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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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是一種感覺,一種衝動,沒有理由。
但若構成愛,則需要很多原因去建造完成。
記得有一句話是:「喜歡是淡淡的愛,愛是深深的喜歡」。
喜歡與愛兩者在這句話中看似是相同的東西,但最大的區別就是程度上的不同。
當對一個人傾倒時,不管他做什麼都覺得可愛令人傾心,不管他吸引你目光的要素是來自於他的外在容貌或是專長優點,都讓你慢慢想接近他,這是一開始動心的證據,是「喜歡」這種感覺帶給你的自然反應。
這時候沒有任何外力去阻止你的感覺,只要待在他身邊即使單純的看著他睡臉也可以覺得快樂,於是開始發掘對方的小習慣,對他的一舉一動、一字一句都特別敏感在乎,他喜歡的、討厭的,在這時候可以慢慢去瞭解,也格外特別留意,百分之兩百的配合度,只是想在對方心中留有一席之地。
日子越過越久,會開始漸漸變理性,開始觀察他對事情的態度、他生活的習性,是不是與自己的生活沒有衝突、能否和平相處、溝通上有沒有隔閡?諸如此類的問題;當發現事實與自己所要的有所落差時,會漸漸的收起自己的感覺,以免付出的太多,導致摔的更疼、更痛;反之,如果對方持續的溫柔、體貼,任何事都會為彼此的將來而做考量,把自己放進他的人生規劃中,則會讓自己陷入戀愛的陷阱:越戀越愛。
這時候,我們才能面對自己的心,說出愛。
在交往初期時,對方問:「為什麼喜歡我?」真的很難回答,因為理由單純的只是感覺到了。但當心裡浮現出「愛」這個字時,腦海與心裡會冒出好多一起牽手的甜膩、共同走過那些已被兩人解決的難題,不只有快樂幸福的笑,還有交雜著一些苦澀後的回甘,讓你好想好想只抓著他不放,只想賴著他不分開,昇華後的喜歡,會有很多滿足感、信任感,這沒有加速的捷近,只有時間可以改變一切,時間越跑越快,兩人累積的回憶也越來越多,除非是有人先決定放手了,兩人努力維繫的紅線才會斷裂。
有時候喜歡一個人,會好想將自己的情感傾瀉而出,好想說出所有感覺;想說愛,卻覺得時間點還不對,說喜歡,卻又覺得不夠濃烈,這種矛盾的感覺或許正是愛情的樂趣所在吧,就讓我們都勇敢、痛快的賭一把。
愛的理由,不單單只是感覺,是許多因素讓你有理由著他的心走。
但喜歡的原因,只有心動。
我喜歡你,所以我努力抓緊你。
我愛你,所以害怕你放開我的手。
(文章來源:http://www.wretch.cc/blog/lm0129/23885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