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7, 2006


NCC擬在管理條例草案加入垃圾郵件業者刑責以文找文

轉貼自蕃薯藤新聞

垃圾郵件充斥信箱刪也刪不完,是網路使用者最困擾的問題之一,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表示,將檢視94年立院一讀通過的「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推動增加濫發垃圾郵件業者的刑責,同時NCC也將增設濫發商業電子郵件處理(管理)科。
NCC副主委劉宗德表示,94年3月4日一讀通過的「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目前還在科資委員會待審議中,以目前條文內容來看,僅僅是要求業者自律、公協會參與,以及民事求償機制,但是一般民眾認為,這種私人對私人求償,或是團體訴訟的約束力太低。

劉宗德說,NCC預計檢視一讀草案條例內容,加入適當罰則,例如是否行政檢查、找到濫發垃圾郵件來源,是否要撤照或停照,如果危害公共利益與安全,甚至是否應處以罰鍰,甚至負擔刑責。

另外,網路本來就由NCC管轄,法律事務處之下將設置濫發商業電子郵件處理(或管理;名稱未定)科,使用者部分由營運管理處管理,而業者部分就由濫發商業電子郵件處理(管理)科負責。


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21:22 │回應(1)引用(0)看垃圾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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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宗德老師是我們政大法律系的教授
專攻行政法,是留學日本的。所以法學思想也是偏向日本體系

教學以兇悍嚴格著稱!

算是暴點小料~
Posted by 毓毓 at 2006-12-01 11: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