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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藝術教育親師聯盟

藝術人關心藝術教育.現今台灣藝術教育政策及法規紛亂,有心的藝術人該多關注藝術教育法規制定的方向 .在這裡, 多一點資訊,多一點說明. 多一點心幫助大家 了解台灣藝術教育的真實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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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藝術班退出特殊教育.要求教育部成立 藝術教育小組 | 主頁 | 特殊教育法封殺藝術教育,台灣藝術教育展開鎖國政策
November 6, 2009
啥米?音樂班被廢了?!以文找文
melodywood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36:35 | 兒童音樂教育
鼓勵此網誌:0 

啥米?
音樂班被廢了?!
您不能不關心!特教法修正案通過,將嚴重衝擊台灣音樂教育
 
立法院於2009年10月23日三讀通過了「特教法修正案」,新增納入藝術資賦優異的條文,其中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國民教育階段: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也就是:
1        從下一學年開始,剛入學的國一、小三音樂班學生將被分配到普通班裡,且每班不得超過三人
2        原本音樂班每周約10小時的音樂專業課程會被減少到6小時以下,影響所及:
2.1     導致許多音樂班取消合唱、合奏甚至副修的課程;
2.2     視唱、樂理、聽寫等音樂基礎訓練必須被合併、甚至取消!
2.3     代替專業訓練的,是與普通班同學一起上藝術與人文課。
3        師資方面,將大幅裁減音樂專業師資的員額與經費。亦即,以後專業個別術科(例如主修課)可能被迫合課(一個老師同時教兩三個學生)、視唱樂理聽寫則由教普通班音樂課的專任音樂老師負責。
將來,音樂資優班既不能提供專業的教師與課程,又無能力為音樂專業人才的培育奠定基礎,音樂班將在錯誤政策下凋零;而真正性向在此又資賦優異的人只好靠自己,音樂最終仍是有錢人專屬的嗜好與玩物,演奏家不在代有才人出,想學琴的芸芸眾生只能望琴興嘆,喜歡聽音樂的人再也聽不到免費的音樂會。我們將失去所有的演奏與創作人才,原本就以改編曲為主的流行音樂界還會有受過專業音樂訓練的創作歌手帶來新聲嗎?這不是文化與教育政策大倒退,是什麼呢?
修法者以為音樂資賦優異者有與一般人一同受教的權利,所以應該在普通班上課,可是特教法的立法精神不就是要照顧有特殊教育需求的人嗎?特教法不正是為了協助特殊才能學生在學期間獲致足夠的教育資源,以發展潛力、加強才藝嘛?為何反而限縮種種專業領域資源呢?
若特殊才能必須受特教法約束,那麼,請問資優生的資優領域受教權又在哪裡?
特教法修法後第三十五條的條文不僅僅是「分班」、「合班」問題而已,這些改變若不幸成真,將會使台灣的音樂人才出現大斷層,使原本文化藝術就已經極為缺乏的台灣成為真正的文化沙漠。
這件事與你我息息相關,您千萬不要置身事外,請讓我們集合起來,以眾人之力發出聲音,請教育部暫緩特教法第三十五條的實施,並且成立藝術教育專責機構,統一事權,綜理一切與藝術教育相關之業務。                           
   文章作者: 音樂教師 李瑄
留言 (13) | 引用 (0) | 人氣 () | 轉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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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3筆)
1.
我看了修正條文,看到您說的將藝術資賦優異加入,也讀了35條, 可是您這篇文章中的實施細節,是從哪裡得知的呢?
pyosuke 於 2009-11-07 01:13:56 留言 |

2.
這10天許多老師們在縣市教育局及立法院與教育部特教小組等單位.
得到許多訊息.

6個小時是所謂人文藝術 課程的時數. 這是有些縣市育局現在想到因應的辦法.

最近教育部受到外界質疑.所以內部也在討論.所以公文還發不出來.

大家希望11月20日之前要盡量挽回.
鄭吉良 於 2009-11-07 01:41:44 留言 |

3.
那怎麼辦? 是不是應該走上街頭,找立委開記者會,讓全國音樂界老師家長學生都知道,一起來反對
pyosuke 於 2009-11-07 11:59:13 留言 |

4.
一切如您所說.聯盟都在進行中.
請將您資料傳給我們.
請將聯盟活動告訴更多 藝術親師.增加手護藝術班的能量
謝謝

鄭吉良
melodywood 於 2009-11-07 12:30:03 留言 |

5.
我想我相當支持板主的看法。
一直以來政府一直在宣導多元文化教育,但事實上層出不窮的是"特殊才藝認證",我相信在政府認為人人皆有才的同時不該輕忽所謂的"藝能",把一切藝能認為是"陶冶人文精神",我想就像我人聽音樂唱歌一樣,有些人唱專業的、有些人純粹休閒的,政府應該大肆推廣的一該是增加人文活動在年齡底層的曝光率,而不是搞的全部的人都必定把藝術當成生活,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換個角度想,我們是不是該廢除高職呢?

如果說一切的"藝能"都該是共同"新生代"所關注的,那麼什麼機械科應該放入生活科技課程才對,人人都該通才?這難道不是政府所在乎的嗎?

畫了大大的餅,告訴大家一定都吃的到,事實上這讓我想到再貧民窟中的那一塊餅,被掠食於千萬之手,人人都能夠"參與"到藝術生活。

有了文組、理組,為什麼不能有藝能組?

為什麼要"統一"不同人不同領域不同特質呢?
陳昱齊 於 2009-11-07 19:56:05 留言 |

6.
台北縣一所音樂班術科導師.說了一段故事.想想應該讓大家知道.

今年7.8月這位老師在大學修了特殊教育的課程.
授課教授 林坤燦老師 ( 現職: 教育部特教小組執行秘書 原國立
東華大學特教系系主任)在課堂上已經跟學生說.藝術才能班跟數理資優班將在年底都會改成分散式教學.

當場有學生表達分散式教學會造成藝術才能班無法運作.
這位林坤燦老師將了一句經典名言: 那可以安排音樂老師
早上6:00到校授課呀?

melodywood 於 2009-11-08 00:46:48 留言 |

7.
寄件者: 教育部部長信箱 <mail@mail.moe.gov.tw>
收件者: summersummer2009寄件日期: 2009/8/19 (三) 4:44:32 PM
主 旨: 教育部部長民意信箱回函-Fw: 最近新修正特殊教育法-資優部份法令不合理之處

信件編號:200908101246
機關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辦單位:特教小組
傳  真:
承 辦 人:李欣潔
聯絡電話:
發文日期:98-08-19
發文文號:台特字第0980912620號
回覆內容:
敬啟者,您好!
奉交下台端98年8月14日致部長民意信箱函,已悉。
台端所提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行政院業於98年2月送進第7屆立法院98年度第1會期審議,該會期立法院一讀結果尚未通過,爰該法案將於立法院98年度第2會期續行法案審議程序。
melodywood 於 2009-11-08 02:10:35 留言 |

8.
寄件者: summer Lee <summersummer2009
收件者: mail@mail.moe.gov.tw; mail@mail.moe.gov.tw
寄件日期: 2009/8/3 (一) 11:51:22 AM
主 旨: Fw: 最近新修正特殊教育法-資優部份法令不合理之處


部長您好:
懇請您保護在特教法中弱勢的資優教育
真正落實特殊教育/資優教育的意義
2008.3教育部集全國資優教育教授專家所編輯的資優教育白皮書中的資優教育觀念才是正確且可行的
這對全國的資優教育影響甚巨 請部長務必三思

在此建議應秉持去年公告的資優教育白皮書的正確觀念
除才藝資優得以採集中式資優班設班外 其它類別資優一律應採分散式資源班安置
為了防止假學術資優班之名行能力之實的弊端
應該針對學術資優(數理語文)設班型式控管
而才藝資優是無辜的 仍應該採集中式設班 隸屬特教資優類別 隸屬特教小組業務
才能真正讓有天份的孩子們有發揮的空間 也才能發揮資優教育真正的意義 如上述白皮書中所強調的 適性化. 多元化. 彈性化
    謝謝部長!!     
 

Ps (若把現為特教資優類的集中式音樂班 要改屬成普通班類別 屬國教司  此說法真是太荒謬了!!)


一個小小的資優音樂班老師





----- 轉寄信件 ----
寄件者: summer Lee
寄件日期: 2009/7/30(星期四) 下午11:18:41
主 旨: 最近新修正特殊教育法-資優部份法令不合理之處


張正芬主任 .郭靜姿教授 .林幸台教授 .盧台華教授. 陳美芳教授 .陳昭儀教授.蔡崇建教授 .潘裕豐副教授 您們好:

不好意思!打擾各位教授的暑假假期,實在情非得已..
  我是台北某國小音樂集中式資優班的老師, 今天從教育部特教小組高層內部聽到了最近要修訂特殊教育法且已經進到立法院一讀階段
  據說特教法要增加至51條 分為總則.資優.身心障礙.支援系統 四大部份
  前幾天聽到新的資優部份有一條文原本是這樣訂的:除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得以採集中式設班之外, 其它資優類別(數理.語文等等)一律
  採分散式資源班設班
  但今天卻又也是從教育部特教小組內部聽到這一條極為重要的條文變成了:.....所有資優班一律採分散式的資源班設班
  熟悉資優音樂班的教授們 您們應該知道這是非常困難的事 因為音樂班的課表跟普通班課表不同 又
需要很多外聘的音樂專業老師來教學生 也需要花時間一起排練音樂發表會
  
政策多變的教育部特教小組高層說法是:學校可以自行決定採取集中式獨立設班或分散式資源班
  但不同的設班方式 班級的類別卻是不同的
  採集中式獨立設班的音樂班 就是普通班類別      
  採分散式資源班的音樂班  就是特教班類別
  為什麼一樣是音樂班  就因為集中式與分散式設班類別的不同
而一個是普通班 一個是音樂班 這是會影響到聘用普通教師及特教教師類別的關鍵
  如果我是家長 當然希望學校設的音樂班是集中式的音樂班
  那意眛著什麼呢??
  就算這次的特教法修法很明顯的著重身心障礙類
  資優教育雖然比較弱勢 但是資優教育畢竟還是獨立的一個學術領域
  就像台灣雖小 但還是要宣誓自己的主權 不是嗎?
  若這個新法三讀通過 是採集中式獨立設班的音樂班就是普通班類別 版本
  那麼 我覺得台灣的資優教育真的是完蛋了
  
  聽教育部特教小組內部說會這樣修法 是因為前年中部辦理學科資優班疑似能力分班的事件 
但為了防弊 就犧牲了資優教育的真正意義嗎? 
  但那就讓學科資優採分散式資源班形式教學 就像國小的一般資賦優異資優班採資源班形式教學 這是可行的
  但非常令人不解的是 為什麼藝術才能資賦優異資優班 這種不適合分散式資源班形式教學的資優班 要這樣立法呢
  想當然爾 家長與學校 會採集中式獨立設班的才藝資優班居多 但為什麼採集中式獨立設班 就是普通班類別 
  這是讀特教系資優組的我很不能理解之處
  這樣的法令如果通過三讀 總統公布 那特教系還要設資優組嗎 特教教師證還需要分身心障礙類與資優類別嗎

  各位教授都是台灣對於資優教育領域相當有貢獻的專家, 我也深深相信您們的建議絕對是有影響力的,請各位教授救救台灣的資優教育吧....




                               一個小小無奈求救的資優音樂班老師

melodywood 於 2009-11-08 02:15:14 留言 |

9.
1023特殊教育法修訂 第35條 立法院會議紀錄
> P.153
>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 呂學樟 >
> P.167
> 二讀確認刪除∼(摘錄如下)
>
> 主席:第三節節名照審查條文通過。
>
> 宣讀第三十五條。
>
> 第三十五條
> 學前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依下列方式辦理:
> 一、學前教育階段:採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 二、國民教育階段:除藝術才能班得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辦理外,其餘各
 類資賦優異教育,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 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依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方式辦理。
>
>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條提出修正動議。
 > 第三十五條
> 學前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依下
 列方式辦理:>
> 一、學前教育階段:採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 二、國民教育階段: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 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依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方式辦理。
> 主席:第三十五條照國民黨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 P.171
> 10/23同日下午,三讀(同二讀)確認後∼
> 國民黨黨團所提附帶決議:
> 一、教育部應於本法施行後6 個月內,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
 班設立標準」,以解決非資優藝術才能班與資優藝術才能班管理問題。

立法院密探 於 2009-11-08 23:38:38 留言 |

10.
哇!!!!是國民黨團刪掉的!!!!
毀掉藝術教育制度的是 國.......
同一天 二讀.三讀.通過.
真有如兒戲....

傷心的藍先生 於 2009-11-09 00:05:31 留言 |

11.
哇勒雷!!!!國民黨團刪掉的!!!!
毀掉藝術教育制度的是 國X黨.......
同一天 二讀.三讀.通過.
真有如兒戲..搞不清楚狀況..
那這次年底就費了國X黨輸到底
板主回覆:
國語日報11.9日報導

教育部特教小組執行祕書林坤燦表示,特教法通過時有一個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在半年內釐清「藝術才能班」及「資優藝術才能班」的不同,因此,教育部將在近期內,重新修訂藝術才能班的設立標準,重新界定藝術才能班及資優藝術才能班的不同,如果只是一般的藝術才能班,就不必分散教學。<BR><BR> 林坤燦說,目前國中小學有很多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等,是依據特教法設立,經過鑑定安置輔導的程序,屬於資優教育的一環。依新通過的特教法規定,這些班未來的確需要分散式教學,因為資優的學童應該只有少數,不可能多到可以集中成班。<BR><BR> 林坤燦說,目前很多國中小學的藝術才能班並不是資優學童就讀,只是具有藝術潛能的學童,這部分的班級應適用「藝術教育法」,而不是適用特教法。依藝術教育法的規定,「藝術才能班」可以集中成班,不必採取分散式教學。 <BR><BR><BR>
star 於 2009-11-09 19:15:06 留言 |

12.
教育部特教小組執行祕書林坤燦表示
資優的學童應該只有少數,不可能多到可以集中成班.
又是一句經典名言.真是佩服!!

哇!!!!
全世界各國的資優生統計.真的只有 2~3% 沒錯.
特教小組換來一個新執行祕書.就認為40年的音樂班產生的音樂家.以前都是資優生?
林坤燦以特教的資優生數據.來消滅音樂班.以他理論.
全台灣現在的音樂班只留一間就夠用了.
傷心的人 於 2009-11-09 22:49:28 留言 |

13.
我想現在真正的目的是要如何挽回音樂班
而不是再做政治的漫罵
我也很好奇在這版上討論能下做出什麼影響
有多少老師知道這件事
有多少學生知道這件事
我本身國小以前也是在音樂班
其實我很建議
能夠將這些報導轉發至各校國、高中職的學生會
請他們幫忙協助連署簽名
爾且讓大家一人一信寄到相關部門去
請大家來共同幫助音樂班的未來
畢竟
有很多音樂班出來的莘莘學子
轉到普通班之後
其實還是很支持與感念音樂班所帶來的環境與教育

總歸
台灣的教育體制
明明高官都是一群學者
卻常常做出愚昧的措施
板主回覆:
同學您是有正義感及頭腦的人.
相關訊息在報紙都已登出
聯盟已有許多名單.在支持. 各校音樂班.都在學校串連並動員支持
跟政府也有分許多管道溝通中
近日應該會有令人振奮的消息.......
請放心...
高中生 於 2009-11-12 19:38:05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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