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hlun
據報載,有數名塗鴉客趁月黑風高之際,潛入華山藝文特區進行創作,引起華山及文建會震怒,稱其所作所為破壞古蹟及歷史建築,並考慮將相關資料移送警方法辦。
報紙新聞與文建會新聞稿中沒提到的是,原本為舊廠房的華山特區,過往曾經荒蕪多年,乏人關照,是在藝文界人士的佔領及鼓吹下,官方才被動反應,予以保留。而多年來,華山工業式的廠房構造內外,早已成為不少台灣塗鴉人前往噴漆創作的地點,換言之,先於官方積極介入前,塗鴉早已和華山園區共生多年。正因此,文建會在指定華山為歷史建築及古蹟時,除了必要的修復工程外,並刻意將多年來所殘留下的塗鴉原封不動予以保留,並視其為值得炫耀、光鮮展示的開明措施,並彰顯了台灣活潑的次文化。

※引發爭議的華山園區塗鴉 (照片提供:文建會)
文建會九月份才出版「華山文化園區2006/09 節目單」裡,才剛用非常華麗的文藻褒揚了塗鴉藝術:
塗鴉─潛入禁制藝術空間
因著華山的閒置,空間形成塗鴉的奇妙空間,
走在華山,牆面不僅呈現歷史斑駁的時間記憶,
更有色彩繪縵的塗鴉藝術。
空間的閒置以至到再利用,
禁錮的空間,隨著一群群不同身份的人進入,
而塗鴉者是隱秘的一群,在華山的空間,以野戰尋覓之間,
留下華山氛圍的感動、思想、行為,
更有打破制度潛入禁制的藝術空間之連結。
現今的你,踏入中4館米酒作業場,或是遊走於中6館的包裝室
塗鴉之景型塑華山氛圍,一窺塗鴉的空間痕跡
上面這樣的言詞用語,不能算是對塗鴉創作者的誘惑、召喚、或鼓勵嗎?而既然過往遺留的塗鴉能被賦予如此大的讚揚,並被賦予「藝術」的地位,何以現在的創作者進入園區創作,卻被反視為「破壞」之舉?同樣是暗地裡默默進行,為何過去就被官方稱讚是「潛入禁制藝術空間......打破制度」的都市遊俠,現在則被視為「逃逸無蹤」的「累犯」?再說,華山這類的工業式廢墟遺跡,本就難以和廟宇、宗祀這類的傳統古蹟等量視之,塗鴉人也不會白目到去龍山寺或保安宮牆外大塗特塗,工業感的廢墟,舉凡國內外,都早就被塗鴉人認定為適合創作的場域。但官方把過去留下的塗鴉視為珍寶,卻對新增加的作品斥之以鼻,彷彿劃下了一個時間線,凡過往所留噴漆塗鴉,皆屬高妙藝文境界,現今創作,則全為粗鄙低劣的視覺污染。這樣的邏輯與雙重標準,若仔細檢驗,其實很難自圓其說。
以這次文建會大聲討伐的塗鴉為例,其實裡面不乏深思熟慮之作,例如bbrother刻意噴出三個從「存有」到漸次「消逝」的「工人」圖像,來和已然空盪無人,只存空殼讓藝文人士附庸風情的空洞廠房相互對照,強迫觀者彼此閱讀呼應,以辯證華山今昔之間的時空變遷,誠屬高明。反倒被文建會及華山全數保留、官方認證的舊塗鴉作品,雖然亦有精巧宏大之作,但大多仍是美式徒手繪的卡通趣味或街頭風格的嬉笑怒罵,內容並無特殊高超之處,僅將廠房當作空盪揮灑的畫布,而欠缺作品與地點間的互動與辯證。
這個事件,也凸顯了藝術社會學的命題:何謂藝術,其實並沒有一個本質式的定義,而取決於哪些機構與人有「權勢」去「詮釋」,去搶奪那為「藝術」與「非藝術」畫出疆界的hegemony。藝術,因此不折不扣地是個社會建構及社會生產下的產物,而時常與作品本身的優劣高下無涉。文建會見到新塗鴉就氣急敗壞、亟欲根除,卻標準不一的態度,事實上跟塗鴉客的「夜襲」行為相比,粗魯程度恐怕有過之而無不及。對比於此,當英國的塗鴉創作者Banksy在Bristol的一棟公共建物上,噴了一個抓姦場景裡,裸男懸吊窗外躲避追趕的諷刺塗鴉時,Bristol政府非但不急於將塗鴉清除掉,反倒訴諸公眾辯論與民意調查,來決定塗鴉的「去」或「留」,最後發現,有超過九成的意見贊成保留這幅作品。塗鴉的存有與消逝,因此不再只是一個「要」或「不要」的是非題,而更是一場「何謂公眾空間」的辯論題。
更為諷刺的是,就在文建會揚言要法辦這些台灣塗鴉創作者的同時,華山卻將在10/24舉辦「國際塗鴉巡迴大展」。這項巡迴國際的活動標語上寫著:「史上最震撼視覺的國際塗鴉巡迴大展即將噴灑台北街頭」。喔,或許文建會在辦活動前,要先提醒國際友人,活動歸活動,可千萬不要在到處都是「舊」塗鴉的華山園區內盡情創作,否則,你是會被文建會送警偵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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