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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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es06 《趙老大闖江湖》綁架大盜落網那天以文找文


作者:趙慕嵩/出版:網路與書/定價:320元/網上購買

文-趙慕嵩

我說不看電視,並不是全面停看,我不看那噁心的綜藝節目,但是電視新聞還是要看,台灣的電視有一個優點,那就是你錯過了這個時段,沒關係,下個時段還會重播,即使早晨錯過一段大條新聞,沒關係,拖到夜間還有得看,保証不會讓你有遺珠之憾。

綁架大盜張鍚銘落網那天,我一直到中午才知道,回到家中,打開電視,各台正在重播得起勁,看到了嗎?台灣的電視新聞就是這樣,就是翻來覆去的重播,不管你觀眾愛看不看,反正我就是一再的播,不高興的話,你可以轉台,但是轉了五六家新聞頻道,統統都是統一畫面,你只要看新聞,你就得接受電視台的擺布,你根本沒有挑選的權利。


衛星電視台因為競爭激烈,凡是新聞台都是每小時一次,每次也都是一小時,也就是說,一個小時的新聞播完後,下個時段又開始了,又是接著播下去,總之,全天都在播新聞。但是台灣這麼小一個彈丸之地,每個小時都有符合新聞條件的新聞嗎?不見得,為了填滿新聞時段,只好一再重播,或者就是小題大作,雞毛蒜皮的小事,也把它誇張成新聞,製作成可以上電視的畫面,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一件小車禍上了電視新聞,一場小火警,也上電視,一場械鬥,當然更是電視新聞,拍械鬥畫面時,可要小心,如果遠距離拍,也許還沒關係,如果想靠近拍特寫,你就當心挨扁。說來,電視記者也可憐,沒有新聞無法交差,一個小時一次,這個小時剛剛度過,下一個小時又來,每個主播都希望在自己的時段中有新的畫面,主持人要求記者,記者就拚命挖,明明內湖區的淹水情況只到膝蓋,但是為了給觀眾一個剌激,舉著麥克風的記者就兩腿半分蹲,身子矮了半截,水淹到胸部了,有些攝影記者為趕時間,也不注意背景,蹲在水裡的記者是水到胸部,但是旁邊走過一個市民,水位只到膝蓋以下部位,這不就穿幫了嗎,主播沒注意,導播也沒注意,這種滑稽畫面就播出去了。碰上火警發生,記者借來一套消防道具,披掛齊全後,說是要深入火場採訪,兩三分鐘後,面部抹成灰頭土臉的樣子,向觀眾表明自己剛從樓頂回來,多麼神勇的記者,為了把實況轉播給觀眾,竟然奮不顧身投入火災現場,實在太感人了,太偉大的一位記者,我們向你致上最高敬意。

當我發覺我受騙後,我送出的敬意回收了,不但咒罵那群騙人的記者,也罵導播,因為碰上稍稍有點場面的新聞,導播就在畫面上打出「獨家採訪「或是「深入獨家採訪」。我就不信,果然,轉入另一家電視台後,也有類似畫面,說來也巧,這家的導播也打出「獨家畫面」,大家都在報獨家,都在播報同一樣式的「獨家新聞」,真是「無『獨』不丈夫」啊,觀眾已經分不清誰家是獨家新聞。看多了類似的獨家新聞,觀眾對於獨家與否已不再關心,大家想看的是真實畫面;再拿張鍚銘新聞來看,總共算起來,也只有那幾個畫面,但卻被每家電視台誇張為「獨家畫面」,但是整棟房屋的畫面,以及現場背面佈署警力的鏡頭,卻沒有一家「獨家」,而張鍚銘被抬出住屋的動作也沒有,總之觀眾想看的沒拍到,一般情況卻列入了「獨家」,真是笑人。

經過這些年的體會,我得到一個結論,要看電視新聞只需一天看一次就夠了。反正看多次都是一樣,何必浪費時間,甚至今天很忙,整天沒看電視,也沒關係,明天上午還能看到頭一天的畫面,因而從去年開始,我都是晚間十一點看新聞,整天的把戲都看到了,看完睡覺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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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11:02 │回應(0)引用(0)Her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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