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6, 2009
鼓勵此網誌:0
十月二十九日為龜山「慶祝九十八年度榮民節暨反賄選宣導活動」,所以一早就見路上許多爺爺、奶奶走路前往龜山鄉公所綜合藝文中心演藝廳,感覺好像爺爺奶奶大出動。
今日參與榮民節的爺爺奶奶大哥大姊們,聽說約有1千多人左右(龜山鄉眷村人口約有6千多人)。

今日參與榮民節的爺爺奶奶大哥大姊們,聽說約有1千多人左右(龜山鄉眷村人口約有6千多人)。


活動內容之一,慶祝先總統蔣公誕辰123年。



除了以上活動外,還有摸彩喔,由朱文華伯伯抽出幸運得主!


當然來參加榮民節的顏館長也不忘和故事館的志工媽媽合影留念一下!
當然這都是政府為了表達對榮民們的敬意,以及發揚軍人盡忠報國的精神。定蔣公誕辰紀念10月31日為" 榮民節",當然也是為紀念蔣公與榮民的情誼。這可說是眷村中的大事之一呢!
榮民知識小補充:
榮民,為榮譽國民的簡稱,是對中華民國退伍軍人的尊稱。
行政院退輔會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證製發作業規定」,榮譽國民資格之定義如下:根據
1.軍官、士官、士兵服現役滿10年,或服現役期滿,志願留營或再入營服現役,先後合計滿10年退伍、除役或解除召集者。
2.服軍官、士官、士兵役,在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身心障礙,於退伍、除役後,經鑑定需長期醫療或就養者。
3.服軍官、士官、士兵役,曾參加民國47年八二三臺海保衛戰役及其他經國防部核定之關係國家安全之重要戰役者。
4.金門馬祖民防自衛隊,曾參加民國47年八二三臺海保衛戰役者。
5.軍官、士官服現役期間受撤職處分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退伍、除役或解除召集,其服役滿10年者。
6.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於中華民國94年8月9日修正施行前已入營服役者、各軍事學校已在訓之學生,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服滿原定服役年限,退伍、除役或解除召集者。
7.1949年滯留大陸之國軍 。
(以上摘至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zh-tw/%E6%A6%AE%E8%AD%BD%E5%9C%8B%E6%B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