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5, 2008
lilysirius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8:25:30 |
問卷系
點名規則:
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Blog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自己的問題,
仍然組成20個問題。
傳給其他八個人,
列出其他八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
還要到這八個人的Blog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
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這八個人要在自己的Blog裡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
並且再傳給其他八個人,
讓遊戲繼續下去,
不得回傳,
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後的將來實現。
觀看全文...
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Blog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自己的問題,
仍然組成20個問題。
傳給其他八個人,
列出其他八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
還要到這八個人的Blog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
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這八個人要在自己的Blog裡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
並且再傳給其他八個人,
讓遊戲繼續下去,
不得回傳,
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後的將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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