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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51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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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來報到啦!哈哈!被我搶到第一!
恭賀新居落成!乾淨清爽的版面!真好!
 
蘋果樹 於 2005-05-08 20:22:57 留言 |
2.
我來報到啦!哈哈!被我搶到第一!
恭賀新居落成!乾淨清爽的版面!真好!
 
蘋果樹 於 2005-05-08 20:27:04 留言 |
3.
左邊欄的留言版連結,不知道什麼原因,點不進去喔。
 
六月來抓bugs 於 2005-05-08 21:09:59 留言 |
4.
蘋果樹妳太興奮了
一共留了兩次 等下來看一下回應管理的介面

六月真感謝妳 一連讓妳抓兩次 妳就知道我多迷湖 呵呵


 
寶兒 於 2005-05-08 22:43:07 留言 |
5.
恭喜!新居落成。
 
水瓶子 於 2005-05-08 23:08:33 留言 |
6.
咦,扣除蘋果綠重覆貼的,
我竟然擠進了前五名,
真感動啊!!

妳終於搬了,我還在新浪撐著那不好用的介面,
又想著搬家好麻煩啊!
 
Helena 於 2005-05-09 00:01:52 留言 |
7.
排名不重要 (這好像是什麼入圍感言?) 有來就好 重覆貼也無妨(可能也是一種表達?) 一切隨意
 
寶兒 於 2005-05-09 14:27:08 留言 |
8.
寶兒我有來喔
來簽到一下^^
 
天使 於 2005-05-09 14:36:37 留言 |
9.
也簽個名。

順便一提,我下禮拜六左右就要去生產了,之後會有一兩個月消失囉。
 
mathue 於 2005-05-11 08:53:41 留言 |
10.
mathue真有默契 正想到妳呢 祝福先囉

天使 不時想到我們的對話 人生真不公平 我們能這樣書寫 有紓解出聲的管道 至少沒有為了生計拼老命的寫 或是為家人犧牲太多還不放棄書寫夢想的人 已經是太幸福了 希望妳最近趕稿順利
 
寶兒 於 2005-05-11 09:15:04 留言 |
11.
我願意為了生計拼老命地寫
只要能寫自己想寫的東西
可惜人生沒有這麼好的事情

寫寫寫寫寫寫寫寫寫寫寫寫寫寫寫
﹝用鍵盤打這個字好像在跳舞^_^﹞
 
686 於 2005-05-11 12:57:27 留言 |
12.
是說有人為了生計 要寫些做些自己不想寫的啦 那真的很辛苦 (不過我有時也不知道為了就接些自己也不是很喜歡的案子)我也願意為了生計拼老命寫自己想寫的東西

還有為何你堅持我的台名是主婦之音?
 
寶兒 於 2005-05-11 16:58:32 留言 |
13.
DEAR 阿寶:

恭賀喬遷!(謹獻上小凱香吻一枚^_^)
因最近精神狀態不好,甚少留言簽到~(不過您的台卻還是幾乎每日報到啦^^!)

說到精神狀態啊......
其實還不就是那個藍色陰影來潮^^"
早在多年前就瞭解自己有這方面的困擾
卻一直遲遲拖延不肯就醫(基於許多因素考量)
但直到兩個月前,
才發現自己再也無法如從前那般輕易地用意志力消退(控制?)那輕生的念頭
於是這才急急忙忙前去醫院求診
現每日準時服藥
目前已稍稍穩住失控狀態

反覆思量之後.....最後還是決定跟你提一下吧!
(免得你以為小法又跑哪兒去貪玩鬼混了^^")

別忘了~我可是你的頭號粉絲哩!!才不會忘了你呢:P

PS.借林志玲的經典廣告名言一用......
嗯~感覺上還挺貼切的呢^^!

 
frances 於 2005-05-12 03:28:11 留言 |
14.
Dear 寶兒

在Roach的部落格上看到你的留言,也上去回應了一篇,我就不貼到你這邊佔版面了,只是跟你說一聲。

p.s.順帶問法蘭西斯好,加油!不要被社會亂七八糟的事件所影響(我現在對政治新聞很冷感,以致於過了3、5天之後才知道「爺爺您回來了」的笑話啊),帶孩子、跟家人相處的壓力我可以體會(所以前陣子自己一個人開車去墾丁晃了一天),不過更要加油!不要被這些討厭的人或事情打倒喔!Give u a biiiiiiiiiiiiiiiig Hug!(雖然這時候的hug只會被我的肚子頂在前面啦)
 
mathue 於 2005-05-12 10:10:47 留言 |
15.
下大雨 我正專心寫新文章 晚點有空也試試看"引用"怎麼做的 好歹在ROACH板上的留言 我卯起來寫了一個多鐘頭(笑)

感謝mathue代我先問候frances 講得太好了 我有想了一下還不知道怎麼安慰咧. 先這樣了 大家請隨意抱.
 
寶兒 於 2005-05-12 11:12:14 留言 |
16.
為了留言而來留言,帥吧!:P
 
宣 於 2005-05-13 00:11:26 留言 |
17.
兩天肚子痛好了(不單是吃大餐的問題)
昨天睡得很好 因為今天有活動 帶小朋友去關渡看水鳥的活動因雨取消
但可以和小憩的人見面
只是這雨好大啊...

難得的早睡早起


 
寶兒 於 2005-05-14 07:44:08 留言 |
18.
小忙兩天 先出個聲 留言會回 也會回訪
 
寶兒 於 2005-05-17 09:58:32 留言 |
19.
聲援「晶晶書庫」連署
http://blog.webs-tv.net/jostar2/article/173818
 
走走敬邀! 於 2005-06-02 11:23:49 留言 |
20.
走走

我很樂意聲援明明沒做什麼的少數 卻遭主流不公平的對待
但我這兩天沒看到這新聞 方才粗糙也沒找到
你要不要貼上新聞的連結來?
這樣會更清楚點

 
寶兒 於 2005-06-02 14:14:02 留言 |
21.
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asp?ID=105878

法院宣判晶晶書庫有罪
性別團體齊聚聲援同志運動
■苦勞報導2005/06/01


  位於狹小巷弄中外觀不起眼的晶晶書庫,是同志生活中不可多得的專屬空間,對捍衛言論自由以及台灣的同志運動而言更是一個重要的地點。

  晶晶書庫日前因為販售香港合法的男體寫真雜誌被控妨礙風化,官司纏訟兩年,負責人賴正哲於昨天(5月31日)被法院宣判有罪,拘役50日或以罰金代替。今天許多關心性別與同志議題的團體與學者都到場聲援。由於賴正哲的母親於近日過逝,她對於賴正哲從事同志運動、開設晶晶書店,是一位重要支持者,所以整場記者會瀰漫著對賴正哲母親致意的感性氣氛。

  「目前的感覺很複雜」賴正哲表示。談到支持他的母親,賴正哲說當初晶晶書店的成立的資金跟母親周轉而來,並且在警察持搜索票搜索賴家時,其母親對警察的質疑的反駁,讓他很驚訝母親在他從事同志運動後觀念上的改變。

  開庭的過程中,賴正哲表示,從動用警察100多名駐守法院,來應對他們只有少數幾個人,可見整個社會對於性的恐慌態度。並且賴正哲指出,2年前被沒收的700本雜誌當中,送至出版品評議基金會時則只剩下98本是涉及猥褻,從認定數量的不確定性可見檢察官在定義猥褻的過程裡,是一個非常主觀的過程。

  至於案件審理的過程,賴正哲認為其辯護律師兩點要求是具有意義的,一、要求異性戀法官迴避,因為情慾是很具主觀性的,異性戀者與同性戀者對於猥褻的定義可能會很不同;二、請真正閱讀男體寫真雜誌的讀者進行評鑑,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各為一半。然而這兩個提案都被否決。

  台大外文系教授朱偉誠認為此案是司法迫害、以及象徵性的懲罰,並且是解嚴後保守團體的反撲,晶案關聯的不只是與同志生存權有關,更是整個台灣公民基本權利相關。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呼籲,廢除刑法235條,以及藉由目前隨手可及的網路、攝影、手機設備進行「鼓勵散撥色情」的運動,迎戰目前主流社會對於性的恐懼,並呼籲異性戀的女人站出來捍衛自己觀看男體的權利。而到場關心晶案的一名女同志表示,驚訝晶案的結局,因為一審的過程定義猥褻的過程是有如此多自由心證及瑕疵的地方。

  至於從晶案所反應目前台灣社會的現狀,台大教授張小虹表示,台灣社會目前是一個象徵秩序崩盤的社會,沒有人知道什麼是進步,並且是一個「精神錯亂」、有兩套極端標準的社會,一方是極端的保守(例如對男體寫真的不友善)、另一方則又似乎很開放(例如台灣社會對電影天邊一朵雲的接受)。

  到場聲援的反假分級制度聯盟發言人吳銘軒表示,對於這樣的結果他們感到憤怒、不公平。關於販賣男體寫真雜誌,吳銘軒表示,相較於中國大陸、香港可以販賣這些雜誌,號稱有人權、進步自由的台灣卻不行。經過這次事件後,吳銘軒質疑,「誰能來告訴我台灣沒有禁書?」、「以及台灣是個言論自由的國家?」

  目前由於網路普及,男體圖片容易從網路取得,許多人質疑為何還需要到書店買書?同志諮詢熱線巫緒樑表示,實體書/書店的存在提供了勞工階級、殘障人士找尋同伴一個可能性,因為這是一個完全屬於同志的空間。另一個獨立書店且在2年前曾有考慮結束的女書店經理盧秀卿表示,獨立書店提供了特定族群一個情感寄託的空間,例如到女書店去的女同志。

  至於男體雜誌所引發身體的討論,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王蘋表示,目前主流社會對於異性戀女體的選擇適特定的,例如名模林志玲的身體才是被認可的,相反的同志社群反而更豐富了我們對身體的想像。而女書店盧秀卿則提出了不一樣的思考,支持女性發展自身的情慾,然而不應被等同於資本主義下對女體的消費,亦即女體與男體都不應被當作消費的對象。

  賴正哲說,這次事件給最大的感想,是正面的態度面對這次的事件,並且更積極的態度關心同志運動。會後,與會的支持者則以各種顏色的紙鶴,放入一裝滿紙鶴的瓶子,意味著支持晶晶書店,並且將帶到於賴媽出殯的現場。





男體寫真案》一審有罪 晶晶書庫要上訴

記者梁欣怡/報導


同志書店「晶晶書庫」男體寫真案一審宣判有罪,引發同志社群以及同志文化學者大加撻伐,痛批台灣社會已精神錯亂,大開倒車,執政當局利用司法迫害同志,連內心的想法與自由都被剝奪,他們更質疑:為何台灣社會處處充滿女體,滿足異性戀男性觀看的權利,廣大異性戀女性卻必須被迫放棄觀賞男體權利?

纏訟2年的香港合法男體寫真雜誌被控妨害風化的官司,基隆地方法院5月31日宣判有罪,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被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但他決定上訴到底。

宣判結果一出,各方支持、慰問的聲浪不斷。有人上BBS聲援,也有人傳簡訊為賴正哲加油打氣。在6月1日喬遷重新開幕的晶晶書庫,昨天則是湧入各方人士,宣誓與賴正哲一同在同志運動道路上,堅定再出發。

「我以為聽到宣判結果,我會很難過。」阿哲說,過去2年他看到司法體系的強硬態度,便已預料會有這樣的結果。

「從海關沒收的雜誌、警察強行帶走的寫真刊物總共700多本,到底有多少符合刑法235條猥褻的定義?每換一名檢察官,數量就跟著變,因為每個人對猥褻的認定不同!」阿哲說,有檢察官甚至把雜誌中一篇讀者投書,講述他暗戀另一名男子的文章都看成是妨害風化。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痛批,敗訴不啻是對同志的當頭棒喝,更提醒台灣社會並沒有因為政客號稱「人權立國」,或三不五時把「同志也有人權」掛在嘴上,就一夕翻轉同志被誤解、被歧視的處境。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教授何春蕤呼籲全民自拍,鬆動企圖滅絕同志情慾圖像的司法體系。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張小虹也直指,社會象徵秩序徹底崩解,同性戀最大敵人不是廣大異性戀者,而是已精神錯亂的社會。台灣大學城鄉研究所教授畢恆達更說,看似開明的社會氣氛,對待同志仍是雙重標準,男女熱烈追求,被視為浪漫,但同性熱戀,卻被聯想成濫交。

【2005/06/02 民生報】




男體寫真案》學者疾呼 廢刑法235條

記者梁欣怡/報導


「難道性幻想有罪?」多位研究同志文化學者及同運團體昨天大聲疾呼,廢除刑法235條,性道德不該迫害人內心真正的想法與自由!

刑法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的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前二項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的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一律沒收。

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朱偉誠指出,刑法235條是荒謬的規定,從異性戀者眼光來看,同性戀者所有行為都可能被解讀為猥褻,司法體系以此審判迫害同志,已壓迫同志的公民基本權利。

同志諮詢熱線文宣主任巫緒樑說,即使是美國的著名情色刊物「好色客」雜誌,都受到憲法修正案言論自由的保障。

性學博士許佑生出示他將在6月底出版的譯著─1977年在美出版的「男同志性愛聖經」,裡面多的是肛交圖片及文字,但在美發行30年來從未遭遇法律問題。直到1987年該書進口加拿大時,被加國海關沒收,經過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同志文化若略過肛交,好像音樂史略過莫札特」,下令海關將書退還給書店。相較於基隆地院法官不斷質疑「男體雜誌為何要露屁眼?」許佑生認為,台灣這名法官早已失去客觀立場,沒有資格當判決者。

【2005/06/02 民生報】

 
cehraidc 於 2005-06-02 14:28:13 留言 |
22.
走走

我加入
要去接孩子(此乃我人生第一要務)
晚些再說
ps 你不必再留言 這樣別人看得仔細些
 
寶兒 於 2005-06-02 15:32:37 留言 |
23.
方格子部落長你好
感動於你的書寫

請問我可以把你連進我的新浪網部落格_看不見的城市嗎
事實上我已經先連了
因為偶然間與你的部落格相遇
很怕漏失掉忘記掉圓舞曲的網址
趕緊先在辦公室連上去

如果有不妥之處
請一定要告訴我喔

感謝
 
看不見的城主 於 2005-06-02 16:11:39 留言 |
24.
寶兒
我想我不是[太太]而已吧
我也是一個熱愛寫作
喜歡閱讀書寫的人
你可能有點誤會我的意思囉
我是看妳寫妳的背景
也才寫下自己的
你自然是不知道我的
又以前我是藝文線記者
自然也對喜歡寫的文友
特別留意
我想我不只是某人的[太太]而已
應該是專業的讀者

我真正關注的是妳的寫作罷了


 
小可老師 於 2005-06-02 22:06:41 留言 |
25.
看不見的城主

我原以為妳是客氣
看了妳的城市 欲罷不能
不知有多久了 一直沒有遇到像妳這麼有趣的人


小可老師
網路上可貴的是相濡以沫的情誼 這是我這兩三年中學到的
我也會持續專注的書寫
 
寶兒 於 2005-06-03 10:27:02 留言 |
26.
謝謝^^
 
cehraidc 於 2005-06-03 11:03:01 留言 |
27.
寶兒
我很少上網路
多半只看與文學相觀的事物
也很難相信網路會有何相濡以沫的情誼
看不見單憑寫幾個字就會有情誼
我是很難理解的
但我相信確實可以讀到些好作品
比如時光魚或者是革命中途
都是些言之有物的部落格

也祝福妳可以寫出更多滿意的作品
我的文學網站在新浪網
名稱是和風夏目
有空也歡迎妳來參觀
以文會友
 
小可老師 於 2005-06-03 11:31:26 留言 |
28.
哈,我只能說,如果將聲名狼藉的網路文學
和所謂的部落格文化看成是同樣的東西,那
和事實就有點差距了

雖然同是文字的運用,但基本上純創作的人大
多有孤僻傾向(我接觸過知道,當然這可能也
是必要的),而網誌的寫作是以人(也就是”我”)
為出發點,幾乎不可能(除非Blogger自己將回應機
制關掉)不和人交流而能進行下去,我相信這也是
TrackBack(引用)得以在網誌上發揚光大的道理


”很難相信網路會有何相濡以沫的情誼”

那現實生活中又有多少這種情誼呢?我
只能說,這種比例沒有絕對的定義,如
您說,您是不太上網的人,這就跟收視
率調查以白天收視者為主流族群,但
事實並不如此是一樣的道理(所以我一
向不相信民調)

而且您恐怕也誤解了,真正讓部落客能互相
交心的,絕不可能只”單憑寫幾個字”(除非
您逛的是以寫真為取向如無名)

在網路上,雖然因為無法面對面眼見為憑,而
可能出現虛假欺騙的行為,但反過來,因為脫
掉了人與人之間大眼瞪小眼的初識尷尬,也有
機會更可以將內心平常無法宣洩的情感吐露
出來

就像果子離《在我們王國裡》裡講述的那樣:
「都說網路是虛擬的,許多論述扣緊「虛擬」
而來,然而這個前提顯然不確。真正虛擬的不
過是匿名這一部分。」,很多人對網路的理解
,就是那是個虛幻的東西,可是,如果這真是
個空泛的皮殼,何以能支撐那麼久,其中一定
有一些隱藏在內裡的深沉意涵

村上春樹是有名的孤僻派作家,但他卻在自己
的網站上和讀者交流熱烈,幾乎知無不答,這
也一定程度解釋了,為什麼我強調網路上並不
全是浮泛的交情與淺碟的文字,因為連村上這麼
能獨立思考且猶保存強烈自我個性的人,都能信
任網路,並從而和人交心

網路可以是虛幻的,但也可以不是,端賴使用者的
意向--至少我不認為面對面被計程車運將強迫推
銷政治理念,那種射後不理的”真實”人際關係,
也能稱得上是相濡以沫

這篇沒有針對性,要不然也不可能廢話這麼多,只
是有些東西積著不說會傷身...



寶兒,撒野了

 
waylim 於 2005-06-03 12:45:47 留言 |
29.
上面的網友
我覺得你有些誤會我的意思了
看你寫了一大篇
簡直把我嚇壞了
這就是網路令人覺得頭疼的地方
好像不能說真話似的
一說出來
就要惹來那麼多不必要的廢話或者說麻煩
你確實是撒野了

我從未否認網路的功能
更何況有些自以為是的話
說出來如果會讓人覺得奇怪
還不如不說的好
我想這是禮貌吧
如果waylimru經長上網
應該要懂得
又waylimru不要老引用名作家的話或經驗
要做自己

很抱歉在寶兒的留言版說些沒營養的話
在這兒跟寶兒致歉了


 
小可老師 於 2005-06-03 12:58:29 留言 |
30.
我也來撒野XD

小獅,你能去連署嗎?
謝謝^^
http://blog.webs-tv.net/jostar2/article/173818
 
cehraidc 於 2005-06-03 13:00:03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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