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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7, 2012

[蒙面俠,今晚才又發現別人的配備又升級了,我這一身已經是多年前的老古董裝備了]
往鹽水,因為民雄交流道的開通,不用再從嘉義交流道上,相對方便得多,約末40分鐘,國道一直接下鹽水鎮,可能是突然興起錯開了尖峰時段,1950左右的鹽水鎮並沒塞車,不過路上早就停滿一排排的小客車,我看了導航地圖、注意著路上一堆招人的停車位,琢磨著停在哪比較好...突然"公墓停車場",索性開進去,一進去就很巧,剛好有免費的停車位空著。拿著全副武裝,我沿著月津路,走進中正路,看人潮還不多,於是先隨意走走看看,等等再去找神轎衝鋒陷陣~。




[當晚在路上就看得到很多放鞭炮的危險份子,還有一堆無辜的車子]
當晚的鹽水自然熱鬧,你可以不帶裝備地走進來(有車輛管制),有夜市般的攤位可以讓你逛,也有燈光美景讓你賞玩,有平易近人的煙火瀑布可以欣賞,也有凶猛亂竄的烽火泡臺讓你震撼,總之,小心就是了,來這裡,有點煙硝味上身是很正常的。




今晚的氣氛很詭趣,鹽水蜂炮的炮台前都是討炸的人們,不管腳邊或身上,被炸到的時候,不能生氣,還要感恩。而你若要盡興地被炸,就是跟著神轎走就是了。我原本都不知道我是這麼虔誠的人,扶轎、晃轎,靜靜地守護在眾神轎旁,一直到有一個跟我一樣被炸到昏了以為我是他朋友的人開心地告訴我:「真爽呀,刺激,你看我都濕了」。我這才頓悟,原來,我也是他們的寫照。
有一段影片的補充教材:我放在Youtube上,真實地還原當晚我的耳朵在重炮轟炸下的震撼以及不顧亂竄蜂炮叮咬的勇氣。
1.http://youtu.be/OIISWqB1jJo
2.FB的朋友,可看另一段,人群全掩沒在炮火中,黑夜突然變成白晝的奇景。
有一段影片的補充教材:我放在Youtube上,真實地還原當晚我的耳朵在重炮轟炸下的震撼以及不顧亂竄蜂炮叮咬的勇氣。
1.http://youtu.be/OIISWqB1jJo
2.FB的朋友,可看另一段,人群全掩沒在炮火中,黑夜突然變成白晝的奇景。
February 7, 2012

[往天后宮的路上也因為燈會,而熙來攘往熱鬧很多]
對於鹿港,我們都有太多的曾經記憶,大學時來過、當兵時來過、聚會時來過。這裡有一些不變的印象:九曲巷、意樓、龍山寺、瑤林街、包子、蝦猴。走在向左走向右走的歷史巷弄裡,紅色的磚頭綿延在腦海裡,一個個放置安穩的陶甕,帶來古色古香的驚喜與懷舊 ; 我手裡拿著剛炸好的蝦猴、剛排了好久的隊伍才拿到的包子,那蒸籠掀開的剎那,雖然我的眼鏡霧了,但吃在嘴裡的油膩肉香竟成了每次到鹿港一定要品味的美食。(所以跟我去鹿港的朋友,就會知道為什麼我一定得吃肉包才行)。

[午后當陽光怡灑在鹿港巷弄裡,窄小的寬突然美麗起來]

[凹學生去買阿振肉包,而後拍照留影]


[鹿港巷弄轉出去的修繕工地裡,這一捆捆的卡拉帶,好久不見]
吃也吃了,走也走了,這幾次人潮不算多(因為0206活動開始之後,估計應會每天湧入50萬人次),我們在0201與0205這兩天看到了很多因為燈會而展現風情萬種的鹿港,原來一個燈會可以把鹿港變得更美、更不同。因為龍年主題,到處都看得到龍的發想:垃圾回收龍、毛筆龍、路燈龍...今年來這裡,少不了給你的驚奇。




然後夜晚來臨,當燈點亮、"彰"燈結彩後,那喜氣與讚嘆聲不絕於耳,「好漂亮喔」或許是這次每個人瞠目結舌的震撼寫照,漫步在這一座座大伙辛苦做好的花燈裡,除了感恩也真謝謝他們好多個月的辛苦付出(給你們按好多個讚),讓我們有幸能看見這麼漂亮的燈會。






January 19, 2012
nomad - 老師在講你有沒有在聽 | Jan 19, 2012
每個跟團出去的朋友,一定都會有領隊在旅遊的最後一天時,向大家收取小費的經驗。恐怕這很正常也沒什麼不對。但,最近又看到這樣的一則新聞標題: 領隊強索小費 消費者可檢舉。突然又想到了,其實依照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九條,導領小費是包含在團費當中的,但是旅客不一定要給,因為依照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十條, 宜給與導遊、司機、領隊之小費。所以才會有這樣的糾紛層出不窮。
讓我仔細為大家說明。首先民國88年開始,觀光局配合消保會,完成了對消費者保障的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當時我仍在大學,還記得觀光行政與法規的課程時,我們還大大地討論起這契約書對旅行社的影響,我們都預估業者一定猛搖頭,生意難做,OK,而其中,就有上一段所說的第九、十條的問題。
契約書第九條是說: 旅遊費用所涵蓋之項目,其中第九點提到「 9.服務費:領隊及其他乙方為甲方安排服務人員之報酬 」。這說明了,旅客所繳的團費,本應該就把小費放進來,故領隊不應該再跟旅客索取小費。旅行社在計算團費的時候,應該就要把所有的費用估進來,讓旅客看到參團費用時,就是「所有」的團費。
但,為何會有問題?因為契約書第十條說: 旅遊費用所未涵蓋項目,其中第四點提到「4.宜給與導遊、司機、領隊之小費」。這又說明,團費中其實不包含導領小費,旅客應該給服務人員這幾天辛勤的服務費用。中文真的很有趣,"宜"字依照教育部的國語辭典有「 適合、恰當 」的意義,但是又沒有強制、必定的約束,於是乎,若你是旅客,你宜多給小費嗎?
這則新聞是這樣的。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2012/01/18
你是旅客你怎麼想?我特別把上一段加黑、加大,就是因為台灣旅客其實不是那麼法理情地看待一件事,在我帶團的幾次經驗,旅客的認知都是小費本來就是應該要給的,領隊導遊這麼辛苦,本來就應該給人家。(你有沒有發現,大都是情理法的出發點)。但,除非你搞砸了、讓我不高興了,才會有這樣的糾紛出現。所以一個導遊領隊帶團的時候怎麼可以不認真?不負責?這恐怕是要給大家的第一個省思。
其次,如果真的要完整地保護好自己,你可以在和旅客簽契約書時,在第廿一條的空白處備註,本行程團費不包含導領小費的字樣,讓旅客知道旅遊結束時需給導領小費,免去糾紛。至於,要讓旅行社估價團費時就把所有費用估進來,這是比較難的,而這又是另外的問題了~
以上,敬請指教。
觀看全文...
讓我仔細為大家說明。首先民國88年開始,觀光局配合消保會,完成了對消費者保障的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當時我仍在大學,還記得觀光行政與法規的課程時,我們還大大地討論起這契約書對旅行社的影響,我們都預估業者一定猛搖頭,生意難做,OK,而其中,就有上一段所說的第九、十條的問題。
契約書第九條是說: 旅遊費用所涵蓋之項目,其中第九點提到「 9.服務費:領隊及其他乙方為甲方安排服務人員之報酬 」。這說明了,旅客所繳的團費,本應該就把小費放進來,故領隊不應該再跟旅客索取小費。旅行社在計算團費的時候,應該就要把所有的費用估進來,讓旅客看到參團費用時,就是「所有」的團費。
但,為何會有問題?因為契約書第十條說: 旅遊費用所未涵蓋項目,其中第四點提到「4.宜給與導遊、司機、領隊之小費」。這又說明,團費中其實不包含導領小費,旅客應該給服務人員這幾天辛勤的服務費用。中文真的很有趣,"宜"字依照教育部的國語辭典有「 適合、恰當 」的意義,但是又沒有強制、必定的約束,於是乎,若你是旅客,你宜多給小費嗎?
這則新聞是這樣的。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2012/01/18
呂姓市民不滿出國旅遊常被領隊追索小費,憤而向消保官申訴要求業者改善惡習;消保官張祐齊邀交通部觀光局、旅遊品保協會及數家業者溝通,認為業者在形式上雖要求領隊不得強索小費,實質上卻容許這種現象存在。
消保官昨天發布消費警訊,提醒旅遊小費是遊客「自願」贈予,不必依領隊要求給付;若領隊強索小費可暗中蒐證,返國後向觀光局提出檢舉,由業者返還並處分領隊。
若旅行業者要求遊客繳付小費再轉交領隊、導遊,須在旅遊契約載明,否則即屬隱匿消費資訊,可以違反新北市消保自治條例開罰2至6萬元,並令限期改善。
呂姓市民向消保官申訴,說這幾年出國旅遊,契約都指小費是自願贈予,但出國後,領隊往往以「公司沒給薪水,小費就是薪資」等理由,要求提供小費;一般行情價為東南亞每天每人台幣200元、歐美每人每天10歐元或美元。
他說自己曾到泰國旅遊,領隊到房間逐一敲門要小費,甚至在大廳逐一點名團員要小費;到韓國旅遊結束行程時,身上只剩約台幣500元,領隊卻要求至少給2000元小費,並要他返回桃園機場時提款。
他因領隊服務不佳拒絕,領隊卻追到機場大門口,直到他堅持領隊給收據,對方才作罷。他認為政府規定小費是團員視服務自願給予,但實際執行並非如此,因此申訴。
其次,如果真的要完整地保護好自己,你可以在和旅客簽契約書時,在第廿一條的空白處備註,本行程團費不包含導領小費的字樣,讓旅客知道旅遊結束時需給導領小費,免去糾紛。至於,要讓旅行社估價團費時就把所有費用估進來,這是比較難的,而這又是另外的問題了~
以上,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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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8, 2012
玩得很多元。搭乘著雙頭龍船,嘟嘟嘟地遊覽香江40分鐘;吊上往來山城的登山纜車,光是上山就要三段兩乘;坐上人力踩踏的三輪車,盤坐在會安古城的街道巷弄;欣賞文化舞蹈、聆聽傳統樂曲;當然還有悠走在最多的遺址與舊蹟中。








纜車長約16545呎,因為高度頗高,第三的時候,我們都被告知衣服可要多穿一點,免得因為山上的氣溫而凍到了。本來這一段是自然風景,緩緩地、靜靜地慢慢上升,但在主山頂上,才發現另有洞天。原來山頂上還有飯店、遊樂場,在雲霧繚繞的撲朔迷離之下,那種濪涼的飄渺結合著四散的霧氣,讓這一趟婆納山城,成為一種另類的中越景點。








會安,是很好買東西的地方,我們一過日本橋,馬上大夥就殺進一家店,買Gore-Tex機能衣服,買Polo衫等「仿」得很像又便宜的特產。我彷彿都還記得當時的店員跑來跑去地大叫:「我愛你們」、埋首在訂單與衣服之間的狐疑...每個人看到43元美金就有一件恐怕要12000台幣才會有的North Face兩件式外套,頓時台灣菜市場搶呀、訂呀、要呀。「我受不了了,裡面一堆人,所有的空氣好像都被抽走了,我快要不能呼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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纜車長約16545呎,因為高度頗高,第三的時候,我們都被告知衣服可要多穿一點,免得因為山上的氣溫而凍到了。本來這一段是自然風景,緩緩地、靜靜地慢慢上升,但在主山頂上,才發現另有洞天。原來山頂上還有飯店、遊樂場,在雲霧繚繞的撲朔迷離之下,那種濪涼的飄渺結合著四散的霧氣,讓這一趟婆納山城,成為一種另類的中越景點。








會安,是很好買東西的地方,我們一過日本橋,馬上大夥就殺進一家店,買Gore-Tex機能衣服,買Polo衫等「仿」得很像又便宜的特產。我彷彿都還記得當時的店員跑來跑去地大叫:「我愛你們」、埋首在訂單與衣服之間的狐疑...每個人看到43元美金就有一件恐怕要12000台幣才會有的North Face兩件式外套,頓時台灣菜市場搶呀、訂呀、要呀。「我受不了了,裡面一堆人,所有的空氣好像都被抽走了,我快要不能呼吸了」。





後記:我們這一團共買了100多件的Gore-Tex回到台灣,或厚或薄的款式,整個協志似乎制服都變成North Face了,連原本都沒打算要買的我,也買了一件...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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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8, 2012
開宗明義地說,這是一趟文化之旅,是因為行前說明會的時候,何經理(T/L)跟我們說明行程的時候,很強調這裡的內涵在於世界文化遺產,住在五星級、咬著傳統的越南菜,But,在第一團同事出發回來之後,購物團的名稱不逕而走,調查了一下,每個人在出發之前,都被賦予第一團沒有買到東西的遺憾...。
OK,首先先請大家看吃飯的桌子,T/G說,因為越南人吃東西時並不豐富,連結婚喜宴也只有幾道菜,所以桌子不大,小小的...這讓我們習慣大圓桌的快意盛大的台灣文化,開始了第一天的文化衝突。菜是好吃,但就是不夠放,上菜的速度很快、收菜的速度也是很快,你想要慢慢吃...Sorry。

越南是中南半島最右邊的國家,這次是因為遠東新開航線,所以才會發現中越的直飛行程,不然我相信大伙還是比較認識「北越下龍灣之旅」或南越「胡志明市之旅」。這次的行程景點其實還蠻中國風的:順化-越南皇朝古都;美山-占婆遺址;會安-幽情古鎮;蜆港-美麗沙灘。這一路上看看走走、吃吃喝喝,倒也覺得越南真不錯。
首先:飲食有特色。每一餐都會有這些調味料擺在桌子的一角:辣椒、大蒜、醬油幾乎是三大主要的sauce。然後你怎麼可以沒吃越南米粉湯?


再來,住宿也算是精品飯店的等級了,雖然床型不大,沒有翻轉的娛樂性,但是環境與設計並不會讓你突然失望了。(當然,這趟的住房都選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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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首先先請大家看吃飯的桌子,T/G說,因為越南人吃東西時並不豐富,連結婚喜宴也只有幾道菜,所以桌子不大,小小的...這讓我們習慣大圓桌的快意盛大的台灣文化,開始了第一天的文化衝突。菜是好吃,但就是不夠放,上菜的速度很快、收菜的速度也是很快,你想要慢慢吃...Sorry。

越南是中南半島最右邊的國家,這次是因為遠東新開航線,所以才會發現中越的直飛行程,不然我相信大伙還是比較認識「北越下龍灣之旅」或南越「胡志明市之旅」。這次的行程景點其實還蠻中國風的:順化-越南皇朝古都;美山-占婆遺址;會安-幽情古鎮;蜆港-美麗沙灘。這一路上看看走走、吃吃喝喝,倒也覺得越南真不錯。
首先:飲食有特色。每一餐都會有這些調味料擺在桌子的一角:辣椒、大蒜、醬油幾乎是三大主要的sauce。然後你怎麼可以沒吃越南米粉湯?


再來,住宿也算是精品飯店的等級了,雖然床型不大,沒有翻轉的娛樂性,但是環境與設計並不會讓你突然失望了。(當然,這趟的住房都選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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