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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在BBS的廣告看到有人舉辦徵文活動。
前後大概花了兩個小時多就敲定送出。
中央還一度超過字數,
不得已所以刪除了一些次要的事情。
這是我第一次投文,更是第一次寫故事。
一直以來,我大多是聽故事的人。
身邊來去的人很多,聽到的故事也不少。
雖然這樣,但是聽到的不代表能說的,說的又不代表能寫的。
所以我還在摸索。
原本昨天就要把文附上,但是由於軟體到期。導致我無法開啟檔案。
所以花了些時間終於翻出文章內容。(搜尋真是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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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2002>於2008.1.23 投稿於。
《尋找愛情信仰》系列徵文首波-「發現愛情的那一天」
http://blog.yam.com/user/fatcat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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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十七歲,網路崛起的年代。貪玩的我,一頭栽進了網路的世界。
線上遊戲、聊天室、網路上的家人與情人。都在那年擠入我的生命。
某天,原本的聊天室莫名其妙的被關閉了。雖然另闢了天地,
卻無法挽救人潮的縮減。逐漸從百人銳減…剩下數十人。
或許是看的人變少了。視野變小了。也發現平常不會發現的人。
那個有點怯生生的女孩,是我對她的第一印象。
她很少說話,總是靜靜的。或許是這樣這讓我起了好奇心,主動向她搭訕。
一句普通的「嗨!妳好。」這樣開啟了我和她的一切。
從網路上的問候…延伸到彼此的過去與現在。
奇怪,傳訊給她沒回應,手機沒開機,網路上也沒看到她。她怎麼了?
這樣過了一個禮拜。某天謝天謝地她出現了。還說要來把我搶走的俏皮話。
我想應該對她微笑。卻忍不住的說了氣話。
「無聲無息的消失又突然出現。妳把我當作什麼啊!」很過分的一句話,卻是從我的手指發送出去。我想我真的氣瘋了。
後來我走了,很沒品。但是我也知道她走了。因為我用隱形的方式進去。或許這就是管理員的好處?
不久,我和她通了電話。電話的那頭她哭了。我心裡很難過。她跟我說著。
「手機掉了,忽然很想找一個沒有人的地方躲起來,所以…對不起。」聽她這樣說,我心很痛。
「對不起,對妳發脾氣。別哭了好嘛。我會良心不安的」當然,掛上電話前,我們都笑了。
也因為這件事情的發生,認識她的第三個月。我發現自己對她有點不一樣。
不久後的一次網聚,我們見面了。在電車上打給這個傻小孩。她居然還在家裡。差點趕不上火車。
上了火車的她和我見面了。喘吁吁的很可愛。
她和我想像不太一樣,但是是個很可愛的傻瓜。
還記得那天網聚結束。我在火車上有點醉。她的手放在我額頭上。
我看著她的那刻。心裡很感動。
我想我真的是栽給了這個小我一天的女孩。
發現這個心情,卻讓我陷入無比的憂鬱中。
她說「老愛用黑漆漆的留言版,這樣讓我很擔心。」
她不知道讓我憂鬱的是我對她額外的感情。
後來很長的時間內,陷入了黑色的思緒及自我認同…
再後來的很長一段時間,我們慢慢的不在那麼熱烈的連絡。
兩年後的某天,我發現我實在沒辦法在,帶著愛著她心情,跟別人在一起了。
只記得她問我是不是錯覺。我說「已經兩年了,如果這還是錯覺,那我真的不知道什麼是愛情。」說出口後,鬆了一口氣。
後來我們還是好朋友。
終於讓她知道,我愛過她。
十七歲那年忽然明白自己也可以愛女人。
十九歲那年確定自己真的是愛著女人。
二十三歲的我,以女人的身分,不再遲疑。
並且樂當一個愛女人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