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 下一頁 | 最後一頁 1/6
檢視方式: 列表 摘要
永以為好─陳宏勉的篆刻情事
lovebabyyaya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16:33 | 徵信常識
印章是我們熟悉的個人化徵信物,但是拜今日便捷的電腦刻印技術之賜,讓它看起來卻是千篇一律、了無意趣。


為什麼要一樣?印章不是代表一個人最私有的物件嗎?「永以為好─陳宏勉的篆刻情事」展覽,顛覆人們對篆刻印章的一般認識,它不是因為銀行開戶、辦理證件等法律事宜存在著,而是與個人有著更深刻的情感連結。


宏勉與篆刻結緣,已走過20多個寒暑四季,不僅在生活不穩定時為其資助紓困,並為其與林淑女結識,共締良緣,成為藝壇趙管佳話,更引領著他認識了許多書畫篆刻界的前輩們、結交知己,在內心世界中更是逃避世間紛紛擾擾的烏托邦,潛遁專注於方寸之間,快意自在真性情。陳宏勉外表總是瀟灑,在皮相底下,篆刻藝術記錄著每一階段的生命歷程,真實性情、純真本我,一印一世界,每每的心境轉折,情感騷動,在小小的朱白文間流瀉傾出。


從8月14日起,國立歷史博物館的二樓精品長廊展示陳宏勉共二百餘方的篆刻雅印,以90年代後的作品為主,其中的細朱文印則可說是台灣篆刻界個中翹楚,線條流利乾淨,印石則有壽山石、青芙蓉、水坑凍石等材質,印體本身陰陽工拙、金石字體兼備,面貌互異,樣樣精彩。30方「永以為好」型態各異、風華具現;「三國之三十六計」、「司空圖詩品句輯」、「王羲之蘭亭集序輯句」再現經典;「忽與一暢酒 日夕歡相持」、「醒醉還相笑」詩中酒句、解鬱歡暢;「靜下來放輕鬆」、「朱絃一拂遺音在 卻是當時寂寞心」、「人生衣食真難事」等哲思輯句、體悟人生;歌詞亦可入印「謝天謝地我有愛過」,智利詩人聶魯達(Pablo Neruda)「愛情太短遺忘太長」,每一分感觸悸動盡納於無限方寸間。


8月21日開幕會中國立歷史博物館館長黃永川、台北市立美術館館長謝小韞、台灣印社社長周澄、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理事長林柏亭、中華文物協會理事長洪三雄、台灣印鈕界第一人「廖一刀」廖德良等諸多師生友朋皆到場觀賞,此展不僅展出個人篆刻作品,更設有圖版與動態影像推廣篆刻文化、解析篆刻藝術的工序過程,引人入勝。「永以為好─陳宏勉的篆刻情事」展期至9月27日,小小方寸盡納大千世界,永以為「好」,是對篆刻藝術的喜好,也是願保有人間心境的美好謳歌。


摸彩券要填5項以上個資 消基會:侵犯隱私
lovebabyyaya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16:16 | 法律常識
詐騙手法日新月異,現在許多民眾接到詐騙電話,對方不但有你的姓名,甚至有各項資料;個資外洩問題嚴重,消基會懷疑是平常我們在百貨、賣場或餐廳所填問卷或摸彩券時,留下個資惹的禍!消基會調查發現,有餐廳、旅店和郵購要求民眾填寫的服務問卷或促銷券一口氣要填寫7種資料,消基會認為太多,尤其是要求填寫身份證字號更不合理。(劉映蘭報導)


購物滿額填寫摸彩券、上館子吃飯填寫顧客滿意調查問卷......生活中有太多需要留下個資的時候;消基會整理賣場、餐廳、百貨等因舉辦活動而要民眾留下資料,結果有72%的業者要消費者填寫的資料超過5項以上,有的業者要求填身份證字號,或多組聯絡方式。消基會認為,現在詐騙案件多,很多時候個資都不知道是何時外洩出去的,業者其實不需要這麼多個資,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游開雄說,為了摸個彩、填個問卷就必須留下那麼多個資,甚至身份證字號,隱私權沒受到保障,不妥當。


消基會並指出,現行的《電腦個人資料保護法》中只有將醫院、學校、電信業、金融證券保險業、大傳業和徵信業排除,其餘必須受法律規範,不得將個資洩漏於網路上,消基會建議就算不在網路世界,個資也應該受到像本法一樣的保障。


通姦罪能否只告配偶或只告與其相姦之人?
lovebabyyaya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37:20 | 徵信法律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本文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稱之為「告訴之主觀不可分原則」。

‧所以假如提起告訴,不能只告配偶或只告與其相姦之人,這是因為告訴係對於犯罪事實為之,並非對於特定之犯人為之,依照法條明文,告訴之主觀不可分,僅適用於「告訴」及「撤回告訴」兩種情形,但實務將其擴張至其他情形,承認所謂「不得告訴之主觀不可分」及「不得自訴之主觀不可分」。前者,如甲、乙犯通姦罪,甲之妻丙對甲為縱容、宥恕而不告訴者(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依實務見解,丙對乙亦不得告訴。後者,如甲、乙犯通姦罪,甲之妻丙對甲不得自訴者(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一條),依實務見解,丙對乙亦不得自訴。

但刑事訴訟法給予告訴人,對配偶單獨撤回告訴的權利,也就是老婆可在提出通姦告訴後,可單獨對老公撤回告訴,只剩下第三者是被告,告訴一但撤回不得再提告訴。所以造成不是兩個一起被告,就是只剩第三者被告,所以想要當通姦的第三者,還是先了解法律好自為之。

尋人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大陸抓姦
想聲請保護令,又怕看到對方,該怎麼辦?
lovebabyyaya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36:59 | 徵信法律
發生家暴事件,是一個人終生無法抹滅的陰影,真的勇敢站出來聲請保護令的人少之又少,許多人想要聲請保護令,卻又擔心再見到對方,於是不知道該怎麼做。

首先,如果這個家暴事件是相當嚴重的,您可以請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以維護您自身的安全,若有急迫危險的情形,法院應在四小時內核發,這樣可以暫時讓您免於受到家暴傷害。再者,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警察人員處理家庭暴力案件,必要時應採取下列方法保護被害人及防止家庭暴力之發生︰

一、於法院核發第十五條第三項之暫時保護令前,在被害人住居所守護或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員之必要安全措施。

二、保護被害人及其子女至庇護所或醫療處所。三、保護被害人至被害人或相對人之住居所,確保其安全占有保護令所定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之必需品。四、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權利、救濟途徑及服務措施」,警察機關有保護被害人義務,您也可以請求警察機關協助,保障您的人身安全。

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十三條第二項第十一款規定通常保護令的內容包括得命相對人(即加害人)負擔相當之律師費,您也可以委請律師陪同您出席(核發保護令後,法院會要求加害人負擔被害人的律師費),讓您在法律上與蒐證上都有律師專業背景為您處理,更進一步保障被害人的權益。

尋人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大陸抓姦
該怎麼擬定『離婚協議書』的內容?
lovebabyyaya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36:35 | 徵信法律
協議離婚的方式,根據現行的民法,離婚制度分為二種:兩願離婚與判決離婚。倘若夫妻感情不睦,夫妻都體認到婚姻再繼續下去已經沒有意義,那麼好聚好散,兩人可以兩願離婚的方式結束婚姻。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條,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兩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那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該怎麼寫呢?法律對此並無規定;為了避免離婚後在法律上還牽扯不清,建議妳將離婚後可能發生的法律關係變化瞭解清楚後,如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子女監護權的問題,再與另一方討論並作成協議。

另外,有很多夫妻會因子女監護權無法協議,而遲遲不肯離婚。其實,妳仍可先去辦離婚,再就小孩歸誰監護問題,向法院提出酌定子女監護權之訴訟,法官會依子女最佳利益作出判決。

離婚協議書通常約定的內容有:
1. 子女監護權誰擁有
2. 子女生活費用誰來付
3. 協議探視子女之時間.
4. 夫妻財產之分配
5. 債務之載明(債權人或債務人)
6. 請求對方付贍養費 + 子女撫養費 (或是要求精神賠償)

尋人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大陸抓姦
遇到惡意跳票並事先脫產該如何處理?
lovebabyyaya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36:07 | 徵信法律
這個部份你要搜集證據,如果跳票的時間與脫產的時間符合,你可告它詐欺罪。

用刑事來逼比較快!

支票跳票的事情是不會被關,可是,如果被跳票的人提告詐欺,就會被以詐欺罪起訴判刑,到最後還是會被抓去關。

關出來還是要還錢,被跳票的人如果提出民事訴訟,是一定要還錢的。
尋人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大陸抓姦
嫖客有法定妻子時,會被判刑嗎?
lovebabyyaya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35:45 | 徵信法律
依據中華民國現行法律,除違反妨害性自主罪、兒少法、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外,不處罰嫖客。

但民法上嫖客的配偶可向法院請求離婚。(參考民法第1052條)
或者告嫖客與第三者通姦罪。

若是與未滿18歲的人性交,嫖客還是會因違反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而被罰。
尋人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大陸抓姦
離婚後,能否約定子女改從母姓?
lovebabyyaya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35:13 | 徵信法律
子女跟誰姓?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子女原則上從父姓。除非妻子無兄弟,夫妻才可約定子女的姓氏。如果是在招贅婚,子女原則上從母姓,但可任意約定子女從父姓。

依現行民法之規定,夫妻離婚由母取得子女之監護權,子女尚無法從母姓。因子女姓氏係依父母婚姻狀態來決定,民法1059條規定,普通婚姻從父姓,但母無兄弟可約定從母姓,贅婚從母姓,不因離婚取得監護權而改變。同上述問題,較為特殊狀況,倘母具有原住民身分,依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之規定,子女可從母姓取得原住民身分,但若子女原已具有原住民身分,即無法適用該規定從母姓。

尋人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大陸抓姦
子女姓氏規定
lovebabyyaya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34:48 | 徵信法律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民法親屬編第1059條規定,父母在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在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以一次為限。

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以一次為限。

另外,如果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的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1、父母離婚者。2、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3、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3年者。4、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2年者。(記者洪定宏整理)

尋人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大陸抓姦
情婦生的子女有繼承權嗎?
lovebabyyaya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34:25 | 徵信法律
情婦生的子女,就是以前所稱的"私生子女",即法律上所謂"非婚生子女"。

如果父親外遇,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養後,即視同婚生子女﹝依據民法 第1065條﹞,其在法律上之權利亦與婚生子女相同,自然也包含繼承權。所以經認養後,私生子女擁有父親繼承權。

此外,若是母親與他人生的私生子女,﹝依據民法 第1065條﹞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所以擁有母親的繼承權,但是否擁有父親財產的繼承權,就要看有無領養手續。
尋人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查址
尋人
徵信公司
徵信公司
大陸抓姦
1 2 3 4 5 6 > 下一頁 | 最後一頁 1/6
系統公告
個人檔案
個人圖檔
ID:lovebabyyaya
暱稱:

文章分類
lovebabyyaya的最新回應
  • 目前沒有留言
人氣指數
當日人次:
累積人次:
我推薦誰
誰推薦我
誰來我家
好時光貼曆
RSS 訂閱
贊助商
其它資訊
本部落所刊登之內容,皆由作者個人所提供,不代表 yam 天空 本身立場。
POWERED BY
POWERED BY 天空部落
會員登入免費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