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6, 2008
ntu_contin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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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生書院」是台大今年九月即將新推行的一個活動。基本上就是分兩梯次,舉行一場全校新生訓練,整個課程下來三天兩夜。這篇是其融在PTT的台大板上面發表的文章,裡面討論許多新生書院可能面臨的問題。
那我目前就把我所認知到的新生書院做一些分析。此次活動是由導生費提撥一定比例進入新生書院,並藉由著許多活動的聯結,讓行政人員以往試圖想要教導(?)的東西能夠一併給予。所以因為是一個把各行政單位要教導(?)學生的東西湊在一起的東西,導致的狀況就是這個活動會很無聊,並且就只是沒有條理性的整合,畢竟各單位是權責劃分滿清楚的。
新生書院的性質:
→行政程序的教學(可觀照這系列文章的第一篇文章內容中的活動流程簡介)
→加深認識本系同學的機會(它行程鬆的程度可以讓各系的新生有更多交流的可能)
→一併把註冊流程與學院連結(有一小課程時段是要註冊)
應與校方確認事項:
→導生費的性質
→行政流程溝通上是否有疏失(請見NTUSA板上有關於新生書院的文章)
→從導生費用提撥一定比例至書院是否應有行政程序公告等措施
→BOT住宿生搬遷時間問題
→註冊是否可在一定時間前往,而非學院綁註冊
→流程內容是否有更動的可能,而何者應該刪除應該縮短
相關問題解析
導生費的性質
→這件事得要再從導生制度來談論起,若觀照校內師生關係現況
請看此表
又同時看國立臺灣大學導師制的實行辦法
可以發現導師制的確在實際執行上與理念層次上,有相當大的落差。而這樣的費用竟然就要佔掉了全校每名學生八百二十元的金額,若能夠使導生費的性質明確亦或 直接廢除。當然這個問題牽涉到師生之間的關係,題目過大不詳加贅述,但我個人狀況是我不知道要跟導師講什麼話,只有在導師請吃飯的時候才有講話的可能。所 以若以導生費目前實質運作的性質來談論,我認為校方從此處提撥有一定的道理,但這個問題就是要改善導師制以及導生費的無意義花費。
行政流程程序上是否有疏失
→這件事可能需要請各系系學會長來共同討論,如果有共識是要反對校方的活動,那麼就最好能夠連署或者是去共同向新生聲明不要參加書院,同時 公告行政程序因為過度瑕疵。所以覺得此次活動制定過程並不符合程序,最好能夠說出為此書院所召開的開會次數、時間以及地點還有開會形式,讓多一點系學會有 共同反應動作比個別單一的系學會抱怨會比較好,又或者能夠不是抱怨而是提出具體建議也很好。
從導生費用提撥一定比例至書院是否應有行政程序公告等措施
→這個東西我就不甚清楚。我想是否只要行政內部溝通好就可以這樣搞,那學生是否可以採取哪些程序來反對這件事情。但是臺大學生也不會因為這種小事而動的起來。所以基本上,可以讓學生自治組織去跟校方談論以及督促執行,但我不知道行政程序多一道要多麻煩,所以也不予置評。
BOT住宿生搬遷時間問題
→這個問題又牽涉到學生住宿服務組以及太子建設公司的狀況,所以這件事如果要處理,我基本上認為得要區分成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有關於課 外活動組方面,要藉由著課外活動組這個活動的運作,來讓課外活動組用學生的壓力去使學生住宿服務組去採取配套措施,讓未參加書院的新生能夠共同進行註冊, 而應該沒有辦法另外多出一個專門的註冊時間。這個建議我認為只要有去建議應該就得以施行,但看大家是不是要一起在爭取更多的時間。
流程內容是否有更動的可能,而何者應該刪除應該縮短
→這個東西就可能需要多一點學生來討論,因為目前的狀況是學校把時間各別分給每一個單位。而課外活動組只是要處理課外活動,所以把這些活動 拼湊起來,所以如果真的要處理的話,就得要有人分頭進行,試圖提出好的建議讓各個行政單位能夠把活動盡量運作到最好,不要讓新生就只能去聽一些根本不知道 在講什麼的廢話。但我認為如果是我去跟劉哥講,我可能就只能針對晚上的自由參加活動,時間沒有辦法拉出這麼多時間,然後我會試圖把晚上的活動跟劉哥討論的 好一點,再看這些資源能不能用到比較好的地方。
我把我目前所觀察到的狀況以及問題都列出來,當然可能有許多疏失的地方。而我的視角都是我作為一個基本的學生個體能夠做的事,所以我想自治組織應該可以做更多事,這方面我沒什麼看法,反正暑假很長,把這事情弄好也勉強對得起新生吧XD。
那我目前就把我所認知到的新生書院做一些分析。此次活動是由導生費提撥一定比例進入新生書院,並藉由著許多活動的聯結,讓行政人員以往試圖想要教導(?)的東西能夠一併給予。所以因為是一個把各行政單位要教導(?)學生的東西湊在一起的東西,導致的狀況就是這個活動會很無聊,並且就只是沒有條理性的整合,畢竟各單位是權責劃分滿清楚的。
新生書院的性質:
→行政程序的教學(可觀照這系列文章的第一篇文章內容中的活動流程簡介)
→加深認識本系同學的機會(它行程鬆的程度可以讓各系的新生有更多交流的可能)
→一併把註冊流程與學院連結(有一小課程時段是要註冊)
應與校方確認事項:
→導生費的性質
→行政流程溝通上是否有疏失(請見NTUSA板上有關於新生書院的文章)
→從導生費用提撥一定比例至書院是否應有行政程序公告等措施
→BOT住宿生搬遷時間問題
→註冊是否可在一定時間前往,而非學院綁註冊
→流程內容是否有更動的可能,而何者應該刪除應該縮短
相關問題解析
導生費的性質
→這件事得要再從導生制度來談論起,若觀照校內師生關係現況
請看此表
又同時看國立臺灣大學導師制的實行辦法
可以發現導師制的確在實際執行上與理念層次上,有相當大的落差。而這樣的費用竟然就要佔掉了全校每名學生八百二十元的金額,若能夠使導生費的性質明確亦或 直接廢除。當然這個問題牽涉到師生之間的關係,題目過大不詳加贅述,但我個人狀況是我不知道要跟導師講什麼話,只有在導師請吃飯的時候才有講話的可能。所 以若以導生費目前實質運作的性質來談論,我認為校方從此處提撥有一定的道理,但這個問題就是要改善導師制以及導生費的無意義花費。
行政流程程序上是否有疏失
→這件事可能需要請各系系學會長來共同討論,如果有共識是要反對校方的活動,那麼就最好能夠連署或者是去共同向新生聲明不要參加書院,同時 公告行政程序因為過度瑕疵。所以覺得此次活動制定過程並不符合程序,最好能夠說出為此書院所召開的開會次數、時間以及地點還有開會形式,讓多一點系學會有 共同反應動作比個別單一的系學會抱怨會比較好,又或者能夠不是抱怨而是提出具體建議也很好。
從導生費用提撥一定比例至書院是否應有行政程序公告等措施
→這個東西我就不甚清楚。我想是否只要行政內部溝通好就可以這樣搞,那學生是否可以採取哪些程序來反對這件事情。但是臺大學生也不會因為這種小事而動的起來。所以基本上,可以讓學生自治組織去跟校方談論以及督促執行,但我不知道行政程序多一道要多麻煩,所以也不予置評。
BOT住宿生搬遷時間問題
→這個問題又牽涉到學生住宿服務組以及太子建設公司的狀況,所以這件事如果要處理,我基本上認為得要區分成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有關於課 外活動組方面,要藉由著課外活動組這個活動的運作,來讓課外活動組用學生的壓力去使學生住宿服務組去採取配套措施,讓未參加書院的新生能夠共同進行註冊, 而應該沒有辦法另外多出一個專門的註冊時間。這個建議我認為只要有去建議應該就得以施行,但看大家是不是要一起在爭取更多的時間。
流程內容是否有更動的可能,而何者應該刪除應該縮短
→這個東西就可能需要多一點學生來討論,因為目前的狀況是學校把時間各別分給每一個單位。而課外活動組只是要處理課外活動,所以把這些活動 拼湊起來,所以如果真的要處理的話,就得要有人分頭進行,試圖提出好的建議讓各個行政單位能夠把活動盡量運作到最好,不要讓新生就只能去聽一些根本不知道 在講什麼的廢話。但我認為如果是我去跟劉哥講,我可能就只能針對晚上的自由參加活動,時間沒有辦法拉出這麼多時間,然後我會試圖把晚上的活動跟劉哥討論的 好一點,再看這些資源能不能用到比較好的地方。
我把我目前所觀察到的狀況以及問題都列出來,當然可能有許多疏失的地方。而我的視角都是我作為一個基本的學生個體能夠做的事,所以我想自治組織應該可以做更多事,這方面我沒什麼看法,反正暑假很長,把這事情弄好也勉強對得起新生吧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