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衛團誤殺人事件)禁衛團37年的7月就到后井,來這邊不到兩個月,不小心打死16歲的洪水泉,打傷西路成仔。西路成仔他跟媽媽回娘家住,當時兵在訓練,他在旁邊學普通話,立正、稍息帶動作,結果兵說:「小鬼,你走開,不要吵,再吵我打死你」。結果槍聲ㄧ響,板機拉過頭真的開槍(79步槍),弄假成真,洪水泉倒地不起,大家以為他被嚇倒了沒膽,湊近一看,子彈從脖子穿過,還打傷西路成仔,差點又中青岐福氣,造成ㄧ死一傷。之後賠賞是這樣的,連長說,如果要ㄧ命賠一命,等於無賠賞,最後賠賞了十擔糙米、十塊白銀、兩錢黃金(算是不錯的賠償)。後來就跟村裡的老人家買他們之前準備的棺木,葬在上林附近的桶山。
禁衛團來不到兩個月,38年後就來了一大堆兵,當時我15歲,光是怕都來不及了,也不敢問東問西。
(823前後民防隊的經過?)后井跟上林是同一個民防隊,集合、出公差都是到上林。823前我們守上林時,是站到很外面的,823後到47年是站在村公所門口。以前砲比較小顆(過山砲),如果像現在這樣就不得了……
(抬傷兵?)我比較少抬,當時我當班長,我們都是站衛兵,而抬傷兵屬於東甲分隊的任務,他們比較不用站衛兵。碼頭我們也沒有去抬過,早一點的時候有。當時我們有支援幫軍隊開洞,幫忙運土,有去南塘幫忙構築工事,民防隊派的公差。
823砲戰期間,我在上林,有一個班長,在砲擊時說,砲打的那麼少,算甚麼東西。他其實是瞧不起共匪,結果被人舉報有問題,被憲兵抓去關,很快的就放出來。隔天就要查舉報的人,一直針對我,他是軍人班長,我是民防班長。後來我找鄉長開嘉亭,請調到鄉公所站衛兵。當時吃飯是自己負責,白天一個人站就可以,晚上再多一點人去待命。
有一次,有一個防空洞中了兩顆手榴彈,有可能是有兵不滿某個人故意放的,很多傷兵及幾個民眾被送到后頭(醫院是在后頭),開嘉亭去找衛生連連長麻煩,連長帶兩個兵,一個拿槍、一個拿手榴彈,到鄉公所發脾氣,整個鄉公所都先跑,不能跟他們正面衝突。他們待到晚上才走,為人打抱不平才這樣,晚上還趕一個下午開刀的人出院,村長矮仔天生去說情,當時瘦田在當戶籍幹事,有一個桂副鄉長。(當時一個連長就可以胡作非為,戰亂的期間)
(后井開浴室的過程?)后井的水多,地勢低,取水容易,生活不易,後來我先開浴室,全盛時期全村有7 間浴室,幾乎家家戶戶都在做相關的生意,在823後開始做,當時兩桶熱水一桶冷水,只要三塊錢,附近的兵甚至民眾都會來這邊洗,其他地方缺水,以前家戶少有好的衛浴設備。附近山去的兵,他們都是走路來的。除了浴室外,還有幫忙洗衣服、補皮鞋、車鞋底的,糊一口飯吃。
(民眾遭未爆彈炸死事件),民國56年左右在823之後發生的,洪添助(天寶的父親,事發當時天寶已經去汶萊,他是54年去的)上山挖蕃薯,在附近山溝撿到未爆彈,他撿回來要拆下後面的銅塊,敲擊到信管引爆,被炸得支離破碎。
還 有青岐發生地雷爆炸事件,南塘成仔的兒子水木去青岐外婆家,外婆在海邊撿了腳踏雷回家,腳踏雷一個盒子很漂亮,以為是寶貝收起來,結果水木要打開盒子,在門埕敲擊後爆炸,造成一死一傷,水木死,他表弟失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