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0, 2008
過了兩天,當我回家時,發現每一棟的大門玻璃上都貼了一張A4公告。
走到我家這棟時,近視度數破千的我貼近看了一下,標題是:
請各位住戶密切注意照片中可疑人士,如有發現請即通報警衛室。
下面附一張有點暗的照片。
我心想,原來不只我一個人碰到那兩個變態跟蹤狂啊,
還有拍照咧,讓我仔細瞧瞧他們猙獰的尊容,以免下次他們換裝了認不出來。
照片中,只有從側面拍攝的一個女生,
戴著大大的黑框眼鏡,頭髮凌亂地紮在腦後盤起來,
身穿黑色細肩帶T-shirt及牛仔短褲,
以不甚優雅美觀的盤腿坐姿坐在長椅上,邊看漫畫邊喝著啤酒。
這………這不就是林祖媽本人我嗎?
再往下看說明文字,
敬愛的住戶您好:
一名年約二十出頭的不明女子,尾隨住戶混入本社區後,
坐在兒童遊戲室附近喝酒,可能意圖不軌。
請各位住戶刷門禁卡時,留意勿讓照片中可疑人士趁隙進入,以策安全。
趕他表哥家養的羊!林祖媽可是堂堂正正的住戶,說我什麼可疑人士!看漫畫喝啤酒也犯法嗎?

怒不可遏的我把各棟的告示通通撕掉,衝到警衛室,赫然發現原來警衛室門口也貼了一張。
我用力扯下那張告示(馬的,為防下雨彩色噴墨會糊掉,還給我護貝),警衛認得我,詫異地走過來。
警衛:「X小姐,這是管委會貼的公告,妳怎麼可以隨便撕下來?」
林祖媽:「這上面是我,我不知道什麼時候被偷拍這張照片,還被寫成可疑人士到處貼。」
警衛:「怎麼會這樣?」
林祖媽:「我才要問你怎麼會這樣勒。這哪個白癡貼的?」
警衛:(強力忍住竊笑的表情)「管委會的主委,他說他跟他太太前天晚上看到妳很可疑,
問妳住哪裡妳就逃走了,所以就來貼公告提醒住戶。」
林祖媽:「他們兩個才可疑好不好?我哪知道他們是什麼鳥蛋主委啊?
三更半夜跑出來嚇人,我當然要跑啊,還沒叫他們賠償我的精神損失咧,
你現在用內線call他們,叫他們跟我道歉。」
警衛:(ㄋㄠ起來了)「啊?不要啦,我不敢惹主委,我幫你跟他們講一下,是誤會啦。」
林祖媽:「誤會?誤會就可以亂貼公告嗎?啊你也有錯,連我你都認不出來,你當警衛當假的喔?」
後來念在這警衛平時有看到我的時候都主動幫忙開門,就不為難他了,
而且…此時此刻他也的確很難辨識出我跟照片中女子有任何的關連性,
因為現在的我是一身整齊的套裝、高跟鞋,十足的專業OL形象,長髮披肩、也沒戴眼鏡。
我只把那些告示扔進社區的垃圾處理機毀屍滅跡、使其永世不得超生,
就懷著歸懶…對不起我沒有,是歸巴肚火回家了。
好加在我爸媽平時上班日都直接從車道進出,從B3直接上樓,
不會經過警衛室、也不會經過各棟的一樓大廳,
要不然,此事若被他們知道了,我再怎麼解釋也解釋不清楚的啊啊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