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
今日世界遺産
2009年第33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決議

(A)世界遺產公約
締約國186國(2009.2)

(B)世界遺產登錄
締約國148國(2009.7)

(C)世界遺産數量
N:自然遺産176
C:文化遺産689
NC:複合遺産25件    
共計:890

(D)危機遺產的最新動態
2005年34
2006年31
(登錄2件、除名5件)
2007年30
(登錄3件、除名4件)
2008年30
2009年
31
(登錄
3、除名2(其中包括從世界遺產名單除名的易北河溪谷))

(E)世界遺產名單中除名
2007.6 阿曼阿拉伯大羚羊保護區(Arabian Oryx Sanctuary)
2009.6 德勒斯登易北河溪谷(Dresden Elbe Val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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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世界遺產快訊
世界遺產登錄基準
■文化遺産(Cultural Property)
有顯著的普遍的價值的紀念物、建造物群、遺跡、文化的景觀等。
■自然遺産(Natural Property)
 有顯著的普遍的價值的地形或者是地質、生態系、景觀、包含瀕臨滅種的動植物的棲息・生育地等的地區。
■複合遺産(Mixed Property)

 兼備文化遺産和自然遺産兩種價值的遺産

-登錄基準-
(ⅰ)代表人類發揮創造天分之傑作;或

(ⅱ)表現某時期或某文化圈中‚與建築、技術、紀念碑類藝術、街區計畫、景觀設計等發展有關之人類價值之重要交流者;或

(ⅲ)可為現存或已消失的文化傳統或者文明的唯一或希少之證據者;或

(ⅳ)可見證人類歷史重要時代之顯著例子‚如某樣式之建築物、建築物群、技術之累聚或景觀等;或

(ⅴ)一個能代表單一文化或不同文化,特別是在不可逆之變遷下成為易受災害之傳統人類聚落或土地、海洋使用之傑出案例;或

(ⅵ)具有傑出普世價值,直接相關或實質相關的事件或生活傳統、思想或信仰、藝術或文學作品。(世界遺產委員會認為此項標準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才會加以評估是否該列入遺產名單,並且是與其它的文化或自然遺產標準共同考量)

(ⅶ)代表生命進化的紀錄、重要且持續的地質發展過程、具有意義的地形學或地文學特色等的地球歷史主要發展階段的顯著例子;或

(ⅷ)包含出色的自然美景與美學重要性的自然現象或地區;或

(ⅸ)在陸上、淡水、沿海及海洋生態系統及動植物群的演化與發展上,代表持續進中的生態學及生物學過程的顯著例子;或

(ⅹ) 擁有最重要及顯著的多元性生物自然生態棲息地,包含從保育或科學的角度來看,符合普世價值的瀕臨絕種動物種。

鳥瞰世界遺産
傅朝卿教授部落格
世界遺產放送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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