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新聞真實與文化工業
因此,我們不能不思考,以商業媒體角度展現出的公領域資訊,是否真能堂而皇之稱之為第四權?從「篩選」、「大眾化」、「娛樂化」這樣的角度切入的公共事務的資訊或論述,本身便充滿著著片面性;但可怕的問題在於,「大眾傳播媒介的本身,即具有使它所傳播的宣傳內容增加勸說力量的效果。」大眾媒體在大眾心目中,充滿著權威感,甚至,可以將其權威,「授予媒介上所出現的人物、機構、公眾問題、或社會運動等。」(楊孝濚2002:465-466)基於以上的權威,加上「眼見為憑」的迷思,人們相信眼前一片皆為真實,並且,比真實還真實[1]。但從影像的認識論來看,影像僅僅只能表現「是什麼」,而無法表現「不是什麼」,只有肯定句,卻沒有否定句,因此,在缺乏辯證的基礎上,便不存有「對錯」的問題,因此,我們並無法拿影像來論證事實的存在。(黃新生20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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