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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4, 2007

  前一篇「中正堂爭議:迅速執法」的文章引來了很多的留言,葉狀師非常感謝大家提供意見,以下是幾點小說明:

1. 市府在五月十八日曾經親赴中正紀念堂與管理處人員溝通,教育部以及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的公務人員刻意隱瞞將懸掛布幔遮蓋暫定古蹟的事實。

2. 市府在五月二十二日強制拆除布幔之前,曾經三度發文給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每次都是派人親自送達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分別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以及台北市廣告物暫行管理規則,要求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立即自行拆除違法懸掛的布幔,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三度收受公文後均置之不理。

3. 中正紀念堂主館正門的鷹架違反勞動安全規範,而且以繩索粗糙地固定在以發泡水泥為材質的「斗拱」上,有毀損暫定古蹟並且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在拆除前一天文化局人員曾經會同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人員到場勘查,此一認定也獲得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的認同。

4. 市府在拆除布幔之後,昨日(23日)下午通知教育部、文建會以及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赴市府與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的委員會商,協調如何解決此一爭議,但是中央各部會人員均拒絕與會。

  總之,謝謝大家的指教,對於為我心疼、幫我打氣的朋友們,葉狀師致上誠摯的謝意;至於來批評指教的網友們,葉狀師也希望上面的說明能夠讓諸位了解市府一切依法處理,也已經給了教育部自行拆除的機會。最後,希望大家能夠秉諸理性來討論,而不要謾罵或是扣帽子,這對於台灣的民主與繁榮毫無助益。畢竟,我們大家都是生於斯,長於斯;台灣是我們的家園,只有團結才能夠抗衡中共的威脅,並為台灣創造美好的未來。

  民進黨政府執政七年,不但貪污腐敗,而且搞得台灣經濟不振、治安惡化、教育制度混亂,現在在執政的最後一年靠一個違法正名來轉移焦點,值不值得支持,我們台灣人民在明年三月,自然會用選票加以回應


  鄉親呀!「反貪 民主 救台灣」呀!

引用 (你可以針對此文寫一篇屬於自己的blog/想法,並給作者一個通告)
引用
留言 (55筆)
1 2 > 下一頁 | 最後一頁 1/2
55.
學長,好久沒來為你打氣加油了!千萬不要被這許多人的誤解打倒呀!她們只不過對你了解不夠深,不知道你放棄去香港七八百萬的年薪回台灣為台灣打拼的熱血和理想性!市政府的工作雖然"做到流汗嫌到流ㄋㄨㄚ",但是人在做天在看,我們這些熟知學長心意的人永遠為你加油!
 
板主回覆:
謝謝!寶寶跟貝貝文件認證的事情也偏勞你們了,真是不好意思!

在S&C賣命還好吧?預產期是八月對不對?要多多照顧老婆呀!
林靖揚 於 2007-06-11 22:30:43 留言 |
54.
台北的小胖,
1. 種賞櫻花樹不必然是緬懷日治 但中正廟卻必然是在紀念蔣介石的偉大!
2.”當年日本人把台灣當殖民地,統治我們近50年,徵召許多台灣人當兵” 你把”日本人”替代為”蔣介石”仍然一比一中!
3. 日治殖民統治是成過往 國民黨和中華民國體制對臺灣的為害卻在眼前~知道甚麼叫緩急之別吧!
4. 日本帝國是被美國打敗的 蔣介石他究竟有沒有在中國大陸認真與日本軍作戰還很難說的哩! 
5. 不是我媚日 和蔣氏國民黨對臺灣的作為比起來 在別無選擇的情形下 我寧可早上見面是一句 "歐嗨呦~~"
6. 珍惜現在,感念過去先人的苦難 唾棄蔣介石這個殘殺兩岸人民的屠夫!


 
Ming-Tsung Ho 於 2007-06-01 13:27:40 留言 |
53.
貓爸爸,
有關紀念堂的建築風格 被你唬了 你那個聯結根本沒內容 要看這個才對
http://blog.kaishao.idv.tw/?p=612
(這裡還有好多正港臺灣歷史古蹟的美麗與哀愁 http://kaishao.idv.tw/blog/)

貓爸爸民主無敵鐵金剛出動了!
公投!?對! 那請國民黨和臺北市政府推動”維持民主救星 世界偉人 蔣介石紀念堂與其陳屍間”公投一案 面對全世界門檻最高限制最多有名的中華民國公投制度 動作要快 不然就來不及了!

當時被中華民國一介平民蔣介石盜走的儲蓄黃金在幾個月的軍餉和開銷後就已用罄 接下來這批不事生產的國民黨公軍警特就是靠美國經濟援助和原臺灣島民在養(早先228屠殺前就已經用金融手段和劫運物資的方式剝臺灣島民一層皮了) 蔣偷來的黃金用在他的亡命旅途和軍傭開銷上 幾時用在臺灣人身上?
甚麼土地改革 以穀換肥 工商業的人事”排良調整”都是包山包海的壓榨手段~接著鎖國 讓臺灣成為一個超大型監獄 都使得當時臺灣亞洲第二的工業基礎消敗倒退(好笑的是~還洋洋得意自居臺灣人拼搏而來的四小龍成果的首功!統治了三四十年後才”突然”想起的”大部分失敗”的十大建設~其中還有幾項是”抄自”原日治臺灣建設計劃的~真是太”石景山”了!!)蔣幫國民黨不用補償臺灣人損失或食衣住行育樂花用像話嗎?臺灣人才不要那些中國舊玩意兒 更不要蔣匪這個中國人民唾棄的東西!但今天既然是這種現實局面 應該就為”臺灣人著想”的宗旨上去思考:
中國文物是人類共享之有形文化資產 所有人為中華民國政府 既然如此臺灣人基於妥善維護人類文化資產的良善用心 贊助中華民國政府保存文物(這是要花錢花精神的 若共匪還有意見 就請它去把大英博物館等西方國家所謂”中國國寶”館藏都要回去再說!)等中華民國政府消滅 臺灣政府領有此批文物 再決定是要一件一件的賣來籌措臺灣國防經費以維生存還是要繼續善盡當人類的責任
我是不知道”漢賊不兩立 賊來漢就走”除了愚蠢和澎風之外有甚麼道德上的卓越之處~對付不良的中國共匪 就要先認清它崇尚成王敗寇的現實本質臺灣人不要佔人便宜 也不要當呆胞讓別人佔你便宜~所以要算清楚! 更不要給機會給明知對你有惡意與敵意的對手~所以小心甜言蜜語! 
貓爸爸 好大方! 吃米不知米價 不知臺灣人好辛苦! 
知道吧~這整件事的始作俑者就是蔣介石!
 
Ming-Tsung Ho 於 2007-06-01 05:27:14 留言 |
52.
撲馬
”把議題政治化的,並非葉狀師本人,而是留言的你們。”~是嗎?
請再看一遍...
葉狀師:”.....民進黨政府執政七年,不但貪污腐敗,而且搞得台灣經濟不振、治安惡化、教育制度混亂,現在在執政的最後一年靠一個違法正名來轉移焦點,值不值得支持,我們台灣人民在明年三月,自然會用選票加以回應。鄉親呀!「反貪 民主 救台灣」呀!...”
你可以再去看前篇
中央機關教育部不按規章程序更改所屬級等 立法院不出手 不干它事的台北市政府卻要將年紀輕輕的屠夫廟設為”值得緬懷紀念的建物或古蹟”來”替天行道”~何等有理!?何等正當!?
若不是版主加油添醋跨越就法論法的框框(”版主自己給政治化”~正殼!引用”無奈”語)逾越他”法匠”的身份應有的守持 瓦是絕不會多浪費力氣開口和軟棉的精陰談”政論歷史”的!

”菁英份子只有國民黨的出去留學嗎,不要搞笑了,這整個就是一缸子打翻。”
~你知不知道
1.有多少比例的高中(含)以上學歷者都曾加入過國民黨? (民進黨檯面政治人物除蘇貞昌號稱不曾加入國民黨 游錫堃曾是青年黨 其他的都曾是國民黨員~有趣吧!好奇~版主是不是也是國民黨員?)
2.遠在解嚴之前”中華民國”只發給公務護照 一般人是不知道一般護照是甚麼碗糕的
3.若你不加入國民黨 要出國 要公費獎學金~等反攻大陸成功吧! 
4.歸來留學生若非國民黨員 或”成份”不夠好 ”背景”不夠強 不用太努力 再怎麼努力也昇不到頂 (除了李登輝那個有欽訂加持的半例外) 
5.國民黨有多少留學獎助學金(中山學術獎學金有聽過嗎?)是挹注在”同時””培養人才””對抗民權運動”和”監控臺灣人民”海外活動上?(問馬英九 胡志強 趙少康 甚至 朱高正等人可能會更清楚)
6.黑名單上曾加入國民黨的留學生 回不了臺灣 不是國民黨員的留學生 回得來嗎?(最後拼命於國民黨被迫鬆手之後回來的留學生 如李應元等 還不是得被關!)
縱觀以上 你告訴我(除了那個天佑臺灣的半例外)有多少人不在那一缸?


 
Ming-Tsung Ho 於 2007-06-01 03:33:50 留言 |
51.
不只有宿舍,“據說“也有違建 (待考)… 多做點功課 會有更多發現
蛛絲馬跡 留給有心人挖掘
至於倒楣的是外省高階將官云云,想到十三萬百多坪的事實… 就留給有思考能力的人自己回答吧

再做點功課
下文轉載自 就祇是日誌

Friday, May 25, 2007
好,就來說文資法吧!
◎ YSL @ 16:06
中正紀念堂改名爭議,還在進行式當中。

除了政治上的理由外,中央教育部與台北市政府,都宣稱是依法行政,依法行事。至於台北市政
府文化局長說:依文資法對中央教育部處分罰鍰,「是在悍衛法律、悍衛民主精神」,就真的扯
遠了。而對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長這番話,倒是有點感觸,馬老大主政台北市,幕僚以學者型者
(例如法規會主委陳清秀、副市長金溥聰、文化局長龍應台)居多,沒有創新,倒還守成,中規
中矩的。郝少帥的幕僚,則是民代型者(例如文化局長李永萍、勞工局長蘇盈貴)居多,既沒有
創新也就罷了,連守成也做不到,中規中矩就更不用說了,從郝市長家違建案的處理過程上,就
可以看得出來了。

不說那麼多,就說法吧!

台北市政府把中正紀念堂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規定指定為「暫定古蹟」,緣起於有人說要拆
中正紀念堂圍牆。既然是暫定古蹟,那就得先看看何謂「古蹟」?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條第1款是
這樣規定的:
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
群。

套套看,瞧瞧中正紀念堂塞得進這個「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
附屬設施群」框框嗎?可以的話,它是古蹟;反之,就不是古蹟。首先這個「人類為生活需要」
的要件,要構成就很難了。中正紀念堂的營建是為了人類生活需要?如果是,是啥種需要?再來
是須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中正紀念堂完成於1980年,有啥歷史價值?又有啥文化價值?說真
的,看不出來。如果歷史價值的認定不以時間久遠為必要的話,那麼木柵捷運線絕對比中正紀念
堂更具有「古蹟」地位的分量!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長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規定,將中正紀念堂指定為「暫定古蹟」,那就
來看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是怎麼規定:
進入古蹟指定之審查程序者,為暫定古蹟。
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在未進入前項審查程序前,遇有緊急情況時,主管機關得逕列為暫定古蹟,
並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暫定古蹟於審查期間內視同古蹟,應予以管理維護;其審查期間以六個月為限。但必要時得延長
一次。主管機關應於期限內完成審查,期滿失其暫定古蹟之效力。
建造物經列為暫定古蹟,致權利人之財產受有損失者,主管機關應給與合理補償;其補償金額,
以協議定之。
第二項暫定古蹟之條件及應踐行程序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第1項規定,是指已經進入古蹟指定之審查程序的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
才構成「暫定古蹟」的身分。台北市政府顯然不是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第1項規定辦理。因
為,連審查程序都沒有啦!

那應該就是依第二項:「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在未進入前項審查程序前,遇有緊急情況時,主管
機關得逕列為暫定古蹟,並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之規定囉!而這條的重點是:「未
進入審查程序前,遇有緊急情況時」,主管機關才可以將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逕列為暫定古蹟。
所謂「緊急情況」,可不是由台北市政府說了算,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第5項授權主管機關
訂定之「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2條規定,必須是以下幾種狀況才是所謂「緊急情況」:
一、可能而立即明顯之重大危險。
二、依法取得拆除執照,即將進行拆除時。
三、工程施工進行時。
四、風災、水災、火災及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時。

是哪一款?沒有吧!所以,台北市可以逕將中正紀念堂列為「暫定古蹟」嗎?當然可以,只是它
是「違法」行政處分而已!

至於台北市政府現任法規會主委說中正紀念堂更名違法,因為「中正紀念堂組織條例」尚未被立
法院廢止,說的有道理,但是那是立法院的事,關你台北市政府何事,中正紀念堂更名的事又不
是歸你台北市政府管?跟文化資產保存法有何關係?

有些事蠻幹就蠻幹,反正郝少帥喜愛攻佔山頭這種遊戲。既要蠻幹,又要用法律遮遮掩掩地,就
像是吃人族酋長,對被逮的外來者說:「依照我族法律,現在判決你,應該被我們吃掉」一樣。

 
考古 考古 於 2007-05-29 23:34:44 留言 |
50.
不要遺忘:

所以所為了蓋中正紀念堂倒霉的是外省人,還是高階將官ㄛ?? ("大多數使用是作為高階將官宿舍及宅院")


 
瞎密 於 2007-05-29 18:37:44 留言 |
49.
我想大家在吵中正紀念堂一事,我們是否也要來推廣一下,全台灣砍櫻花樹活動,回想當年日本人把台灣當殖民地,統治我們近50年,徵召許多台灣人當兵,現在的我們一直在討伐蔣公的功過,但在生活中我們不斷的在舉行賞櫻花等等的活動,或許我們應該推廣一下這樣的活動,讓大家好好深思一下,當我們在賞櫻花(日本的國花)之美,是否我們還有人記得日本人當年在台灣造成的傷害,慰安婦、徵兵等等,相對的在賞櫻花的人是否仍懷念帝國主義的時代!櫻花有何錯,中正紀念堂有何錯,蔣介石有何錯,當年如果他不打贏對日抗戰,今天的我們可能早上見面還是一句 "歐嗨呦~~",珍惜現在,感念過去先人的苦難。
 
台北的小胖 於 2007-05-29 17:40:52 留言 |
48.
To: 不對吧?
謝謝不對吧?的疑問,的確,坊間能看到的資料都只記載理直氣壯的單一面向
台灣歷史有可說與不可說,可公諸於世與不可公諸於世的兩套說法
要真正認識台灣 惟請諸君深究那段不可語人的沈默歷史

中正紀念堂舊址在國民政府接收後,確為聯勤總部接收,陸軍司令部慣稱營邊段。原址有日式宿
舍記載,請參看 重點景觀地區 都市設計特定區 信義計畫區一文中 發展概述 - 緣起。節錄其中一
小段文字:

「而台北市營邊段區發展考量,其也因位置太過鄰近於原有舊城市中心,在既有城市發展下恐怕
會造成發展密度過高現象,並且此一區域的規模就以一個都市計畫的格局來看,似乎格局上也不
夠大,因此也成為轉為考慮在信義計畫發展新商業中心的原因之一。(注意!)營邊段在那時期
建築多為大型宅院日據時期宿舍,而且大多數使用是作為高階將官宿舍及宅院,所以在土地的取
得問題上較為容易。…」

詳見:mail.tku.edu.tw/094152/xy2.htm

 
不可遺忘 於 2007-05-29 08:50:54 留言 |
47.
此篇為私密留言
Mommy Wu 於 2007-05-29 03:14:49 留言 |
46.
葉狀師
我衷心的支持你,你的無懼,你的直言
希望可以給你打氣在打氣
只要於法有據,無須管他人的無理取鬧
當牠們是不懂事的小孩就好了
一天不拆,罰~~
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租之條例送立法院還未通過
教育部次長就說行政院已經同意中正紀念堂由原先三級單位降至四級單位
不知道是行政院說了算還是要由立法院通過才算
哀~~~教育部真是部長歪哥,次長也說謊.

立牌也移走了~~~還說移到室內改輪式方便移動
說的屁話~~真是在作秀
台灣民主紀念館玩假的
先依法送審通過再說吧~~
不要三隻小豬~~你很杜正勝喔~~~

葉狀師~~~再壹次為你加油打氣

 
Simon 於 2007-05-29 01:31:25 留言 |
45.
不要遺忘 :

你的資訊怪怪的.

據馬以工說清朝時此處設有一處軍營,負責維護台北城安全。其實,日治時代此處為「台灣山砲隊」與「步兵第一聯隊」,戰後初期也沿用為聯勤總部與陸軍總司令部所在地。

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article?mid=361&prev=362&next=326&l=f&fid=8

中正紀念堂的佔地廣闊,日治時期屬旭町,山炮隊和臺灣步兵第一聯隊的軍事用地。國民政府接收後,改為聯勤總部,陸軍司令部慣稱營邊段。

http://www.nmes.tp.edu.tw/column/93_03_sub.htm
 
不對吧? 於 2007-05-28 22:25:33 留言 |
44.
中正堂的深層意義 - -
紀念中正堂的同時 也應該紀念 因為蔣中正其人其事 而被屠殺的人民 被摧毀的家園…

轉錄自 POMMARD 慢飛網站
May 28,2007
獨裁者跟核子彈-中正廟之被遺忘記事
中正廟所在地的前身,是一片老舊木造日式平房的宿舍區,在此地原本有數千位的住戶,我
的大姑媽也屬於其中的一戶。我就讀的國小離姑媽家不遠,所以我跟妹妹下課之後就要去姑媽
家,一邊做功課一邊等爸爸下班後來接我們回家。姑媽怕我們小孩子容易肚子餓,所以總會在我
沉迷於表哥的老夫子漫畫時,送來麵茶當作晚飯前的點心,要我們攪著碗裡的麵茶趁熱吃完它,
一直到現在我都還很懷念那股麵茶的香氣。對那裡的記憶,就像是一齣黑白電影,日式平房的昏
暗中有軋軋的推門聲,在小小的客廳中看到的盡是暗色調的老舊家具,紗窗上的幾處小破洞也沒
補,在靄黃的燈光下我坐在板凳上寫功課。確實,當時住在那裡的並不是屬於富裕的社會階層,
大家的日子都過地有些辛苦,不過我對那裡的回憶仍是相當的親切跟甜蜜。等到後來那一整區的
木造日式宿舍被拆,曾幾何時換上了硬梆梆、冷冰冰的水泥建築時,這種場景的轉換對我來說,
就像漫畫中史奴比用雙手抱著頭,高聲哭喊著「他們將高樓建築在我的回憶之上!」那一樣的
痛。我童年回憶的一部分,就在為了建造一座所謂要紀念世界偉人、民族救星的列寧式神殿之中
化為灰燼,讓我再也無法追憮記憶中的痕跡跟童年的點點滴滴。

是的,中正廟那一整片的廣大佔地以及其週遭的設施,就是在移平了這些具有相當程度歷
史意義的日式建築之後所興建的,而那些日式宿舍絕對都是如假包換的真實古蹟。當時的政府為
了要進行拆遷工作,根本不用耐心地跟當地居民溝通協調、一一談妥搬遷的條件。為了要讓紀念
蔣公的紀念館能夠早日動工,讓國人得以有地方追思蔣公的偉大事蹟,最快、最有效率的拆遷方
式就是放火燒-一把火燒了當地民宅,看你搬是不搬。沒錯,國民黨政府就是派人在半夜放火燒
掉不聽話的住戶,任你打消防隊求救也沒有用,反正等到消防隊來到時努力一輩子所經營的家園
早已燒成灰燼,迫使你不得不搬家。在經過幾次的無名大火之後,那裡的住戶們也體認到了這些
火絕對不是因為偶然的天乾物燥,而是有計畫有企圖的陰謀,所以他們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後還
要組成守衛隊巡邏家園,以防止當局派來的人四處縱火,無情地燒掉他們的家跟所有的財產,後
來這個保衛家園的故事結局就是我們今天所看到的那座白色水泥建築拔地而起,而所謂紀念功績
偉人的大廟就蓋在那些我歷歷在目的童年回憶裏。當然,今日那些想盡各種辦法捍衛蔣廟的人是
絕對不會在意這一些的。
看吧,獨裁者的破壞性跟核子彈一樣,不但在生前殺人無數,死後還要繼續讓獨裁的遺毒殘
害無辜的平民百姓。中正廟在改名成台灣民主紀念館的同時,也不要忘記紀念那些為了蔣廟的興
建而被迫遷離家園的人啊!
 
不要遺忘 於 2007-05-28 21:59:26 留言 |
43.
七月起 警察查戶口再見

更新日期:2007/05/28 04:39

記者: 謝明俊/台北報導

警察查戶口是許多民眾習以為常的經驗。不過從今年七月一日起,這個行之有年的制度將有巨大變革。警政署已選定台北市大安、信義兩區,試辦廢除派出所戶口查察簽章表;也就是說,這兩區的民眾今後將不用在家裡等候管區員警上門查戶口了!

先廢簽章表 再逐漸落實

早在清末,台灣成為日本殖民地後,由派出所警察負責查戶口的制度,就由日本引入台灣,當初用意在於對全台百姓作嚴密監控,以防有人趁隙作亂。台灣光復以後至政府遷台,查戶口制度也隨之沿襲迄今,目前全世界也只有台灣和日本仍持續施行。

不過,在現今都會區流動人口增加、民眾配合意願不高、以及警察勤務繁雜等多重因素影響下,查戶口的工作已不再像以前那麼容易落實,在許多地區幾已形同虛設。警政署也終於決定採取「漸進式的變革」,也就是先廢除對「三種戶」、亦即一般民眾住家的戶口查察,但仍保留對於有不良前科素行、或是刑案起訴紀錄對象,也就是所謂的「一種戶」、「二種戶」的查察掌控。

為了怕引起不必要的爭議,警政署並未直接講明要逐步廢除查戶口制度,而是以「廢除派出所戶口查察簽章表」的名義,選定台北市的大安區、信義區兩分局做為試辦單位,但明眼人都知道,不用簽單存證考核,就是代表員警毋須定期到每個住戶家中查戶口了。

改以「查巡合一」勤務代替

新制雖解除了派出所員警戶口查察工作的負擔,但在同時,警政署為了怕員警因而偷懶,也重新修訂了員警原本戶口查察勤務內容,改以「查、巡合一」勤務代替。也就是說,員警雖然不用查戶口,但在輪值戶查勤務時,仍須在個人轄區內巡邏,除了藉以提高見警率外,也可因應各種突發治安事故。

這項新制的推行,對傳統的警察工作是一個重大的突破,對於長期視查戶口為「侵犯隱私」的人權團體而言,也有淡化「警察國家」不良形象的正面意義,至於對於治安的影響,也勢將引發見仁見智的不同看法。

 
七月起 警察查戶口再見 於 2007-05-28 16:25:10 留言 |
42.
"Can you imagine the human being who is no longer influenced by words? You can give him any number of words and he'll still give you a fair deal. You can say, "I'm so and so," but he'll still give you a fair deal; he'll see you as you are. He's uninfluenced by the label." by Anthony De Mello
Hope we all are free of all conditioning.
 
The One 於 2007-05-28 12:29:30 留言 |
41.
此篇為私密留言
apple 於 2007-05-28 07:07:04 留言 |
40.
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大家都看開點啊......

如果老天不收地球生靈裡最惡的人類
那大概是因為它也極愛看這種看似理性卻又不理性的互鬥吧
不然日子就太無聊無趣了??? 是這樣嗎???
但人類自己要長進吧...地球真的快沒了...
下次來討論如何改善暖化好了

藍綠相罵本這麼多...果然也是罵不完的
還是大家考慮幫自己跟對方解套呢...歷史共業啊~~
不要這麼嚴以對人 寬以待己嘛

例如 : 上班又不是坐牢
難道路人甲乙...等等, 不曾上班跟同僚聊過兩句 ?
葉先生說不定只是把開口改為動手...
這樣好了...整天摸魚自然不行, 但分秒計較也太過了...不如以後規定大家上班時間除開午休可以摸魚10分鐘(或 xx 分鐘)再調節一下可好? 加班也常免費送...這點小惠可以給自己跟大家吧...

再如 : \"台灣, 台灣人\"一詞這些年談下來我覺得很多道理黑白實在說不清了, 不如為了一次大的融合, 公投來換個新名詞吧...讓\"台灣 台灣人 原住民 客家人 外省人\"通通成為歷史...我們全部是\"愛人\"\"愛國\"或是\"自由人\"\"自由國\"還是\"民主人\"\"民主國\"...再也不要讓主其事者有空間操作無聊的議題, 邏輯各持一半, 一對照, 其實只是半斤八兩...大家都放下自己的矛盾, 找出最大公約數, 好嗎? 我執...累啊~~

 
越看越...... 於 2007-05-27 23:47:02 留言 |
39.
深綠還是深藍:

看破手腳?閣下好大的官威。
我的每一則留言都有留自己的部落格,
我的【關於我】之中真實姓名就大辣辣地放在那邊,
文章也都靜靜地躺在那裡,
您到底是從哪裡看破手腳?
好厲害的眼力。

在下不喜自稱深綠,但阿扁當初在台北競選立法委員的地,
正是在下家中的土地租借,當初我們沈家松山區當地,全是後援會,
至今家中的婚喪,皆請有民進黨主持。
無論我立場多麼中立,但因為家庭背景的關係,
本來就擁有抹滅不掉的影響。但也因此在跟家中長輩爭執之時,
特別會將民進黨的所作所為用放大鏡檢視。
閣下如果那麼聰明,那顯然是手邊完全沒有資料了。

在下台大法學院B89法學組畢業,R93刑法組,
若閣下有認識的人在其中上下屆的話,
隨便讓你問一下撲馬的政治立場,有人跟你說深藍,
我老二跺給你吃魯肉飯也沒差(笑)。

至於無奈先生(小姐),由於你根本沒看清楚我留言的意思,
我想我也不用回了。




 
撲馬 於 2007-05-27 08:54:47 留言 |
38.
此篇為私密留言
jerrym 2007-05-27 06:09:11 留言 |
37.
認清自已的定位,對國家的認同感,而非一再以貪污腐敗、經濟不振、治安惡化等語推卸你我的責任,國家興亡,彼夫有責啊。當國內政局一再內耗時,請問您我做了些什麼?如民進黨這次所做不為國民認同,我想大家一定會用選票來證民。而非當成您自我防衛的工具啊!這就是無知的可悲。加油啦~上班認真一點囉!
 
JOX 於 2007-05-27 03:14:23 留言 |
36.
此篇為私密留言
George 於 2007-05-27 02:15:24 留言 |
35.
@ 悔改吧..

Done yapping?

Other than a pathetic "look at me! I can write in English too!" attempt, you offer nothing to the discussion.

It's only the "uninformed" and the "ignorant" that believed Al Gore's speech was anything more of than a face-saving move. You sir, I suggest you follow your own advice and learn the ABC's of democracy - popular votes in the United States presidential election does not guarantee a victory; didn't they ask you that question when you took the citizenship question?
 
jerrym 2007-05-27 00:13:15 留言 |
34.
台北市政府執政八年,不但貪污腐敗(市長貪污、以法律護航違法濫權、納莉風災、捷運水患、
SARS之疫、紅軍之亂等等,不及備載),地方槓中央,搞得台北市治安惡化、市庫通私庫、教
育制度開倒車。又靠一個「返貪腐」大道加註,轉移郝市長長年享受免費水電、十三萬買一百八
十坪違建的焦點,把馬前市長辛苦踩鐵馬的新聞版面搶光。現在中國方面輿論盛讚,郝市長像個
男人(嗚~馬市長情何以堪?),乾脆讓他做台灣地區領導人,
台北市府賣力演出,終於博得中國青睞,葉狀市還要用台灣鄉親這種話來騙人嗎?

報紙投書指出,中國國民黨權貴才是撕裂族群讓外省人污名化的元兇,對照馬郝言行,正確不
過。馬郝章權貴子弟,不要再綁架外省人了,蔣友柏都有勇氣承認祖上犯錯,也得到台灣人民接
納,這些喜歡擁蔣自重,和台灣誓不兩立的權貴們,不過是藉別人家的神主牌,爭自己的權位罷
了。

把台北還給台灣,把台灣還給台灣!大夢該醒了!!

 
把台北市還給台灣人 於 2007-05-26 23:20:28 留言 |
33.
容我建議所有關心中正紀念堂更名一事的網友回到爭論的原點 – 中正紀念堂要不要”更名”(或”正名”).

開啟這件事端的是中央政府, 操作的手法是將立法院通過的三級機構, 直接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予以降級, 然後據以更名. 這種做法有沒有侵犯立法權, 絕對有爭議.

台北市政府反制的方法是將其列為暫訂古蹟 (有關紀念堂的建築風格, 請看: http://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2222493&tpno=0&no=50791&cate_no=0), 27 年的古蹟雖然有點好笑, 但這仍然是屬市府的裁量權, 而且是否真能成為古蹟也還要經由專家審查.

縱觀此事, 台北市政府充其量只是以中央操作議題的手法回敬中央政府. 把台北市府罵的狗血淋頭的網友, 應該對中央政府這樣遊走法律邊緣的行徑表態. 如果你認為中央可以這樣蠻幹, 則地方政府自然也可以依法對幹. 鬧劇歸鬧劇, 但是就分權的角度來看, 並沒什麼不好.

如果你看不懂這種文謅謅的說理, 用更白話的講法就是, 那喜歡中正紀念堂的民眾呢? 是啊! 這裡總會有人喜歡或不喜歡一個名稱, 一件事情. 那就用民主的方式來表決嘛!? 前面有個網友說這個更名議案可能在立法院會遭到封殺, 果真如此, 就來公投啊? 民進黨的討黨產公投都可以強渡官山了, 弄個紀念堂更名公投想必也不是難事? 投完票, 一拍兩瞪眼, 就不用再吵了. 很可惜, 民進黨的政府也沒想這要搞, 堅持正名的網友應該去推這個案子, 在這裡罵臭葉主委或郝市長都是沒什麼用的. 這兩位是不會去幫你們推公投的. 陳總統是這件事的始作俑者, 才應該是你們訴苦的對象. 況且我假定諸位當出都投票給他, 他更應傾聽你們的心聲.

討厭蔣中正的網友也不用那麼氣. 你們想把蔣中正徹底趕出台灣, 就不要有雙重標準. 外雙溪故宮的文物是老蔣從大陸搬來的, 請你們要求中央政府立刻物歸原主. 而且也要依樣畫葫蘆, 把故宮連降個幾級, 然後把文物就這麼運走. 除了故宮的文物, 中央銀行的黃金也是老蔣從大陸運來的, 這更要物歸原主. 我們台灣人有骨氣, 不要佔人便宜.

至於郝家違建的部份, 我想大家更不須急著圍勦郝龍斌. 當年立法明訂”既存違建是指53年1月1日以後到83年12月31日前已存在違建,列為分類分期緩拆的目標。84年1月1日以後的新違建,則要即報即拆。” 不是別人, 就是號稱最愛台灣的陳總統 (當時他是台北市長). 很巧, 當時陳市長的家也有違建的問題 (請參照: http://times.hinet.net/news/20070519/headline/f4908c74a095.htm), 迄今尚未處理. 所以我想台北市並非獨厚郝龍斌一家. 為了避免雙重標準, 要檢討郝家違建的網友也應一併提到陳總統家的違建.
 
貓爸爸 於 2007-05-26 23:00:43 留言 |
32.
我的叔公死於白色恐怖,對於我們這些受難者後代家屬來說,廢掉中正紀念堂是在合理也不過的事情了,如果你們自認是正義公平的就讓人民自己來決定這一切吧.國民黨的意見憑什麼就是人民的意見.
 
BB 於 2007-05-26 22:48:42 留言 |
31.
你們到底是台北市民的市政府,還是中國國民黨的市政府啊,你這位葉大狀師你敢發誓你們的所作所為全是為了台北市民而非國民黨嗎,不然出去被雷劈
 
JJ 於 2007-05-26 22:39:00 留言 |
30.

又來了一個自封民進黨的撲馬
拜託 這種狗把戲從去年玩到現在
不覺得累嗎

是深綠還是深藍
幾句話就看破手腳
偏偏有人就是不死心
難怪說老狗變不出新把戲

 
深綠還是深藍 於 2007-05-26 19:55:39 留言 |
29.
撲馬,

第一,我沒無聊到替葉先生選立場。第二,又是哪位鄉民替葉先生選立場了?替葉先生選立場的,是他自己吧!

其他的懶得說了, I really don't need to educate a narrow-minded person like you.
 
無奈 於 2007-05-26 19:43:16 留言 |
28.
看電影..打電動..也ok的!?
http://news.sina.com.tw/life/ftv/tw/2007-05-25/211712521691.shtml
 
路人乙 於 2007-05-26 19:34:06 留言 |
27.
可以可以...備詢時可以上網...上班時也可以上網...
山頭市政府的公務員有福了...
"下次上網長官找碴記得說清楚你是上BLOG政令宣導,市民服務及查資料"
還有, 業狀師闖天官之法規會主委和倒扁有官做之穌局長都可以, 我為什麼不行?
但是...人家官大學問大...自己只是小小的公務員..
還是不要太強硬..以免被"殺雞警猴"..淪為祭品!
http://news.yam.com/cna/politics/200705/20070525305889.html
(加註: 這兩位剛好同時入鏡...只能說...純屬巧合..還是..有樣學樣!!)
PS: 貼文的時間是以網站的電腦為主, 不是你改了美西時間就會變!!

by the way, 請問一下那位"郝市長諸多政策的反對者"..
關於.."27歲的古蹟" 跟 "13萬換一百多坪的違建" 的看法

 
路人乙 於 2007-05-26 18:48:57 留言 |
26.
有人聰明到提供餿主意叫葉大狀師上班時間摸魚上部落格改電腦時間就可以

這種丁丁想法的確與眾不同

我在想出這餿主意的人跟包裝馬英九騎腳踏車玩台灣的是不是同一組人馬

爆強的!!

這種丁丁何處找
 
itchyhand 於 2007-05-26 18:43:42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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