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在陽明山花季現場聽到一對夫妻在討論媒體是怎麼報導橫倒在路中的百年楓樹,太太義正辭嚴地說:「我在新聞上有看到是這麼報的」;先生馬上嗆她:「月薪兩萬五的人報出來的東西,能信嗎?」太太也認了說:「也是,亂報都可以。」也許同樣對媒體的不滿在台灣各個角落層出不窮,這段對話除了讓我對如同廉價勞工的記者代替媒體老闆成為眾矢之的感到悲哀,更反映出社會大眾對媒體的高度不信任及疏離冷感。
不論從法律責任還是社會衡平的角度來看,精神病患都不能以一句「危及公共安全、妨礙社會秩序」就抹殺其基本人權及實質平等的對待,應針對個案的差異性來設法輔導、研擬或修訂適當的社會政策來解決問題。然而我們的媒體,卻成為合理化既存社會偏差、製造集體洩憤出口、宰制人性尊嚴,而不受公眾監督課責的法治道德判斷機器,Portnoy說得對:「台灣的媒體不只建構、定義、批評風險...台灣的媒體就是風險!」
雖然我不常注意社會新聞,不過大致知道台灣這些大報的社會新聞,充斥著扭曲社會真實、複製刻板印象和保守價值,不斷污名化並以衝突對立的操作手法,簡化生活世界原本異質多元的人群和事件……聯合報這次表現的“傲慢與偏見”只是冰山一角。也許我沒有Portnoy的批判行動力和號召力,不過我知道如果我不發聲,就等於默認了這樣的媒體現象,希望透過這個串連讓更多接收媒體訊息的公民不再只是犬儒而已!
詳情請見龜趣來嘻的聯合報請向精神病患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