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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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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東區的巷子裡,遠遠的,看見一個老朋友,下午五點半,從便利商店走出來,拿著一罐咖啡,大概是天氣熱,口渴,又或許是等等要加班吧。
我並沒有走向前,或是高聲大喊。隔著二十五公尺的距離,仔細地看著他,深色的襯衫,有些變化的面孔,穿過樹蔭,慢慢地走向一棟辦公大樓。

不知道你有沒有這樣的經驗,過去不是不熟,只是太多年沒見,或者是隔得太遠,相認反而尷尬或是麻煩。
一相認,客氣或熱情的人,不免要交代過去這七、八年的生活狀況。只是怎麼交代?三言兩語帶過?還是細說從頭?遇上不客套或是心情低落的朋友,臉上閃過吃驚卻不驚喜的表情,你不免覺得相認多此一舉,徒增黯然。

於是,多數的時候,我們選擇在不得不打招呼的情況下打招呼:同時搭上捷運的同節車廂;在同一個餐廳吃飯;逛賣場時推車迎面相遇;走在路上,一抬頭正好看到熟悉的面孔,想躲都躲不過……
「啊!大雄!你怎麼會在這裡?」一般我們會這樣開場。
如果他在見到妳的三秒鐘內,想到了脫身之計,他可能會如此回應:「喔!好久不見,我跟我姐來逛街啊。我姐走到前面去了,不好意思,下次再聊。」圓滑一點的,還會邊追著前面的「姐姐」,一邊回頭向妳眨眨眼,做一個打電話的手勢。

多年前,我剛剛唸完書回到台灣,在公館過馬路時,迎面遇到了我前前任的男朋友。
「李中天!」我驚訝地站在馬路中央。他循著叫喚聲,看到了我,愣了一下。因為離開台灣太久,見到朋友的驚喜不可言喻。我馬上接著說:「喔,我去了美國唸書,剛回來沒幾天。真巧啊!好久不見了。」
不知道他是不是覺得沒那麼巧,抬頭看看前面開始閃動的綠燈號誌,只說一句:「我可以過馬路了嗎?」

我可以過馬路了嗎?這是我有生以來聽過最殘酷的問候語。
那個冬天的夜裡,我低著頭,穿過擁擠的人群,突然想起詩人歌手丹.佛格伯(Dan Fogelberg)的一首歌《Same Old Lang Syne》,描述著和舊情人在商店裡不期而遇。結了帳,他們想坐下來聊聊天,可是卻找不到半家小酒館。於是買了瓶酒,坐在女子的車中,聊起了離別後的生活種種,追憶著過去的天真歲月。
最後的幾句歌詞寫著:
「…我看著她的車駛離,那一刻我又回到了學生的時光,我感覺到熟悉的舊傷痛。當我轉頭走向回家的路,雪開始轉成了雨…」

只是這樣動人心弦的場景,或許只在歌詞裡。相遇是否相認,對許多人,始終是個難題。

寶兒 寫於 2003/6/20 凌晨

插圖:布赫茲

後刊於《中國時報》浮世繪2003/9/5
December 20, 2005
大二那年,和某校的男生出去郊遊。那時平溪的鐵道上開滿了白色的野薑花,黃昏的時候,微風吹著滾著金光的花朵,空氣中翻揚的香氣,讓人好舒服。我忍不住了讚了一句:「好香的野薑花。」三分鐘後,一個男孩子捧著一大束野薑花,興奮地站在我的面前。我真是震驚!

憑藉著一束花的諂媚,回程的車廂裡,他就可以名正言順地站著我的面前,而我還必須抱著那束根本就不該屬於我的野薑花。

一路上,我一句話都說不出來,我猜想他以為我害羞。

這是一個愛情暴力犯,花是他的兇器,逼著我在大庭廣眾下,接受他的愛情獻禮。因為怕他難堪,而且花朵已經倒下,我不能告訴他,我不要這束花。而一時間,我臉上的忽明忽暗,我想他也沒有發現。

我強忍著憤怒,因為他是無知的初犯,所以必須原諒。

有時候,「歹徒」會直接侵入民宅或辦公室。某次和一位初次約會的男子共進晚餐,餐畢覺得一切可以劃下句點。於是自以為明朗地做出一段婉轉的結論:「很高興認識你,可惜我平時很忙,所以有空再聯絡,沒空就不必勉強。」

但是恐怖的事還是發生了。就在隔天我佯裝生病,偷懶在家睡覺時,門口的電鈴突然響起,偷襲我辦公室不成的「歹徒」,居然又是抱著一束鮮花,還要我媽開門歡迎(花呀,妳是何其無辜)。氣得吐血的我,只好起身說聲:「謝謝!」然後才鐵青著臉說:「生病的人需要的是休息,不是鮮花,請你不要再來我家。」向侵犯他人隱私、妨礙他人行為自由的人說謝謝,唉,天知道我是多麼仁慈。

然而還有些人是蓄意的累犯,不管你軟硬兼施,他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步步進逼,而且身邊的人都成了共犯,交相指責拒絕者的薄情寡義。

以愛情之名,所有的「暴行」都合法化了──拒絕愛情的一定比付出愛情的殘忍;忠貞的一定比變心的更值得同情。

~~
後刊於《自由時報》花編副刊2003年5月
August 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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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見面,他向我求婚。其實並沒有認真思考結婚之種種的我,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反正時間還久,先答應了再說。

***

我結婚了,在我靠近三十,體態和姿態都有點搖搖欲墜的當下。

結婚時接受到的祝賀主要有兩類:「妳真是傻人有傻福!」──這種祝福,基本上是對我和我的老公的極度讚美。另一種是「唉,一個特別的女子彷彿就要消失!」這種讚美非常危險,特別是在我失去自信,開始自我陶醉、自哀自怨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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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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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羊川,原本只是一個位在中國甘肅省,沒沒無名的小村落,放眼望去是無邊的黃土,很難想像在如此貧瘠的環境下,老百姓能有什麼樣的發展。可是三年前(二○○○年),有一個胖胖的、總是滿臉笑容的台灣企業家溫世仁來到了這裡,讓整個村子脫胎換骨,有了新的希望。

最初看到當地居民的生活時,溫世仁形容自己「眼淚都要掉下來!」後來他走遍了整個中國大西部,希望找出最好的辦法來協助貧窮的農民。終於,他在二○○二年成立了「千鄉萬才公司」,希望幫助大陸一千個鄉村網路化,改造整個大西部的未來。所以他就在第一個打造的夢土──黃羊川,協助當地學校建置網站、訓練電腦人才,將老百姓所種植的農產品,透過網路成功的賣往全世界。他夢想能將這個成功模式複製,幫助八億農民脫離貧困,甚至信心十足的提出《西部開發十年可成》。

可是這個十年夢想,卻在隔年十二月,因為溫世仁的過逝,留下了許多人的不捨與惋惜。

溫世仁常勸人要有夢想,而他自己最大的夢想就是幫助別人、回饋社會。因為他說過:「一個人有再大的權力,再高的智慧,如果沒有學會去關懷別人、去愛別人,那他的生命還有多大的意義呢!」

先生的興趣廣泛,不管是科技還是人文,而他一生追求的始終是幫助別人,這是他認定的人生意義。他出身窮苦,卻在很年輕時就很有錢。才二十五歲,就當上金寶電子總經理。之後歷任了英業達總經理、總裁、副董事長等職務。他曾對朋友說過:「我這一生賺這麼多錢,做生意就到五十歲為止,五十歲以後,我要做一件你們都做不到的事,就是把錢花掉,回饋社會。

立志「五十歲後不再做生意人」的溫世仁,果真在五十歲這年放下公司大權,轉向文化、公益事業。寫書、演講、發展中國西部、幫助窮人,成了他五十歲之後的生活重心。

這幾年他總是提著兩只皮箱,一年有三百天以上不在家裡,不是在旅館、就是在飛機上過夜,不停穿梭各地,實踐助人的夢想。他的人生名言是「兩只皮箱、幾個親人」,生活過得多麼簡單,卻始終怡然自得。

溫世仁是一個基督徒,他說:「我相信生命是出現在舞台的那一刻,死亡與黑暗則是在生命背後襯托光彩的布景,每個人都會在人生的舞台上扮演不同的角色,盡力把這個角色做好,就是最精彩的演出。」

五十五歲就消逝的生命,或許是太短暫了一點,可是先生一生發光發亮的精彩演出,卻活在許多世人的心裡。(節錄)

(本文收於<說給我的孩子聽系列:面對人生的10堂課─興趣與志向 >圓神出版


July 6, 2005
有些人你可能用三分鐘愛上,三小時結束,然後在三十年後才憶起。而回憶的可能不是他的容貌、他的聲音,而只是當時的一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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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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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高中生總愛把制服的上衣鬆垮垮地拉出來,只留下一小段還塞在褲頭或裙頭裡。我觀察了許久,不懂好看在那裡。唯一能理解的是:代溝。

我們那個時代,制服是整整齊齊塞在裙頭裡的。上廁所或是四下無人時,總要小心翼翼地把手伸到裙子裡,將上衣拉得更平整。

衣服是要燙的。但是燙衣服呀,那可是一大學問。騷一點的同學,會在衣服的背面燙出三條線,搞怪一點的,還會燙斜線。我只有在高一的時候,才燙三條線,高二之後,我的上衣只是燙平,燙衣的線只含蓄地留在肩上和袖子的兩側,悶悶的騷,才是我們這一群人認為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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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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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寫或閱讀的時候為什麼需要一座島?而不是圖書館的閱覽室,旁邊還有此起彼落的翻書聲,好激勵人心?

閱讀之所以迷人,是因為我們與作者之間心領神會,不需對話,各自成立。彷彿一句:「先生!這句話是什麼意思?」都是多餘,要惹人嫌的。這不就是我們需要閱讀的理由?人世間有太多不必要的對話,有些言不由衷,有的言不及義,有些還發出外星人的聲音,彷彿是對不上頻率的天線,卻還要糾纏在一起,魂縈夢牽,處處箝制。因為我們活著,身邊有太多人,有些不能放棄,有些無從放棄。所以我們需要閱讀,只有閱讀時才是自由的,所以我們把自己想像成一座島,一座位在深海的島,任你潛艇或小舟都找不到。島上我們是唯一的王,無人看管。怎麼能是圖書館的閱覽室?還有人比鄰而坐?

然而島嶼只是想像,心境上的。事實上生活中無處不可讀,不管是臥室、閱覽室、咖啡廳、公園還是捷運。一本書便把我們從周遭的場景拉出又推進。

只是閱讀之後,我們又有滿懷的思緒需要出口,於是書寫者或多或少都是暴露狂,這是真的。

書寫者有兩種姿態,有人熱情大方,裸裎相見;有人害羞靦腆,遮遮掩掩。下筆之前原來是孤獨,但下筆之時我們卻又馬上意識到自己不是一座島,身邊或許圍滿好奇的民眾,仔細拼湊案發現場的蛛絲馬跡。於是我們隱身於詩、於小說,甚至大隱隱於散文,然後拉起了門簾,門口張掛著詩人的句子:「當你適時的加入,原先的狂想就成為歷史。」成就我們最初的渴望:還是一座島、一間秘室、一個人。

Pauline 2004/8/6 中午1:00


June 2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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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大約會有二十萬人和你契合,在對的時間遇上了,成了情人;在不對的時間遇上了,便成了知己。」email裡轉寄來這樣一段斬釘截鐵的文字,雖然沒什麼道理,卻還是讓我足足發愣了三分鐘。

先不管「二十萬人」是用什麼科學方法推算出來,我猜想至少有二億人曾惋惜在不對的時間遇到心儀的人。只不過,在對的時間遇上了,許多人還是沒能成為情人;在不對的時間遇上了,更少人成了知己。

愛情常在昏暗不明的海上載浮載沉,最後終於溺斃,或是無依無靠地飄盪在大海裡。只有少數人修得正果,平安上岸。所以別說是情人,有時連當朋友都沒那緣份,更惶論是知己。

我不曾有過男性純知己,對我而言,那比走高空鋼索更需要平衡能力。而且愛情也沒有什麼「對不對的時間」,如果大家都能在不對的時間,將情人轉化成了知己,那真是太高估人類的理性。

然而我們多少都曾發展過一種「朋友以上,情人以下」的關係。朋友好定義,說過話,吃過飯,見不見面都無妨;而情人呢?
唯物論者說:「情人指的是有肉體關係的兩個人。」
唯心論者說:「情人指的是兩情相悅,兩心相屬。」

不要跨進情人的屬地,必須小心翼翼,但往往也不必如臨大敵。有時那就是朋友尚未成為情人的過程;有時只要在成為情人的路上多放一些絆腳石,比如:距離太遠、時間太少、鄰居太多、閒錢太少……。要不就盡量想想對方禿掉的額頭、隆起的小腹、下垂的胸部、巨額的貸款……。這樣相逢不必恨晚,惋惜不必嘆息。如此防範愛情,雖不光榮,也不可恥,大概是為求皆大歡樂。

除非你確定彼此都是個愛情絕緣體;除非你的愛情從來都不純粹,而且受不了一點點輿情壓力,否則當不成情人的人,請盡量保持六十公分以上的距離,不要成為知己。


Pauline 2003/11/11 下午3:30

May 2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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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輩子有兩個習慣戒不掉,一是喝咖啡,另一是睡午覺。讓喝咖啡成為必要,其實是為了少睡一些,所以喝咖啡和睡覺這兩件事竟發展出非常矛盾、複雜的心結。

白天為了聯絡事情、與人清楚對話及接送孩子,我平均喝下三大杯咖啡。如此一來,大約可以讓眼睛明顯睜開,身體離開床舖,但精神常在恍惚狀態,於是恍神事件從不間斷:開車到達,完事後散步回家;倒垃圾將自已反鎖;回錯mail、存錯檔;msn上敲錯人;7-11錯拿別人的食物和帽子;吃東西忘了給錢;搭便車搶著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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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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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三年前,有個行動電話的廣告我印象很深,那時手機剛推出網路服務,廣告中的男主角快步向前,回頭對他的同伴說:「你還沒emome嗎?我,不等你了!」

前陣子採訪某位媒體界人士,訪談中她常是手機不斷,和同事順當天的新聞流程、處理突發事件。可是蓋上手機的下一秒,她總能回到原先的話題。那天她帶著小孩來,孩子不肯在旁邊安靜吃糖,突然吵著要媽媽抱,她看著孩子幾秒,一把抱起了他,便說:「好!你坐我腿上聽我們說話吧。」

會談的時間沒有片刻緩慢,快結束的時候,她還突然站起來練了一下新學的中東舞蹈,我望著她費心彩繪的指甲,當下是好佩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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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9, 2005

你還記得這個數學公式嗎?身高(公分)×0.06+7.41再×0.65。這是最近醫界公佈台灣男人「那話兒」勃起時的長度公式。此外這個報告還表示台灣男人的「那話兒」平均長度為11.39公分。

乍聽到這則新聞,真是傻了眼。心想,這公式怎麼來的?怎麼那麼複雜?會不會是研究的醫生依照自己的尺寸,胡亂加減乘除一番,拿出來唬人?又看到平均長度為11.39公分這個數字,實在很不起眼,懷疑這個醫生是不是本著激勵男性士氣的動機,編造虛幻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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