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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missagain
暱稱:fafa
生日:1987/06/11
地區:臺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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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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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今天有人似乎想對我發閃光彈。

某TT:「我的朋友們都封鎖我的MSN……」

fa:「喔?怎麼了?」

某TT:「我只不過跟他們敘述我今天和(保護當事人之消音~BiBi)女同學在我家發生的事而已……」

fa:「你發閃光彈麼?」

某TT:「沒啦,我們只是寫(保護當事人之消音~BiBi)而已。」

fa:「嗯嗯,那這樣有什麼呢?」

某TT:「只不過一直都在玩所以根本沒寫XD」

fa:「XD"」

某TT:「後來她跟我說她討厭宅……」

fa:「很好啊,這樣子就不是閃光彈了。」

某TT:「不過她下星期要拿漫畫來給我看。」

fa:「難怪你朋友還是死了滿地的可魯。這根本說來說去還是閃光彈嘛。」

(這是保護當事人之中略~BiBi~)

某TT:「我們還一起看電影,下午我們去(保護當事人之消音~BiBi)的時候,她還怕我太冷,要借我她的衣服XD」

fa:「……呃,這些事情我覺得滿正常的?是我有問題還是你有問題XD」



我還是覺得他閃光彈發錯人了。

除了捨棄童○以外,似乎沒有什麼能炸傷我的說。


百毒不侵還是?

不過我只覺得看電影是很貴的,這個實在是想到就心痛。即使只是出自己的那張電影票,還是很痛啊。
引用 (你可以針對此文寫一篇屬於自己的blog/想法,並給作者一個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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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筆)
1.
你應該告訴他「恭喜你終於捨棄童○了」

…然後,再補上一句「不過你還是個好人」(誤)
 
xdriftdoll 2006-03-28 21:03:30 留言 |
2.
重點就是在於他還是沒能捨棄啊。

所以這閃光彈什麼都不是,我們回去當好人吧~~
 
missagain 2006-03-28 21:16:35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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