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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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年 04 月 17日
這天是值得慶祝的日子~
雖然已經過了一段時間, 可是看到之後還是會感動到不行
咪媽:
沒記錯的話,5月14日就是我們在一起的第四年了,
謝謝妳一路上的支持我,陪我走過這些歲月,
我希望藉由飛碟電台的傳情小天使來向妳傳達情意,
妳有沒有嚇到,別怕他們不是詐騙集團的。
自從高雄到台北工作的妳,也快四年了,
時間過的很很,記得剛開始交往時,從妳家人的反對,到現在的祝福,
這其中的變化真大呀,不知道妳偷偷在夜裡哭過幾回,只是沒被我發現而已。
我要告訴妳,從今以後,我不會再讓妳掉一滴眼淚,
就算哭,也是喜極而泣,我要用我一生的愛來保護,不讓妳受到傷害直到永遠
我有一句話想要告訴妳,我愛妳,請妳給我一個法律上的名份,嫁給我好嗎?
最愛你的咪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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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媽碎碎念...
當時接到電話時真的有想過...誰啊? 要做什麼? 詐騙?

聽到他們說是侯昌明跟傅娟時, 我還不相信...
直到他們念出咪爸的信之後, 我才知道這是真的...
他們打來時我剛好在公司上班, 很不巧,公司沒有聽電台的習慣
那天, 咪爸在公司守著收音機前等待我的回覆

那時, 他們問我要不要嫁給咪爸時, 我哭的說不出話來, 停了幾秒鐘後才說 ''我願意''
(咪爸等這句話等的好辛苦)
不過在公司我真的很難不哭出來, (我覺得丟臉耶, 還好我偷偷哭沒人看到)

這封信我反覆看了好多次, 每次看都有滿滿的感動

不過 ~~~

以咪媽的個性來說, 怎麼可以放過咪爸的求婚
別人代求的不算, 要咪爸親口說的才算,
所以~~~
咪爸 我正等著你親口念這封信給我聽,

還有~ 要記得找個浪漫的地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