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此網誌:0
引用一位集中式音樂班術科導師的說明 :
我是台北某國小集中式音樂班的術科導師,平時低調的
我,這次卻想以第一線的實務經驗工作者來分析剛於 10
月 23 日新修定特殊教育法 - 相關資優法令的可行與否?
一、台灣目前音樂資優班的實施現況 :
目前台灣的集中式的音樂資優班,有二位正式特教資優
老師編制,一位稱學科導師,一位稱術科導師 ,學科導
師負責的是班上的學科教學(國數社等等),術科導師
主要負責的是有關班上資優音樂教育的行政事務,音樂
資優班常都是聘任由國外音樂學院回來的不同專長的音
樂專家來授課(鋼琴、小提琴、大提琴、長笛等等)。
資優音樂班的課表跟普通班的課表也不同,有樂理、音
樂欣賞等共同課程;也有同時一堂課為每個學生不同主
修的個別課。持有正式合格的特教資優類別教師證的資
優班學術科導師,即使在師院有修得音樂輔系學位,也
無法很充份的教導這群資優的學生。所以目前台灣的集
中式音樂班應該都是聘用 30-40 位很菁英的音樂教師來
給這些孩子很菁英的教育 ( 每個學校音樂班網頁都可以看
到外聘教師的學歷 ),通常每一位外聘老師一星期到校
1-2 次只負責上課,所以有關音樂資優班的術科段考相關
行政工作及每學期的音樂成果發表會的籌備練習和與外
聘老師溝通家長對學生教學的意見,都是需要術科導師
來負責的,而每學期因有個別課程的教學,也有收取約
20000-23000學費為個別授課教師的鐘點
費,理應合理,而這樣對音樂有天賦的孩子們才是真正
的所謂的資優教育,每每學校校慶晚會邀請畢業優秀音
樂資優班校友在台上演奏時,心中格外感動,因為這才
是真正資優教育的初衷,不是嗎 ?
二、藝術才能資優班採「分散式」資源班辦理之可行性 :
以音樂資優班為例,在台北縣市都會區,設有音樂資優
班的學校不會有招不到學生的情況發生,也因為音樂班
學生課程與普通班課程不盡相同,一旦採取分散式資優
資源班模式,在大型學校,在排課上會造成分散式資優
班教師的很大困擾,例共同科目 : 樂理、音樂欣賞等,以
一班 30 人來計( 也許有人說就用早自修 ),但這是又要配
合外聘專業的音樂教師的時間的,30 個學生 10 幾班不
同的課表,如何排出 30 個學生一起上共同課程就是一個
難題;另外外聘老師個別課的時間也要配合不同學生不
同班級課表,30 個學生每星期有 2 堂個別課,又要配合
原班導師不影響主課或科任,也要配合外聘音樂老師的
時間 ( 外聘老師通常都很忙碌 ),若採分散式音樂資優資
源模式,排課想必是一個首當其衝的大問題。我不禁想
問 : 「如果學生足夠成班,以集中式資優班設班,不是比
以分散式資源班設班來得好嗎?」。
另外,在台灣有不少地方在教育上是有城鄉差距問題存
在的,如果學生人數不足以「集中式」音樂資優班設
班,那麼以「分散式」音樂資源班設班是可行,因為人
數較少,在排課上的問題會少得多。至於多少學生人數
得以「分散式」音樂資源班設班或以巡迴輔導方式辦
理,這個人數分界仍需要教育部規定。
三、藝術才能資優班採巡迴輔導班之可行性 :
有關音樂資優以巡迴輔導設班,因為以往很少音樂資優
採這種方式進行教學,不過和上述第二大點比較,不同
之處在於分散式資優資源班是一校一班,而巡迴輔導方
式不能算是班,是一校一校巡迴輔導,因為學校資優學
生人數很少,所以老師要採巡迴輔導方式進行教學,不
過因為是新的政策,比較有疑惑的是:這一類的資優巡
迴輔導教師是指正式特教資優類的教師,還是外聘專業
的音樂老師?這是一個尚待釐清的問題。因為之前提到
了,即使在師院接受師資培育時也修了音樂輔系的特教
資優合格教師,也無法很充份的教導這群資優的學生。
四、藝術才能資優班採特殊教育方案之行性 :
「特殊教育方案」也是此次修法中的一個新名詞,是類
似「學生個別教育計畫 (IEP) 」嗎?與上述第三點有什麼
不同之處?所以也應該有著相同的問題。尚待教育部題
出配套措施的問題。
五、結論 :
此次的三讀通過的新特殊教育法,在第一、二讀時,都
仍維持著「 除藝術才能資優可採集中式設班外,其它類
別資優一律採分散式資源班安置 」 的草案條文,等到 10
月 23 日三讀時,卻驟變成為第三節資賦優異類:
「 國民教育階段: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
教育方案辦理。」,身為全國最高教育主管機關,修法
如此粗糙,不免讓人有偷偷摸摸之感,為何如此更令人
匪夷所思,罔顧國才藝資優教育班的學生、家長
及教師的意見與教育權利,真是令人失望的主管機關。
身為在第一線教學的我建議維持原特殊法:
「 除藝術才能資優可採集中式設班外,其它類別資優一
律採分散式資源班安置。」若只為防行資優班之名行能
力分班之弊,而犧牲了「正確的資優教育」;犧牲了許
多也許有機會可以成為第二個馬友友的資優學生;真是
本末倒置,因小失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