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簽約兩年的寬頻網路在十月初即將到期,由於打了電話問過一加一公司(我所簽約的網路公司),合約只能以一年或兩年為單位延長,沒有隨電隨終止的服務,因此我開始另覓有彈性合約的網路公司,也引發了一場網路電話大災難。
在德國簽約通常會附加一個非常特別的「服務」,叫做「自動延長合約」。因為德國公司預設他們的服務非常完美,顧客非常滿意。於是在不麻煩顧客的情況下,若 是諸如網路、手機、雜誌、DVD、各種 (需付費的) 會員卡等等的合約或訂購期滿時,他們會自動的為顧客延長合約,以免顧客享受的服務突然中斷。有趣的是,這種自動延長的合約通常為期一年,沒有所謂的彈性契 約,而且如果不想享受這種強迫性售後服務,必須依合約中所訂,在某一定期限前提出「解約」的「書面聲明」,而這個約定期限通常是二到三個月。
由於我當初簽約的寬頻網路在十月初即將期滿,因此八月的時候我害怕地趕快找出合約,前前後後翻了三次終於把那一行淡色印刷縮小字號的條款找出,確認是必須在合約截止兩個月前解約。
這基本上非常顛覆我們平常對合約的概念。在德國,所謂的「簽兩年約」,是必須再提出一份書面「解約」聲明,那麼這個合約才是兩年效期的。如果沒有另外提出一份解約聲明,那麼這份合約到死都會跟著立約人,而德國公司可以大大方方的每個月從你的戶頭中扣款。
在德國還很神奇的一點是,會立這種表面上是一年或某段效期但實質上是終身合約的公司,在纏死人不償命的賴功下,都是以年作為延長合約的基本單位。於是你不想要再用某家公司的手機門號,或是想停掉某個無聊的雜誌訂閱,要是沒有「三個月前書面解約」的危機意識在的話,往往痛苦都要再延續一年,眼睜睜看著其他更好更便宜的費率與方案推出而只能捶著心肝付錢。
話說回來,在我寄出和一加一公司解約的信件時,其實我心中忐忑不安。因為當我找出合約確認那行該死的小字,並打電話給一加一詢問是否有彈性的顧客方案時,已經是過了最後解約期限兩天後了。但是我還是很厚臉皮的在那封解約信件上填上早了兩天的日期,把信寄出去,期待有奇蹟發生。
隔了一振子,一加一公司來信了。我緊張地打開電子郵件,看到第一行出現了一個看不懂的德文字 bedauern:
wir bedauern sehr, dass Sie Ihren 1&1 DSL-Vertrag **** mit der Kundennummer ****** gekündigt haben.
我查了一下字典,了解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我們非常遺憾您要解除一加一寬頻網路合約」,便非常爽地相信奇蹟發生了而關掉那封信件。
到了九月底時,由於網路合約快到期,我和朋友討論了一下各家方案之後,確定選擇愛麗絲寬頻網路作為我今後直到離開德國前的良伴,因為愛麗絲是全德國唯一提供彈性合約服務,隨時可在一個月前通知愛麗絲解除網路合約。
在網路上比較了一下愛麗絲的各個方案之後,我發現如果我把目前的德國電信電話線退掉,改用愛麗絲的寬頻網路加電話服務方案的話,會是最便宜的方案。因此我選了這個方案,在網路上填了所有該填的資料,送出申請案。
在德國待過一陣子的人一定或多或少聽過朋友抱怨手機、電話、網路等等琳瑯滿目的通訊烏龍事件。很多人申請了某某網路,不是隔了兩個月modem還沒寄來,就是一次收到兩個包裹。沒想到愛麗絲果然是德國最美的寬頻網路,不到兩週的時間,我陸陸續續收到寄來的合約與通知,說明在某某日所有的通路便可開始啟用。這期間由於我的電話線會由德國電信公司轉到愛麗絲網路公司去,因此我便將有我簽名的電話線路讓渡同意書寄給愛麗絲,好讓他們向德國電信申請線路接收工作。
災難在十月六日發生。
每個月的這一天,我會收到一加一公司寄來的 email 帳單明細,而所有的扣款都是設定銀行自動扣款。但是和一加一的合約明明到十月六日到期,為什麼還會在這一天收到帳單明細呢?滿頭霧水的我打開信件一看,一加一收取的是十月六日到十一月六日的網路費。
那麼那封確認解約的電子郵件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趕忙調出那封郵件,跳過一加一的遺憾,往下一看,果然大事不妙。一加一的確很遺憾我這個顧客不再愛用他們的寬頻網路服務,然而他們遺憾的不是我對他們的忠誠將於2007年十月終止,而是於2008年十月終止。
也就是說,因為我必須在合約截止前兩個月,也就是至遲至2007年十月六日讓一加一公司收到我的解約通知,否則合約便被視為延長一年。在這樣的條件之下,我後到的解約通知便變成了通知解除那個已經延長一年的合約,也就是到2008年10月止。
已經在思索打包離開德國的我簡直如晴天霹靂般!其實續用一加一公司網路對我來說沒有損失,雖然目前市面上有琳瑯滿目的較低利率方案,但懶人總喜歡省事。只是因為沒有彈性的契約服務,我可不想在離開德國之後,還要白白每個月被人家扣掉完全沒享受到的網路費,或是屆時銀行帳戶關掉落跑,成為天涯海角毀約人,甚至像我另一個可憐朋友般,回到南半球還收到德意志銀行律師寄來的恐嚇信。
這下子我必須處理兩邊的事,和一加一再談一談有沒有轉圜的空間 (但基本上希望渺茫,因為德國人字典裡沒有轉圜一辭),並且和愛麗絲商談先將合約hold住。
我在10月8日給愛麗絲寫了一封email,老實地述說這個合約上的慘劇,請他們先把合約的事情停下來,也不要把那封和德國電信解除電話通路的書面通知寄出,並請他們建議處理方法,同時說明我會馬上和一加一商談如何解決這問題。
在同一天稍晚的時候,我收到愛麗絲的回信,同樣是非常地bedauern遺憾我要取消方案申請,他們已經把電話方面的移交手續取回(注意,文法上是過去式喔~),他們會再寄一封書面的證明給我,並希望未來我能成為愛麗絲的客戶。
雖然我原本只是希望愛麗絲先hold住申請案,但是一下子就收到爽快的方案申請取消證明,我也樂的先徹底解決一邊的問題,打算先專攻一加一這邊,看看他們怎麼說。
同樣是10月8日稍晚,一加一公司難得迅速地回覆email說按照契約規定,合約延至2008年10月沒得爭議,如我預期。
於是我打算如當初對付O2手機門號公司般,寫了一封如泣如訴的信件去,說明我目前的狀態無法接受合約延至2008年10月。信中我於情於理於法詳加分析,看看能不能用心感動像上帝一樣權威不動的德國公司。
事情真的有轉機,一加一公司回函要我書面說明並證明我在德國的工作與合約期限狀況,他們會詳加考慮。
於是事情好像變這般解決了,但其實還沒有。
首先是我的網路從10月9日開始便斷了通路,過了幾天我收到德國電信公司來函,很遺憾我選擇不再繼續當他們的顧客。10月13日德國電信公司又來電通知說我不再是他們的顧客了。
因為一加一公司的網路服務必須搭配德國電信的電話通路才可使用,因此只要我還是一加一網路公司顧客,就不能更改電話公司。
更可怕的是,愛麗絲承諾寄給我的書面「方案申請取消」證明變成了「解約」證明,因此依照契約中所訂合約於通知後下個月底截止之條款,該解約證明訴說著愛麗絲很遺憾和我的契約關係到11月底將截止。
聽起來好像是不算太糟的狀況,只要先忍受到11月底,即使這兩個月會有重複繳費的惱人狀況存在,但忍一忍繳點學費,12月後又雲淡風輕一切如常了。
然而複雜的地方在於,我的電話線通路不能被愛麗絲接收走,否則一旦不再是德國電信的客戶後,我跟一加一公司之間的關係會變成只繳錢沒服務的冤大頭。
更慘的是愛麗絲的人竟然打電話給我說,他們在10月9日已經把網路通路搞定了,一切已成既定事實,沒辦法更改,沒辦法取消申請。我當然有權利解除合約,但是最快到11月底。
於是10月15日到20日這週我不斷在電話中和愛麗絲及德國電信的人周旋,在這過程中我學到兩個很關鍵的德文字,也就是「取消申請」與「解除契約」的不同之處,並意外發現當初的契約中有一項顧客權益,是顧客在消費後14天內可以不用任何理由取消消費行為。我查了一下,我當初寫信取消申請的確在14天內,所以他們不能將我的狀況規在解除契約一項,而是屬於取消申請。「取消申請」與「解除契約」中間有著70 + 59歐元的天差地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