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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浪上'是精靈但不是... - Wun:
其實我想知道有天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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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15時33分配信 サンケイスポーツ
| 第60回NHK紅白歌合戦に初出場が決まり喜びの会見をする(前列左から)遊助、木村カエラ、水樹奈々(後列左から)flumpoolの4人、FUNKY MONKEY BABYSの3人=NHL(撮影・千村安雄)(写真:サンケイスポーツ) |
【写真で見る】 「第60回紅白歌合戦出場」の歌手一覧
注目は来年1月3日スタートのNHK大河ドラマ「龍馬伝」(日曜後8・0)に主演する俳優で歌手の福山雅治(40)で、16年ぶり2度目の出場が決定。
昨年、羞恥心で出場した上地雄輔(30)が遊助のアーティスト名でソロ出演するほか、レミオロメン、flumpool、木村カエラ(25)ら8組が初出場。3人組ユニット、FUNKY MONKEY BABYS、紅白デジタルの応援隊に就任している人気声優の水樹奈々(29)も出場が決定した。今年デビュー10周年を迎えた人気グループ、嵐も初出場。
4月に俳優、水嶋ヒロ(25)との結婚会見でバセドー病を患っていることを告白し、年内で無期限活動休止を宣言した絢香(21)は、ラストステージとして4回目の出場となった。
また、司会は白組がSMAPの中居正広(37)、紅組が女優の仲間由紀恵(30)で、2006年の57回、08年の59回に続き3度目。中居はNHKアナウンサー以外では、最多となる6回目で、しかも4年連続。一方の仲間は、2年連続4回目。

◇白組:嵐(初)、アリス(3)、五木ひろし(39)、EXILE(5)、NYC boys(初)、北島三郎(46)、北山たけし(5)、コブクロ(5)、ジェロ(2)、SMAP(17)、東方神起(2)、TOKIO(16)、徳永英明(4)、氷川きよし(10)、FUNKY MONKEY BABYS(初)、福山雅治(2)、布施明(25)、flumpool(初)、細川たかし(33)、ポルノグラフィティ(8)、美川憲一(26)、森進一(42)、遊助(初)、ゆず(3)、レミオロメン(初)
◆紅組:aiko(8)、秋元順子(2)、絢香(4)、アンジェラ・アキ(4)、いきものがかり(2)、石川さゆり(32)、AKB48(2)、大塚愛(6)、GIRL NEXT DOOR(2)、川中美幸(22)、木村カエラ(初)、倖田來未(5)、伍代夏子(16)、小林幸子(31)、坂本冬美(21)、天童よしみ(14)、DREAMS COME TRUE(13)、中島美嘉(8)、中村美律子(14)、浜崎あゆみ(11)、Perfume(2)、平原綾香(6)、水樹奈々(初)、水森かおり(7)、和田アキ子(33)
阿阿阿阿阿啊!!!!!!!!!!!!!!!!!!
是神起啊!!!!!!!!!!!!!


男人們!!!!!懷挺~~~~~~~~~~~~~~!!!!
北京九新公司是睿姿麗的上海 江蘇 山西等地的代理商
這公司的高建文代表在訴狀中表示“睿姿麗方面宣傳‘東方神起三人已經加入了睿姿麗,是睿姿麗的理事’
相信他們會參與化妝品的宣傳活動 開展了各種招攬投資和事業““但是東方神起三人沒有參加
對此化妝品公司代表CREBEAU的會長直接發表了意見。他於20日在公司本部與記者見面 公開表示“東方神起成員們只是單純的投資者,與公司的宣傳活動是沒有任何合約關系的”
他還特別指出 反而有問題的北京九新公司“沒有履行賣場基準等合約上的條件,利用成員們的名聲和人氣銷售商品 與本公司一直有摩擦”“甚至擅自進行打折活動 附帶東方神起的演唱會門票銷售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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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神起的官方後援會CASSIOPEIA,針對昨天SM在記者會做出的指控表示了她們的聲明。
「我們80萬名仙后要在這裡發表我們的正式官方聲明。在指責和指控滿天飛的情況下,我們決定這樣表達後援會對這件事情的立場,本聲明是由無數的東方神起fan cafes團結起來以仙后的名義完成的。
首先我們要說,我們作為東方神起歌迷,我們不會做出任何背叛他們對我們信任的事情。我們不會相信任何不是東方神起成員親口說的話,我們要求SM Entertainment中止所有擾亂並分裂歌迷的行為。
我們仙后們對於SM Entertainment召開記者會和公布簽有允浩和昌珉名字的文件的這些行為感到非常失望。作為東方神起的經紀公司,SM Entertainment不能忘記他們的職責,他們必需停止詆毀東方神起成員和停止企圖分裂東方神起。
還有根據10月27日發布的法庭裁決,SM Entertainment禁止以三名成員的名義和其他第三者進行協商,也禁止干涉成員的個人工作,請遵守法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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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Beau談論有關化妝品和SM的糾紛
當東方神起的官司剛開始的時候,三人和他們的律師已經明確聲明他們對化妝品的投資和他們投訴的案件沒有任何相關性。案件爭論的核心是奴隸制的合約問題,但是SM的記者發布會卻一直強調是因為三人的化妝品投資問題。
為了阻止混亂,韓國CREBEAU化妝品分公司的主席KANG SUK WON接受了採訪,並表示他已經在2009年10月4號的時候向漢城中央法院起訴SM的CEO KIM YOUNG MIN誹謗。
KANG還說︰“這種情況SM利用化妝品問題企圖轉移不公平的利潤分發的話題並激化成員之間的衝突,SM試圖向CreBeau推卸責任。”
KANG繼續表示3名成員的投資只有約為70000美元,60000美元和40,000美元。他表示說,這一數額是不夠讓三名成員獲得化妝品企業所有權,更不用說很大部分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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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3三人正式聲明稿內容
東方神起三名成員,“沒有受到好的待遇” 官方立場
負責細亞俊秀,英雄在中,秘奇有天法定代理的律師 3日發表了官方立場。
三名成員“出道後因公司提出的日程,現在身心特別虛弱,化妝品事業跟這次訴訟沒有一點關係”
下面是報導材料全文。
1.出道5年後東方神起因為公司太多的日程現在身心特別虛弱。
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是東方神起的成員,自從2004年初出道後到現在按照SM的命令去韓國、日本、中國去趕日程,1年有一個星期的休假以外一天只能睡3-4個小時的睡眠。因為這些太多的日程他們的身心到極限,但SM因為讓他們到海外發展,讓他們消化越來越多的日程。SM這樣不是為了讓他們成就音樂夢想,而是把他們當做增加公司收入的刀具,3名成員認識了這一點後想得到相應的,好的待遇,所以向法院提出了不公平條約的修正內容。
2.13年的簽約實際上是終身簽約。
雖然在簽約時間上看是13年,那裡並不包括兵役2年的時間。15年以上的話現在還剩下10年,意思是那是到退出演藝界的時間,如果違約的話得付總投資額的3倍,收益2倍的巨大違約金,因為這些巨大的金額,以前根本不能提出解除簽約,所以只能留在SM到至今為止!
3.成員們沒有在SM收到和努力成正比的待遇!
成員在簽約時間期間,根本沒有受到相應的待遇。資金分配,專集收入的分配條款來看,如果專輯賣到50萬張以上,就在下個專集發行前給個人一千萬韓幣,沒有賣到50萬張,那麼一分錢也不能收到!這項條款在2009.2.6修改,改正後成員們個人收入是專集銷售額的0.4%~1.%。
4.成員們多次向SM提出修改要求,但SM根本沒有聽成員們的話
在這種情況下3名成員認識了SM簽約的不公平條約的不正當性,多次向公司提出了修改要求,但SM沒有聽他們的話,一直往化妝品事業推責任,向媒體、新聞多次說出和這次事件沒有一點關係的化妝品投資。但3名成員因為期盼這件事情圓滿結束,最終決定雙方人員見面之後通過對話解決這件事,但SM根本沒有答應,在這個過程中成員們意識到SM的態度根本不是要通過對話來解決,在這個方法上抱希望根本不可能,所以3 名成員希望通過法院解決這件事情,最終提出了修正案。
5.化妝品事業投資是跟演義活動沒有一點關係的投資,和這次不公平條約申請案也沒有一點關係
SM一直說的化妝品事業是給進出中國的化妝品銷售公司,3個人以股東投資,根本和這次事件沒有一點關係。成員們提出的修正案是簽約內容的不公平性。
6.成員們根本不希望東方神起解散,只是想在不公平簽約中脫離出來而已。
很多FANS們可能都因為這件事情擔心東方神起解散。但這次修改條約內容的申請根本不是以東方神起解散為前提。雖然因為解決問題的方案成員們意見不同其中的3名成員參與訴訟,但成員們之間根本沒有問題,他們的心是一樣的,想跟FANS們一直走下去是他們的心願。
他們堅信,希望通過這件事情,不公平條約能修正之後能建立一個好的環境,大家成為一體,在FANS們前面唱歌。
原文來源:http://kr.news.yahoo.com/service/news/shellview.htm?linkid=16&articleid=20090803111757451e7&newssetid=83
翻譯來源:(一轉)百度在中吧
(二轉)TW PTT tvxq
(三轉)YS TW

人氣搖滾團體GLAY 2005年脫離前經紀公司UNLIMITEDGROUP後,同年11月以該公司未支付版稅及演唱會唱酬為由提出訴訟,昨東京地方法院判決GLAY方勝訴,命前東家需支付6億7千萬日圓(約2億3,615萬台幣)版稅,GLAY也順利取回「HOWEVER」等計147首歌曲版權。這場勝訴成為GLAY出道15周年最棒禮物,他們也於10月再度推出15周年精選第2彈「The GREAT VACATION VOL.2 ~SUPER BEST OF GLAY~」回饋歌迷。
【2009/10/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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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4
由於去東大門逛到半夜四點多,早上六點多才睡
所以這天又睡到下午兩三點才出門吧
這天非常對不起大家
要陪我到江南站找那根本不存在的地址&公司
去你的G市場!!!
姆森FIRE TOWER!!! →結果是民宿老闆抄錯??
由於實在找不到那棟公司的大樓到底在哪
好心的"一群"韓國叔叔阿姨們都幫了我們
(無限感激
)
雖然還是沒人知道那棟大樓在哪,但還是跟我們說警察局在哪
要我們過去問警察比較快
就這樣大概走了三分鐘
到了警察局
大家都:「哇~要進去韓國的警察局了耶!!好恐怖!!!」
(又興奮又恐佈!!)
不過最終結果還是:沒這大樓跟地址(大樓名稱跟號碼完全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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