影片看完了,真是浪費我的時間,充滿了假設與挑撥的無聊光碟,他們誰會當選2012年總統,馬英九是不是會當選2008年總統和會不會連任和身體健康怎樣又怎樣的,和我們人民有什麼切身關係??有沒有談到他們當官的是不是有把公眾政績做出來或是有做不好的地方?沒有!一點點都沒談到!這種無聊的光碟有什麼好去逮補的,真是非常無聊!
caca 於 2005-12-03 15:13:59 留言 |

63.
跟上面新朋友redshoes、momo、及抓匪諜打個招呼。
嗨,有事沒事常來玩
妙子 於 2005-12-03 14:00:14 留言 |

62.
小百合,早安。
妳應該去投票了吧 

呵呵,布落格是很有趣的,上面也是什麼人都有。
妳該早一點來的,就可以一起來打一些不禮貌又想要奪取他人自由的人。

歡迎妳常來玩
妙子 於 2005-12-03 13:53:46 留言 |

61.
kufao啊,你再怎麼碎碎唸也沒有妙子碎的厲害。
你唸的可都是完整又有深度喲

caca,
妳慢慢看。反正今天放假,有的是時間
妙子 於 2005-12-03 09:40:15 留言 |

60.
好感動 我留完言就撐不住睡著了,一覺醒來,有這麼多答案~好像變魔術唷!我中午會抽時間快快看!
caca 於 2005-12-03 08:21:19 留言 |

59.
我不能再碎碎唸了
真沒完沒了
妙子本來只要我開個玩笑 或出個謎語而已
哪知道貓看到老鼠 不管主人 就追去了
kufao 於 2005-12-03 07:28:34 留言 |

58.
最好人人都要有結構思維看待事情與說法
即 "現象"背後有"問題"'''最裡層才是"徵結"
若立論者以現象為一切
乍看似為替現象發言
實質卻阻止處理真正問題或重建徵結基底
執其論者如非缺乏識見
則屬惡意陰險
尤以學術訓練已達某程度並不缺於學識者為最難理解
其具公信聲名之濫用為害至巨
李氏文章與諸多犬儒之論此弊常有
kufao 於 2005-12-03 06:07:02 留言 |

57.
有點懶得打字,就把今天寫給別人的一段文字貼出來:

相信在這裡發言的人,都是對台灣議題關心的人,也希望大家不會因為別人不同意自己的言論就感到氣餒或生氣。

網路上的言論,因為見不到面,難免就失去見面時的婉轉語氣,也無從由文字之間觀察對方的神態來做適當的語意判斷。同時,也因為彼此多數不認識,對於對方說話的背景也就不清楚,更難正確得知對方的真意。再加上政治話題的討論往往是嚴肅並且帶有強烈的主觀意識,不論如何試著溫情地寫出心中所想的話,還是避免不了聽起來會有「攻擊」 及「激情」的感受。(不是說兩邊都各打數大板或表示所有政治的事都骯髒就很中立沒有激情的味道,其實,那也是另一種「攻擊」與「激情」。)

但不論言論是否成理,不論想法多幼稚或成熟,這都是一種人際間的溝通機會,千萬不要因為沮喪而退縮。大家共勉之~
妙子 於 2005-12-03 05:22:23 留言 |

56.
老頭,

快送防彈衣來給你

妙子 於 2005-12-03 05:11:37 留言 |

55.
妙子對不起,我來亂入一下:

to 抓匪諜:

大家討論事情,請多就事論事。

每個人的成長時代背景與經歷都不盡相同,對同一事件的看法角度當然會不一樣,NON NON的提出的看法與意見或許同你相左,但你也沒有必要運用你的「言論自由」為她貼上標籤。你自以為俏皮有趣的話語,或許反會是對別人最高級的羞辱與攻擊。

你當然可以有「言論自由」,但沒有必要失去對他人的基本尊重,否則濫權可議。



好了,我去找防彈衣跟掩體先。(逃)
老頭 於 2005-12-03 04:52:37 留言 |

54.
caca,

找到兩個內容連結,可以去看看。

非常光碟曝光 四批朱立倫

〔記者王述宏/台北報導〕「亮麗下的醜陋」影像雜誌第一輯光碟內容有四大議題,分別為「朱家王朝錄」、「桃園第一奇樹:母舅公樹」、「皇親國戚」及「玩法弄權撈大錢」,片長約三十分鐘。各段議題的開端,均由一位女外景主持人負責引言,接著即以三五民眾聊天的短劇方式呈現。
(後略)


朱立倫最貼近 光碟點名三女

〔記者王述宏/台北報導〕「亮麗下的醜陋」光碟製作人林一方繼上週公布了「朱家王朝錄」、「桃園第一奇樹:母舅公樹」、「皇親國戚」及「玩法弄權撈大錢」四大議題之後,昨天公開播放了第五個議題:「朱立倫最貼近的女人」。
(後略)
妙子 於 2005-12-03 04:04:45 留言 |

53.
可能是網路塞車吧,看不到...
妙子 於 2005-12-03 03:59:20 留言 |

52.
http://traitor.com.tw/modules/mydownloads/singlefile.php?cid=16&lid=2025 可以去這裡download這張光碟.
yuki 於 2005-12-03 03:44:38 留言 |

51.
caca,

有啊,有別的光碟。
去年(還是前年?)安迪等人主演的叫做「非常光碟」,大概有5~6集之多吧(忘了正確數字)。今年記者們把「亮麗下的醜陋」光碟用「非常光碟」來代稱,但它真正的名字是叫「亮麗下的醜陋」。

「亮麗下的醜陋」的內容已公開,但在美國的妙子還沒有機會看到,只有看到文字的內容描述。
妙子 於 2005-12-03 03:44:19 留言 |

50.
呃....現在討論的主題不是([聲援]「亮麗下的醜陋」,拒絕白色恐怖再現)嗎?還有別的光碟?
caca 於 2005-12-03 03:26:59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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