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3, 2009
小時候,流行郵購,那時沒有網路發達、沒有稀奇古怪的東西,資訊傳遞很落後,頂多就是下課後一群同學圍在一起研究郵購,郵購裡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東西,那些東西,說老實說存在的意義等於零,就是沒有需要性、也沒有必要性,但卻會瘋狂的買很多;記得當時的郵購目錄,都會出現拆信刀,那些非常美麗帶著古典氣息的拆信刀,價格不貴又有賣相(也就是到手後都會覺得比想像中的小),感覺用拆信刀來拆信,是一件很有品味的事情一樣,然而拆信刀買到手了,我要拆信,還是用暴力式的手拆法,果然牛牽到北京還是牛,品味是豢養不出來的,買了高級的拆信刀,我還是徒手拆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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