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
小望樓門旗幟揚 日經光復話滄桑
總兵署老侵蟲蟻 澎島廳高建舍房
前後二幢灰赤瓦 古今七秩舊新裝
甘棠大蔭生民賴 行政中心固久長
<陳鼎盛>
司廳縣治史傳揚 地處媽宮轄梓桑
古調和風紅頂瓦 規模今式後樓房
五鄉牽市歸澎府 九萬連心裁海裝
堂廣廡開凝眾意 洪濤奮鬣志昂長
<陳國彥>
縣政府為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七十年暨澎湖設治七百年,編印「澎湖」一書。
「澎湖」云:澎湖收入版圖,設置治所,台灣史家一直未有定論,或云南宋已歸屬晉江縣,而考據資料不足。依據正史、方志,蒙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設「澎湖巡檢司」(巡檢為軍政長官),較屬可信。而設治日期,澎湖縣文獻委員會議決為:十月廿四日,復經中國歷史學界承認。據此而知,澎湖開發早台灣三百八十餘年(台灣,明‧永曆15年,西元1661年,鄭成功逐荷蘭人復台)。
為設治之「基準」,識者以所設「治所」為標準,不以朝代為分界。概分:
「蒙元設巡檢司」108年;「鄭明設安撫司」23年;「清初設巡檢司」45年;「滿清設海防廳」167年;「日據設澎湖廳」51年;「光復設澎湖縣」迄今。(以上,未含海盜、倭寇侵擾二百七十餘年)
日據澎湖之後,澎湖廳設治於媽宮城內,遜清時之澎湖鎮總兵署。初,為清兵南澳營兵伙房南澳館,建於康熙後期,曠日持久,白蟻侵蝕。民國廿二年,日本國庫撥款八萬七千餘日圓,收購城外北面土地,著手營建「澎湖新廳舍」,由台灣總督府「營房營繕課」設計監督,四月興工。翌年十月,二樓建築完成。石牆上,覆蓋承包之上瀧柳作氏專門發明之「文化瓦」,堅固異常。十月六日為廳舍前正上建立三樓「天昭皇大神宮」而上樑。廿四年二月十一日落成。今存中央三樓小望樓,已無神宮,然有上棟木牌一塊,已成古文物。正前二樓大門之上有露台,長官可於其上招呼廣場民眾。內分廳長辦公室、會客室、禮堂、各課辦公室及馬公支廳等。光復後,充作縣政府。六十九年拆修,七十年年底(設治七百年)完工。八十五年增其舊制,後棟新建辦公大樓,前之廣場闢建地下停車場。
溯自民國三十五年元月廿一日,首任縣長接篆視事。經軍政、訓政時期至卅九年,歷六任縣長。四十年元月七日,李玉林膺任首屆民選縣長,後,徐詠黎、蔣祖武、呂安德、謝有溫、歐堅壯、王乾同、高植澎諸位先生接掌,經之營之,擘畫縣政發展藍圖,奠定既有良好基礎。而賴峰偉縣長,八十六年主政至今,廓大胸懷,「營造人間淨土,讓澎湖乾淨更美麗」,朝「國際島嶼、海上明珠」目標,奮勉邁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