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6, 2006


黑暗企業界系列 - 王子落難記後續報導以文找文

[轉載]中信金少主猶豫難決 辜仲諒:沒政治打壓就回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025/4/5p73.html

如同預期,辜仲諒把焦點導向政治打壓。(補充報導,後來辜仲諒又說他沒說過不回來。到底是媒體亂報,還是辜仲諒講過卻改口,請讀者自行判斷。我比較傾向是後來才改口的推測。當然如果是媒體亂報,則其心可誅,但是辜仲諒先生到底什麼時候才要回國說明案情呢?)

一個如此違反公司治理與經理人誠信的人,居然可以這麼理直氣壯大聲說話,令人感到不可思議。辜先生,難道你不知道當你把公司股東的十億往外送的時候,你就名譽掃地了嗎?你現在的身分就是可能被告,當然是罪犯嫌疑人,不然你以為是什麼呢?

十億當然對辜仲諒先生來說是小錢,我也不認為是他或辜家想要這筆錢,但是這中間沒有濫用職權輸送利益的作為嗎?這才是重點。違反公司治理,把上市公司當成私人財產,這不就是中信金在此案件的所作所為嗎?

身為企業經理人,我認為就算只是新台幣一元的利益輸送,經理人都該為此全權負責。不要告訴我這樣大的併購案都是別人決定的,與辜仲諒無關,試問誰會相信?

這是公司治理的倫理,也是二十一世紀企業界最重要的課題。

讓我們看看辜仲諒的說法

商周報導,辜仲諒對友人說,「這在國外已經是Standard process(標準流程),你去問問外資專家,人家這樣做都沒有問題,在台灣就引發這個問題。」

他還抱怨,「我後悔(這個安排),台灣是一個先例,在國外已經執行這麼多年,沒想到造成這麼大風暴。我在華爾街那麼久,這個已經做了幾百樣了。」


以上明顯就是強辯,在美國的併購案,都是嚴禁內線利益輸送的,一旦被抓包,不是只有民事責任而已,連去坐牢都有可能的。當然,實際上仍然有人可以很高明的搞錢而不被抓到,但是沒被抓到不代表沒有違法,別人都這麼做不代表這樣做是對的。

聽起來有沒有像是小朋友作弊被抓到後,說「大家都作弊呀,我作弊有什麼錯呢?我只是比較倒楣被抓到而已呀~」

事實真相到底如何,大家就自由心證吧。

不過在上次小巫師刊出中信王子落難記一文後,有部分網友的討論(非本版)實在讓小巫師很失望,所以特別在此回應。

某位A網友說:
辜濂松這一脈下來的幾乎都是從事金融業 對於法令以及應有的道德難道不熟?
辜濂松這一脈下來的財富有多少?十億對他門來說效用有多高?
況且目前報章雜誌上 所說的這些罪對金融業來說是相當重的罪
為了這十億毀掉數十年的努力 有沒有人想過這合不合理

況且他的那一票老臣不可能為了主子去牢裡蹲吧
(一個身上都沒錢的窮人跟家產上億的金融業高階主管 面對數年的刑期會有不同的價值)


另一位B網友說:
至少...不可能只是為了那少少的十億..真的 十億根本不能幹嘛
不過...說辜家 完全遵守法律 按造正常程序的話 說實話我也不見得能完全認同
我不曉得在各位看官眼裡是什麼感覺
但是如果是我個人的感覺...事情的真相也根本不重要 至少無關對錯
這只是一場鬥爭而已...可能本來政府根本睜隻眼閉隻眼的東西 現在反過來要搞你
也可以說的很好聽..."公事公辦"
只是...公事公辦 就是他想怎麼辦 就怎麼辦

我並不是在為 辜家 講話
只是...這件事情打從根本開始就無關正義 或者 公平
我看到的祇有一場 為了 政治利益 還是 金錢利益 所展開的戰爭罷了


小巫師實在不能認同以上的觀點。十億或許對辜家來說真的不是大錢,但不代表這樣的違反經理人專業與公司治理的行為是對的。至於辜仲諒對於金融專業的道德操守熟不熟析,我想從發生的事實來看,會比臆測更加準確。

至於為了十億搞掉百年基業這件事合不合理?我只能說,或許辜大少爺從來沒想到這件事會被抓包吧,對他們來說,或許左手進右手出的把戲玩得多了,已經玩到連他們都不覺得這樣是違反公司治理與法律的了吧。當然上述的推測是我的判斷,不一定為真。

而這場事件到底是不是鬥爭呢?或許是,或許不是。但是不管是不是鬥爭,中信金的行為都有非常嚴重的問題。難道因為可能是鬥爭,所以中信金的背信行為就可以被原諒,就可以被正當化?錯了就是錯了,就該被批判,就該被檢討,不是嗎?如果真的是背信與利益輸送,就該被抓去關,難道企業主不受法律的規範嗎?

台灣人一向喜歡批判公權力,對企業主卻拍馬屁的多,監督的少。李焜耀玩掉明碁股東數百億元,叫做「上了一堂品牌的課」。辜仲諒涉嫌背信,卻叫做「政治迫害與鬥爭/國外人人都這麼搞」。

所以,小巫師還是要強調上一篇文的重點,不論這件事背後到底有沒有政治陰謀,不要被轉移了焦點。那些違反了誠信的企業高層,必須負起應該負的責任。


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23:50 │回應(16)引用(1)黑暗企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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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http://blog.yam.com/miula/trackback/662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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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資料補充:

施俊吉說明,金管會罰中信金,不是因為他買結構債。重點是,第一,他香港分行申請募資,理由是去做放款,結果卻是買結構債,涉及申報不實。第二,他跟董事會報告,結構債連結多檔亞洲金融股,結果卻只連結兆豐金,沒有按照董事會的決議去做,涉及公司治理。第三,他把結構債賣給紅火,出現三千多萬美元的價差,出售過程太不合理。


他強調,這個案子是單純的金融監理,金管會是主動監理,把這個弊案揭開,相關資料已經移送。金管會的行政調查已經結束,認定賣給紅火就是不合理,其餘就交由司法單位繼續查下去。
Posted by Miula at 2006-10-27 10:21:46
很認同小巫師說的「就算只是新台幣一元的利益輸送,經理人都該為此全權負責。」,可惜這一陣子流行起來的「等價關係」辨駁法,恐怕又把台灣所剩無幾的道德倫理再一次的坑殺了。

不論是由台灣還是國際來看,在先進的二十一世紀,金錢和拳頭等價於正義和公理的恆等式越來越露骨.....我們所處的已經是一顆黑暗星球了Orz。
Posted by Lesson at 2006-10-27 13:08:06
關於公司治理,
小弟早就對這些家天下企業沒信心,
對他們要求公司治理,這就好像要求獨裁者遵守法律一樣...
總之別買這些股票就好。

關於小辜放話風波,
由於商週和中信關係一向不錯,我個人比較傾向小辜確實有說那些話,但可能覺得輿論對小辜不利後又改口了,小辜心理大概想,就算商週錄音,也不敢捅他 XD。

關於那些什麼都扯到政治鬥爭的人...
我認為對那些政治魔人不用太費力氣解釋了,
或許什麼都是政治的世界對他們而言最美好。

最後...其實我比較在意中信在這次品牌危機上的處理方式,
沒感覺中信作了什麼...非常被動阿,還是中信光應付金檢會而已,
根本沒人管品牌危機處理呢...
看來打了好幾年的 we are family形象要毀於一旦了,
此外,我覺得台灣很多企業主喜歡把個人和企業形象綁在一起,
之前在媒體策略上看似成功,但一旦面臨到危機時似乎比較難處理,
不知道Miula有沒有興趣討論這些呢?
Posted by Will at 2006-10-27 14:14:43
其實 說這是個併購策略 也說的過去
因為台灣對企業併購、轉投資等等的限制很多

透過轉投資 先行吸納成本
以達成鴨子划水 吃足持股

對於併購或者爭奪經營權來說 是一個不錯且有效的方法
可免於被競爭者 哄抬炒橫生變數

今天會產生背信 是這檯面下的手法還額外包涵了一些
不清不楚的資金流向

中信金 拿了15億 的錢 去買了 實際上 只花了10億就買到東西
中間的5億不見了 這5億就是平白由持有股份的股東身上拿走的
到那去了?

就策略上 我可以認同這是一種併購策略的操作

只是實際操作的過程上 的確損害了投資大眾的權益

至於 政治迫害云云… 實在夠了

台灣的泛政治化思維的毛病不改 經濟面的成長難期
Posted by 歸來 at 2006-10-27 16:28:37
商週總編跟辜大少在一起參加同一個艾森豪基金會行程耶
報導可能不是空穴來風
Posted by Jessew07 at 2006-10-27 19:43:55
我是在想,現在檢調要求中信舉證紅火的老闆不是中信金。但依常理被告不必自證無罪,反而是檢調要證明有罪。檢調真的拿的到那些證據嗎?以台灣的外交弱勢而言。

中信的品牌,嗯,在ptt它早被稱為廢牡礪了 XD
但就算如此,它還是台灣最大發卡行,我相信這個地位不會輕易動搖,台灣的銀行雖然overbanking喊很久了,但沒有新血加入,顧客的選擇就是這麼多,你要開戶還是會選擇離你家近的,不會因為他幹走股東十億台幣,就把它的提款卡剪掉,跑去更遠的其他銀行開戶。所以他不擔心品牌是很正常的,消費者根本就不會流失要擔心什麼 XD
Posted by 樹林 at 2006-10-27 22:37:53
To Lesson

大家都是心有戚戚焉吧

To Will

你提出來的話題很有趣,有空我會找時間講講我自己的看法的

To 歸來

歡迎光臨 ^^
以後多來發表意見喔~~~

To Jessew07

挖,如果你說的是真的,看來辜大少是改口的可能性又多了幾分

To 樹林

舉證責任的確還蠻麻煩的,不過檢調似乎也不是毫無證據,就算無法證明Red Fire 背後的股權來源,光香港分公司的行為就可能牽扯到背信問題了。

當然,小巫師還是希望中信能夠配合調查,如果清白就還他們清白,如果犯罪就坦白從寬,這樣才是負責的作法。
Posted by Miula at 2006-10-28 00:22:41
看了Miula大的文章真是受益良多。
最近也跑去翻了商週來研讀一番,綜合M大的文章後,
小妹有以下幾點心得,不知道說的對還不對?

1.合法與玩法的分界點?「聰明」VS「老實」
在現今社會一切講求追求迅速成功、名利下,如何在守法條件達到目的?在公司與大環境的影響下,個人該如何自清?就短期而言,或許投機取巧是最佳的捷徑(例如內線交易、政商勾結),但是就長期而言,這不是公司治理的最佳典範!
應於遊戲規則中,搜尋得以獲利的方式!若跳脫了遊戲規則,在短期內或不被發現的情況下而獲得利益,或許可以一夜致富,但進而食髓知味,久而久之,不僅抹滅了管理者應有的風範,也抹煞了個人對總體趨勢的判斷與敏銳度,更慘的就是如同中信案,把整個企業的名聲都毀了!俗話說,「夜路走多了會遇到鬼」,故此,企業者都該在基於合法的條件下,追尋公司效益的最大化!而不是運用小聰明,投機取得利益!

2.政商關係的重要性
政商關係自古到今都是十分重要的!俗話說:「人脈就是錢脈」,所謂「關係」,個人覺得是一種準備、一種潤滑劑!在公司一切準備就緒時(合法條件),可以提升企業追尋效益最大化速度!透過中信案可以明白知道,在目前第三勢力媒體的跟監下,所有的政治人物與名流們的一切都被透明的擺在大眾面前,大家人人自危,若要「互相幫忙」,自然得在「一切合法」這個最基本的要點上。若有不合法之處,也將窒礙難行!故此,再次強調合法的重要性!

3.管理者的道德規範與公司治理倫理
華頓商學院將「法律研究與企業倫理」列為十六種主修科別之一;明基有達文教基金會於2006年開辦了「老實聰明獎學金」,希望培養出兼具誠信與聰明的新世紀種籽。由此可知管理者誠信的重要程度。
在美國的併購案,都是嚴禁內線利益輸送的,一旦被抓包,不是只有民事責任而已,連去坐牢都有可能的。當然,實際上仍然有人可以很高明的搞錢而不被抓到,但是沒被抓到不代表沒有違法,別人都這麼做不代表這樣做是對的。
安能案的史其林主導企業詐欺,導致美國最大企業破產;萊特管理對沖基金,詐騙客戶1.5億美元;2006年八月普洛金也因內線交易不法獲取670萬美金,這些人都是哈佛的高材生,但是卻因為道德瑕疵而導致不良後果,由此可知「玩」法必自誤的道理!


PS:感覺金融界真的還蠻黑的!可是不黑又感覺賺不到「大」錢....真矛盾....=_=A
Posted by piowmiow at 2006-10-29 16:27:34
轉載後續的報導

別讓「華爾街手法」給唬住了!
2006/11/01
【經濟日報社論】
恩龍公司(Enron Corporation)前執行長史基林(Jeffrey Skilling)上週被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判處24年又4個月的有期徒刑,罪名包括證券詐欺、財報造假及內線交易等。恩龍是一家能源公司,從1996年開始,連續六年名列財星雜誌(Fortune Magazine)「全美最具創意的公司」。2000年它號稱有1,110億元的營收,資產總值700億美元,是全美第七大的公司;那一年恩龍的股價上漲90%,在華爾街傲視群倫。

然而,2001年12月2日恩龍突然向法院聲請破產。調查發現,恩龍設立了許多隱名合夥的組織,和恩龍進行各式各樣的交易,一面為恩龍創造虛假的盈餘,一面把恩龍的各項損失轉移到合夥身上;於是恩龍的財務報表光鮮亮麗,股價飛漲,最後假象戳破,泡沫跟著幻滅,員工失業,投資人血本無歸。那些騙人的「華爾街手法」,雖然風光一時,最後還是原形畢露,一干負責人沒有一個有好下場。

恩龍的犯案手法,讓我們有似曾相識的感覺。許多投資人立刻會想到博達。根據法院判決書的記載,博達從民國88年起在英屬維京群島及美國加州等地陸續登記海外人頭公司。博達以瑕疵品包裝為正常產品,賣給這些海外人頭公司,貨物運到香港,積存在倉庫,金額高達新台幣110億餘元。博達以這種虛假的買賣創造業績,相關人員配合偽造單據、帳冊,以美化財務報表,欺騙投資人。

許多人也會想到太電。太電集團的操作手法比博達更複雜,但欺騙的模式則如出一轍。根據起訴書的記載,太電負責人利用各種名義,在英屬維京群島、香港及其他地方登記了為數高達146家的子公司(或者紙公司),做為利益輸送及洗錢的工具。更有「創意」的是,負責人胡某人從民國83年起,在萬納杜(Vanuatu)成立四家紙上作業銀行,每當負責人從公司搬走大筆大筆的鈔票,這些銀行就配合製作虛假的美金定期存款單,送到太電公司在香港轉投資的公司,或直接送回太電的台灣母公司,用來沖銷已經被匯出國外的所謂「墊付款」。太電公司財務部填製「暫借款申請單」,經財務長胡某核准確認後,送會計部立帳;並按季把「墊付款」沖帳,使龐大的墊付款因而歸零。太電相關人員並根據這些不實的帳簿報表,製作亮麗的財務報告,對外公告及申報,投資人當然只有吃虧上當的份。

博達和太電的犯罪手法,比起恩龍似乎毫不遜色;和國內傳統的掏空方法相比,也顯得更有「創意」。以往的掏空案,多是以買賣房地產或未上市股票的方式,把股東的錢搬回家;雖然買賣的「常規價格」迭有爭議,但情節單純,而且作案地點和相關當事人都在國內。博達和太電的情況,卻已經「國際化」了。目前正在偵辦中的中信金控案,手法也相當「國際化」,可見這已經是白領犯罪的新趨勢。

面對這種情勢,美國證管會和司法機關,憑藉他們的國際地位以及和各國的合作關係,向外國調閱資料,並無困難,以他們辦案人員的經驗,把案情追個水落石出,也相對容易。但我們的情況明顯不同;司法機關花費好多力氣,往往難以釐清真相,那些「失蹤」的財產,也早已不知去向。這樣的差別是不是變相鼓勵更多的白領犯罪愈來愈「國際化」?

國內投資人的反應也相當不同。美國投資人碰到這類公司,會積極訴請民事賠償,專業律師也介入協助,不讓當事人脫產。但國內的情形,投資人大多倚靠投保中心幫忙,而投保中心幾位律師人單勢孤,面對大老闆重金禮聘的律師團,「武器」明顯不對等,他們雖然全力以赴,也常常得不到滿意的結果。這種情況,會不會讓大老闆更有恃無恐?

經濟國際化叫了許多年,白領階級的犯罪手法真是國際化了。主管機關及司法人員得加緊練好本事,別讓那些所謂「華爾街做了幾十次」的手法給唬住了。

【2006/11/01 經濟日報】
Posted by Miula at 2006-11-01 10:58:44
陳伯松會計觀》不誠實的社會成本─企業篇

【經濟日報/陳伯松】 2006.11.01 03:41 am


證券市場和銀行是富人很容易在那兒犯罪或觸犯法網的場所,許多富人卻不以為意。以證券市場為例,證交法第155和157之1條的意圖炒作(摜壓)股價和內線交易,都有刑責規定(同法第171條)。詳讀這兩條文並逐字釋義,除非法律不知所云,否則,許多人讀後可能要驚嘆:「天啊,那我成為罪犯了?」在銀行裡,許多事情若只顧私利,不顧公義,並便宜行事,則諸如「背信」、「侵占」、「偽造文書」...這些罪將隨時伺候。最近幾個案就是如此。

中信金控案其實是老案,中信金想吃掉兆豐金控,在過程中利用海外子銀行玩弄財務金融創新工程,再配以法律契約的包裝,機關則在所謂的紅火1元公司,這是高級財務弊案的標準手法(在華爾街,這也許已習以為常),基本上,它的性質和魔術師在眾人面前變魔術的制式戲法一樣,先要讓觀眾目眩神迷,然後把東西變不見(或變出來)。在中信金案中,魔術師把什麼東西變不見了?答案:約新台幣十億元屬於中信金應得的利益,紅火1元公司介入(這是可被控制的),把這十億元接走了。問題的關鍵在誰實質控制著紅火1元公司,那十億元(2,000多萬美元)的流程走向,誰是最終的獲取人?

誠實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在本案中,人性的誠實應展現在「為人謀,不忠乎」的自省,誰應該存這樣的自省?顯然是中信金內部當事人;又,為「人」謀者究竟是為誰?中信金的幾十萬股東是也,包括外資和一堆菜籃族,中信金的當事人若因此A了人家十億元,鮮車怒馬走在街上,路人會覺得那人身上的光鮮,「我也投資了一份」。

外商渣打收購竹企銀過程中,富邦可能涉入內線交易?從竹企銀的價量走勢圖(日K線)和信用交易紀錄可以明顯看出,它與收購訊息的掌握密切相關,攤開相關期間的交易人,去比對其身分是否屬證交法第157條之1前三款所指的人,並辨別交易人和上述前三款人的真實關係,就可釐清是否構成內線交易。內線交易罪的民事責任(第157條之1第二項)的認定和範圍的界定,或有爭議,然刑責的成立,則不難(同法第171條)。

台新金控吃彰銀案大家記憶猶新,現在進行的一步是:在台新金主導下,彰銀召開了臨時董事會,通過了台新金彰銀合併案的聘任專案財顧的遴選辦法,外行人看不懂這到底有啥玄機,內行人則緊張不已。

所以,公股才全體退席,而上述遴選辦法則在董事會召開進行的程序有瑕疵的情況下,強渡關山。

到底在緊張什麼?合併換股比例。公股和眾小股東(彰銀內非台新金的其他股東,約占75%以上),和台新金在此形成零和賽局,比例的確重要。那只不過是一項專案財顧的遴選辦法而已,跟換股比例有何關聯,有啥要緊?不管您是彰銀方抑或台新金方的股東,那的確重要,而且,本案往後走的每一步驟都很重要。

一年前,台新金買彰銀特別股時,當時公股持18%彰銀,為股東中最大,為何拱手讓出彰銀董事會的治理權給台新金?其合理性和程序正義有無瑕疵,政府為人謀,有不忠乎?

讓大家再想想:上述三案的相關人等(包括政府),眾人委任讓他(她)們處理攸關大家財務利益的事情,過程中,事妥當了嗎?

(作者是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祕書長)
Posted by Miula at 2006-11-01 11:13:54
樹林兄的回應提醒了我,
我似乎不應把中信背信案(:P)的商譽損失(好會計的說法)影響放在B2C上。

相反的,如果是B2B的企金業務,
假設今天我是企業主,要作一些境外金融,
我應該會多想想中信這家公司是否有上下其手,
連政府都敢玩的公司難道不敢玩客戶嗎...
Posted by Will at 2006-11-02 00:43:38
如果沒有問題,需要湮滅證據嗎?

後續報導 -

中信金湮滅證據?凌晨又逮4人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6.11.03 02:56 pm


檢調追查中信金金融弊案,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曾益盛今天凌晨與調查局北機組出擊,將中信金高階主管的司機王順逸、陳登科,以及中信金的主管凌成功、洪日順共4人,約談到案後當庭逮捕。

據了解,檢調昨晚先緊急搜索,凌晨2度搜索,目的是接獲中信金在高層的授意下,有湮滅證據的重大嫌疑,經搜索後,查扣8大箱證物。

檢調是在監聽時,接獲中信金疑似湮滅證據的動作,凌晨動員調查員緊急搜索,據了解,檢調首度搜索中信金當天,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的司機,涉嫌將香港中信銀賣給紅火公司結構債的重要資料,偷偷載往台北市仁愛路一處隱秘地點藏放,因此決定拂曉出擊。

據了解,凌晨4時許,王順逸等4人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後,遭檢察官曾益盛當庭逮捕,同時改列被告,未久,檢方再指揮調查局北機組幹員,帶同4人外出追查,上午4人被帶往北機第二辦公室偵訊,截至上午為止,偵辦動作仍在持續進行中。

檢調昨晚先持搜索票前往仁愛路該處地點緊急搜索,據了解,檢調查扣香港紅火公司的重要帳證,其中,還包括英國巴克萊銀行贖回結構債的合約書,由於時間相當緊急,檢調將辜仲諒的司機王順逸、陳登科約談到案後,另約談中信銀的主管凌成功、洪日順,訊後移送台北地檢署漏夜複訊。

此外,檢調昨天也同步提訊在押的中信金法務長鄧彥敦,調查辜仲諒的涉案情形,據了解,檢調緊急搜索後扣查的證物,應與紅火公司有關,正仔細解讀當中,由於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是否返台,目前不得而知,檢方為鞏固中信金金融弊案的事證,正擴大追查中,但以中信金方面的湮滅證據動作看來,以及陸續遭傳喚到案的證人證詞,案情對辜仲諒相當不利。
Posted by Miula at 2006-11-03 16:56:27
現在什麼只要扯上政治
基本上就好像有護航一樣
因為政治因素非關個人啦
因為政治因素操作非關企業責任啦
總之企業越來越政客化= =
Posted by outworld at 2006-11-04 12:34:33
後續報導 - 或許應該開個賭盤來看看辜少主到底會不會回來?

中信金案》辜仲諒 仍未回台北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6.11.19 05:08 am


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在美國兩個月的研修計畫,已經結束。但辜仲諒昨天並沒飛回台北,中信金控一級主管昨天對媒體詢問都回答「我現在在家,沒去機場接機」。

身陷投資兆豐金控風暴的辜仲諒,今年九月即赴美參與艾森豪獎金研究計畫,他向中信金控董事會請假到昨天。

但在艾森豪獎金的閉幕式中,辜仲諒就沒有現身,行蹤成謎。中信金控昨天也表示,辜仲諒應該還沒有回到台北。
Posted by Miula at 2006-11-19 13:37:40
看來是不打算回來了 ...

辜仲諒赴日 可能暫不回台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6.11.21 03:45 am

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昨天在日本現身,對記者說,「台灣那邊很麻煩」,如果回台灣,一定被收押禁見,「那小孩怎麼辦?」外界解讀,辜仲諒說法顯示,他暫時不會回台。

辜仲諒在美國艾森豪獎金研究計畫結束後,即從美國赴日本東京看兒子。中天電視台昨晚在日本東京找到辜仲諒,他當時在一輛休旅車內的駕駛座上,兒子坐在後座。

台北地檢署已兩度寄傳票給辜仲諒,要求他在本月三日、廿二日到案說明中信金案。檢方表示,辜仲諒再無正當理由不到案,可拘提或通緝。

辜仲諒受訪時雖強調,對涉案「一定會給個交代」;但中信金主管昨晚看到媒體畫面後說:「現在辜仲諒回來的機率,越來越低。」

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已經從越南APEC會議回台北,中信金控內部傳出,辜濂松的私人飛機現在空下來,剛好可以到日本接辜仲諒;如果辜仲諒還有勇氣回台灣面對司法,仍可在明天深夜以前返台。
Posted by Miula at 2006-11-21 18:58:40
【記者張宏業、王聖藜/台北報導】檢調偵辦中信金併購兆豐金案,認為中信銀買賣海外結構債有重大風險控管疏失,昨天跨海傳喚香港巴克萊銀行總稽核劉愛迪等人,以及中信金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簡振平、中信銀市場管理處長許俊仁等共六人,但劉愛迪等港籍銀行人員未到。

檢調透露,中信銀香港分行將金額三點九億的資金,拿去購買長達卅年的結構債券,與中信銀向金管會申報募集資金,是為了辦理授信業務的計畫完全不同。為調查辜仲諒是否早「預謀」併購兆豐金,檢方才傳喚辜的核心幕僚簡振平、許俊仁作證。

檢調發現,中信銀購買海外結構債的方式,是由台北總行打電話到香港確認交易內容,但依銀行對單一上市股票投資不得超過百分之五的規定,中信銀香港分行購買結構債券高達百分之九,如此過於集中的風險,中信金的董事及風險管理高層卻未遵守法規,放任公司高層執行下單,懷疑內情不單純。

據指出,簡振平是美國大學財經博士,辜仲諒在前年布局海外投資時,因公司欠缺風險管理人才,當時以重金挖角,聘任簡振平為風險管理部副總,並對他相當倚重。這次中信金買賣結構債的規畫,簡振平也是決策核心之一。

許俊仁是中信金負責外匯交易高手,素有「首席交易員」稱號,他在花旗銀行金融處長任內,就以精準判斷外匯市場走勢聞名金融圈。
Posted by Miula at 2006-11-21 19: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